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认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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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认证实施规则(2007年第22号)

GAP认证实施规则(2007年第22号)

2007年第22号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制度,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对促进我国综合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对2006年1月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CNCA-N-004:2006)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予以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产品目录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编号:CNCA—N—004:2007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2007-8-发布 2008-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1.目的和范围2.认证依据3.认证依据使用要求4.认证申请人5.认证级别6.认证方式及要求7.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8.认证程序9.认证证书的保持10.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11.申诉和投诉12.认证收费附件1:术语和定义附件2:检查人员要求附件3:认证机构要求附件4: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附件5: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附件6:认证机构之间证书转换附件7:检查表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1.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作物、水产、畜禽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活动。

注:1.本规则所指作物包括大田作物、果蔬、茶叶等植物产品。

2.具体的认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确定公布。

未列入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各认证机构应当依据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对该产品的适用性进行技术分析,并将有关技术分析报告和需补充的相关技术规范报国家认监委审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中药材gap实施与认证

中药材gap实施与认证
详细描述
加强市场推广,提高中药材gap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同时,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种植和加工技术,提高中药材品质和安全性,推 动中药材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06 中药材gap实施的成功案 例
案例一:某中药材种植企业的gap实施经验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科学种植、严格监管、持续改进
05 中药材gap实施面临的挑 战与对策
技术难题与解决方案
总结词
技术难题是gap实施中的一大挑战,需要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
详细描述
在实施gap过程中,技术难题主要表现在种植、采收、加工、储存等方面。例如,种植过程中如何保证药材的品 质和安全性,采收过程中如何确保药材的有效成分含量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引进,提高种植 和加工技术水平,同时加强质量检测和控制,确保药材品质和安全。
案例二:某中药材养殖企业的gap实施经验
总结词
生态养殖、注重品种选育、强化疫病防控
详细描述
该企业在中药材养殖过程中,注重生态养殖技术的应用,如采用天然饲料、合理密养、循环水等措施,减少 养殖环境的污染。同时,企业注重品种选育,选择优质、高产、抗病性强的品种进行养殖,提高中药材的质 量和产量。此外,企业还强化疫病防控,建立完善的疫病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并控制疫病的发生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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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生产规范
gap实施为中药材生产提供了统一的生产规范,促进了产业的规 范化发展。
提高产业整体水平
通过gap认证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其生产和管理水平较高,能够带 动整个产业的提升。
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规范化发展有助于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

题名GlobalGAP认证实施方案

题名GlobalGAP认证实施方案

1.目的及范围为规范本公司良好农业规范的检验认证活动,根据《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以下简称GGAP)及行业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方案。

在整个认证过程中,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涉及申请阶段的沟通、认证材料的收集传递和现场检验。

2.从事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检验工作需要满足的条件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检验的技术能力。

3.检验人员要求中心参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检验的有:合同评审二部和检验部的人员。

检验员应经过ECOCERT集团相应人员的培训及实习并在ECOCERT集团进行注册,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注册资质,并经本机构进行能力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GGAP 的现场检验。

4.检验依据《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5.检验程序5.1检验申请5.1.1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5.1.2根据申请者申请产品类型,申请者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不同类型的文件,至少包括申请表、申请者的资质文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5.2申请受理5.2.1申请评审对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者,中心将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提交给ECOCERT集团进行评审,ECOCERT集团将给出申请材料的评审意见和结论。

5.2.3申请评审处理ECOCERT集团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GGAP检验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请。

对不予受理的,通过中心通知申请者,并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3现场检验准备与实施5.3.1中心根据ECOCERT集团签发的任务书列表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验员组成检验组,并在现场检验前将检验日期、检验组成员信息发给申请者确认无误。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参考的操作规程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参考的操作规程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参考的操作规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Certification,GAP认证)是一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农业认证标准,旨在确保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和可持续生产。

