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公司法人 小心背锅
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
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1、挂名股东,代持第三方股权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行为一般会被认定有效。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挂名高管如法定代表人是否认定有效?有效。
3、挂名股东的民刑风险?1)民事风险公司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倘若代持股权未实际出资,那么法院会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要求在认缴范围内提前出资,此时,就算你是代持,是名义出资人,但是出了问题,特别是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还是得找你负责。
当然了,你也不能当冤大头,你可以事后找实际出资人赔偿损失,如果你能找到的话。
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刑事风险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股东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股东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股东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股东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4、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民刑风险?1)民事风险被挂名的公司如果发生资不抵债,被第三方强制执行,被挂名公司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会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挂名法人能做吗大写的不能!
挂名法人能做吗?大写的不能!今天小编整理咨询,看见有咨询挂名法人能不能做,风险是什么,小编想起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段子,“挂名相当于在一张空白的合同或者卖身契上签字啊!”首先要明确,找人挂名当法人,说白了,就是估计这个公司做些违法的事或者打法律擦边球的事,至少开公司的那个人觉得不靠谱,需要有个人将来背锅。
挂名当法人,虽然口头上说是挂名,但是法律上是谁登记谁负责,就好比说一辆汽车,行驶证上登记谁的名字,谁就要对这辆车子负责。
撞死了人,人家警察和受害者亲属第一个要找的就是登记的车主。
如果真要赔两百万,或者坐牢三年,你看看那个拍胸脯保证只用你顶名不用你负责的人还敢认账不,他百分百会说,我不是车主,谁是车主你们找谁。
因为这种事情,赔款以至于倾家荡产甚至坐牢的很多。
挂名一点好处没有,将来如果有民事方面的赔偿(例如他们公司出了交通事故),法院肯定第一时间查封法人的所有财产(存款,房产等)用于赔偿,如果公司犯了罪(例如偷税漏税,非法经营,洗钱,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等),作为名义上的法人肯定第一个抓去坐牢。
如果这个公司因为民事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登记的法人受到的限制会非常大,例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办信用卡,孩子不能上私立学校,说不定照片和其他资料会在媒体上频繁曝光,总之麻烦多多。
到了这时候,有嘴说不清。
讨论一下真正出了麻烦,顶包的和被顶包的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出了麻烦,因为是名义上的法人,人家肯定第一个找到的是顶包者。
也就是说顶包者是跑不了干系的。
至于被顶包者,多数会在出事的时候金蝉脱壳,走为上,因此有逃避的机会。
但是随着今后法制的健全,他要完全推掉责任很难。
如果跑不掉的话。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风险近日有朋友咨询,其家人(A)是一家私企员工,公司在各地开有专营店,可能出于逃避某种责任的目的,这家私企老总拿手下员工的身份证去各地注册这些专营店,且这些员工是这些专营店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
(A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未实际参与专营店的经营管理。
)朋友很担心,私企运营的种种不规范,如一旦出现问题,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家人是否会承担责任。
因为咨询者不是直接当事人,且不太懂得法律知识,对于家人任职的专营店的企业性质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根据其描述其家人担任“法人”职务及其私企老总规避风险的目的推断,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
需要确认的问题:1、A除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外,在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上,是否还是名义出资人即股东。
2、如工商注册资料资料上显示A是股东,是否还有其他股东,还是由A一个出资,即一人有限公司。
上述这两个问题关系到A的责任问题。
答复意见:1、如A仅担任法定代表人,正常情况下不会承担公司债务清偿责任。
2、如A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专营店有违法行为,且A不能证明自己不是负责人的,可能承担罚款等民事责任;3、如果A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专营店有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且触犯刑法的,且A不能证明自己不是负责人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A目前不想离开该公司,因此也无法强行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脱出干系,因此想要求一些作为补偿的权利,如果其只是法定代表人,其应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管,应有参与经营管理权;如果A还是注册资料中的股东,A可以要求一部分收益权等等,但如果真的要求到了这些权利,一旦专营店出问题,A想脱干系,说自己只是挂名就更难了,无疑是以小利益换大风险。
详细分析:如果A只是法定代表人,而非股东,则其承担的风险可能小一些。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在企业经营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A比较关心的责任之一是债务责任:如果该专营店性质确属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系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是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的。
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挂名法人可不是什么美差!
