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修订稿
商业银行票据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票据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业银行票据结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1.1 商业银行票据结算的定义和作用商业银行票据结算是指商业银行在客户之间进行交易结算时使用的一种支付手段,通过发行和承兑票据的方式实现交易的结算和清偿。
1.2 商业银行票据结算的重要性商业银行票据结算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手段,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题分析2.1 票据出现假冒、伪造等风险由于票据本身的特殊性,造假、伪造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商业银行票据结算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2.2 票据的背书和流转手续复杂商业银行票据结算的流程繁琐,每次交易涉及多方的票据背书和流转手续,导致结算速度缓慢,增加了结算时间和成本。
2.3 票据结算的资金清算不及时由于涉及多个银行和账户之间的资金清算,商业银行票据结算中经常出现资金清算不及时的情况,给交易各方带来了不便。
三、解决对策3.1 引入技术手段提高票据安全性通过引入先进的防伪技术、电子化存储和结算系统等手段,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票据的安全性,减少假冒、伪造的风险。
3.2 简化票据结算流程商业银行可以与相关银行、机构合作,通过共享信息和数据等手段,简化票据结算流程,从而提高结算的效率和速度。
3.3 加强资金清算协调与监管各商业银行应加强与相关监管机构的合作,建立规范的资金清算机制,加强对票据结算的监管,以确保资金清算的及时性。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相关资料和案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假冒:指以非法手段伪造或冒名他人进行欺诈行为。
2.伪造:指以虚假的文件、证明等方式进行欺骗行为。
3.背书:指持票人对票据进行转让的行为。
4.流转:指票据在持票人之间的转移过程。
5.资金清算:指通过银行或其他支付机构进行的资金结算和清偿的过程。
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手段改进
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手段改进【摘要】财政票据不仅是政府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财政体制改革中重要的一方面。
财政票据的实际操作和管理均属于比较薄弱的环节,容易出现较多的问题。
本文在简单介绍财政票据种类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进行相关管理手段的改进做了分析,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财政票据;存在问题;管理手段1.引言财政票据属于我国的经济生活中的合法票据之一,同时又可以分为收费票据和罚没(预算内)票据两种。
为了方便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按财政非税收类票据的票面资金性质又分为罚没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等。
而各类票据的适用范围如下,罚没票据主要适用于执法机关或其的代收机构向公民或组织等罚没财物时所开具的凭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适用于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在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所开具的收款凭证,政府性基金票据适用于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相关政府性基金且经国务院或按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时所开具的收款凭证。
2.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2.1 票据发放超标和核销不规范相关的法律及行政管理办法规定财政票据的领购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授权的行政职能代理机构等且在购领时还需要经过同级财政部门的审核,同时对于执收单位递交的相关征收或非税收依据和文件也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查。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着领购资格审查不严和超范围供票等现象,这不仅为逃税、漏税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为其他的违法违纪问题埋下了隐患。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非税收缴系统和银行系统中的普遍应用,使得财政票据的分离管理和控制非税收入“跑、冒、滴、漏”等行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但是由于非税收缴系统智能化水平的低下和大部分票据需要手动开具等原因使得财政票据在核销时存在不及时和程序过于简单等问题。
不及时主要表现为票据结存量过大和收入不及时上缴等,程序过于简单表现为财政部门没有对相关票据和票款进行核对就办理了缴销手续等。
当前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由于现行票据业务相关制度严重滞后于票据业务发展实际。
存在银行信贷风险难抑制、真实交易背景难落实等问题,并且票据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票据业务的流转、发展与创新。
为此。
笔者在山西省范围内进行了调研,以期对票据业务制度的修改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票据;难点;流转;建议一、当前票据使用中存在的难点及建议(一)结算手续费率偏低,保证金制度“空白”,银行信贷风险难抑制一是结算手续费率偏低。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这与贷款利率相差悬殊。
而对于超过保证金的部分。
金融机构实际上承担着与发放贷款同样的风险。
造成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二是保证金制度存在“空白”。
目前,在人民银行并没有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收取做出任何具体的交存比例规定的情况下,各签发银行普遍已经采取收取保证金的方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但是各行对交存的比例规定却参差不齐,既可以为100%,也可为O。
极易形成不正当竞争局面。
也加大了银行信贷的风险。
建议:适当提高结算手续费率并尽快建立保证金制度。
(二)票据的无因性与票据基础关系相矛盾,真实交易背景难落实按照现有制度规定:出票人不得签发贴现无对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受部分银行为完成存款、贷款等“硬性指标”,提高工作业绩等主观因素影响,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二是受客观因素制约。
如免税单位无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技术手段滞后等,使这一真实性控制措施流于形式。
建议:以立法形式严格将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区别开来。
强化票据的无因性,使票据的信用功能合法化。
(三)签发票据金额上限不明确。
巨额票据签发难控制现行票据管理办法虽然对单张票据的金额规定了上限,但对同一企业同一天共计可以签发多少金额的票据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个别企业利用制度漏洞、通过化整为零的手段,在同一天开出巨额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了机会。
《票据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及修订建议
