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费用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费用标准的通
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8]26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06
【实施日期】2018.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费用标准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2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引导非农建设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现将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费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使用易地补充耕地指标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按照收购指标时的价格收取补充耕地指标费用。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