学平险保险条款
学平险条款
学平险条款
学平险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所订立的学生平安保险的合同条款。
学平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主要是为学生提供保险保障,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身故和伤残等保险责任。
学平险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险责任:明确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身故和伤残等。
2. 缴费:说明被保险人需支付的保险费用及缴费方式和周期。
3. 保险期间:规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4. 免赔额:规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定金额,即保险公司不承担的部分。
5. 保险金额:确定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
6. 除外责任:列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故意自杀、吸食毒品等。
7. 理赔条件:说明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证明。
8. 保险终止:规定保险合同终止的条件,如被保险人离校、毕业或到期等。
学平险条款根据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可能会有所差异,购买学平险时应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并与保险公司进行详细了解。
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6篇
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家长):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子女(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向乙方投保学平险,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保险合同条款: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为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甲方之子女,保险范围包括学校内的意外事故、特定疾病等风险。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根据双方约定,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保险责任1. 意外身故/伤残: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 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或特定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费用。
3. 特定疾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之特定疾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四、保险费用1.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如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法定条件下解除本保险合同。
2. 合同终止:保险期限届满或发生其他约定终止事由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六、保险理赔1.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理赔所需材料。
2. 乙方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及时处理,并在约定时间内给付保险金。
七、免责条款1.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发生时,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学平险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学平险(以下简称“本保险”)的投保、承保、理赔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条款1. 保险期间: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满之日止。
2.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元。
3. 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2)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3)住院医疗: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4. 免责条款:(1)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等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被保险人因酒驾、无证驾驶、服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投保与承保1.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居住地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2.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承保。
3. 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
三、保险费1. 保险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
2. 保险费支付后,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生效。
四、保险金的给付1. 保险公司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 保险公司经核实,认为被保险人符合保险责任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学平险60元报销范围和额度
学平险60元报销范围和额度学平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保障。
它为学生提供了一系列的保险赔付,包括医疗、意外伤害、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等。
学平险通常由学校或教育机构代为购买,学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
学平险的报销范围和额度是非常关键的信息,下面将详细介绍。
首先,学平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补贴、门诊费用、住院护士陪护费用、住院其他费用、住院误工补贴、住院送药服务费用、救护车费用、后遗症医疗费用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合同,选择相应的报销项目进行报销。
不同的学平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可能有一定的差异,具体的报销项目请参考保险合同的条款。
其次,关于学平险的报销额度,每个保险产品都有不同的限制。
一般来说,学平险的报销额度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学平险的报销额度是按照具体的费用项目来界定的,比如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护理费用等。
不同的费用项目可能有不同的报销比例或上限,需要学生在报销时仔细核对保险合同的约定。
学平险的报销额度一般会以具体费用的百分比形式给出。
例如,医疗费用可能报销80%,住院费用可能报销90%等。
同时,也有一些学平险产品对于某些费用项目设定了具体的上限金额,例如住院误工补贴每天的上限金额可能是100元,门诊费用的上限金额可能是500元等。
此外,学平险的报销额度还可能受到就医条件和限制的影响。
有些学平险产品要求学生在就医时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或网络医院,否则报销额度可能会受到限制。
同时,针对某些费用项目,学生可能需要提供特定的申请材料或经过特定的审核流程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销。
总的来说,学平险的报销范围和额度是非常重要的保险条款。
学生在购买学平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报销范围和额度,以便在需要报销时知道如何操作。
此外,学生还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学平险产品,确保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
人寿保险公司学平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十三、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十四、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者非及时续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罹患疾病。
平安学平险条款和免责条款
平安学平险条款和免责条款一、平安学平险条款1. 保险责任本险种将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学平险保障,保额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和需求进行确定。
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身故、伤残、医疗等情况,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标准进行赔付。
2. 保险期限本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从保险生效日起开始计算,到期后需续保才能继续获得保障。
投保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保险期限进行投保。
3. 保险费用投保人需要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保费金额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和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计算。
保险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在投保平安学平险时,投保人需要注意免赔额的约定。
