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七:何为分支机构应进一步明确
【案例】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案例】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回放“北京某公司的南方分公司”被确定为一个政府采购服装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但不久又被取消了中标资格。
该分公司随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表示,根据本省财政厅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经审查,认为中标结果对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如果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后发现,中标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质,应该取消其中标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函上盖的是业务专用章。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北京某公司的南方分公司”针对以下问题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一,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函盖业务专用章,本公司不予确认,本省财政厅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办法要求,质疑答复函须加盖公章。
第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评审结果应由评标委员会作出,采购代理机构无权得出本公司不符合竞标人资格要求的结论。
第三,本次采购的招标文件将“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列为门槛,人为缩小《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供应商范围,对本公司已经构成歧视性待遇。
本公司曾多次报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类似项目,从未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被拒绝报名。
当地财政部门调查后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复质疑时使用业务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竞标人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加工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诉人是北京某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的工商营业证明是营业执照,不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当地财政部门认定,“北京某公司的南方分公司”投诉事项不成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核试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核试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一、填空(共45空,每空1分,共45分)1.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7条规定。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对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对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7条规定。
3.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
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政府采购法》第13条规定。
5.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0条规定。
6.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5条规定。
7.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2条规定。
8.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31、32条规定。
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
10.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8号规定。
1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8号规定。
采购人专题培训题及答案

1.政府采购中的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2.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3.采购需求应当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
√4.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
√7.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BA、2B、3C、5D、78.下列采购项目中,哪些应当开展需求调查?A,B,C,D,EA、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B、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C、需定制的信息化建设项目D、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E、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9.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人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
√10.采购文件应当按照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11.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
√12.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不能量化的指标不可设定为评分项。
√13.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
√14.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15.某政府采购项目,把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A、要求供应商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加重了企业负担,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B、要求投标供应商设立本地分支机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C、只要外地供应商能够快速响应满足需要,就不能以未设立本地分支机构为由,限制其投标D、要求供应商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无可厚非,这是采购人的权利E、有些项目需要迅速解决问题,因此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1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标书内的分支机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标书内的分支机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在标书内的分支机构这个主题上,我们将探讨标书中的分支机构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它们在标书内的重要性和发展前景。
标书内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或组织在各个地区或部门设立的分支机构,用于扩大业务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提供更好的服务。
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各个行业的企业和组织都意识到,在不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是一个有效的策略。
这些分支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更为灵活的业务拓展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地市场需求和客户的喜好。
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公司能够更好地理解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并依此调整产品或服务的策略,以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
此外,分支机构还可以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使得公司能够更快速地响应客户的需求。
通过分散业务和资源,分支机构可以更高效地运作,降低响应时间和服务成本。
这不仅能够提升客户满意度,还能够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然而,分支机构的管理和运营也是一个挑战,需要公司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资源投入。
为了确保分支机构的良好运营和业绩,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包括监督机制、业绩考核和信息流通等。
此外,分支机构还需要得到总部的指导和支持,以保持整体运营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通过对标书内的分支机构的研究和探讨,我们将更好地了解分支机构对于标书的重要性,并且展望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分支机构的发展将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商机和利润,并且将成为公司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研究和了解分支机构的管理与运营,对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将为读者提供关于标书内的分支机构的全面理解,并希望能够为相关企业和组织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以便更好地利用和管理分支机构,实现更大的成功和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全文的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正文部分则分为三个小节,分别是什么是标书内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分支机构的管理和运营。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

2019年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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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 (三)为提高采购效率,对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品目,“徽采商城”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 单位应当在“徽采商城”实施采购;“徽采商城”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
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
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 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 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 机构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七)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1.3 政府采购基本程 序
1.4 政府采购政策趋势及发展方向
1.5 《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 依据
1.6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 额标准1》.7 政府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区 别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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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政府采购的基本概念
政府采购
财政性资金
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和限额标准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 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 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 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行为。
2023年-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含答案)

