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及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及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及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

第一节环境污染民事法律责任

●一、概念

1.排污者因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并进

而造成被害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当

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排污环境污染人身、

财产损失

●环境污染侵权中,排污者的危害行

为并没有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而是

以环境要素为中介

●造成环境污染是责任成立的必要条

●环境污染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判

断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重要问题

●排污行为大多具有合法性

●归责原则特殊

●二、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传统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过错:无过错责任

●1.无过错责任定义

●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

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对损害

的发生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

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立法规定

●《侵权责任法》No.65:因污染环境

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No.85: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

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大气污染防治法》No.62-1:造成

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

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

者个人赔偿损失。.

●3.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中实行无过错责任

的原因

●(1)排污者无过错说

●大多数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生产必然会排放污染物

●企业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仍有可

能造成环境污染并导致损害(污染

物排放标准宽松;污染源集中布局)

●——不以排污行为违法为前提;

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用来判断排污

者是否需要环境污染民事责任

●(2)高风险说

●排污行为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的同时具有高风险性

●为规避高风险性,须严加管制,防

止肆无忌惮排放污染物

●(3)排污者获利补偿说

●排污者经营获利是建立在污染环境

的基础上

●由排污者承担责任比让受害者承担

后果更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二)加害行为:排污行为造成环境污染

●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不一定都是加害行为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承担以造成环境

污染现象为前提

●排污行为是否能够构成加害行为的判断

依据

●环境质量标准

●排放污染物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则

构成加害行为

●(三)损害

●财产损害

●直接损失

●财产灭失、减少

●预期可得利益灭失

●间接损失

●污染清除费用

●人身损害

●生命权、健康权受侵害

●不包括生态损害

●环境权受侵害,救济途径是行政途径和

公益诉讼

●二、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因果关系

●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

当因果关系)

●总结: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加害行为

●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环境质量标准)

●损害结果

●人身、财产损害

●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

●三、免责事由

●(一)不可抗力

●1.概念

●不可抗力指人们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

上也无法避免和客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自然灾害和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罢

工、特殊的军事行动、特殊的政府行为

等。

●由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害不一定是不可

抗力

●2.适用

●一般情况下,不可抗力是民事责任的免

责条件。

●在环境污染中,不可抗力要成为免责条

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排污单

位必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污

染,如果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避免

损害,则排污单位才能免除民事责

任;

●(2)《水污染防治法》:法律另有规

定时,不可抗力不能成为免责事由●(二)受害人过错引起损害

●故意:由于受害人的故意导致环境污染损

害发生的,可免除排污者的民事责任(《侵

权责任法》No.27、《水污染防治法》No.85)●过失:水污染以外的其他环境污染导致的

损害中,由于受害人的过失导致环境污染

损害发生,可减轻排污者的民事责任(《侵

权责任法》No.26)

●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在水污染导致的损

害中,由于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环境污染损害发生的,可减轻排污者的民事责

任;受害人仅具有一般过失,不能减轻、免除排污者的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No.85)

●(三)第三人过错引起损害

●在海洋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中,完全由

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污染

损害发生的,免除污染者的民事责任。

●在海洋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中,负责灯

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

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有其他过失行

为,而导致污染损害发生的,免除污染

者的民事责任。

●在水污染导致的损害中,由于第三人原

因(故意和过失)而导致污染损害发生

的,不免除污染者的赔偿责任;但污染

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

偿。

●在其他类型的污染导致的损害中,由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