该认证提供了一套严格的操作规范,以指导农民如何在农业生产中采用最佳实践。

以下是GAP认证参考的操作规程,供农民参考和遵循:1.土壤管理-定期进行土壤测试,了解土壤的营养水平和酸碱度,并根据测试结果制定合理的施肥计划。

-使用有机肥料和土壤改良材料,以提高土壤的质量和保持适当的土壤湿度。

-控制土壤侵蚀,采取措施保持水分和土壤的滞留。

2.水资源管理-监测农田的水质和水量,确保使用干净的水源,并以合适的方式灌溉。

-合理规划农田的排水系统,防止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3.农药使用-使用合格的农药,并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建议和国家标准使用。

-减少对农药的过度依赖,采用其他农业管理技术,如有机农业和生物防治。

4.植物保护-定期巡视农田,及时发现和控制植物病虫害。

-采用预防性控制方法,如农作物轮作、间作、植物品种选择等,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5.肥料和营养管理-根据作物的特点和生长阶段,合理施用肥料,并控制营养浓度,避免过量或不足。

-使用有机肥料和土壤改良材料,以提供充足的养分和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

6.农产品储存和运输-采取适当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农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和防虫措施。

-对农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和标记,以确保其安全、卫生和质量。

7.社会责任和安全管理-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培训员工合适的操作和安全措施,并遵守劳动法规和国家法律。

-尊重农民和工人的权益,遵守公平劳动标准,不进行强迫劳动和童工。

8.记录和追溯性-记录所有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信息,如施肥时间、农药使用记录、灌溉量等。

-保留农产品的追溯能力,记录生产和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以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这些操作规程只是GAP认证的参考,实际操作中,农民还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进行调整和优化。

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和认证

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和认证

国际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和认证介绍
美国GAP简介
1998年,美国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联合发 布了《关于降低新鲜水果与蔬菜微生物危害的企业 指南》。在该指南中,首次提出良好农业规范概念。
美国GAP主要针对未加工或最简单加工(生的)出 售给消费者的或加工企业的大多数果蔬的种植、采 收、清洗、摆放、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常见的微生物 危害控制,其关注的是新鲜果蔬的生产和包装,但 不仅仅限于农场,而且还包含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 食品链的所有步骤。FDA和USDA认为采用GAP是自 愿的,但建议鲜果蔬生产者采用。
国际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和认证介绍
美国GAP八原则
原则1:对鲜农产品的微生物污染,其预防措施优 于污染发生后采取的纠偏措施(即防范优于纠偏);
原则2:种植者、包装者或运输者应在他们各自控 制范围内采用良好农业规范;
原则3:新鲜农产品在沿着农场到餐桌食品链中的 任何一点,都有可能受到生物污染,主要控制人类 活动或动物粪便的生物污染;
EUREPGAP标准采用危害分析(HACCP)方法,确定良好农业 规范的控制点和符合性规范,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可 追溯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工人福利等提出综合性要求, 增强了消费者对EUREPGAP产品的信心。
EUREPGAP已经制定了综合农场保证(IFA-包括作物、果蔬、 畜禽)、综合水产养殖保证(IAA)和花卉和咖啡的技术规范。
国际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和认证介绍
美国农业部指定联邦检查服务局(FSIS)作 为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工作。
GAP认证是自愿性认证,并且是收费的。 审核员是FSIS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 认证审核是采取打分的方法,70分以上的可
以获得通过。 通过认证的企业和产品名称将由美国农业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5.25•【文号】•【施行日期】2006.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有关要求的通知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试点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关于在14个省、直辖市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的要求,为保障GAP认证试点工作质量,使试点工作切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现就GAP认证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GAP认证试点期为,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

二、国家认监委将分批公布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单位名单,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机构(以下简称认证试点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严格在试点名单内选择认证试点单位。

三、为做好各认证试点机构的GAP认证活动的统一协调,便于监管,各认证试点机构应当将选择的试点单位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开展认证活动。

如有未列入试点名单的单位愿意申请认证,且生产条件基本满足GAP相关标准要求的,可通过地方质检或其他部门、认证试点机构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增补列入试点名单后,认证试点机构方可受理申请,开展GAP认证活动。

