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假期管理制度-培训机构
暑假培训班封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暑假培训班的正常、有序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封闭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1. 报名与入学- 学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缴纳学费,并签订培训协议。
- 学员入学前需参加入学培训,了解培训班的规章制度。
2. 封闭管理期间- 学员在封闭管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场所。
- 学员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
- 学员应保持宿舍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使用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 学员需尊重老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不得喧哗、打架等。
- 学员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并按医嘱进行治疗。
3. 课程安排- 培训班课程由专业教师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 课程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学员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4. 生活管理- 生活老师负责学员的生活管理,确保学员饮食、住宿等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 饮食安排合理,营养均衡,确保学员身体健康。
-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5. 安全管理- 培训班场所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出口位置。
-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学员需了解并遵守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基本安全知识。
- 如遇紧急情况,学员应立即报告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家校沟通- 学员家长可通过班主任了解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 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学员表现,共同促进学员成长。
- 建立家校联系群,及时发布培训信息,方便家长了解学员动态。
三、违规处理1. 学员如有违反封闭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学员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如打架斗殴、盗窃等,将依法处理,并通报家长。
3. 学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如作弊、抄袭等,将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家长。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假期补习班规章制度
假期补习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假期补习班的管理秩序,提高补习效果,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生管理1.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真实资料,并遵守补习班规定,服从授课老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须按时到达补习班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3.学生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教室,否则将被没收并交由班主任保管。
4.学生应当独立自觉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惩罚。
第三章教师管理1.教师须年资丰富,有一定教学经验,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制定适合的教学方案。
2.教师上课需严格按照教材内容及教学计划授课,不能擅自增减内容。
3.教师需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4.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侮辱行为。
第四章管理制度1.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协助教师完成课堂纪律、考勤等工作。
2.班主任需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解答家长的疑问。
3.班主任需制定好班级管理制度,监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4.管理人员需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保密学生信息。
第五章安全保障1.学生在校期间需严格遵守补习班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触摸电器设备。
2.学生不得在校期间私自外出,如需离校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填写离校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疾病需及时向班主任报告,不能擅自服药。
4.补习班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有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置,并通知家长。
第六章处罚规定1.学生如有违反补习班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警告、罚款、停课等处罚。
2.严重违规者,将被开除学籍,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3.教师如有违反补习班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警告、停薪等处罚。
4.补习班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甚至开除。
第七章附则1.补习班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2.如有未尽事宜,由补习班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制定。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补习班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应当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假期补习班的良好秩序,共同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共同为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培训机构暑假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员工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全体员工。
三、考勤时间1.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休息时间:午休时间12:00-14:00,共计2小时。
四、考勤规定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
2.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a.迟到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b.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c.早退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d.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e.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
3.员工请假需按照以下流程办理:a.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b.请假人将《请假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c.请假人请假期间,如需更换工作,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4.员工请假后,如需加班,需按照以下规定办理:a.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b.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c.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制度执行。
5.员工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
五、考勤记录1.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定期进行汇总。
2.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
六、奖惩措施1.对于遵守考勤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成立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学生入学时,家长应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生应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擅自离校。
(3)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上下学途中的安全。
(4)学生应服从教师管理,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损坏公物。
2.教师安全管理制度(1)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
(2)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增减教学内容。
(3)教师应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家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4)教师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校园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管理。
(2)校园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校园内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校园内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3)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4)禁止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各校外培训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暑假培训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暑假培训班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暑假培训班的学员和工作人员。