朋友准备开一间公司,但是征信不太好,说是想我担任法人,给我10%股份,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分红,这个靠谱吗?以上问题是后台留言的一个网友问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一、为什么选择你做法人(法定代表人)问题说老板自己不能当法人,需要你来当,并且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10%的分红,那为什么不找家里人,比如父母、伴侣担任法人呢?更靠谱、收益也更大。
你和朋友的关系大到超过家人?而且说到是老板的征信有问题而不能担任法人,那为什么征信有问题?在当今这个社会,法制诚信大于一切,当一个人征信都有了问题,那么他的许诺、他的说辞还是可信的吗?还有一点,你朋友的这个法人看起来能分红,还高高在上,但是却不让你参与经营,那么,一旦公司有什么问题,你确定能及时发现,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吗。
二、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风险日常关注工商财税的朋友可能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某通过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给别的公司担当法人,后来这个公司出事了,法人也被拉入了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连日常的出行(飞机、高铁)、贷款、星级宾馆住宿统统不行,这才后悔莫及;但是当你回头去找当初让你当法人并承诺给你诸多好处的人,他已经人间蒸发了。
所以要明白一点,法定代表人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也一定程度的代表了公司,当公司发生经营问题,导致欠债、破产、解散时,法人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清算解决责任。
这么说下来,你还觉得法人是好当的吗?而且挂名法人更加的危险,你不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不能调整公司的发展方向,却要承担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责任,这不是耍流氓吗?三、如何辨别和避免当别人找你担任法人时,可以从以下几点去确认:1、以什么样的方式担任法人;2、是否参与经营;3、责任怎么划分(可以事先签订协议);4、怎么分红;5、若需要退出,有什么样的要求,怎么退出;了解清楚这些,再决定要不要担任这个法人也不迟。
“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解析
“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解析“挂名”法定人的法律风险解析现实中出现一种“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即该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并不担任与履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不是公司普通员工,与公司设立与运行没有任何实质的关系,仅仅因为与公司实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将其称之为“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
基本案情:60 多岁的李先生,几年前从某大机关的领导岗位上退休后,他的朋友王某便找到他,请他“出山”担任王某成立的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当时说好的条件是:李先生只入“干股”,不用出钱。
以后公司若出现任何问题全由王某承担,决不会让李先生惹上麻烦。
禁不住朋友的热情相邀,李先生答应了。
最初几年公司业绩还过得去,李先生也得到了一点报酬。
但从今年开始,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人不断来找李先生调查情况,并称其任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公司涉嫌存在经济诈骗行为,依法要求李先生协助调查。
李先生一听,马上就感觉到有些不妙,再找王某的时候,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如果公司真的涉及违法、诈骗或其它经济犯罪行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难辞其咎的。
专家分析:担任“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对较大的法律风险,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概括起来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指某个人或机构以名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角色,实际上并不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只是为了满足某些其他利益或目的而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并且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首先,挂名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实际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人员。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将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交给了实际上不具备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的人员,严重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其次,挂名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挂名法定代表人通常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委托协议,将其名字作为法定代表人。
然而,在实际上,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未履行与企业间的委托合同,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若企业发生了争议或纠纷,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再次,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刑事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涉嫌犯罪,如欺诈、贪污等。
若企业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被用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将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并可能被判处刑罚。