四、如试点单位有未列入GAP认证试点产品范围的产品需获得认证的,各认证试点机构应当依据GAP系列国家标准对该产品的适用性进行技术分析,并将有关技术分析报告和需补充的技术规范报国家认监委审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GAP及认证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规范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最终产品符合产品消费地法规、标准和采购方的要求。

为此,各认证试点机构在实施认证活动过程中,应当通过抽样检测等方式,关注最终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GAP认证实施细则

GAP认证实施细则
CCIC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
培训内容:
1 2 3
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现实意义
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诞生背景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
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现实意义
动物福利
员工健康
CHINAGAP
持续发展
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的需要
作为食品链的最上游,包括种植和养殖在内的初级生产阶 段,其产品的安全性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其下游,甚至消 费阶段食品的安全。 多数化学危害主要需要依赖源头控制,种植养殖环节引入 的农残、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无法在后续的加工环 节消除。
12+8
8个附件

附件1 术语和定义 附件2 检查人员要求 附件3 认证机构要求 附件4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附件5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附件6 认证机构之间证书转换 附件7产品认证范围 附件8 检查表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 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我国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 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gbt200141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gbt200142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3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4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5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6良好农业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7良好农业规范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8良好农业规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9良好农业规范第9部分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2001410良好农业规范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良好农业规范按种类作物果蔬肉牛肉羊生猪奶牛家禽和基础农场基础作物基础和畜禽基础划分为种类模块和基础模块

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050l
中药材产地空气是否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0502
中药材产地土壤是否符合国家土壤质量二级标准。
0503
土壤质量一般每4年检测一次。
*0504
中药材灌溉水是否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0505
灌溉水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070l
对养殖、栽培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是否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 变种或品种、中调及学名等)。
3802
运载容器是否具有较好的通气性,并有防潮措施。
1
是否制订仓储养护规程和管理制度。
3902
中药材仓库是否保持清洁和通风、干燥、避光、防霉变。温度、湿度是否符合储存要求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
3903
中药材仓库地面是否整洁、无缝隙、易清洁。
3904
中药材存放是否与墙壁、地面保持足够距离,是否有虫蛀、霉变、腐烂、泛油等现象发生,并定期检查。
4202
检验项目至少包括中药材性状与鉴别、杂质、水分、灰分与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指标性成分或有效成分含量。
*4203
中药材农药残留量、微生物限度、重金属含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204
是否制订有采样标准操作规程。
4205
是否设立留样观察室,并按规定进行留样。
430l
检验报告是否由检验人员、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存档。
备注:“*”项目为关键项目,其它项目为一般项目。
.
*1601
药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是否采取综合防治策略。
*1602
药用植物如必须施用农药时,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采用最小有效剂量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
2601

gap认证标准

gap认证标准

gap认证标准GAP认证要求的深刻解析GAP认证是全球农产品和农业环境保护的重要认证体系,它旨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生产。

1.生产环境要求:GAP认证要求农场主必须建立健康、安全的生产环境,包括使用合法的耕作土地、遵循合理的排水和灌溉系统,以确保农作物的健康生长。

此外,农场主还需要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防止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

2.农作物要求:农场主在种植农作物时,必须遵循GAP认证要求,如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品种、科学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

要求农作物没有超过法定限量的农药残留,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环境保护要求:GAP认证强调农场主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农场主需要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留自然生态系统,减少农业对水资源的消耗,同时合理处理废弃物和农药包装等环境污染物。

4.劳工权益保护:GAP认证要求农场主确保员工的权益被充分尊重和保护。

这包括遵循劳工法规、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等。

5.可追溯性和记录要求:GAP认证要求农场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追溯制度和记录体系,包括种子来源、施肥、农药使用、劳工信息等各个环节的记录,以便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标准,保证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和安全。