二、招生与管理1. 招生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 根据学员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 优先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学员。
2. 报名与录取:- 学员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 录取后,学员需按时缴纳学费。
3. 班级设置:- 根据学员年龄、基础和兴趣,合理设置班级。
- 确保班级规模适中,便于教学管理。
三、教学管理1. 教师要求:- 教师需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 教学计划:- 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
- 定期对教学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3.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应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员学习兴趣。
- 教师应关注学员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 加强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
4. 作业与考核:- 教师布置适量作业,并及时批改。
- 定期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考核,检验教学效果。
四、学员管理1. 考勤制度:- 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
- 教师负责考勤,并记录考勤情况。
2. 纪律要求:- 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
- 保持教室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3. 沟通渠道:- 建立学员与教师、家长之间的沟通渠道。
- 及时反馈学员学习情况和问题。
五、安全与卫生1. 安全制度:- 培训班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学员安全。
-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2. 卫生制度:- 教室、食堂等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 学员需遵守卫生规定,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六、奖惩制度1. 奖励:- 对表现优秀的学员给予奖励。
- 对积极参与班级活动的学员给予表彰。
2. 惩罚:- 对违反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
- 对严重违纪的学员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学校休假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培训学校的休假管理,保障教职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本休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教职员工。
三、休假种类1. 年假:按照劳动法规定,教职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具体天数根据教职员工的实际工龄确定,最高不超过15天。
2. 带薪病假:教职员工患病需要请假休息时,可享受带薪病假,具体天数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和实际情况确定。
3. 事假:教职员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请假时,可申请事假,具体天数根据事假原因和教职员工情况确定。
4. 婚假:教职员工结婚时享受的带薪假期,具体天数根据教职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婚姻登记证确定。
5. 产假:女教职员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时享受的带薪假期,具体天数根据法律规定和医院开具的产检证明确定。
6. 陪产假:男教职员工在配偶怀孕期间和生育时享受的带薪假期,具体天数根据法律规定和医院开具的产检证明确定。
7. 哺乳假:女教职员工生育后享受的哺乳假,具体天数根据医院开具的产检证明和实际情况确定。
8. 调休假:教职员工在工作日加班或者节假日上班时,可申请调休假来补偿。
四、休假申请流程1. 教职员工在需要休假时,需提前向学校人事部门提交休假申请,包括休假类型、休假时间、休假原因等。
2. 根据教职员工的休假申请和实际情况,学校人事部门将尽快审批,并及时通知教职员工休假结果。
3. 教职员工在休假期间需要延长休假或者提前结束休假时,需提前向学校人事部门补充申请。
4. 教职员工在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与其联系。
五、休假管理规定1. 教职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否则将取消休假资格。
2. 教职员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与其联系。
如有重大变故需要及时通知学校。
3. 教职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在学校无故旷工,否则将按照《培训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培训学校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请休假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及学员。
第三条培训学校请休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请休假类型第四条请休假类型包括: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暂时离开学校,如婚丧嫁娶、病假等。
2. 年假:根据国家法定年休假规定,教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
3. 产假:女教职工生育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
4. 陪产假:男教职工可享受陪产假。
5. 病假:因疾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的假期。
6. 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如家庭困难、突发事件等。
第三章请休假程序第五条请休假程序如下:1. 教职工或学员因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
3. 经批准后,请假人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请假单。
4. 请假期间,教职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请休假审批第六条请休假审批权限如下:1. 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学校相关负责人备案。
2. 年假: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
3. 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 病假:由学校医疗保健部门审核,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
5. 事假: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请休假销假第七条请休假销假程序如下:1. 请假人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 教职工销假,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学员销假,需向教务处报告。
3. 部门负责人或教务处负责人核实销假情况后,报请学校相关负责人备案。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规处理如下:1. 教职工或学员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校,视为旷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教职工或学员在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按旷工处理。
3. 教职工或学员在请假期间,未按要求办理销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学校另行规定。
培训学校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职工的请休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应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
第二章请休假种类第四条培训学校的请休假分为以下几种:1. 带薪年休假:教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享受带薪年休假。
2. 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3. 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要休息的,可申请事假。
4. 婚假:教职工结婚的,可申请婚假。
5. 产假:女教职工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6. 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可申请丧假。
7. 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休息日。
第三章请休假申请与审批第五条教职工请休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教职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批准或不予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批准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在请假期满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八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九条教职工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期间无故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请休假管理第十条教职工请休假期间,学校应确保其工资待遇不变。
