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五双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五双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合法、有效地使用,防止非法交易和不当存储,保护公司资产和员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部门、员工及外来人员。
三、定义
1. 易制毒物品:指可用于制造毒品的主要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品,如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溴素等。
2. 易制爆物品:指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等物品,如硝酸铵、硫磺、镁粉等。
四、管理要求
1. 建立健全的五双管理制度,确保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存放、使用、销售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2. 严格控制五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4. 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5.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具体规定
1. 双人验收:易制毒、易制爆物品入库时,必须由双人验收并签字
确认。
2. 双人发货:易制毒、易制爆物品出库时,必须由双人发货并签字确认。
3. 双人保管: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保管必须由双人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4. 双人监督: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生产、使用等环节必须由双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5. 双人运输: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运输必须由双人负责,确保运输安全。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未按照五双管理制度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故意违反制度或者因过失造成重大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从重处罚。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制毒管理制度篇一:实验室易制毒化学试剂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要求规定,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公共社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安全管理。
2.2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上所列的品目,本公司主要对下述用于产品分析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管理:① 三氯甲烷;②乙醚;③盐酸;④高锰酸钾⑤硫酸。
3.职责范围3.1 总经理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对各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上负审核、监督、检查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指示和指导。
3.2 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本中心成立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并确定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
3.4检测中心负责日常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办理手续及使用状况的统计、确认、通报工作。
4.工作程序4.1 依据实验需要,由检测中心向采购部提出购买申请。
4.2 检测中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要求,办理准备相应申请资料向区级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4.3 采购部凭购买证明,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购买规定数量的易制毒化学品。
4.4 检测中心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办理完后把每次购买数量及时通报给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5 采购部对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时交检测中心妥善保存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其他地方存放。
4.6 检测中心把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妥善保存在指定试剂药剂储存箱内,采取双人双锁保管。
并做好日常购入、使用状况的登记确认工作。
4.7 检测中心每年年末把当年公司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通报给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4.8 由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成员定期(每季度)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保管等安全管理情况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乙醚储存安全规定为几类(3篇)
第1篇一、引言乙醚,作为一种常用的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科研等领域。
然而,乙醚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发生泄漏或不当操作,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制定严格的乙醚储存安全规定,对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乙醚储存安全规定进行分类,并对各类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乙醚储存安全规定分类乙醚储存安全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乙醚储存设施要求2. 乙醚储存环境要求3. 乙醚储存操作规程4. 乙醚泄漏应急处理5. 乙醚储存安全管理三、乙醚储存设施要求1. 储存容器:乙醚应储存在符合国家标准的金属或玻璃容器中,容器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防止乙醚泄漏。
2. 储存场所:乙醚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3. 储存间距:乙醚储存场所内,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乙醚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防止相互影响。
4. 储存设施标志:储存乙醚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易燃液体”、“禁止烟火”等。
5. 储存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确保其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乙醚储存环境要求1. 温度:乙醚储存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0℃至40℃之间,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
2. 湿度:乙醚储存环境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以下,避免潮湿环境。
3. 防潮: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措施,如采用防潮材料、设置除湿设备等。
4. 防静电:储存场所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如铺设防静电地面、使用防静电设备等。
5. 防腐蚀:储存场所应具备防腐蚀措施,如使用耐腐蚀材料、设置防腐蚀设施等。
五、乙醚储存操作规程1. 接收:接收乙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2. 倒装:倒装乙醚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避免碰撞、摩擦产生火花。
3. 储存:储存乙醚时,应将容器放置平稳,避免倾斜、倒置。
4. 清洁: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储存场所清洁,避免杂质进入乙醚。
5. 监测:定期监测乙醚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参数符合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容易被非法分离、提纯、合成或改性,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质:麻黄素、乙醚、麻醉药品(含芬太尼、布托芬、替芬太尼等)、前体化学品(包括乙酰亚胺、苯甲酰亚胺、氢氯酸等)、氯化亚砜、硝化甘油、乙酰亚硝胺等。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泄漏、外泄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职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选择与配置、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化学隔离、防火、防爆等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泄漏、外泄。
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物料的采购、检测、入库和使用流程,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访客管理制度,对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登记,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专门的存储、标识、记录和统计,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第二章安全监管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与管辖地区的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报生产状况、异常情况等。
易制毒化学品制度