《票据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及修订建议我国票据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历经2004年的修改,对规范我国票据市场,保障票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票据业务的发展,《票据法》一些条款跟不上票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
一、《票据法》实施中存在问题(一)票据的基础关系与法律关系相互独立性不足,影响票据的流通。
票据的基础关系,包括票据原因、票据资金关系和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是票据授受的前提,但票据一经生效而形成票据法律关系即与基础关系相互独立,这是票据的无因性特点决定的。
但《票据法》中有些条款,却与票据无因性特点相违背。
如《票据法》第10条1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第21条第1款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票据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83条2款规定:“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第88条1款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
《票据法》对这些票据基础关系加以规定,是基于票据安全性的考量,从表面看重视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交易上的实质公平,对遏制当事人利用票据进行诈骗活动,保护正当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有一定的作用,但它是以牺牲票据的无因性特征为代价,使《票据法》中的一些条文失去应有的意义。
如《票据法》第4、14条体现的“真实签章人负责”原则,当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在票据上签署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但却没有第10条所规定“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时,这位真实意思表示的签章人在被请求付款或被追索时,就可凭票据行为不符合《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这就使《票据法》关于“真实签章人负责的规定条款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二)《票据法》对票据出票人使用范围的限制,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使票据支付结算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现行票据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修订建议
2 现行 票据法规无法 满足市场经济多元化 发展 、 . 客户需
求多样化和监管部 门新 的监管要求 。 法的商业交 易为基础 ,也 给票据纠纷案件审理带来了很多 困 难 , 民商审判实践 中, 在 出现大量的无真实交易关系的融资性 票据, 对这一 类票据 的效 力应如何 认定 , 术界 和司法实践 学 界 尚存 在不 同的看法 。 而且 , 融资性 票据通 常还 与担保 法律 关 系结合在一起 ,如果保证 人对 出票环节无真实 的交易关系
跨地 区经济协作与联系更加 紧密 ,支票作为单位和个人乐意
1 票据风险防范功能不 强 , . 缺乏安全性 。 () 1现行 票据法规确立 的是 以纸质票据 为基础的支付结 算 制度 , 票据市场和票据活动中都是以纸质票据 为主 , 未承认 电子票据 的合法性 。 近年来发生 了很多票据诈骗案件 , 犯罪 分 子 正是 利用 了纸质票据易被克隆 、 伪造和变造的特点 , 伺机疯 狂作案 , 给银行和客户造成 了巨额损失 。 () 2 现行票据 法规未确认支 付密码作 为付款 审核依据 的
据法规存在的 问题 , 并提 出相应修改建议 。
【 键 词 】 支 票 附息 票 据 关 融 资性 票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现行票据法规在 防范票据诈骗方
的事实并不知悉 , 并且该票据已经背书转让 的, 对于保证 人是 否应对持票人 和出票人承担保证责任 , 司法 实践 中也没有 在
() 1融资性票据问题。 由于现行票据法规强调以真实 、 合 无息票据 而言 , 收款人更乐意接受附息票据 , 因为附息票据的
规 定 比较粗 略 , 可执行性 不强 , 存在 的主要 问题有 : 《 ① 票据
20.0财会 月刊 ( 合 )2 口 081 综 ・ 5・
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百姓金融网导读: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迅速,商业票据累计贴现量从1996年的1955亿元上升到2002年的23073亿元,7年中平均以超过50%的速度增长。
票据市场活跃程度显著提高,市场参与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票据周转频率加快,新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票据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成长最快的子市场之一。
我们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票据市场的这种快速发展是一种不均衡的发展。
市场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市场建设的速度,加剧了市场风险。
但对票据市场一味持批评态度,有可能造成票据市场的倒退,这对经济发展、企业、银行都会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
目前的票据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人民银行、监管机构、商业银行、理论界、新闻界共同努力,客观分析票据市场面临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发展思路,共同促进票据市场健康、稳健的发展。
应当说,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对构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商业银行业务空间、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
但近一段时期票据市场暴露出的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整个票据市场至今仍然处在一个分散的、缺少足够透明度的状态下;票据业务具有调整利润、增加存款、稀释不良贷款等方面的衍生功能,商业银行在管理上缺乏应对措施;票据市场本身缺乏明确一致的可操作性标准,加之各经营机构规范经营的意识不强,导致票据业务在不同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发展状态不平衡。
商业银行是从事风险业务的行业,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对风险的控制能力。
即使是一些零风险业务,如果违规操作,一样会给银行造成巨大的损失。
当前票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场信用风险加大。
主要表现在:一是票据发行增长过快,8月末,票据承兑余额达12346亿元,比上半年末增加993亿元,同比增加5791亿元。
前8个月,累计承兑19502亿元,同比增长98.6%,增速明显加快。
二是承兑占比结构进一步分化,国有商业银行占比下降,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和商业承兑占比大幅度提高。
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票据市场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融资、资金融通的重要渠道。
然而,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对策加以解决,具体如下:
一、问题
1.票据市场缺乏信任机制,信用风险高。
2.票据市场监管不够严格,违规行为较多,影响市场秩序。