此外,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能给企业和其它相关方造成经济损失,他有可能被要求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例如,若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或违法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因为其作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还可能导致企业的安全和稳定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通常并不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运营管理,无法及时做出决策和应对突发事件。
这可能会对企业的安全和稳定造成影响,给企业带来不可预知的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公司法、合同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追责,并可能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因此,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进行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
律师告诉你: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千万别犯糊涂(附案例)
律师告诉你: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千万别犯糊涂(附案例)随着“创新、创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型企业涌现,但许多企业的老板都不是法人,为什么呢?各大企业都会有公司的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得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而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这样看来,公司的法人要承担很重要的责任。
老板一般不是企业的法人,背后竟是这三个原因!第一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事。
其实作为公司的法人,在很多时候都需要处理很多关于公司的小问题,就像是签署融资合同等问题,这些事情的处理往往会占用老板很多的时间,使得他无法专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老板就会任命他人为公司的法人,代替他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二点,造成企业的实际控股人与股东、法人不一致的现象,隐藏关联关系。
如果王先生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的已经在建行融资了,另一家公司也要建行融资,那就要进行统一授信、融资的总额度也会受到限制,而在这时,王先生的其中一家公司的法人不只是他自己,那就会可以表现为这两家公司并不是王先生的,这样两家公司就可以开进行建行融资,就像是两家毫不相关的企业!第三点,法人承担的责任过大。
作为公司的法人,是要承担公司的一切责任,所以许多老板会选择其他人担任法人,以此来减少自己承担的责任。
毕竟,公司出现纠纷还是严重问题,就必须由法人承担所有责任。
由此看来,法人的责任过于重大!此外,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代替老板做公司法人的人,大多部分的人不是很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因而在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前,就担任了公司的法人,到之后公司发生任何问题时,都会找他们解决,甚至公司老板在做了违法的事情后逃走后,只有法人承担这些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在情节严重时,法人很有可能会面临坐牢,这样他们就得不偿失了!律师告诉你,为什么老板都不想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有以下法律风险: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例如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公司若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及高消费。
挂名法人承诺书范文
挂名法人承诺书范文尊敬的[相关方]:我叫[你的名字],身份证号为[身份证号码],现在要做一件有点特别的事儿,就是当这个挂名法人。
不过呢,我可得先把一些事儿给说清楚,所以就有了这份承诺书。
首先呢,我知道当这个挂名法人可不是闹着玩的。
虽然我只是挂个名,但我也明白这里面是有责任的。
我承诺,我当这个挂名法人完全是在清楚明白所有情况的前提下干的。
我不会稀里糊涂地就被人忽悠着签个字啥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决定。
我保证不会利用这个法人的身份去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什么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事儿,我都不会沾边。
要是有人想打着公司的旗号去干坏事,我肯定第一个站出来说“不行”。
我可不想因为这点儿事把自己搭进去,还坏了名声。
我也会积极配合真正管理公司事务的人。
如果他们需要我签个字啥的,只要是合法合规的,我会麻溜儿地签。
但要是有啥不对劲的地方,我也不会盲目地签,肯定得先问个明白。
我可不想成为别人违法操作的“背锅侠”。
要是公司有啥需要和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合作伙伴打交道的时候,我也会按照正规的流程来。
不会给公司添乱,也不会给合作方找麻烦。
我就像一个规规矩矩的“代言人”,只做合法合理的事儿。
万一公司出了啥问题,我不会躲起来装作啥都不知道。
我会尽我所能去协助解决问题。
如果是因为我自己违反了承诺,干了坏事导致的问题,那我也会勇敢地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不会耍赖皮。
我知道当这个挂名法人就像是走在一根细细的钢丝上,得小心翼翼的。
所以我会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所有的规定,做一个靠谱的挂名法人。
承诺人:[你的名字]日期:[具体日期]。
挂名法定代表人贪小便宜吃大亏
挂名法定代表人贪小便宜吃大亏
2020年11月03日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周立元本报记者程丽华郑国勇
“事到如今,后悔也晚了,只希望进入‘黑名单’别对孩子有影响。
”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约谈室里,一名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子,一边在询问笔录上摁手印,一边垂头丧气地说。
不久前,金州区税务局收到外省公安机关来函和相关证据材料,材料显示,公安机关在查办一起发票虚开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在大连市金州区成立了多家企业,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涉案发票金额达1亿元。