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需自行承担的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的费用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二、免责条款1. 自杀或自残如果被保险人因自杀或自残而导致伤残、身故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杀或自残行为有可能是被保险人故意获取保险金的手段,因此在保险合同中通常都会有相应的免责条款。
2. 故意行为若被保险人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故意行为导致伤残、身故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安全,不得故意制造事故或危险情况。
3. 酒驾或毒驾如果被保险人在酒驾或毒驾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酒驾或毒驾行为涉及违法行为,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保险公司不会为此提供保障。
4. 不正当竞争活动如果被保险人参与不正当竞争活动,并因此导致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正当竞争活动一般包括非法赌博、违法商业活动等,被保险人应当合法经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平安学平险条款和免责条款》,该险种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学平险保障,在投保人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将获得相应的赔付。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酒驾或毒驾等。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平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平险条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1999·8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幼儿园 学平险 免责协议
幼儿园学平险免责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关于学平险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二、学平险的定义学平险是指为幼儿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主要保障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
三、学平险的范围1. 学平险保障范围包括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跌倒、碰撞等,需要就医治疗的费用可以得到保障。
2. 学平险保障范围不包括幼儿在幼儿园外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因幼儿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3. 学平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不包括的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保险费用1. 幼儿园为每个幼儿购买学平险,并将保险费用纳入幼儿园的费用中,家长无需另外支付保险费用。
2. 学平险的保险费用由幼儿园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家长无权干预或参与。
五、幼儿园的责任1. 幼儿园应确保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幼儿园应及时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和特殊需求,并妥善安排相关活动。
3. 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人员,提供必要的急救培训,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六、家长的责任1. 家长应确保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健康和安全,保证幼儿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幼儿园的活动。
2. 家长应及时向幼儿园提供幼儿的健康信息和特殊需求,以便幼儿园能够做好相关安排。
3. 家长应配合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积极参与相关的家长会议和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七、意外事故的处理1. 幼儿园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并及时联系家长或紧急联系人。
2. 家长接到幼儿园通知后,应立即赶往幼儿园,并配合幼儿园的处理工作。
3. 幼儿园将协助家长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家长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发票等材料。
八、免责条款1. 幼儿园在尽力保护幼儿安全的前提下,对于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2. 家长应自行承担因幼儿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幼儿园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国人寿学平险理赔标准
中国人寿学平险理赔标准人寿学平险报销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或伤残、疾病身故、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津贴、住院医疗、重疾保险金,额度则通常在1万-12万左右。
学平险通常跟学生投保的保费有密切关系,学平险的报销范围和额度,具体情况如下:1、意外门急诊: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予以报销,一般仅限社保内门急诊医疗费用,若经社保则可报销90%,若未经过社保报销,则一般可报80%,其额度通常为1万-2万;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若是因为意外而伤残,那么保险公司一般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保额,每一个等级减少10%的比例。
比如:一级伤残可赔100%保额、依次类推,十级伤残可赔10%保额,额度通常为3万-10万;3、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住院,则保险公司每天可以给付一笔津贴,一般是每天可给付50-200,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比如人寿学平险规定,每次住院最高可给付90天,一个保单年度内最高可给付180天。
此外,部分学平险还有免赔天数的限制;4、住院医疗:被保险人因为意外或在等待期后因为疾病而住院,则保险公司可对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扣除免赔额后一般可报销90%To0%,但若未经社保,则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一般可报销70%-80%,额度通常为6万T2万;5、意外身故:被保险人若是因为意外而身故,人寿保险公司一般可赔保额,额度通常为3万TO万;6、疾病身故:被保险人若在等待期后因为疾病而身故,人寿保险公司一般可赔保额,额度通常为3万TO万;7、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大病,则人寿保险公司可理赔一笔保险金,一般是可赔保额,额度通常为3万TO万。
此外,如果购买了附加险,人寿学平险还提供了以下保险责任:1、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为公共交通意外而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赔保额,额度通常为10万-50万;2、法定传染病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约定的法定传染病身故或伤残,则保险公司可予以理赔,一般是身故可赔保额,伤残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保额,保额的额度通常为3万To万。
中国大地保险学平险条款
中国大地保险学平险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对象:学平险是专门为学生设计的保险产品,主要保障学生在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费用。
2. 保险范围:学平险的保障范围广泛,包括意外伤害、疾病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多个方面。
3. 保费和理赔:学平险的保费低廉,理赔简单便捷。
一般情况下,大地保险学平险的理赔流程为报案、提交材料、理赔审核和支付赔款。
4. 特别约定:学平险有一些特别约定,如对身故和伤残的保障、对特定疾病的保障等。
这些特别约定可能会因保险公司和产品而有所不同。
5. 附加服务:大地保险学平险还提供附加服务,如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会因保险公司和产品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买学平险之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理赔流程。
如有疑问,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或寻求专业的保险顾问的帮助。
中国人保财险学平险条款
中国人保财险学平险条款中国人保财险是一家专门为学生提供保险解决方案的保险公司,其学平险条款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帮助学生减轻经济压力,保护学生健康生活。
一、学平险条款规定1、适用范围:本保险条款适用于中国人保财险指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所购买的学习平安险。
2、保险金额:中国人保财险指定的学生所购买的学平险,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位受保险人10000元人民币。
3、保险期间:每位受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为学习期间的一整学年,一学年从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4、保险责任:本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如下:(1)学习期间的医疗费用:若受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疾病,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后,足以抵消本条款所规定的医疗费用,保险人负责承担医疗费用。