第十一条教职工请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学校可安排其他教职工代课或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请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休假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假期培训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假期培训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培训班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培训班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2. 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学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检查(1)定期对培训班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2. 消防安全(1)培训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禁止在培训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 用电安全(1)确保培训场所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符合安全标准。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食品安全(1)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2)加强食品储存、加工、烹饪等环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 学生安全管理(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学生请假、离校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3)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学生安全。
四、应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班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为假期培训班安全管理制度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培训机构暑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暑假期间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师生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教学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后勤部门:负责学校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4. 门卫:负责校园出入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5.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安全管理:(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
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5)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
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6)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7)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2. 教师安全管理:(1)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3. 校园设施安全管理:(1)成立培训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培训学校假期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假期管理制度培训学校假期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培训学校假期管理,规范教职工的假期行为,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等。
1.3 所有教职工在假期期间,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假期安排2.1 寒暑假安排2.1.1 每年寒暑假的具体日期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发布通知。
2.1.2 寒暑假的起止日期一般为2个月。
教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需要,申请不同长度的假期。
2.1.3 除非特殊情况,所有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应该至少请假3周。
特殊情况包括家庭突发事件、重要学术会议、学校研究项目等。
2.2 法定节假日安排2.2.1 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
2.2.2 法定节假日期间,学校正常停课。
2.2.3 有需要的教职工可以申请在法定节假日前后的非工作日调休。
2.3 其他假期安排2.3.1 学校还提供年度特殊短期假期,如中秋节、端午节等。
2.3.2 特殊短期假期一般为连续3天,可以与周末或其他假期组合使用,提供更长的休息时间。
三、假期申请3.1 教职工请假申请应提前至少2周提交给所在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
3.2 请假申请应包含请假事由、具体假期日期、请假天数、补班计划等信息。
3.3 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应及时审批请假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3.4 若请假申请存在问题,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有权拒绝申请,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诉。
四、假期补偿4.1 寒暑假补助4.1.1 学校将按照教职工在学校任职年限和工作表现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寒暑假补助。
4.1.2 具体的补助标准由学校制定,并在每年寒暑假之前发布公告。
4.1.3 请假期间长时间不返回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可能会被取消寒暑假补助资格。
4.2 法定节假日工资4.2.1 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的教职工,享受与日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相同。
4.2.2 若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工作,学校将提供加班工资或调休。
培训机构暑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暑假期间培训机构的安全,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培训机构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1)开展暑假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暑假期间安全稳定。
(2)对新生进行入学安全教育,让师生了解培训机构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门卫值班,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
(2)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校园内外的动态,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3. 课堂教学制度(1)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教室,确保课堂安全。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4.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1)定期对培训机构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5. 食堂卫生安全制度(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2)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确保食堂环境卫生。
6. 住宿安全管理(1)住宿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保持宿舍整洁。
7. 消防安全制度(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8. 防盗安全制度(1)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2)对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区域进行定期检查,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三、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暑假期间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
培训机构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机构员工的休假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休假类型、休假程序、休假时间及休假待遇,确保休假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休假类型第四条本机构员工休假类型包括:1. 公休假: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的休假;2.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休假;3. 病假:因患病需要休息的休假;4. 产假:女员工生育期间的休假;5. 婚假:员工结婚期间的休假;6.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期间的休假;7. 考勤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的休假。
第三章休假时间及待遇第五条公休假、婚假、丧假、事假、病假、产假等休假时间及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勤假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审批,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七条员工请休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章休假程序第八条员工请休假应填写《休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休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
第十条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休假情况,并办理休假销假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一条员工遵守休假制度,按时休假,表现良好的,给予表扬。
第十二条员工违反休假制度,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2.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扣除半天工资;3.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特别说明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本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培训学校假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培训学校在假期期间师生的安全,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在假期期间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及各类培训课程。
