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律东来前早期中国佛教的律典传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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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律东来前早期中国佛教的律典传译

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屈大成

摘要:有关中国戒律史的研究,一向集中在《十诵律》、《四分律》等广律于五世纪初译出以后的情况。其实在此之前,已有逾五十部律典东传,包括戒本、犍度、律论,以及有关忏罪和在家戒律的经典,种类繁多。本文逐一考证这些早期律典,并从中观察到早期中国佛教徒对僧尼二部戒同样渴求、僧团运作最初仍需依附胡僧、经律非截然二分等戒律初传中土的消息。

关键词:戒律、律藏、经录、竺法护、道安

Introduction of the Buddhist Vinayas in Early Chinese Buddhism By Wut Tai-shing,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Lecturer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Centre

Abstract:Until now the research on Buddhist vinayas is mainly focused on the period after the complete vinayas i.e.Ten Section Vinaya,Four Part Vinaya etc.had been introduced into China.In fact,before5th century,over50vinayas,whose contents are comprised of prātimoksa, skandhaka,confession,novice precepts,were translated.However,they are received not sufficient attention.This paper examines all these texts deeply in order to sketch a whole picture of spread of vinayas in early Chinese Buddhism.

Key words:monastic law,Vinaya-pitaka,catalogue of sutras,Dharmaraksa,Tao-an

戒律,是佛陀制定的生活规范和道德指引,为所有佛教徒所当遵从和修习,见载于律藏。律藏,一般指广律而言,包括经(以经文体裁记录戒条)、经分别(对前者的分别和抉择)、犍度(僧团的规章制度)等部份。经部份也有独立成编,称戒经或戒本。佛教约于公元前后传入中国,而《十诵律》、《摩诃僧祇律》、《四分律》、《五分律》等广律要迟于五世纪初才陆续译出,其前中国佛教徒已对戒律十分渴求。例如道安(312~385)以为“此乃最急,四部不具,于大化有所阙”、“此乃兹邦之急者”,法显(423前卒)“常慨经律舛阙,誓志寻求”。1在律藏不全的情况下,中国佛教徒如何认识和学习戒律,以及他们的行事规范,很有探究的价值,

*本文的撰写得香港研究资助局的资助(编号:9041296),谨此致谢。

1参看〈渐备经十住胡名并书叙〉、〈增一阿含序〉,苏晋仁、萧链子点校:《出三藏记集》(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卷9,第333、339页;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卷3,第87页。

本文尝试从早期律典传译的角度加以考察。1

在广律传译前东来的佛典有四、五百种,大部份已散佚,有关它们的记载,主要见于经录。据传截至唐代的经录有六十六部,现存十三部,要者有僧佑(445~518)《出三藏记集》(下称《佑录》)、法经《众经目录》(594,下称《法经录》)、费长房《历代三宝纪》(597,下称《房录》)、彦琮《众经目录》(602,下称《彦琮录》)、道宣(596~667)《大唐内典录》(664,下称《内典录》)、静泰《一切经论目》(665,下称《静泰录》)、明佺《大周刊定众经目录》(695,下称《大周录》)、智升《开元释教录》(730,下称《开元录》),它们也引述到《旧录》(四世纪中)、道安《综理众经目录》(374)、竺道祖(347~419)《魏世录》、《别录》、王宗《众经目录》、《始兴录》(皆为五世纪末)、宝唱《众经目录》(518)、法上《达摩郁多罗录》(570~576年间)等失佚经录的内容。2另《佑录》所收入早期译典的序文、慧皎(497~554)《高僧传》、宝唱《比丘尼传》等,也提供了数据。从经录的编排和经名的意思考察,可知当中有各类型律典。以下按它们首译的年代,顺序列出,并加考证,最后再作总结。

一、众经录载早期律书

1.《二百六十戒合异》竺法兰(汉永平十年[67]来华)译

这记载首见于《房录》,注说出自《别录》,已佚。《高僧传》记竺法兰跟摄摩腾于汉明帝永平年间(58~75)一起来到洛阳,为佛教传入之始,并译经五部。三百多年后的竺昙无兰曾编著《大比丘二百六十戒三部合异》(第35种),《开元录》认为在汉明帝时,戒律未备,只因竺法兰和竺昙无兰名字相近,令《房录》张冠李戴。3按二百六十是《十诵律》比丘戒数目的概称。

2.《大比丘三千威仪》安世高(汉建和二年[148]始译经)译

《佑录》记有两种失译二卷本《大比丘威仪经》,为同本异译。《法经录》小乘律失译项列《大比丘威仪经》二卷和异出《比丘威仪经》一卷;《彦琮录》编前者入阙本,《静泰录》称后者为《大比丘三千威仪经》,同今存本。自《房录》

1有关中国早期律典的传译和内容的讨论,参看大野法道:《大乘戒经の研究》(东京:春秋社1954年);橫超慧日:〈廣律傳來以前の中国に於ける戒律〉,收入氏着:《中国佛教の研究》(京都:法藏館1958年),第11~189页;平川彰:《律藏の研究》(东京:山喜房佛书林1960年),第191~201页;鎌田茂雄着、关世谦译:《中国佛教史(四)》(台北:狮子吼杂志社1991年,第138~141页;船山彻:〈『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の原形と变迁〉,《东方学报(京都)》,第70册(1998年),第217~222页、230~235页;严耀中:《佛教戒律与中国社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章。

2参看川口义照:《中国佛教における经录研究》(京都:法藏馆2000年)第2章。另敦煌遗书中发现刘宋时期《众经别录》的残片,也可参考。参看方广锠:《敦煌佛教经录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上册,第1~25页。又这里所举出的多种经录,《房录》收入高楠顺次郎,渡边海旭编,《大正新修大藏经》(下简称《大正藏》)(台北,新文丰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83年翻印本)卷49,其余收入卷55。为免繁琐,本文有关经录僧传的出处页数,不逐一注明。

3汤用彤有同样说法,参看氏着:《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上册,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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