2023年-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含答案)单选题1根据《政府采购法》,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要求其在公开媒体上说明B、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C、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D、责令其改正参考答案:B2.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A、5日B、5个工作日C、7日D、7个工作日参考答案:B3.采购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所在O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A、财政部B、省级财政部门C、市级财政部门D、县级财政部门参考答案:B4.采购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移交档案。
A、政府采购监管部门B、财政部门C、相关采购人D、相关供应商参考答案:C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时需要填报的信息。
()A、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B、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内部监督管理制度C、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D、市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参考答案:D6.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拥有不少于O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A、3名B、5名C、10名D、15名参考答案:B7•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O代理机构。
A、摇号选择B、遴选C、抽签选择D、自主择优选择参考答案:D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信息()。
A、省级区域内共享无须向社会公开B、省级区域内共享并向社会公开C、全国共享无须向社会公开D、全国共享并向社会公开参考答案:D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当向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从业地财政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苏财购〔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18〕14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全面清理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代理机构,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推动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现将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清理已登记的代理机构以及外省备案的代理机构依据财政部新的《办法》规定,省财政厅将会同设区市的财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代理机构(含外省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规范名录登记管理,明确社会信用代码是代理机构的唯一标识,对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总公司已完成名录登记的,分公司不再单独列示。
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登记录入的专职人员名单,须有3名以上参加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设区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培训证明。
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代理机构应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专职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2018年5月1日起,省财政厅将登记信息不符合《办法》要求的代理机构从名录中暂时移出,并暂停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待其登记信息符合要求后予以恢复。
中国政府采购网-指导性案例(10个)(2017年最新)

目录指导案例10号:XX体系采购项目投诉案 (1)指导案例9号:XX仓库资格招标项目投诉案 (4)指导案例8号:XX系统通用硬件采购项目投诉案 (6)指导案例7号:XX无线网络系统扩容采购项目举报案 (8)指导案例6号:XX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举报案 (9)指导案例5号:XX网络建设工程项目投诉案 (11)指导案例4号:XX物业消防运行服务项目举报案 (13)指导案例3号:XX注册与备案管理系统项目投诉案 (16)指导案例2号:XX信息服务云平台采购项目投诉案 (19)指导案例1号:XX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投诉案 (21)指导案例10号:XX体系采购项目投诉案2017年11月20日 10: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关键词货物采购/适用法律错误/采购活动违法案例要点政府采购法有关招标文件编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制定、招标信息发布、评标专家抽取、中标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规定均不同于招标投标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主要适用于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通过招标方式以外的方式采购的,和与工程建设不相关的货物、服务的采购,都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与工程建设不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未依照前述规定执行,而依据招标投标法执行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六十四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九条基本案情2004年10月29日,采购人C委托代理机构A就该单位“XX体系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仪器设备。
B公司参与投标。
2004年12月1日,代理机构A发布中标公告。
B公司对中标结果不满,向采购人C和代理机构A提出质疑。
2004年12月21日,B公司向财政部提起投诉。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6•【字号】浙政发[2006]27号•【施行日期】200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27号)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机构队伍基本建立,采购规模不断加大,运行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
但是,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采购规模总体偏小,公开招标比例偏低,采购程序不够科学严密,政府采购的效率、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拓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使政府采购成为规范财政支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采购和监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逐步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行为规范、服务高效、监管有力、协调发展的政府采购运行和监管体系。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依法规范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和运行,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增加集中采购目录,推进工程采购监管,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采购和业务管理平台,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考核制度,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市场化和职业化进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案件说法--的理解与适用

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工程项目的法律适用与监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 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 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条例定义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 二款规定保持一致。
八、重大违法记录的界定
案例分析 案例十六:公司的总经理因行贿罪被追究
刑事责任,是否可以认定该公司具有重大 违法记录。 案例十七: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是否可以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重大违法记录的界定
法律适用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
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
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
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对使用纳入部门预算 管理的资金,无论其资金来源,包括部分 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 有收入”,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财政性资金的界定与理解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 最终为预算支出,实质上相当于使用财政 性资金,也应当纳入政府采购适用范围。 因此,《条例》规定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 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为财政性资金,在 采购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条例》 的规定进行采购。
探讨 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所受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

探讨 | 总公司及所属其他分支机构所受处罚累及分公司投标作者:赵路分公司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以及分公司能否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业界对此普遍较为关心。
本文以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厘清相关问题。
分公司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一)问题的源起及转化此问题源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回答分公司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问题,就要回答另一个问题,即“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法律规定的要求1.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根据上述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因此,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直接责任或者补充责任,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虽然分支机构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并不意味着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政府采购培训考试复习题(3)