二、组织领导1. 成立假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假期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教学安全管理(1)假期期间,教师应继续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确保学生在假期期间的学习进度和质量。
(2)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
(3)加强线上教学管理,确保线上教学环境安全、稳定。
2. 住宿安全管理(1)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宿舍门禁制度,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3)加强宿舍卫生管理,保持宿舍环境整洁,预防疾病传播。
3. 食品卫生安全(1)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4. 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学生假期出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学生,要求佩戴好安全带,确保乘车安全。
(3)对自驾出行的学生,要求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对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严禁在校园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假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加强值班制度,确保假期期间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确保假期期间安全信息及时传递。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假期培训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假期培训班学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假期培训班的学员、教师、工作人员及培训机构。
二、安全责任1. 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场所的安全。
2. 教师负责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员遵守安全规定。
3. 学员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积极配合安全管理。
4. 工作人员负责培训场所的安全检查、维护和应急处置。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培训场所安全(1)培训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消防、防盗、防滑、防电等安全设施。
(2)培训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学员能够随时了解安全信息。
(3)培训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人员安全管理(1)学员进入培训场所需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学员安全。
(2)教师应熟悉学员情况,关注学员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工作人员应负责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饮食、住宿等生活安排,确保学员生活安全。
3. 安全教育(1)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
(2)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向学员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
(3)学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4. 应急处置(1)培训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发生安全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安全监督检查1. 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教师应定期检查教学环境,确保教学安全。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培训场所,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暑期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暑期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与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暑期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辅导班、兴趣班、夏令营等。
第三条暑期培训机构应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暑期培训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2. 管理教师队伍,确保教师资质;3. 负责学生的报名、收费和学籍管理;4. 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监督教学过程;5. 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6. 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第六条教师选拔与培训: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知识;2. 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师德教育;3.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
第三章教学与课程第七条教学内容应与国家课程标准相符合,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课程设置应多样化,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包括学科辅导、艺术、体育、科技等。
第九条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十条教学进度应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合理调整,确保教学效果。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签订培训协议。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尊重教师和同学。
第十三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出勤、成绩、表现等情况。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质量。
第五章安全与卫生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做好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第十八条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九条建立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评价。
第二十一条定期公布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培训学校假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在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假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假期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2. 各部门负责人为假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假期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假期安全管理制度1. 课堂教学安全:(1)教师应提前了解学生的假期行程,确保学生在假期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教师应加强假期期间的线上教学管理,确保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安全。
2. 校园安全管理:(1)学校应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1)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宿舍巡查,确保宿舍设施设备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2)禁止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4. 食品卫生安全:(1)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5. 学生出行安全:(1)学生外出活动应向家长报备,并告知家长活动地点、时间、同行人员等信息。
(2)鼓励学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避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3)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
6. 防火防灾安全:(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明火。
四、应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学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学校应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关心受伤学生,给予必要的生活和学业帮助。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培训学校假期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假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学校假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假期管理包括假期计划、假期值班、安全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各项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假期管理工作应注重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假期在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假期计划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法定假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假期计划,包括假期时间安排、教学活动、师生培训、学校维修等。
第五条假期计划应提前向师生公开,以便师生做好假期安排。
同时,学校应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假期计划。