(2)学习期间的残疾赔偿:若受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残疾,保险人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对受保险人提供残疾赔偿。
5、免责条款:本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责条款如下:(1)受保险人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道德、社会公德或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损害,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受保险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承保流程1、申请:学生首先需要向中国人保财险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学生证等。
2、签订协议:在提交申请资料并通过审核后,中国人保财险将与学生签订学平险协议书,该协议书需包含保险条款、缴费条款、保险期间等内容。
3、缴纳保费:学生签订协议后,需根据约定缴纳保费,保费的缴纳方式有现金支付、余额支付、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缴费方式。
4、发放保单:学生缴纳完成保费后,中国人保财险将给学生发放标准的保单,保单上包含有受保人、保险期间、受保责任、缴费信息等内容,受保人应当仔细阅读保单,以确保保单信息的准确性。
三、总结中国人保财险推出的学平险条款,旨在帮助学生减轻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保护学生的健康生活。
中国人保财险按照本保险条款的规定,对受保险人提供残疾赔偿和医疗费用的经济补偿,学生应当仔细阅读保单,了解本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中国人寿学平险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学平险保险条款学平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专为学生设计的保险产品。
它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保障,保障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中国人寿学平险保险条款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保险责任第一条学平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和疾病保险责任。
第二条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死亡进行赔付。
第三条疾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进行赔付。
第二章保险费和保险期间第四条保险费的计算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确定,具体费率可参考保险费率表。
第五条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同日终止。
第三章保险责任免除第六条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故意自残、自杀或试图自杀;2. 被保险人参与非法活动导致的伤害;3. 被保险人患有已知的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4. 被保险人因酒后驾驶、醉酒或服用违禁药物导致的伤害。
第四章理赔申请和处理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医疗记录。
第八条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将进行核实和评估,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理赔决定。
第九条若理赔申请受理,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进行赔付,并及时通知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
第五章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第十条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保险期间届满、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被保险人死亡等。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保险费未按时支付等。
第六章其他条款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有权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第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保险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国人寿其他相关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和规定。
第十五条本保险条款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中国人寿学平险保险合同。
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7篇
烟台中小学学平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学校):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购买学平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涉及的学生学平险是为保障乙方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而设立的。
保险对象为在甲方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根据乙方年级、学制及甲方的要求,具体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保险期限:自乙方入学之日起至乙方毕业离校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2. 乙方因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害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3. 其他约定的人身意外伤害或健康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约定承担。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缴纳保险费。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乙方毕业离校;(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为乙方购买学平险,并确保乙方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享有保险保障。
2. 乙方应如实提供与保险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均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平险合同内容
学平险合同内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一、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保险责任1.甲方承担乙方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的赔偿责任。
2.甲方承担乙方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责任。
3.甲方承担乙方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责任。
三、保险金额1.学生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3.学生疾病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四、保险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
五、保险赔偿1.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学生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或疾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或疾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理赔材料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理赔。
六、保险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保险合同。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七、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学平险合同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一、定义与术语1.1“保险公司”指甲方,即提供保险服务的公司。
1.2“投保人”指乙方,即购买保险的个人或机构。
1.3“学生”指被保险人,即在乙方注册并参加学校活动的学生。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三篇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三篇篇一: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条款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各类大、中、小学及技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日常学习者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学校向本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零时起到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伍万元。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死亡或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残废的,本公司依照《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第四条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累计给付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被保险人自杀、犯罪、殴斗、酒醉;二、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三、战争或军事行为;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事。