政府釆购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复习题一、判断题IX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在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B)A、对B、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和军事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
(B)A、对B、错3、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由采购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为采购将相关事项委托出去而转移。
(A )A、对B、错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A)A、对B、错5、政府采购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A)A、对B、错6、采购文件应当以纸制档案方式保存。
(B)A、对B、错7、除国家层而要求支持节能环保、购买国货、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外,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地方政府也可以自行制定和出台一些政府采购政策。
(B)A、对B、错8、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A)A、对B、错9、87号令规左,投标文件中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形,如招标文件中没有相应规泄,以大写金额为准。
(A)A、对B、错10、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泄采购需求。
(A)A、对B、错11.邀请招标的供应商是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左的。
(B)A、对B、错。
12、政府采购合同没必要适用合同法。
(B)13、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A)A、对B、错14、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适用哪种采购方式?(C)A、竞争性谈判B、竞争性磋商C、单一来源采购D、询价。
15、成为评审专家,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B)A、对B、错16、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效投标的槪念等同于废标的概念。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案件说法--的理解与适用

本条例定义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 二款规定保持一致。
法律适用 《条例》第八条规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媒体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
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 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五、回避的情形与认定
案例分析 案例七:采购代理机构小张在经办采购项
工程项目的法律适用与监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本条规定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 条第三款保持一致。
四、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
案例分析 案例六:某高校采购有关课程软件,其采
购信息仅在校园网站公告,是否可以认定 其采购行为违法?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
混合资金来源项目的法律适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 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 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 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 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 购法及本条例。
二、项目属性的界定
案例分析
案例三:某大剧院采购舞台机械设备,采 购金额一亿多万元,财政部门在处理该项 目投诉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指定品牌和进 口产品未经审核,遂认定其采购结果无效, 并做出行政处罚,采购人不服行政处罚决 定提起行政复议,认为该项目属于工程项 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2023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

2023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什么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营自主权上。
销售代理处通常不直接经销商品,一切听从总部安排,不具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
而分支机构可以独立从事商品购销业务,比销售代理处个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
但当分支机构只核算现金收支业务,而将销售、购货、收款等业务归于总部统一核算时,它与销售代理处就没有多少差别销售代理处1.销售代理处通常只陈列样品以供客户挑选,其本身没有商品存货,也不经营商品购销业务。
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厂商购进商品。
2.客户来代理处看样订货后,代理处即将购货定单转交公司总部,由公司总部决定客户能否享受赊销及其赊销额度,并由公司总部直接向客户交货,应收帐款也由公司总部登记入帐并负责催收。
3.销售代理处内需设置定额备用金,由公司总部拨款以应付日常开支,将近用完时向公司总部报销补足,除此之外,代理处不经办其他现金收支业务。
分支机构1.分支机构通常拥有完备的商品存货,除了向公司总部进货之外,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厂商购进商品。
2.客户订货后,由分支机构自行决定客户能否享受赊销及其赊销额度并由分支机构直接向客户交货,赊销商品引起的应收帐款也由分支机构登记入帐并负责催收。
3.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收到的销货款存入银行,发生的营业费用由分支机构开具支票直接支付。
由于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在组织上和管理上的不同特点,决定了它们在会计上的不同特点。
分支机构与销售代理处的区别有哪些所谓的分支机构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
当一家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为了继续扩展其业务,扩大其产品销售范围,常常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开设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与总部在地理位置上通常相隔一定的距离。
有较大的分支机构也可能是企业合并的结果,被合并的企业解散,成为合并企业的分支机构而继续经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理解与适用

公开招标公告增加的内容
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 开最高限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公告期限;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以下 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四项、第 六项和第八项内容; (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 地点、方式; (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 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的理解与适用
上海市财政局 王周欢 2017年7月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放管服改革” 适应政府采购度改革与发展需要。 “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 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 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修订的条款情况
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投标有效期;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 式;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 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招标文件的提示要求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 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 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 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与 处理
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评审因素的 禁止性规定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考试题库填空题