3.票据市场发债积极性不高,规模较小,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4.票据市场运作效率低下,流动性较差。
二、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信任机制,提高票据市场的信用度。
可以通过建立票据登记机构、加强信息披露等方式实现。
2.加强票据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可以加强对票据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3.鼓励企业发债,扩大票据市场规模。
可以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吸引企业发债。
4.提高票据市场的运作效率和流动性。
可以采用电子化票据、票据互换等现代化工具,提高票据市场的流通性。
总之,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政府、监管机构、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采取有效的对策加以解决,推动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 1 -。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票据签发环节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按规定企业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首先应提供商品交易合同,并于2个月内提出增值税发票。
部分银行为了增加企业保证金存款,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偏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却未能严格审查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甚至2个月以后,也没督促开票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
2.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问题普遍存在。
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3.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部分商业银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
部分银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的资产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票据贴现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2.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问题严重。
一些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
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票据法存在主要问题票据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票据法存在主要问题《票据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票据法存在主要问题票据《票据法》是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
实施十多年来,《票据法》对于扩大票据使用,规范票据流通,促进经济金融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日益完善,《票据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凸显出一些问题,不利于甚至制约了我国票据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分析了《票据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
一、《票据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突出票据无因性,同时又强调票据基础关系票据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票据流通。
只有票据充分流通,才能发挥票据的各项经济功能。
因此,在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中,票据行为无因性至关重要,它贯穿票据流通始终,是票据法的灵魂。
世界各国票据立法都将票据无因性原则贯彻其中,我国《票据法》也不例外。
但是在维护票据流通这一立法精神的同时,我国《票据法》对票据运作的安全给予了关注,这些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票据无因性的彻底贯彻。
例如《票据法》第10条强调原因关系,第21、74、82条则都强调资金关系,这些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若有相背票据行为是否无效,但却很容易使人认为票据关系的成立受票据原因关系等基础关系制约,有可能引起司法实践混乱,影响票据流通和使用,动摇人们使用票据的信心。
另外,票据的资金关系和原因关系等本应属其他法律的调整范围,《票据法》以上条文和第102条法律责任的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
(二)缺少支持票据业务电子化发展的规定在支持票据电子化方面,《票据法》没有相关规定;仅《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在实务中,票据电子化发展十分迅猛,一是2007年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建成运行后,支票实现了异地流通全国通用,支票影像替代了纸基票据;二是部分银行与客户约定采用支付密码替代印鉴,支付密码的作用由原来的“审核支付的条件”变为“审核支付的依据”;三是部分银行开通了实务票据网上托管业务,研发了电子票据业务,电子票据业务发展已显雏形。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方法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方法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票据签发环节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按规定企业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首先应提供商品交易合同,并于2个月内提出增值税发票。
部分银行为了增加企业保证金存款,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偏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却未能严格审查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甚至2个月以后,也没督促开票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
2.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问题普遍存在。
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3.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部分商业银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
部分银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的资产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票据贴现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2.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问题严重。
一些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