获悉这一线索后,金州区税务局当即联系了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在公安机关查证的确凿证据面前,张某坦白了事情的原委。
据张某所述,2019年初,张某的朋友李某想办厂,自称因信用卡透支,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不了营业执照,就商量用张某的身份证来办,同时许诺厂子成立后,让张某领着工人干活,一个月给张某5000元。
张某被这个承诺打动了,于是将个人身份证信息等相关材料交给李某,并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首次领购发票时,到场配合。
张某称,从厂子成立起,公章、法人印、财务章、账簿等所有相关材料,都在自己的朋友李某手里,自己对于李某虚开发票的行为并不知情,只从李某那里得到了2000元的“辛苦钱”。
张某竭力洗刷嫌疑,可他的朋友李某却说是二人合伙虚开发票牟利。
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张某,将被依法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面临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包括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和融资受限等。
因为2000块钱的蝇头小利,损害了自己的信用,并为未来个人发展埋下隐患,张某很是后悔。
做了个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怎么办
做了个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怎么办郭家桐律师代理的新公司法施行后法定代表人涤除案件王某诉北京某公司因公司变更登记纠纷一案,王某被所在公司派去做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离职后公司不配合变更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因王某新入职企业为国企,同时北京某公司因重大债务导致公司陷入僵局,如果继续拖下去会影响王某在新公司的职位,甚至因为北京某公司的债务会被限制高消费。
通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公司出具股东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委任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北京甚至需要新老法定代表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脸识别通过后才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
最好的办法是公司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替他人背锅。
所以,如果公司不愿意配合变更,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当事人也是在上述办法都走不通的情况下万般无奈找到了我,希望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此类案件法律上称之为法定代表人涤除,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案件通常以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的案由诉至法院。
在涤除登记纠纷中,公司是变更工商登记的义务主体,应为该类案件的被告。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虽不是申请变更登记的义务主体,但有义务协助办理。
对于此类案件,新公司法施行前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涤除登记属于行政机关主管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另一种观点认为,涤除登记缺乏法定依据和公司意定基础,也就是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内部自治事宜,虽然很同情你,但是法院不便插手,故判决驳回诉请。
但实务中也有支持诉讼请求的案例,例如郭家桐律师代理的上述案件,最终成功将王某从工商登记中涤除。
法定代表人涤除案件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已无实质性联系,那么什么是与公司已无实质性关系呢?在大多数支持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法院认为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为委托关系,此关系基于彼此相互信赖,如有一方不再信赖对方,双方关系即可解除。
此时需要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发函明确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委托关系、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位、不再领取任何工资等等。
挂名法人代表的下场
挂名法人代表的下场近年来,挂名法人代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挂名法人代表指的是在企业注册时,某人被指定为法人代表,但实际上并不具备真正的管理权力和责任。
这种现象在中国企业中尤为普遍,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风险。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挂名法人代表的下场及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首先,挂名法人代表对企业经营活动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由于实际管理者并非法人代表,企业经营决策往往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甚至可能违法违规。
这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阻碍,在法律风险方面也容易陷入困境。
当企业发生违法行为或经营不善时,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诉讼的风险,这对个人的声誉和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另外,挂名法人代表还可能面临财务风险。
在一些企业中,实际控制者将企业资产转移至个人账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企业财产。
由于挂名法人代表并没有实际的管理权力,往往难以阻止这种行为。
一旦企业陷入经济困境或倒闭,挂名法人代表很可能会成为债权人的追债对象,甚至承担个人破产的风险。
这给挂名法人代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负担。
此外,挂名法人代表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挂名法人代表很可能会被视为实际负责人而受到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挂名法人代表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如罚款、有期徒刑等。