一、填空题: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标准。
(国家强制性)2、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
(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活动实施前一天将、和报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委托代理协议、采购项目具体操作方案、采购文件)4、采购数额在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300)5、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应当遵循、、、的原则。
(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6、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低价优先,评标基准)7、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最低评标价)8、复合采购项目是指一个采购项目中即含有货物又含有工程或服务的采购项目,按照的项目确定其属性。
(采购资金比重最大)9、招标采购单位要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10、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评审现场纪律,一般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限定为人,复杂或重大项目可派人主办,名人员协办。
(1,1,1-2)11、采购代理机构承揽代理业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优惠费率不得超过。
(20%)12、政府采购计划表应准备一式份并加盖及,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合计金额超过万元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须由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函中应注明。
(五,单位公章,财务章,100 ,详细的原因或理由)13、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14、财政部指定网为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广西财政厅指定网作为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关于采购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
近年来,我国招投标法规不断完善,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
然而,在甲公司的一次采购过程中,却发生了违反招投标法规的事件。
二、案例经过1. 项目背景甲公司承接了一项道路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需采购一批建筑材料。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甲公司决定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2. 招投标过程(1)发布招标公告甲公司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中明确了采购的建筑材料、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相关信息。
(2)投标单位报名公告发布后,共有5家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甲公司对报名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了4家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3)开标、评标开标现场,4家投标单位按照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
甲公司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了3家投标单位进入谈判阶段。
(4)谈判与合同签订在谈判阶段,甲公司与3家投标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与其中一家投标单位签订了采购合同。
3. 违规事实在招投标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其中一家投标单位与公司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经调查,该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投标单位提供了便利,导致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中标。
三、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甲公司此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违反招投标法规,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2)内部人员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涉嫌利益输送。
(3)未严格执行评标标准,导致不公平竞争。
2.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公司此次违规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招投标活动无效,需重新组织招投标。
(2)对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3)对内部人员进行调查,如涉及违法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启示1. 企业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2. 企业内部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企业应加强招投标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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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七:何为分支机构应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案例:货物类案例
招标文件规定分支机构可以参与项目的投标,经销商投标遭到拒绝后提起投诉
案例回放:
“既然分支机构可以参加,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2006年10月的一次开标结束后,供应商H公司投标代表对其公司“投标被拒”给招标中心打去了质疑电话。
招标中心有关负责人简单地解释:“没错,分支机构是可以参与投标的。
但你们是经销商,此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的投标。
”
“那买招标文件的时候为什么不说明……”H公司投标代表反问。
但没等供应商H公司的投标代表说完,对方已经不耐烦了,“啪”地挂了电话。
本来就因投标被拒而耿耿于怀的H公司投标代表更加恼怒了。
随即对这次采购活动进行了一番“周密”的调查,H公司投标代表通过调查发现,招标中心在此次招标中还存在别的问题,于是选择了投诉来进行“报复”。
据了解,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受采购人的委托,某招标中心就其所需传真机及无绳电话机进行公开招标。
2006年9月20日,招标中心在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供应商H公司在看到招标公告后,立即前往招标中心购买了招标文件。
在经过了一番精心准备后,供应商H公司于开标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信心十足地递上了投标文件,然而却因“经销商”的身份而被拒绝了。
根据招标文件,分支机构可以参与这个项目的投标。
但是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中心并没有对分支机构的定义予以明确,而且也没有对经销商参与投标进行限制。
专家点评
本该事先明确
业界专家表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该明确的都应该事先明确,“在上述案例中,招标中心在制作招标文件时的粗心大意是招致投诉的诱因,如果不允许经销商参与投标,就应该在招标文件中体现;另外,既然提到了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定义也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虽然操作起来会有些繁琐,但是可以避免之后的争议。
”法律专家提醒,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招标文件作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邀请文件,既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权利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受到限制,那么对于此项目是否参与投标就是经销商的自由,任何人都无权进行干涉。
提醒或可补救
据介绍,监管部门介入项目调查时,项目负责人及出售招标文件的工作人员受到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既然你们不让经销商参与投标,为什么不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出来,而要等到投标时才说呢。
这不是让人家供应商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吗!”对此,有业界专家提出了这样一个解决问题之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出现模糊时,招标单位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个醒或许可以补救,当然,这或许也解决不了问题,毕竟有漏洞在先,但是这样的努力或许可以避免供应商投诉,没投入太多的精力在这个项上,供应商不会太恼火。
另外,采购代理机
构出售招标文件的工作人员不该只是从事简单的收钱工作。
工作中,遇到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不理解、对政府采购认识存在误区时,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义务进行解释,以免供应商白忙活。
”
缺公章应排除
据透漏,供应商H公司在“调查”中还发现,招标文件明明规定了“投标单位如果是法人单位,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如果是法人单位驻×市并在地×市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机构,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机构的单位公章”,而且还在实质性条款之列。
但供应商B公司作为“×市并在地×市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机构”的分支机构,并没有在“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机构的单位公章”,却有幸参与了本次角逐。
该分支机构虽然没有中标,但毕竟还是为供应商的投诉落下了口实。
因此,业内专家提醒,评标专家在审阅招标文件时一定要细心再细心。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也有提醒专家“细心”的义务。
相关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转载于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出版的《政府采购案例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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