除了以上要求,GAP认证还可以衍生一些其他相关内容,使其更加丰富。

比如,GAP认证可以帮助农场主提高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GAP认证可以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减少土地退化和环境污染,保护农业可持续性;GAP认证还可以促进农产品贸易,帮助农场主开拓国际市场,增加收入等。

GAP认证要求涉及农场主的生产环境、农作物要求、环境保护、劳工权益保护、可追溯性和记录等方面。

这一认证体系的要求有助于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环境友好,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GAP认证还有利于农场主提高管理能力、开拓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通过严格遵循和达到这些要求,农场主可以获得GAP认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农产品。

Gap认证的规定

Gap认证的规定

Gap认证的政策规定和等级(红色字体为2级认证。

橙色字体为1级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4号公告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现予以公告。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1.目的和范围2.认证依据3.认证依据使用要求4。

认证申请人5。

认证级别6.认证方式及要求7.申请人/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8.认证程序9.认证证书的保持10.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11.申诉和投诉12。

认证收费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1。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水产品、花卉等另行规定)。

2。

认证依据用于认证的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为:GB/T 20014。

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GB/T 20014。

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

4 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

5 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

6 良好农业规范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7 良好农业规范第7部分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

GAP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程序

GAP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程序

GAP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获得认证的农场/农场组织在获证后对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应依据本文件的原则。

2 认证证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2.1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志
2.2 签发证书的认证机构名称和认证机构的标识
2.3 认可该认证机构的认可机构的名称和/或标识(如果获得认可)
2.4 认证证书持有人的名称和地址
2.5 农场名称和地址。

如果获证的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应在证书的附件中列出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所有成员/农场场所名称和地址。

2.6 认证选项、认证级别
2.7 注册号
2.8 证书号
2.9 认证产品范围
2.10 对果蔬类如未经处理,应声明
2.11 认证依据的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名称及版本号
2.12 发证时间
2.13 证书有效期
3、认证标志式样
4、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
4.1 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应符合《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63号令)的规定。

4.2 申请人在获得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后可以在非零售产品的包装、产品宣传材料、商务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作物、果蔬类认证产品可以在零售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使用时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允许变形、变色;在使用认证标志时,必须在认证标志下标注注册号。

4.3 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和展示进行有效的控制。

4.4 认证证书持有人不得利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混淆认证产品与非认证产品误导公众。

GAP认证管理办法

GAP认证管理办法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中药材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英文名称为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Chinese Crude Drugs, 简称中药材GAP)认证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材GAP认证工作;负责中药材GA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相关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中药材GAP认证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和聘任等管理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中心”)承担中药材GAP认证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材生产企业的GAP认证申报资料初审和通过中药材GAP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中药材GAP认证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其申报的品种至少完成一个生产周期。

申报时需填写《中药材GAP认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申报品种的种植(养殖)历史和规模、产地生态环境、品种来源及鉴定、种质来源、野生资源分布情况和中药材动植物生长习性资料、良种繁育情况、适宜采收时间(采收年限、采收期)及确定依据、病虫害综合防治情况、中药材质量控制及评价情况等;(三)中药材生产企业概况,包括组织形式并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及职责)、运营机制、人员结构,企业负责人、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背景资料(包括专业、学历和经历)、人员培训情况等;(四)种植(养殖)流程图及关键技术控制点;(五)种植(养殖)区域布置图(标明规模、产量、范围);(六)种植(养殖)地点选择依据及标准;(七)产地生态环境检测报告(包括土壤、灌溉水、大气环境)、品种来源鉴定报告、法定及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包括依据及起草说明)、取样方法及质量检测报告书,历年来质量控制及检测情况;(八)中药材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九)企业实施中药材GAP自查情况总结资料。

