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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 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 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 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 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接到报告后,环保部门成立辐射事故应急小组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 置,经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的辐射水平和井底抽出的岩石碎屑进行监测, 其放射性均为天然本底水平,地下水放射性水平无异常,说明落入井下 的放射源无破损。11月24日,物化探队按照调查组的现场处理意见,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重新制定打捞方案。物化探队更换钻机,重新组 织打捞工作,于12月17日15:20成功打捞出落井的放射源。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射线装置
《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公告 2006年 第 26号
一般辐射事故
2011年8月20日,陕西省地质矿产开发局物化探队综合测井公司(以下 简称物化探队)在榆林市靖边县红墩界镇长胜村常家沟湾进行测井作业时, 组合密度探管突然在井下650米处遇卡,牵引钢丝绳在距探管头15~20米 被拉断,致使含1枚CS-137放射源( Ⅳ类)的探管掉入井中。事故发生后, 物化探队自行组织打捞,只将断裂的钢丝绳打捞出井,之后扩孔采用泥浆 冲洗,强磁打捞等方法进行打捞但均未获成功,直至群众举报后,才于 2011年11月16日向环保部门报告。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 者10 人以上(含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
国际核事故分级表把核事故共分7级,其中将对安全没有影响的事故划分 为0级,影响最大的事故评定为7级。根据是否有辐射对公众产生影响, 核事故又被划分为2个不同的阶段,其中1级到3级被称为核事件,而4级 到7级才被称为核事故,0级在事故评定范围中,称为偏差。
7级事故 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现属乌克兰)事故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 3级事件 2011年日本福岛第二核电站事件 1级事件 2010年中国大亚湾核电站事件
工业探伤加速器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质子治疗装置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 速器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其他医用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
X射线深部治疗机
工业用X射线CT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X射线探伤机
医用X射线CT机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X射线衍射仪
X射线摄影装置
兽医用X射线机
牙科X射线机
乳腺wk.baidu.com射线机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核事故分级 辐射事故分级
核事故分级
1990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 (OECD/NEA)共同组织国际核能专家编制了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并于 1991年4月使用。目前,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在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使用。
应急能力建设(1)
目录
一、核与辐射事故的概念 二、核与辐射事故的分级 三、辐射事故应急管理 四、应急能力建设
核事故 辐射事故
放射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62号《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
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 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 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 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 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 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 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 十条规定: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 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 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 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我国境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件 或境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 伤。
装置类别 Ⅰ射线装置 Ⅱ类射线装置
Ⅲ类射线装置
医用射线装置
非医用射线装置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 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医用加速器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 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 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接到报告后,环保部门成立辐射事故应急小组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 置,经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的辐射水平和井底抽出的岩石碎屑进行监测, 其放射性均为天然本底水平,地下水放射性水平无异常,说明落入井下 的放射源无破损。11月24日,物化探队按照调查组的现场处理意见,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重新制定打捞方案。物化探队更换钻机,重新组 织打捞工作,于12月17日15:20成功打捞出落井的放射源。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 188712002)。 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射线装置
《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公告 2006年 第 26号
一般辐射事故
2011年8月20日,陕西省地质矿产开发局物化探队综合测井公司(以下 简称物化探队)在榆林市靖边县红墩界镇长胜村常家沟湾进行测井作业时, 组合密度探管突然在井下650米处遇卡,牵引钢丝绳在距探管头15~20米 被拉断,致使含1枚CS-137放射源( Ⅳ类)的探管掉入井中。事故发生后, 物化探队自行组织打捞,只将断裂的钢丝绳打捞出井,之后扩孔采用泥浆 冲洗,强磁打捞等方法进行打捞但均未获成功,直至群众举报后,才于 2011年11月16日向环保部门报告。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 者10 人以上(含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
国际核事故分级表把核事故共分7级,其中将对安全没有影响的事故划分 为0级,影响最大的事故评定为7级。根据是否有辐射对公众产生影响, 核事故又被划分为2个不同的阶段,其中1级到3级被称为核事件,而4级 到7级才被称为核事故,0级在事故评定范围中,称为偏差。
7级事故 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现属乌克兰)事故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 3级事件 2011年日本福岛第二核电站事件 1级事件 2010年中国大亚湾核电站事件
工业探伤加速器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质子治疗装置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 速器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其他医用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
X射线深部治疗机
工业用X射线CT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X射线探伤机
医用X射线CT机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X射线衍射仪
X射线摄影装置
兽医用X射线机
牙科X射线机
乳腺wk.baidu.com射线机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核事故分级 辐射事故分级
核事故分级
1990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 (OECD/NEA)共同组织国际核能专家编制了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并于 1991年4月使用。目前,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在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使用。
应急能力建设(1)
目录
一、核与辐射事故的概念 二、核与辐射事故的分级 三、辐射事故应急管理 四、应急能力建设
核事故 辐射事故
放射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62号《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
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 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 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 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 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 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 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 十条规定: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 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 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 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对我国境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器坠落事件 或境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 伤。
装置类别 Ⅰ射线装置 Ⅱ类射线装置
Ⅲ类射线装置
医用射线装置
非医用射线装置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 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医用加速器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