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靳璐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非税收入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有利于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缴行为,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一、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中原区审计局局在本级审和对部分延伸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有些单位在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和规范。
(一)票管部门问题1.票据发放超范围。
根据最新颁布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票据的领购仅限于行政事业单位,领购财政票据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资料和依据等才能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
但是区财政部门在审核领票资格时把关不严,为某些不属于领购范围的单位发放了财政票据,造成领票单位的范围管理混乱。
这种超范围供票的行为,使不具备领购财政票据资格的单位披上了使用财政票据的合法外衣,为其违法违纪提供了方便。
如2015年,某协会虽不属于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却在区财政票据管理部门领用了“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1本。
在审计时,该协会已开出12份,涉及金额34万元,主要用于收取会费和区属单位拨付的工作经费。
审计期间,区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已收回此本财政票据,并予以核销。
2.票据核销不规范。
中原区大部分财政票据还不能实现自动核销,仍需到财政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在手工核销票据过程中,区财政部门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容易让违纪违规行为有机可乘。
一是核销内容不全面。
部分票据核销时只销票数,不核金额,特别是对于票据数量较大的,只实行抽查的办法。
二是核销工作不及时。
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员兼职负责多项工作,任务繁重,票据核销工作处于被动消极状态,部分票据核销不及时,导致有些单位领用票据后长期不验票、核销,跨年度使用过期票据。
3.票据传递不及时。
区非税收入管理部门与代收银行、执收执罚单位、缴款单位之间存在信息交流和票据传递不及时的情况,造成区财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非税收入实际上缴情况,导致市级返还非税收入时,区级与市级之间结算出错,影响了当年区级国库的入库金额。
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财政票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引言:财政票据在财政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帮助财政部门进行收支管理,还可以提高财政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然而,当前财政票据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票据的制度不完善、票据管理流程不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的滥用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以期能够促进财政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一、财政票据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财政票据制度的不完善是财政票据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标准化的制度文件: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应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然而,目前财政票据的管理制度文件不够完善,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 缺乏财政票据的分类:财政票据的分类管理对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非常重要。
然而,在当前的制度中,对财政票据的分类管理并不明确。
3. 缺乏财政票据的有效期限:财政票据的有效期限是保证财政票据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然而,目前财政票据的有效期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机关应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建议财政部门制定相应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财政票据的使用条件、管理流程、审批权限等,为财政票据的管理提供有力的法规依据。
2. 健全财政票据分类管理制度:建议建立财政票据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使用权限以及管理流程,加强对财政票据的分类管理,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3. 设定财政票据有效期限:为保证财政票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建议财政部门明确财政票据的有效期限,并加强对财政票据的期限管理,避免过期财政票据的使用和流通。
二、财政票据管理流程不规范的问题财政票据管理流程不规范是目前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领取、发放等事宜:财政票据的领取、发放等事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财政票据的使用安全和合法性。
然而,目前很多地方财政部门没有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9-01-21 16:48:04)转载▼标签:财经票据业务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其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主要表现在业务经营比较粗放,票据业务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风险意识淡薄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一些金融机构蒙受了经济损失,更使其经营信誉受到了极大损害。
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票据业务作为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以它独特的优势占据了银行业务的一席之地,并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与传统的一般贷款相比较,票据业务的独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其较低的风险性。
票据贴现业务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贷款形式,一般贷款是到期后才收息,而票据贴现是先收息后放款,因此其安全性就大大增加;同时贴现是以票据作为抵押,到期后由承兑人承兑付款,从而降低了贴现银行的风险。
其次是其较高的流动性。
一般贷款的期限要半年以上,而且期限固定;而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才6个月,大多数都在1个月左右,甚至十几天,相对比较灵活。
因此,票据贴现业务一方面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的难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银行的盈利性,逐渐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