中药材GAP认证标准

中药材GAP认证标准
这标志着我国中药材生产将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是中药材实施 监管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第一节 中药材GAP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中药材生产现状
1)滥采乱挖——导致生态平衡失调、药材资源急剧减少、质量下降 2)盲目开发——缺乏保护意识与观念 3)种质不清——粗放型生产造成了种植过程中机械混杂、生物学混杂、
自然突变和品种遗传性变异、长期无性繁殖和近亲 繁殖,留种的不科学和病毒感染等多种问题。 4)品种混杂 5)品种退化
要求:依据中药材GAP的要求和不同中药材的生产特点,具体详细 说明各主要环节的操作要求和过程,尽可能采用文字、列表、 数据相结合的表达方式。
第二章 中 药 材 GAP 的 实 施
第二章 中药材GAP的实施
第一节 建立中药材GAP基地的依据 第二节 有害物质的控制 第三节 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 第四节 中药材GAP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节 中药材GAP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6)中药材栽培、采收、加工技术不规范 ①不适当引种使种植范围盲目扩大 ②中药材种植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③中药材种植的科技水平较低、栽培和病虫害防治的问题没得到有效解决
7)部分中药材的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及微生物含量超标 8)信息不灵、生产盲目 9)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程度低 10)缺乏品牌意识
中药材 32682 62.0 33283 64.5 34908 64.4 35400 66.4
中成药 8452 16.0 7899 15.3 9093 16.8 10189 19.1
提取物 11592 22.0 10400 20.2 10232 18.9 7737 14.5
合计 52726 100 51582 100 54233 100 53326 100
第一节 中药材GAP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中药材GAP认证标准

中药材GAP认证标准

标准操作规程(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actice
2、SOP的制定
GAP是规范化种植中药材的法规,SOP是保证中药材质量 达到GAP要求的生产操作规程。各条款应围绕GAP的核心—— 规范生产过程以保证药材质量的稳定、可控,规范可能影响药材质 量的内在因素(如种质)和外在因素(如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而 制定的。 各企业应按照GAP条文,根据各自的生产品种、环境特点、 技术状态、经济实力和科研能力逐条制订出SOP,并附有SOP 的起草说明书,即制订SOP的技术资料(也叫技术档案)。包括 科学的实验设计、完整的原始记录和结果分析等,应具有科学性、 完整性、严密性、可追溯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与认证
第一章 中药材GAP概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中药材GAP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中药材GAP的发展前景 中药材GAP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中药材GAP的实施
第一节
第二节
建立中药材GAP基地的依据
有害物质的控制
第三节
第四节
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
中药材GAP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章 中药材GAP的认证
中药材GAP就是从保证中药材质量出发,控制影响药材质量 的各个因素,规范药材各生产环节乃至全过程,以达到药材“真实、
有效、安全、稳定”的目的。
标准操作规程(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actice
1、制定SOP的目的
SOP是GAP中某一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GAP 是指导性文件,对于具体栽培的药材而言是没有具体的指 导价值的,由于中药材品种多,种植地的生态环境各异, 故针对不同的品种,发挥道地药材的特色和优势,创建优 质中药材“品牌”商标为前提,制定各药材的生产质量管 理标准操作规程非常重要。

gap认证实施方案

gap认证实施方案

gap认证实施方案
首先,针对生产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生产规范,包括土壤肥力管理、农药和化肥使用管理、灌溉水质管理等。

同时,要求农民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gap认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

其次,对于加工环节,需要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

同时,要求加工厂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在包装和运输环节,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规范,确保产品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