第六章保险费第七条每千元保险金额保险费为壹元。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八条投保时,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本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第九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本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被保险人中途退学,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本公司均不负保险责任,但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
第十一条投保单位应在约定起保日前一次缴清保险费。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疾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一、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二、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疾程度证明。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平险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平险条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1999·8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学平险合同内容
学平险合同内容协议方信息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保险范围1.1 基本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
详细列出承保的意外伤害类型、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及其他相关保障内容。
1.2 附加保险可能包括附加的保险保障,如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保障、特定疾病保障等。
说明附加保险的具体条款、保障范围及保险金额。
2. 保险金额2.1 保险责任限额列出每项保险责任的最高赔偿金额,如身故保险金、医疗费用报销上限等。
说明保险金额的计算方式和适用的标准。
2.2 赔偿比例说明不同类型损失的赔偿比例和赔偿方式。
包括医疗费用报销的比例、残疾赔偿的具体标准等。
3. 保险费用3.1 保险费详细列出保险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说明保险费的调整机制和可能的调整情况。
3.2 费用支付描述保险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和频次。
规定费用未支付时的处理方式,包括逾期支付的后果。
4. 保险期间4.1 保险起始与终止说明保险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描述合同期满后的续保规定及续保条件。
4.2 中途变更规定保险期间内合同内容或保障范围的变更程序。
说明变更对保险费用、保险金额等方面的影响。
5. 理赔程序5.1 理赔申请详细描述理赔申请的步骤,包括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说明理赔申请的时间限制和提交方式。
5.2 理赔审核说明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的审核流程和时间。
描述审核通过后的赔付方式及时间安排。
5.3 理赔限制列出理赔中可能遇到的限制条件,如免责条款、理赔限额等。
说明在特定情况下理赔可能被拒绝的原因和条件。
6. 权利与义务6.1 投保人的权利说明投保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包括查询保单信息、申请理赔等。
描述投保人享有的其他相关权益。
6.2 投保人的义务规定投保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及时支付保险费等。
诚泰人寿保险学平险条款
诚泰人寿保险学平险条款诚泰人寿保险学平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目的诚泰人寿保险学平险旨在为投保人的子女提供全面保障,确保其在学业过程中的发展和安全。
保险合同旨在支付指定情况下的保险金,以补偿学生意外伤害、疾病或其他相关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保险期限和投保年龄1.保险期限为1年,自保险生效日期起计算。
2.保险年龄范围为6岁至18岁。
投保人应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提出投保申请。
第三条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保险公司将提供相应的保险金给予赔偿。
2.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3.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就诊门急诊,保险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4.理赔条件:被保险人需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必要的申请材料。
第四条保险费和保费缴纳方式1.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为投保人选择的保额和被保险人的年龄。
2.保险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分期缴纳。
3.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第五条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1.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住院医疗,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保险公司会根据理赔申请,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
3.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退还保险费1.投保人有权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解除合同,并能获得合同解除时支付的保险费的全额退还。
2.投保人如需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解约申请和合同解除理由。
第七条保险合同的终止1.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解除合同两种情况。
2.合同期满后,若投保人未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3.投保人有权在合同期满前提出续保申请。
以上就是诚泰人寿保险学平险的条款,本合同条款仅为简要说明,详细内容请参照正式保险合同。
在投保前,请仔细阅读并了解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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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平险保险条款
学平险保险条款是指学生意外险的保险合同条款,主要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费用的赔偿。
本文将从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理赔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学平险保险条款。
一、保障范围
学平险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三个方面。
其中,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而意外医疗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
二、责任免除
学平险保险条款规定了一些责任免除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者自杀;
2.被保险人醉酒或者麻醉状态下发生的意外事故;
3.被保险人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运动或者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4.被保险人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意外事故;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事故。
以上情况将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因此在购买学平险时,被保险人应该了解这些责任免除的情况。
三、理赔流程
在发生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条款,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核定赔偿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报案和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公安机关的调查报告等。
因此,被保险人应该保留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便在理赔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
四、结语
学平险保险条款是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重要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条款,以便在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应该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审核工作,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便尽快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