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违规问题,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违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审批都集中在市分行,办理却在各支行,办一笔承兑汇票花费的各种人工费用、管理费用要高于承兑手续费。
因此从实际操作和成本效益方面来讲,银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只能对贸易背景作形式上的审查,不会花大气力去调查企业是否有真实的交易,了解签发承兑汇票后企业的经营状况,但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商业银行对贸易背景往往会作形式上的要求,但不会作实质上的审查。
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
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刘献利商业汇票不仅可作为支付、流通和结算工具,而且实际常常被用作重要的融资工具。
这一便捷的金融工具也常为社会上不法分子所觊觎。
笔者在对基层商业银行近两年来票据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存在的“十五”大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一)通过贷款和贴现资金充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成“贷款资金作保证金——承兑——贴现——保证金——再承兑——贴现”的怪圈,并成为银行扩大存贷款和票据业务规模的一条捷径。
在上述方式不断循环的过程中,企业信用不断膨胀,银行的信贷泡沫也由此产生。
(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三)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有的基层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
有的基层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四)在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政策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五小工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逃避宏观调控、变相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企业串通,套取银行信用。
主要表现:集团公司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由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持票申请贴现,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回流给出票人。
此类票据业务大都缺乏真实的贸易背景,实际为集团公司融资,套取银行信用。
(六)企业虚构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
这种方式多表现为贴现申请人(收款方)与前手(付款方)之间无真实贸易背景,虚签交易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挖补、粘贴、复制,达到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骗取贴现资金的目的。
票据业务发展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票据业务发展存在六个方面问题一是信用环境欠缺,票据风险不容忽视。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高,难以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又不符合银行要求。
可是有的银行机构受手续费或吸存利益的诱惑仍然办理甚至超过自身能力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致使到期无款垫付,借故拖延或无理拒付,造成到期承付率下降,银行承兑汇票无条件到期付款加大经营风险。
另外,办理再贴现业务存在潜亏。
按照现行的再贴现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时,扣除其应缴贴现利息收入营业税后,其贴现利率与再贴现利率可能倒挂,成为潜亏因素。
二是再贴现手续繁杂、票据真伪难辨。
一方面人行办理再贴现,需提供已贴现的商业汇票、商品交易合同或商品发运单据、贴现申请人和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查询书复印件等。
其中的承兑协议、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持票人往往无法一一提供。
另一方面,商业汇票真伪难辨。
目前辨别票据真伪的方法比较原始,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收到票据后采用实地查询或电报查询两种方式。
采用实地查询费用开支过大,商业银行难以承受,采用电报查询方式又难以查明票据的真伪。
基于上述原因,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时进退两难。
三是各商业银行间业务发展不平衡,票源不足矛盾突出。
各商业银行由于对票据业务的认识程度和起步早晚不同,票据业务的各项指标有着明显的差异。
如乌鲁木齐商业银行因起步早市场份额一直名列前茅,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也先后成立了票据中心,票据业务发展势迅猛。
而其他银行则显得势单力薄。
又由于票源不足,更使得业务发展不均衡。
如彩虹股份、渭电等企业的现金流量大、资金宽裕、经营效益好,基本不需要短期融资,而急需融通资金的企业苦于没有足够的票据来获得资金,造成"贫富不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情况尤为突出。
此外,受地域影响,部分企业受低贴现利率诱惑,纷纷在异地贴现,造成票据流失,进一步加了票源不足的矛盾。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方法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方法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方法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票据签发环节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按规定企业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首先应提供商品交易合同,并于2个月内提出增值税发票。
部分银行为了增加企业保证金存款,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偏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却未能严格审查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甚至2个月以后,也没督促开票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
2.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问题普遍存在。
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3.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部分商业银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
部分银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的资产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票据贴现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2.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问题严重。
一些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