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运输。

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和追溯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追溯和溯源,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最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确保gap认证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内部审核旨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外部认证则是由专业的认证机构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认证,确保其符合gap认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综上所述,gap认证实施方案需要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和管理,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只有通过严格的实施和有效的监控,才能获得gap认证,并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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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认证实施细则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1GAP认证实施细则中检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0 页共33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目录1. 引言 42. 适用范围 43. 术语及定义 44. 认证依据 45. 认证选项、级别及认证基本程序 56. 认证申请的受理 5 6.1GAP认证的申请 5 6.2申请附加材料 67.合同评审与合同 6 7.1 合同评审 7 7.2 合同建立 7 7.2.1 责任声明 7 8.审核策划 79. 文件检查 8 10 现场检查 8 10.1 检查准备 8 10.2现场检查内容 910.2.1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9 10.2.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检查 10 1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11.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11.2 认证时限 10 11.3 认证证书 10 12(认证信息上报 11 13.认证标志和证书使用 11 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1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14.获证后监督 12 15.认证的维持和变更 13 15.1认证范围的扩大 13 15.2认证范围的缩小 13 16.处罚原则 14 16.1告诫 14 16.2暂停 14 16.3撤销 15 17.复评 16 18(证书转换 16 19.收费 16附件1——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附件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附件3——检查人员要求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2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1.引言本细则是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1月24日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制定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开展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依据,未尽事宜,由农产品认证部依据国家认监委《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解释。

2.适用范围2.1 本细则用于规范对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活动。

本细则不适用于所涉及的认证模块中植物产品的深加工。

3.术语及定义GB/T 20014.1—2005 《良好农业规范术语》中的术语适用于本细则。

4.认证依据4.1 大田作物GAP认证依据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4 良好农业规范第4部分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4.2 水果和蔬菜GAP认证依据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第1部分术语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第3部分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5 良好农业规范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5.认证选项、级别和基本程序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3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5.1 认证选项选项1:农业生产经营者;选项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5.2 认证级别一级认证:见10.2.3二级认证:见10.2.35.3 认证的基本程序申请的受理合同评审与认证合同签订注册号文件检查农场现场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获证后的监督复评6.认证申请的受理6.1GAP认证的申请申请者必须向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并阐明申请者的合法性、生产组织形式(认证选项)、申请的认证级别、种植产品、种植面积、种植产品的农场信息、农产品处理(适用于果蔬)以及农场允许公开的农场信息等。

申请方不管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还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都可以同时申请多个模块的认证;但同一个模块不能按不同的选项申请认证;同一模块不能按不同的级别申请认证。

不能将同一模块同时在本机构和其他机构同时申请。

申请者一次可以申请多个产品或品种,对于初次认证,必须保证申请的产品在体系建立到检查时间之间的所有记录满足10.2.1的相关要求(采收前三个月记录)。

申请者必须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最新有效的申请表格(可通过CCIC-CAS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4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市场部及各地方中心获取)填写GAP认证申请。

申请者加盖公章视为有效。

6.2申请附加材料申请方在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同时,还应向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提交以下资料:1、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受检查方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明,以及土壤栽培图;2、当受检查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时,申请方应提供其法人注册证明材料、与农业生产者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声明,以及土壤栽培图。

对于一年中同一地块存在连作、轮作或地块间交替种植等情况,还需要将申请年度的种植计划提交认证机构,例如某蔬菜基地一年中种植2季某种蔬菜,那么必须将基地详细种植计划提交。

6.3 注册号的编制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在受理客户申请书后,应根据以下规则为客户编制注册号,ChinaGAP CCIC ××××××流水号,如0005项目来源地区编号,如山东11认证公司英文缩写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英文缩写无论该项目最终是否通过了认证,注册号要连同客户的申请信息得意保留。

7、合同评审与认证合同7.1合同评审在正式建立认证合同之前必须对申请方申请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确认。

重点确认一下几个方面:a) 申请方的申请认证范围是否为本机构批准范围和能力范围之内。

b) 确认申请者的法律地位和其生产组织形式(认证选项)c) 申请认证的级别与预期需要的审核人日。

考虑审核所需人日必须充分考虑申请者的组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5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织形式、农场规模、不同地块间距离、现场检查的难易程度等,兼顾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7.2 认证合同的建立认证合同应清晰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认证服务的具体内容,如具体的认证产品和面积以及认证所有相关和后续费用。