这给挂名法人代表带来了个人安全和自由的威胁。
对企业而言,挂名法人代表也会对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是吸引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企业被曝光存在挂名法人代表的问题,将可能丧失投资者和市场的信任,导致企业形象受损,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此外,挂名法人代表还可能在管理和经营方面存在疏忽和失职的问题,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针对挂名法人代表问题,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应从法律层面上对挂名法人代表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
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挂名行为进行打击,提高对挂名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从而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
挂名公司法人的坏处
挂名公司法⼈的坏处在创办公司时,⼯商局只会审核当事⼈提交的材料。
只要材料都是合法的话,就会依法进⾏登记注册。
所以有些时候实质上公司只是⼀个挂名公司,并没有实质的经营项⽬。
因为登记公司同时是需要登记公司法⼈的,法⼈代表是需要负起公司的风险。
下⾯店铺⼩编为⼤家介绍的就是挂名公司法⼈的坏处有哪些?⼀、挂名公司法⼈会不会有坏处⽆论挂不挂名,法⼈都要负责任。
挂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也是公司的主要风险负责⼈。
如果空壳公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为,法定代表⼈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括挂名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以及⾏政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后果严重。
(⼀)在民事、经济上: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不发⽣关系,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此时风险很⼩。
2、担任个⼈独资企业的“法⼈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的全部个⼈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此时的风险是⽐较⼤的。
3、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的财产时,股东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刑事上:如果担任法⼈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贷款、诈骗保险⾦、⾮法集资等情况。
此时,作为法⼈代表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临哪些风险挂名当法定代表⼈,实际上就是公司的管理者了。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董事长等公司⾼管对公司有勤勉和忠诚义务。
⽽你作为⼀个挂名的法定代表⼈,显然履⾏不了义务。
并且,公司有违法犯罪⾏为时,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也要承担相应的⾏政责任甚⾄刑事责任。
同样有,假若公司的实际控制⼈利⽤公司实施犯罪,例如进⾏⾮法集资、诈骗、恶意拖⽋⼯⼈⼯资等⾏为,挂名法定代表⼈虽然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明知实际控制⼈利⽤公司实施犯罪⾏为,却⼜不加以阻⽌,或放任不管的话,那么挂名法定代表⼈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免不了遭受牢狱之灾。
公司中挂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的风险,一讲就懂!
公司中挂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的风险,一讲就懂!亲戚、朋友、老板开公司,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方便直接担任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高管,这时往往会找人来挂名。
那么在一家公司中挂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有哪些风险呢?一、挂名公司法人的风险。
法人,准确说应该叫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来讲,是一个组织,是法律上的人,比如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它们并不是自然的人,但是法律认为它们像一个人一样,因此称为法人。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但是因为简称原因,现实生活中老百姓习惯上称呼法定代表人为法人,本文从此习惯。
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只有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才能做法人。
1、刑事风险。
在我国刑法中,有一种犯罪叫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刑法》第三十一条在《刑法》中检索“单位犯···,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现了83次。
比较常见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著作权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等。
法人是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单位一旦犯罪,那么法人肯定牵涉其中。
当然如果法人确实只是纯粹挂名,没有参与任何犯罪行为,不属于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但是作为法人,难免要签一些字,或者明知、放任实际控制人实施犯罪行为,则挂名法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行政风险。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3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何风险