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问题:
1.信用风险较大:当前我国票据市场上,信用背书、保证等制度尚不
完善,导致部分票据出现违约风险。
2.操作复杂、风险高:票据市场交易环节众多,涉及多个机构和部门,操作风险较大。
3.发行主体不多样化:票据发行主体以银行为主,未能够吸引更多的
非银机构和实体经济参与,市场竞争不充分。
4.行业监管不够严格:我国票据市场监管部门力度不够,导致市场红
利未能得到充分挖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
建议:
1.完善票据市场信用背书和保证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
高市场信用水平。
2.统一票据市场监管,并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
公正性,减少操作风险。
3.推广票据市场的产品和服务,吸引更多非银机构和实体经济参与,
增加市场竞争力。
4.加强票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提高市
场整体发展水平。
当前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摘要:本文通过了当前制约我国商业票据业务的主要因素有:信用环境,交易品种、经营模式、统一市场、技术和制度障碍等,指出要加快票据业务发展就必须从相应角度来创造条件,促进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发展。
关键词:商业票据对策analysis of the pres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existing in commercial paper business of our countryAbstract : The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factors, such as socialhonest environments 、transaction tools 、market condition、institutional restriction、the operation mode,and so on, hampe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ercial paper in our country. The paper points out at present measures must be taken to create conditions, which advancethe commercial papers development further from the corresponding aspects. Keyword: Commercial papers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商业票据作为一种便利的结算和融资工具,在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乃至发展过程中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
我国票据市场在经过1998年至2000年的快速发展和2001年的规范整顿之后,逐渐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002年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较上年有大幅增长,特别是转贴现业务量增长迅猛。
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一篇: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财政票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财政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也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随着财政管理职能和体制不断完善,财政票据管理的范围不断扩大,财政票据用量不断增加,财政票据监管的难度不断加大,财政票据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一)对财政票据认识不足1、财政票据管理不重视。
由于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单位对财政票据管理政策还不十分了解,存在“重钱轻票”的思想,只关心财政安排多少资金,不过问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认为收费是为了抓收入,就不能停止供票;只要有票就可以收费,收的钱就是本单位的收入。
对“限量购领”、“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概念内涵不理解,对各种票据使用规定不清楚。
在利益趋动下,不按规定使用票据,收入不缴库、截留财政资金,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旧观念习惯难以改变。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实施后,不少单位未及时转变观念,仍停留在原有的票据使用习惯上。
如上级主管部门拨给下级单位经费时,习惯上要求下级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收据,为慎重起见没有收到票就不拨款。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同时,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再向下级单位转拨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单位凭票拨款”的习惯,为单位领用资金往来结算收据提供了借口,给单位用资金往来结算收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创造了条件。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办法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中的主要违规形式和检查方法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票据签发环节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2 2.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的资产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票据贴现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2.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问题严重。
一些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对贴现企业由于压低账内贴现利息收入、账外收取好处费私设“小金库”;有的银行职工则利用工作之便,以自已或其亲属名义成立“票据包装公司”,充当票据掮客,非法经营票据业务,从中牟取暴利。
二、主要的检查方法(一)确定检查重点确定检查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首先,要利用银行计算机系统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调阅近几年来财务报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贴现台账和相关电子数据,全面了解近年来银行的票据业务总体规模和发展情况。
其次,以签发、贴现业务占比较大、近几年票据业务量增长速度承兑汇票垫款的企业发放贷款问题。
3、核对企业所提供的与本次商品交易合同、承兑合同相符合且足额的增值税发票或税务发票原件,是否该原件为购货方(承兑申请人)所持有发票联或抵扣联。
(三)票据贴现的审查1.调阅相关企业贴现档案,审查银行是否对汇票真实性和汇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是否出现越权审批的问题;办理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套取银行资金等问题。