第六条学校应在假期前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对优秀教职工进行表彰,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三、假期值班第七条学校实行假期值班制度,确保假期期间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值班安排应提前制定,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包括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安保人员等,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职责,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第九条值班期间,学校应加强安全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同时,值班人员应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十条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假期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为学校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
四、安全教育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如校信、家长会等,向师生和家长传达安全知识,提醒师生注意假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安全巡查,加强对校园设施的检查,确保假期期间校园设施安全。
五、教学质量第十四条学校应关注假期期间的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假期期间能够得到有效的学习和辅导。
第十五条学校应组织教师制定假期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确保假期教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假期教学活动的监督和评估,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为下一阶段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培训机构假期制度内容范本
培训机构假期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机构假期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机构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末及其他特殊假期。
第三条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假期的规定,合理安排假期时间,确保师生员工充分休息、身心健康。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假期期间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假期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假期安排第五条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安排假期,提前向社会公布假期安排。
第六条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寒暑假期间的课程安排,确保培训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培训机构在假期期间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假期管理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等工作。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体温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假期期间的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防止出现教学空档。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假期纪律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在假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在假期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在假期期间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声誉。
五、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培训机构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师生员工违反本制度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暑期寄宿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暑期寄宿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行,保障学员和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暑期寄宿培训机构全体学员、教职工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学员管理制度第四条入学须知:1. 学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报名,并填写《暑期寄宿培训机构学员登记表》。
2. 学员需遵守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五条出勤制度:1.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
2. 学员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并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六条课堂纪律:1. 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互动。
2. 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睡觉、玩手机等。
3. 课后应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垃圾。
第七条卫生制度:1. 学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洗澡。
2. 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第八条课外活动:1. 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2. 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教职工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九条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教学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条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关心学员生活,及时了解学员需求,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病等工作,确保学员和教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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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的权利,规范公司休息休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职权部门2.1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假期的管理并对该项工作负责。
2.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休假时间(补休、调休)的,应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行政副总批准。
3法定节假日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标准,保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具体为:3.1元旦,放假1天3.2春节,放假3天3.3清明节,放假1天3.4劳动节,放假1天3.5端午节,放假1天3.6中秋节,放假1天3.7国庆节,放假3天4带薪假4.1公司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并依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统一安排员工的带薪带薪假(以下简称带薪假)。
4.2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假。
4.3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后,员工休各种法定假超过规定假期的部分,可以抵消带薪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先请休带薪假;带薪假使用完毕,方可请事假。
4.4员工一个自然年度内请事假累计30天及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假:4.5准备离职的员工,如有剩余带薪假的,可在其最后工作日的期限里安排,但必须得到公司批准;当年退休的员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应休完带薪假,退休后不在公司继续工作的不再享受带薪假;4.6员工休带薪假期间,如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其回来上班的,员工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回公司报到。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回公司报到,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致电公司,讲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4.7员工在带薪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4.8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让员工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假;带薪假在1个季度内使用完毕;不得延续到下一个自然季度内使用。
带薪年休假在一个季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得跨季度和年度安排。
员工带薪假季度内有效,季度内的带薪假可以累积使用,但是不可以提前使用。
没有在季度和年度内休息的带薪假视为放弃。
休假员工休假前要做好各项工作的交接,尽可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外出休假时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人力资源部要严格考勤、规范管理,对员工带薪假必须严格建立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4.9员工休带薪假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有课期间相关岗位不允许休带薪假。
休带薪假程序同请假程序。