编号 QJK-12-03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一、易制毒化学品目录:盐酸、硫酸、醋酸酐、乙醚、苯、甲苯、丙酮、丁酮、高锰酸钾三氯化铁试剂、硫酸铜试剂、2.5%硫氰酸钴溶液、对二甲氨基苯甲醛试剂等。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制度:1进货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
2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3经营中与购、销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4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5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双人双锁管理。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等安全设施。
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b、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c、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d、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e、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5、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6、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请领制度:1、由使用科室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请领单”由使用科室科主任签字确认,并报由中心主管主任批准方可请领。
2024年危化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危化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一、剧毒品管理1. 问题上报:一旦发现与剧毒品相关的问题,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2. 责任追究:对于因玩忽职守、不严格遵守操作手续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 使用规范: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穿戴完整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眼镜、手套等,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落实。
同时,应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
4. 环保处理:危险及剧毒药品与实验后的废液、残渣、污水等,必须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5. 申购与领用:剧毒品的申购、领用应实行严格的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制度。
使用过程中,应精确控制用量,剩余物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
同时,需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帐物相符。
6. 丢失与被盗处理:一旦发现剧毒品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一旦发现遗失,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门锁。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1. 贮存与使用:易燃气体、液体的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库房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库房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 专用仓库:易燃气体、液体应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经销部门自管仓库的贮存条件及数量也需经公安部门批准。
3. 安全要求:易燃气体、液体不允许露天存放,且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存放此类物品的房间应备有通风设备,并经常进行通风换气。
4. 专业人员管理:贮存易燃气体、液体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应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易燃气体、液体时,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并轻拿轻放,防止因剧烈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节假日期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应贴上封条,关严门窗,并由执勤人员定期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单位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单位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
中心副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易制毒化学品在单位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经办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入库、废弃中的安全管理。
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入库、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第五条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由检验科室提交采购计划,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给经办人,由经办人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后,进行采购。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买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备案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采购完成后,由经办人保管供货方盖章后的购买备案证、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复印件,保存期限为至少2年。
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供货单位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在公安机关备案的正规厂家。
经办人应对供货单位的资质和备案情况进行审核。
第五章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专人、专柜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并单独建立使用台帐。
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消防规定的存储条件。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专人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入库后应当定期盘点。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5篇)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制度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5、对于剧毒药品(Ag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2)旨在规范化验室内药品的购买、存储、使用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作和实验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药品采购- 由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 采购药品应按照实验室所需进行明确计划,充分考虑实验项目的需要以及所需药品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 采购药品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的合法渠道。
- 采购药品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保存相关文件。
2. 药品存储-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光线较弱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 药品应放置在标有药品名称、有效期、成分和储存条件的专用柜子或货架上。
- 各种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 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过期药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3. 药品使用- 使用药品前,应先阅读药品说明书和安全操作指南,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 使用药品时应戴上相应的防护性实验服和手套,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麻醉药管理制度
麻醉药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的分类1、按作用机制分:常用的麻醉药物主要分为各类静脉麻醉药(如丙泊酚、芬太尼等)、各类麻醉辅助药物(如肌松药物)、各类局部麻醉药、各类全身麻醉药物(如乙醚、氮氧化合物等)等。
2、按临床用途分:麻醉药品还可以按照其临床用途进行分类,包括用于麻醉诱导的麻醉药、用于维持麻醉深度的麻醉药、用于麻醉手术中的辅助药、用于临床术前麻醉准备的镇静催眠药等。
3、按作用部位分:在药理学中,麻醉药品还可以按其作用部位进行分类,包括各类影响神经递质释放的药物、各类影响神经内递质传递的药物、各类影响神经传导的药物等。
二、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求1、药品采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麻醉药品。
对于处方使用的麻醉药品,应当经专业人员审核后进行采购。
2、药品储存:麻醉药品要求储存在干燥、避光、通风良好的专用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中。
麻醉药品与其他药品应当严格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3、药品配发:麻醉药品的配发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且必须进行双人确认。