2.调阅银行贴现台账(电子数据),结合贴现利息收入明细账及相关3.账户管理规定的问题,有无为没有在该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有无将贴现资金直接转入股市或个人储蓄账户的问题;(四)延伸审查的主要内容票据业务检查需要进行大量的延伸调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核实签发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审查贴现资金的最终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揭示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皮包公司作掩护,采用虚拟商品交易合同、虚开、涂改或套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骗取银行资金投入非生产经营领域问题;揭示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违规“包装”票据、套取银行资金的主要手法;揭示银行利用企业账户账外收取回扣、好处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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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刘献利商业汇票不仅可作为支付、流通和结算工具,而且实际常常被用作重要的融资工具。
这一便捷的金融工具也常为社会上不法分子所觊觎。
笔者在对基层商业银行近两年来票据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存在的“十五”大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一)通过贷款和贴现资金充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成“贷款资金作保证金——承兑——贴现——保证金——再承兑——贴现”的怪圈,并成为银行扩大存贷款和票据业务规模的一条捷径。
在上述方式不断循环的过程中,企业信用不断膨胀,银行的信贷泡沫也由此产生。
(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三)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有的基层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
有的基层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四)在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政策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五小工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逃避宏观调控、变相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企业串通,套取银行信用。
主要表现:集团公司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由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持票申请贴现,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回流给出票人。
此类票据业务大都缺乏真实的贸易背景,实际为集团公司融资,套取银行信用。
(六)企业虚构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
这种方式多表现为贴现申请人(收款方)与前手(付款方)之间无真实贸易背景,虚签交易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挖补、粘贴、复制,达到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骗取贴现资金的目的。
(七)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
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八)部分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甚至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
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九)部分银行为不符合票据使用主体范畴的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在企业仅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统一收款收据甚至用款申请书等情况下就为其办理贴现业务,违背了我国票据融资仅限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品交易、企业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十)部分银行为了承揽业务,逆程序操作。
一是在办理贴现时仅进行电话查询就办理贴现,如某银行为某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收到查复书的日期比办理贴现的日期晚。
二是对部分企业自签自贴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与商品交易合同无法对应、增值税发票金额不足等情况下办理贴现。
(十一)部分银行员工责任心不强,审查不够仔细和不规范操作。
一是为无效的承兑汇票办理贴现。
如为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办理贴现和为背书不连续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
二是银行对商品交易合同审查也不够严格,部分商品交易合同不够规范。
如某银行为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提供的购销合同存在涂改情况。
(十二)违规降低贴现利率。
银行在经营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为了争抢票据,展开恶性竞争,随意降低贴现利率,有的银行将贴现利率降到低于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扰乱了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
(十三)违反结算纪律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贴现业务。
部分银行为一些没有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有的银行违规将贴现资金转入企业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账户,有的银行将贴现资金转入投资公司账户;有的银行则将贴现资金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等等。
(十四)部分商业银行与票据掮客内外勾结,在办理贴现时为其提供贴现利率、资金划转等多项优惠条件,为其不法经营提供方便,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有的银行采取降低贴现利率、压低账内贴现利息收入、账外收取好处费,私设“小金库”;有的银行职工则利用工作之便,以自己或其亲属名义成立“票据皮包公司”,充当票据掮客,非法经营票据业务,从中牟取暴利。
(十五)账外经营票据业务。
部分银行账外为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签发融资类票据;有的银行将收取的保证金不入大账核算,设置账外账户用于发放贷款;有的银行与证券公司私下签订协议,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向证券公司融资等等。
二、种种违规屡禁屡现的原因(一)稽核监督不到位、内控制度在落实中走样。
如果认真、经常、细致地进行检查,票据案件就不会发生这么多。
可现在内控制度这样多,现代化手段这样高,投入这样大,而账、款、制度却变成了“豆腐渣”,不堪一击,形同虚设。
(二)银行在票据案件发生后不是积极、及时报案,而是尽量内部自救、内部处理和消化,也是案件越来越大的原因。
一旦涉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程序复杂,执法成本较高,而银行损失也未必能挽回。
有些领导害怕追究责任,不敢负责任也是案件多发的原因。
(三)利益驱动。
办理票据业务,在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可不断地派生出其他利益:贴现转保证金带动存款、贷款的双重增长;转换中利息差价的获得;票据资产扩大了贷款规模,从而降低不良贷款率;通过票据业务的买入卖出,提早实现利息收入。