带薪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员工应按照请假程序要求的时间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按照正常请假程序,填写《员工请假单》和《带薪休假卡》,按照请假程序批假权限获得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5产假、哺乳假、节育假、护理假员工的产假、哺乳假、护理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5.1女员工生育给予产假。
5.2产前检查假:根据国家规定孕期前6个月每月一次,孕期第7-8个月,每两周一次;孕期第9个月起至生育每周一次,每次半天。
产前检查假享受工资及奖金。
如员工已申请产前提前休假,则不再享受上述检查假。
5.3女员工正常分娩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4女员工产假期满,应按时到公司上班。
如既不到公司上班也不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
5.5由于工作需要或员工自行提出的提前结束产假上班,未休完的产假不再延续使用。
5.6女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享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多哺乳一个孩子增加一个小时。
执行方式可采取晚上班一小时或者早下班一小时的做法,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哺乳假不影响工资、福利、补贴等。
5.7男员工其配偶晚育的,公司给予其7天护理假5.8公司不得因女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三期”女员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违反公司《奖惩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解除理由。
5.9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相关规定。
6婚假6.1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
初婚达到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婚假增加7日。
6.2 婚假限一次性使用。
婚假天数不包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
但婚假无论如何连休,最长不得超过15日。
6.3申请婚假须提前二周进行,由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行政副总、董事长审批,并将结婚证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核实。
6.4婚假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书》约定或《薪酬福利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发放,当月绩效、补助等浮动工资相应扣除。
6.5 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的婚假不能影响公司正常上课。
7丧假员工按照如下规定享受丧假:7.1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公司给予丧假 3天。
丧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7.2员工异地办理丧事,公司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7.3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8病假8.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可向所在部门申请病假。
8.2员工申请病假必须取得医院病休诊断书,于休假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休假。
因紧急情况(指在法定节日或在外地患病或患病无法亲自前来的)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员工,在休假当天至少在应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向上级领导电话请假。
领导批准后,必须在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及补交病假资料,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8.3在办理病假手续时,请一天病假的员工需要出具挂号单、病休诊断书及病历;请二天病假的员工需要出示二级以上医院的挂号单、病休诊断书和相关病历;请三天以上(含三天)病假的员工,需要出示三级以上医院的挂号单、相关检验报告、病休诊断书、相关病历和处方等。
不能出具以上材料的请假,一律视为事假。
8.4员工如需住院治疗或长期停工休养的,凭三级以上医院的挂号单、病历、相关检查报告、病休诊断书可办理休长假手续,休长期病假时间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8.5员工因病向公司提交病假资料,应由员工本人自行提交,员工确因病情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交的,由公司安排人员取回,非经公司许可,病假员工不得转托他人提交病假资料,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8.6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病休3个月以上的,重返工作岗位必须持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并经公司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认定可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方可重返岗位。
8.7为防止个别员工瞒报病假、小病大养,公司有权视员工的病情情况,为员工进行病情复查,复查医院为公司指定三级甲等医院。
复查费用如员工患病属实,由公司承担,如员工患病不实,由员工承当,公司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非行动困难等特殊原因,均应配合公司的复查行为,如拒不配合,视为患病不实,公司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8.8下列情形不作为病假处理:8.8.1员工酗酒或故意导致的疾病或伤害;8.8.2非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8.8.3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供病假证明资料的;8.8.4员工提报病假资料不实、不全,经催告后无法补证、补足的;8.8.5制造虚假病假资料被公司查证属实;8.8.6通过威胁、利诱等手段非法获取病假资料的8.8.7其他违背诚信原则,骗取病假的行为。
出现上述情形,公司有权以严重违纪为由径行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8.9员工未经批准的病假或逾期病假均视为旷工。
8.10公司规定病假分为半天和全天两种。
病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应包含在病假内。
8.11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其试用期期间将相应自动顺延。
9事假9.1员工有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应按照公司规定申请事假。
任何情况下,如果员工请假的时间与实际工作或项目发生冲突,则员工需另行安排事假时间。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奖金。
9.2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请假当日至少在应上班时间前半小时电话告知上级领导请求批准(不得用发送短信形式请假),获得批准后必须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分为2小时、半天和全天三种类型9.3员工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天,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
超过部分将不予批准事假。
(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9.4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9.5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予以扣除。
9.6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原则上不能请事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请事假,试用期自动延长。
9.7鉴于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如员工连续休事假超6天,或一个公立年度累计事假超过30天,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9.8员工请事假期间发生一般病伤,按事假处理;发生急、重病、伤住院治疗者不能按期返回公司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假期。
治疗期满后持当地县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凡未经审批延长的假期,按旷工处理;在未得到处理前,工资及绩效奖暂时停发。
10请假程序10.1员工请任何假期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在批准前任何擅自不出勤均视为旷工。
部门正职(不含)以下员工休假,必须由休假人建议,部门负责人批准代职人(代为处理工作、行使权利);部门正职(含)以上员工休假,必须由休假人建议,直接上级批准代职人;在休假前批准人必须安排好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因工作交接未办妥出现的问题由批准人承担责任。
10.2请任何假期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处理。
10.3如确实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至少在应上班时间前半小时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部长)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但校区管理部员工及教学管理部教师在有课的情况下,紧急情况下请任何假期也必须提前半天时间请假并获得批准,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10.4员工申请任何假期需提前书面申请并进行审批后方可休假。
10.4.1员工请任何假期,时间在1天(含)以下的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请假时间在1天至3天以下的必须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并且完成审批程序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10.4.2连续长于3天(含)短于7天的任何假期包括调休、带薪假、事假等组合假期必须至少提前1周书面请假,并且完成审批程序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休假(需获得董事长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10.4.3连续长于7天(含)的任何任何假期包括调休、带薪假、事假等组合假期必须至少提前2周书面请假,并且完成审批程序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休假(需获得董事长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10.4.4 一个自然月内包括病假、带薪假、事假等累积请假达到3天的,再次休任何假期必须按照上述10.4.1--10.4.3要求的时间提前书面请假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