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法学院 复试安排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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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为了保证我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对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法学硕士复试安排
一、复试对象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35 单科:51[77])的考生
复试名单如下: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二、复试的基本内容
(一)复试内容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1年3月31 日 9:00——11:3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104办公室
2.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教务部分出具的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4)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供: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推荐证明;
(二)笔试
1.方式:分专业笔试;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 31日 2:30 — 5:30
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面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日 8:30 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1日 9:00开始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1年 3 月 28日至 4月1日 14:30-17:3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学校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五)调档函的领取
1.对拟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届时考生需要带:
(1)身份证;
(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2.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2 日14:30—17:30
文科楼104办公室
法律硕士复试安排
一、复试对象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10 单科:50[75])的考生
复试名单如下: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二、复试的基本内容
(一)复试内容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1年 3月 30日 9:00-11:3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104办公室
2.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二)笔试
1.方式: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30日 14:30-17:30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三)面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天早上 8:30 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31日 9:00开始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1年 3 月28 日 4月1日 14:30-17:3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学校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五)调档函的领取
1.对拟录取的法律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
领取要求:(1)身份证;(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2.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2 日14:30—17:30
文科楼104办公室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