受利益的诱惑,银行便可能铤而走险。
(四)工作指标的重压。
指标就是指挥棒,很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不仅包括存贷款,还包括票据承兑贴现业务。
因此银行客户经理提供给企业的往往是一整套融资方案,并优先考虑个人业务量的完成情况。
而对于由业务量增长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建立相应的事前、事中、事后票据风险防范的内控制度,票据前台受理的审验检查和事后的跟踪调查流于形式,助长了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
(五)我国现行票据业务的法规制度滞后和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法律的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
现行的票据法制体系中,《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过于笼统,难以覆盖票据市场的各个方面,其中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尤其是对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少,均未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不好操作。
其次,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大多是针对银行的,各种法规约束商业银行责任和义务的多,相比较而言,对企业违规行为则比较宽容,对恶意贴现、使用假资料来套取银行信用、将票据资金使用在非生产经营领域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缺少违规企业的票据市场退出制度,对这部分企业的通报制度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使企业对违规的后果认识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违规行为。
再次,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各商业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实施细则。
如票据业务中企业当事人的准入退出制度、票据融资的管理、各种票据交易行为的管理、票据信用评估、票据交易的价格约定、资金清算、票据业务的风险准备金等制度都需要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另外,商业银行上下级之间授权授信不尽合理,目前对银行承兑汇票授权授信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基本是自成体系、各行其是,同一银行不同地区规定也不尽一致,管理比较混乱。
三、银行票据业务的审计方法在全面了解银行票据业务相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以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环节、贴现环节为主线,重点审查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揭示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提出有操作性、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票据市场秩序和完善我国票据法律法规体系。
(一)了解票据业务操作流程,熟悉掌握有关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票据业务管理、授权授信的规定。
可采取以下方法:调阅银行有关票据业务内部制度规定,与信贷部门、资金营运部门和财会部门、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座谈,全面了解其业务流程和有关授权授信、业务管理的规定;调阅近年来有关票据业务的外部检查和内部稽核报告,了解该行存在问题的类型及其整改情况等等。
(二)利用计算机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调阅银行近几年来财务报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贴现台账和相关电子数据,全面了解近年来银行的票据业务总体规模和发展情况。
以签发、贴现业务占比较大、近几年票据业务量增长速度较快的各二级分支行,在银行办理签发、贴现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单笔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上,出票日与贴现日相距较近的贴现企业为条件,利用计算机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和检索,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审计的重点分支行和需延伸调查的重点企业。
(三)票据签发行的审查。
1.有选择地调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的档案资料,审查签发汇票手续是否合规。
给予授信的客户,是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提供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在交验有关证明后办理;既无授信额度、又无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按照贷款业务中对借款人的调查、审查要求办理。
承兑申请人是否向银行提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有无弄虚作假的现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是否对企业相关业务及资金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等等。
2.调阅银行保证金存款分户账,结合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台账,核对审查银行收取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违反规定不收、少收或收后退还企业等问题;审查保证金在存续期内有无被挪用、划转等情况,是否存在将保证金转回用于继续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转入账外违规放贷等问题。
3.调阅银行新增不良贷款、新增贷款台账,重点落实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支付形成的不良贷款,分析形成垫款的原因;关注银行为不良贷款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置换不良资产、掩盖资产质量问题;有无为即将形成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企业发放贷款问题。
4.调阅银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明细账,审查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是否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相匹配,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高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重点核对手续费收入的来源,审查是否存在账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低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应重点追查收取的手续费的下落,有无私存私入或转入“小金库”。
(四)票据贴现行的审查。
1.调阅相关企业贴现档案,审查银行是否对汇票真实性和汇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是否出现越权审批的问题;办理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套取银行资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