接受麻醉药品配发的人员应当进行身份确认,并签字确认。
4、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应当明确麻醉药品的使用规范,制定麻醉药品使用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药品的配制、稀释、用量、途径、速度等要求,严格按照手册规定执行。
5、药品处置:对于过期、失效或者残次的麻醉药品,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6、药品报废:麻醉药品报废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进行,严格按规程进行药品的回收和处理。
7、药品盘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麻醉药品使用的数量和库存的数量一致,并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质量检测。
8、药品使用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用量、途径、用药时间等信息。
三、麻醉药品使用规范1、用药途径: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途径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用药途径。
2、用药速度:麻醉药品的使用速度应当根据不同药品的特点和临床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采购、责任人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1、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三氯甲烷、乙醚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高锰酸钾、硫酸和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应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2、严禁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3、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
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3年备查。
4、按易制毒品管理条例,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管理制度1、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三氯甲烷、乙醚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高锰酸钾、硫酸和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应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2、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从有资质的生产、供应商处采购。
3、要求供应商在产品包装桶上张贴符合国家标准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安全标签,提供符合GB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序号》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易制毒化学品各级负责人、各部门责任制1.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1)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经营负全面责任。
(2)符合审核供应商的生产、销售资质。
(3)负责督促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
乙醚存放技巧与使用实验正确方法
乙醚存放技巧与使用实验正确方法乙醚与无水硝酸、浓硫酸和浓硝酸的混合物反应也会发生猛烈爆炸。
溶于低碳醇、苯、氯仿、石油醚和油类,微溶于水。
相对密度0.7134。
熔点-116.3℃。
沸点34.6℃。
折光率1.35555。
闪点(闭杯)-45℃。
易燃、低毒乙醚存放请误放入冰箱,放入冰箱会导致爆炸,威力非常大,燃烧性:易燃闪点(℃):-45爆炸下限(%):1.9引燃温度(℃):160爆炸上限(%):36.0最小点火能(mJ):0.33物理性质液体密度(20℃):713.5kg/m蒸气密度:2.56kg/m3相对密度(45℃):2.6临界温度:193.55℃临界压力:3637.6kPa临界密度:265kg/m3气化热(34.6℃):351.16kJ/kg比热容(35℃,101.325kPa):Cp=1862.13J/(kg·K)Cv=1724.0lJ/(kg·K)(液体0℃)2214.82J/(kg·K)比热比(35℃,101.325kPa):Cp/Cv=1.08蒸气压(20℃):58.93kPa粘度:(气体,0℃):0.000684Pa·s(液体,0℃):0.002950Pa·s表面张力(20℃):17.0mN/m导热系数(0℃):1298.3X105W/(m·K)燃点:160℃爆炸界限:1.85%-36.5%燃烧热(25℃):2752.9kJ/mol最大爆炸压力:902.2kPa产生最大爆炸压力的浓度:4.1%溶解度(20℃):6.89%[2]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是指对易制毒化学品(即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能够被滥用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黄碱、盐酸麻黄碱、麻黄素、苯丙胺、琥珀胆碱、乙醚、氯胺酮、麦角新碱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滥用用于制造毒品,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
1. 生产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进行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具有相关的生产资质和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2. 经营管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进行监管,要求销售企业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销售渠道和方式进行销售。
3. 预防控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盗窃、偷运、非法买卖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4. 出入境管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境监管,防止非法出口和进口。
5. 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和配合。
6. 教育宣传:加强对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易制毒化学品滥用危害的认识和警惕性。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1、易制毒化学品工厂使用分类: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第二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丁酮)/高猛酸钾/硫酸/盐酸(第三类)2、易制毒化学品的请购:使用部门提报需求至品保课,品保课根据各工厂提报的需求统一开具请购单,由供方提供有效资料(买卖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使用工厂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法人承诺书、委任书、经办身份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至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后并在易制毒系统上申请备案,到货由品保课检验合格后,领用存放至易制毒仓库。
3、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应实行双人管理/监督、定向使用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库使用24h摄像监控管理,严禁私自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如有违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是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做好各个使用环节中的复核、签字和记录。
5、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应当建立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落实专人制作日使用量登记表,登记表应详细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时间、品种、数量、领料人、用途等情况。
登记表及相关单据妥善保存二年备查。
6、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当日返库至领用区化学品库,及时进行登记,不得在化学品库外保存或随意丢弃。
7、在使用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不能正常使用而非正常损耗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原因。
8、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时必须将包装袋或包装桶内的物料倾倒干净,用后的空瓶统一集中收集后交于环安室存放库管理。
9、在使用过程中,易制毒化学品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六篇)
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口。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
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口。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
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____、强腐蚀性、____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
7、二氯化钡、汞、苯胶、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疏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醋、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问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8、____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____、高锰酸钾、硝酸钠、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