以上这3点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自身的法律风险,除了这些,公司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比如挂名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最后很有可能由公司承担责任。因为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并不知道对方公司有挂名法定代表人这回事,所以签订的合同大多都是有效的。
最后,在附送的16份落地文本中,提供一份标准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确认函,减少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担心与忧虑,需要的话请查看专栏简介。另外,各位学员如有法律小问题可以转发留言评论,我会第一时间回复。
这时原告也提交了一份证据,是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的还款承诺书,该还款承诺书载明,李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判决挂名法定代表人李某,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那份免责函只是公司的内部约定,对原告不起任何作用。
最后,挂名法定代表人李某,背上了62万元的债务,而他每月工资仅为多的法律风险。
我们举个小例子。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起诉了甲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2万元,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庭时,李某向法官道出了实情,自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职务是保洁人员,每个月工资仅为2500元,根本不知道有借款这回事。
李某还向法院提交了当时与甲公司老板赵某签署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函,该免责函是这么说的,李某作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公司的所有纠纷以及责任,均由老板赵某负责。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风险呢?我们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考虑。
对于公司而言,如果选择挂名法定代表人在工商登记,最好要让其他公司知道有挂名这回事,这样可以防止挂名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些莫名其妙的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
对于挂名法定代表人自身而言,还是要签署一份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确认函,虽然这份确认函仅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的第3人,但在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凭借这份确认函要求公司控制人赔偿损失。与此同时,如果真牵扯到刑事犯罪,也可以凭借这份免责确认函,证明自己不参与公司经营,不是公司的负责人,以此免去刑事责任。
分公司挂名负责人风险
分公司挂名负责⼈风险对于分公司来说挂名负责⼈是现在⽐较常见的做法,但是对于进⾏挂名负责⼈也会存在⼀定的风险。
那么我们就要知道这⾥的风险有哪些?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分析了解,才能知道怎么样的内容。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公司挂名负责⼈风险第⼀、在⾏政责任上,“挂名法⼈代表”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为承担⾏政责任。
除⾮他能证明对公司⾏为不知情。
第⼆、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代表”可能会就其本⼈、公司的董、监、⾼的违法、违规⾏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但如果实际控制⼈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为、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处分财产等⾏为,“挂名法⼈代表”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在刑事责任上,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等负责⼈的刑事责任。
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利⽤公司实施经济犯罪⾏为时,挂名法⼈代表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利⽤公司实施犯罪⾏为,却未加阻⽌,或放任实际控制⼈的⾏为,则挂名法⼈代表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法⼈代表与实际控制⼈之间存在书⾯的关于“挂名法⼈代表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的约定,类似约定也只在双⽅之间内部有效,并不具备对外的法律效⼒。
第四、⾃⼈⾝⾃由上,当公司⾯临进⼊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或⽋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挂名法⼈代表”可能会被司法、⾏政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如列⼊⿊名单、限制贷款、消费等。
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法定代表⼈⼀般由董事长、执⾏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是受雇于公司为公司履⾏职务的⼈。
值得强调的是,法定代表⼈的⾏为,可以视为公司的⾏为,⼀般来说,其⾏为后果归属于公司,但法律规定有法定代表⼈会因公司的⾏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政责任、民事责任、甚⾄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让你做法人代表,你要小心了!也许背锅的就是你
如果公司让你做法⼈代表,你要⼩⼼了!也许背锅的就是你职场痛点:员⼯被公司要求做法⼈代表今天这个案例⼤家务必要认真看了,我尽量⾔简意赅,同时教⼤家规避和补救办法。
公司法⼈代表,说简单点就是要承担公司⼀切法律责任,法⼈代表不⼀定要参与管理,仅仅是公司出问题以后的背锅⼈,替死⿁。
以前在⼀家⾦融公司做运营的时候当时有⼀个项⽬是民间借贷,由于法律规定同⼀公司,不能既是居间⽅,⼜是融资⽅,所以当时公司就决定另外注册⼀家和现在的公司毫⽆关联的公司,作为居间⽅来开展业务,说⽩了就是搞⼀个空壳公司。
由于不能和公司有关联,所以法⼈代表肯定不能是⽼板,所以当时公司⾏政中⼼就开始悄悄找合适的⼈来当这个法⼈,话不多说,最后找到了市场营销部门的⼀个业务员。
这个业务员业绩⾮常好,公司先是⾼调宣布要成⽴新的分公司,然后私下底跟他商量,让他来做新公司的法⼈代表,⽼板暂时兼任总经理,他挂总经理助理头衔,全权负责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这让他受宠若惊,觉得⾃⼰⼀下⼦从业务员,变成了新公司的⾼层管理。
