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钢筋翻样表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翻样一:L-2

二级抗震,保护层厚度25mm

1:梁截面

2:梁钢筋翻样单

钢筋翻样单

二级抗震,保护层厚度25mm

1.板1截面

1790

1210

2910

2400 100

3310

二级抗震,保护层厚度25mm -1层到夹层-6.506~-2.1

夹层到一层-2.1~-0.05

1~2层-0.05~8.89

3~17层8.89~52.5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表决的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即:对于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董事会未及时召集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成员因此违反了法律或章程规定,违反了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新《公司法》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表决的明确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即: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

(2)公司章程规定

即:由于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如果公司章程要求这些事项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则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