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稍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防止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部门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需求,由采购部门向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采购员使用《辽宁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第五条采购部门所办理的购买证明仅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第六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量。
第七条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明确易制毒化学品在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运输备案证明。
否则门卫将拒绝车辆入内。
第四章储存、使用管理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采购部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采购员、库管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入库交接单》上签名。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库管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情况报至主管经理。
如在盘点中发现库存数量不对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协调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复核。
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中心化验室)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领用易制毒化学品。
化验室化学试剂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化验室化学试剂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应由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只在实验室存放少量的化学试剂。
2.易燃、易爆类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定期检查。
3.剩余化学试剂不准倒回,盛放器皿应洗涤干净。
4.挥发性强的试剂取用时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避免明火。
5.纯度不高的试剂必须提纯后再用。
6.配置各种试剂及溶液必须严格操作,配完后应该立即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时间等,不使用过期试剂。
7.使用剧毒物品时,每次应按需用量领取,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8.易燃药品:乙醚、丙酮、笨和其他有机溶剂及废液等,要装在棕色坚固的玻璃瓶内,密封后置于低温处保存,并禁止靠近烟火。
9.易爆药品:氯酸盐、硝酸盐及高氯酸应保存在低温处,周围不得有其他易燃品,密封后,置于低温处保存,并禁止靠近烟火。
更不得在化验室内大量存放。
10.腐蚀性药品:强酸、苛性碱、冰醋酸应保存于坚固的瓶中。
酸碱应分别放置。
大瓶应放在橡皮板上,不得直接放在坚硬的地板上;用时应严防溅入眼内。
11.化验室及存放药品的房屋要设有足够的火警安全通道,在恰当的地方放置安全设备,如各类灭火器等。
12.化验室人员应知道安全器材存放地点,熟悉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积极参加各种
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工作。
医院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的危化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消毒剂、实验试剂等。
三、危化品分类及标识1. 危化品分为以下几类:(1)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氧气、乙醚等。
(2)有毒有害物品:如汞、砒霜、氰化物等。
(3)腐蚀性物品:如浓硫酸、浓盐酸、氢氧化钠等。
(4)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核素等。
2. 危化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
四、危化品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工作。
3. 危化品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管理1. 采购(1)采购前,使用科室应填写《危化品采购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院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2)采购的危化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合格。
2. 储存(1)危化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爆。
(2)储存室内的危化品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危化品不得混放。
(3)储存室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 使用(1)使用危化品前,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4. 废弃(1)废弃危化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2)废弃危化品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品是学校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因此学校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以下几点:
1、易燃易爆品由专人负责。
学校实验室教学实验用品要求摆放有序,易燃易爆品设专柜放置。
并定期对过期的易燃易爆品进行清理。
2、储存地点:易燃、易爆药品应储存在远离实验场所的专门危险品库房内,库房应通风良好,能隔热降温:房内不设电线,避雷设施良好。
3、储存方式:易燃药品和易爆药品应分离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不同采取不同储存方法,如:金属钾、钠储存在煤油中,并定期加煤油。
黄磷应存放在水中,并经常检查试剂瓶的密封状况。
易挥发试剂(如乙醚、石油醚等)应随时检查容器,密封性能。
高录酸应存放在隔热材料中。
4、易燃、易爆药品应限量采购,库存量尽量不超过年消耗量。
5、易燃、易爆药品应限量领用,并注明用途。
6、对学校的消防器材进行及时检查更换,防止失效。
7、禁止使用电热器等取暖设备。
避免超负荷用电,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易制毒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运输、装卸、领用、储存、废气等环节,XXX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领用、储存(包括临时性储存)和废气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公司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包括盐酸、硫酸、甲苯、醋酸酐和乙醚。
本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部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
安全XXX负责公司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采购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领用部门则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领用、废气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从事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领用等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关岗位工作。
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根据其种类、特性,在储存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消防、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每月对易制毒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好防盗、非正常使用及流失的防御工作。
储存、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应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标识、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
第九条规定了在生产过程中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的程序和限制。
使用部门需向供应部提出申请,供应部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买卖协议后,需经过安全XXX和公安部门的备案批准,才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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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乙醚管理制度
一、操作的管理: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乙醚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灌装适量,应留有5%的空容积。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二、储存的管理: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26℃。
乙醚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
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三、运输的管理:采用铁路运输,每年 4~9月使用小开口钢桶包装时,限按冷藏运输。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乙醚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四、废弃的管理: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和稀释后,用水冲入废水系统。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