后来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公司注册成功后,公司公章、法⼈章、营业执照等他连见都没见过。
全部是总公司在管理,⽽这家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他根本没办法参与。
你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么详细?因为总公司最后倒闭了,⽼板被抓了,全公司都知道这个事。
幸运的是他没有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他对这家分公司经营⼀概不知情,没有证据证明他参与了实际管理。
但是他的⿇烦不仅如此,虽然避免了法律责任,但是由于公安部门封存了整个公司包括关联公司所有的资料,公司⽆法注销,⽽他作为公司法⼈,⽆法转社保,他离职以后,到新公司都没办法买社保,好多公司都不敢⽤他,现在⾛投⽆路只能⾃⼰在移动互联⽹上搞点副业,做兼职业务员。
职场⼈:太傻太单纯,竟以为公司是重⽤⾃⼰⼀、明知有风险,还跟着公司⼀起⼲所谓当局者迷,很多职场⼈在公司,拒绝不了公司的游说或诱惑,明知道有风险,还抱着侥幸⼼理跟着公司⼀起⼲,那些违法犯纪的公司,有许多是被⼀锅端了,从⾼层到普通员⼯⽆⼀例外,真的让⼈费解⼜感到可惜,本来打⼯就是为了求稳定,反⽽把⾃⼰推到⼑⼝上。
餐饮行业法人与实际负责人的风险分析
餐饮行业法人与实际负责人的风险分析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如下:第一、在行政责任上,挂名法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人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首先,实际负责人不属于法人。
实际负责人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实际负责人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故,“个体饭店的法人”这几个字存在错误。
其次,实际负责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实际负责人视为民事主体或当事人,因此,实际负责人显然不同于经营者个人。
在责任承担的方式上,因实际负责人不属于法人的情形或国家另有规定承担独立责任,或作为登记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形,故实际负责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不同于经营者个人,其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实际负责人登记的经营者要对实际负责人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的,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际负责人的债务,如果是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的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的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无法区分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关于挂名法人的情况说明范文
关于挂名法人的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相关方,比如某政府部门、合作伙伴或者公司内部人员等]:你们好啊!今天我想跟你们唠唠我这个挂名法人的事儿,真的是一肚子苦水和故事呢。
我叫[你的名字],莫名其妙就成了[公司名称]的挂名法人啦。
这事儿怎么说呢,就像天上突然掉下个大帽子,直接扣我脑袋上了。
最开始的时候,我那[朋友/亲戚/前同事等关系的人]找到我,跟我说有个特好的事儿。
他说有个公司啊,想让我当个法人,说就是挂个名,啥也不用干,还能有好处。
我当时也没想太多,就觉得他这人应该靠谱,而且听起来好像也没什么难的,就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可谁知道,这一挂上名,麻烦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了。
首先呢,我对公司的实际运营那是一窍不通啊。
公司的那些业务、财务状况、员工管理啥的,我根本就不清楚。
但是呢,外面的人可不管这些,人家一看我是法人,就觉得我啥都得管。
有时候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问我公司的什么什么税务问题啦,还有一些合作伙伴来找我谈合作,我都懵了,只能尴尬地说我不太清楚,让他们找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这时候人家就用那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好像我在故意推脱似的,我心里那个委屈啊,就像吃了苦瓜还不能吐出来。
再说说法律风险吧。
我后来才知道,法人这个身份在法律上可是要承担很多责任的。
要是公司出了什么违法违规的事儿,我这个挂名的法人也可能被牵连进去。
这就好比我站在一个雷区里,周围全是看不见的炸弹,随时都可能“轰”的一声把我炸得粉身碎骨。
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担心公司会不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干了什么坏事。
还有啊,公司内部有些决策我根本就没参与,但是从法律文件上看,我好像都得担着。
比如说有一次,公司签了个合同,我都不知道这事儿,结果后来出了点纠纷,对方直接就把我这个法人告上法庭了。
我当时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就像被雷劈了一样。
我得花时间、精力去处理这些事儿,还得找律师,到处解释我只是个挂名的,真的是心力交瘁啊。
我现在特别后悔当初答应做这个挂名法人。
推荐下载: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风险是什么
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风险是什么小编希望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风险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挂靠公司主要是生活当中的公民个人依附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利用企业的名义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当事人向挂靠的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
这样一来可以节省在很多税务、财务等方面的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双方之间肯定是要签订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那么不可避免的之前就一定要仔细了解一下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风险是什么?一、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风险是什么?挂靠人可以利用被挂靠企业的信誉、信用或经营资格谋求更多的订约机会;作为出借企业名义的对价,被挂靠企业往往会从挂靠人的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利益,或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或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利润。