认证合同的有效期可以为三年。

7.2.1 责任声明申请方应签署责任声明,具体如下:a)承诺GAP认证申请表中所列举的各项内容属实;b)若认证农场的产品发生变更,或农场情况变更,获证方应立即向中检集团质量认证公司通报;c)时间经确认后,受检查方应同意中检集团质量认证公司派出人员检查其农场,进行与GAP认证有关的农场评审,阅读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文件,询问员工,样品抽样检查;d)若无产品处理(包括: 存储、化学处理、整理、清洗或任何其他处置行为)的申请,应对此声明。

)所申请认证的种植和(或)养殖产品和销售的产品相一致,即保证GAP产品和非GAPe产品不能相混淆;f)承诺在其种植或养殖过程中,不使用中国及消费国禁用的农药;g)在使用GAP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CCIC的声誉、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引起误导或未经授权的声明;h)承诺在初次申请时已经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对体系运行了3个月以上,并已经完成了一次内部检查。

i)当证书被暂停或撤销后,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并按CCIC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保证不再使用本认证标志;j) 承诺在获证后,遵守有关标志和证书使用的规定;8. 审核策划审核策划重点关注审核的时机选择和审核人员的选择。

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6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审核时机的选择要根据申请注册产品的生长特性以及对整个生产期各环节的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高风险的农业操作时期安排现场审核,对于水果和蔬菜的GAP现场检查,通常宜安排在采收季节或农产品处理季节。

对于审核人员的选择,要侧重检察员专业能力与审核项目的符合性上,除了选择满足本文件附件3的要求外,还应关注检察员是否确实了解认证产品生产的一般特点和关键环节,可以考虑通过对检察员进行额外的专业培训和提供相应的知识补充材料使所选人员具备充分的能力。

9.文件检查选项1可以不进行文件审核,对于选项二,文件审核的对象包括农场的管理性文件。

在现场检查前,应安排对申请方的管理文件及其相关背景信息进行审核,文件审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确认申请方信息的准确性,比如申请的选项是否适宜、具体的生产位置(地块位置和处理场所),为进一步制定合理的检查计划奠定基础,另外文件审核关注农场管理体系建立是否完整,是否具备了完整而符合GAP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附件1)要求。

10.现场检查10.1 检查准备进入现场前应根据申请文件和文件审核所提供的信息,制定审核计划。

10.2 现场检查内容10.2.1 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现场检查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外部检查首先需要依据4.1和4.2的标准要求编制现场检查表,检查时必须覆盖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一级、二级和三级所有条款的判断。

对于一级认证所有一级和二级条款的检查除了进行判断之外,必须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三级条款不强制性要求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对于二级认证,一级条款的检查除了进行判断之外,必须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二级和三级条款不必详细描述判断的理由。

检查时,现场必须至少有一种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作物、果蔬产品为当季产品(当季作物是指在田间、果园、仓库中,当季果蔬是田间或果园里的农作物上还未采收的农产品)实施日期:2007-03-01 第 7 页共 12 页文件编号:MCG03-01版本/修订:5/0能使认证机构相信,任何其他当时未在种植的申请作物、果蔬产品也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一般情况下,果蔬的初次认证必须有采收日期前三个月的GAP体系运行记录。

特殊情况例外,例如有些蔬菜的生育期较短,不足3个月。

关于产量评估,要考虑基地的实际生产计划和评估产量的方法,现场确认一年之内申请每种产品的产量。

例如一个农场土地使用在一年证书有效期内存在多种产品的轮作,或同一产品存在连作或者地块间的轮换种植同一品种,那么产量评估应该合理考虑这些因素。

对于果蔬产品认证,如果农场(企业)种植的产品被作为加工厂的原料使用,这种情况可以包括内部使用和外部使用两种情况,所谓内部使用是指申请者本身就是加工者,所谓外部使用是指申请者与加工者不是同一法人。

对于内部使用,农场(企业)可以声明其GAP覆盖的详细范围,如声明GAP管理范围不包括农产品处理过程,那么关于农产品处理的内容在检查中可以作为不适用处理,并且GAP认证的证书和标志必须仅能使用在农场环节至向加工环节提供原料的环节,而不能用于最终加工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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