表面上看来,采用挂靠经营方式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仔细分析便会发现其实双方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风险是不对等的。
1、挂靠人承担上缴管理费用的义务;2、被挂靠企业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小数额固定收益的权利,但却承担了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挂靠人经营上违约或侵权,势必给被挂靠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正是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和潜在的风险性,引发了实践中的大量纠纷。
从统计资料来看,因挂靠经营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中,最常见的两种类型是:3、挂靠单位在对外合同中发生纠纷,第三人首先追究被挂靠企业的责任。
4、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交易产生债务后,债权人会以被挂靠人作为债务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二、签订挂靠公司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一)挂靠协议中甲方需要的注意事项1、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资格证书用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遇证书年检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支持配合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凭***全额报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挂名公司法人小心背锅
如今开公司,当老板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可是若有亲戚朋友邀请你挂名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你费心参与管理,你是否会碍于情面同意?若有人付一笔钱“借用”你的身份证,登记你为法定代表人,你是否会笑纳?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小心,因为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该公司今后的一些违法行为,可能将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当“老板”可是要“背锅”的。
【案例一】“保安”当“老板”百万借款连带赔偿
江苏昆山市法院审判了一起案件,银行起诉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要求张某承担一笔100万元金融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
开庭时张某辩解,自己只是一名保安,对公司借款的事毫不知情,实际老板王某曾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承诺张某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公司的纠纷及责任由王某负责,每月给张某1000元收入。
张某还称当初王某让他签文书时,说是工商年检材料,并不知其中这份还款保证书。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在连带还款保证书上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与张某间的承诺书属公司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张某收到法院判决后追悔莫及。
【案例二】因被阻止出境将税务稽查局告上法庭
北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女士,因公司存在偷税违法被阻止出境,将税务稽查机关告上法庭。
刘女士在复议和诉讼中均提出,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偷税并不知情,因此不应被阻止出境。
法院认为,阻止出境措施相对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
抗税行为,是一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针对企业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阻止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的目的在于督促企业承担纳税的法律责任。
刘女士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
【解析一】小心充当“冤大头”
即使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有类似“公司实际由XX经营和管理,挂名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协议,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范围由法律明确,双方私下的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
实际生活中,案发之后实际控制人往往逃之夭夭。
法定代表人若为公司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签署了担保文件,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实际控制人失踪或无法找到,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民事赔偿。
【解析二】小心成为失信人
当公司因违法被强制执行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
而且近年来,对失信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
只要担任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定意义上的主要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案例三】小心沦为“替罪羊”
刑法中,单位责任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众多,有学者归类出30多个,常见的就有金融诈骗罪、逃税罪等。
公司经营活动中,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往往会混同,很难说真的只是挂名而已,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0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提醒大家:不可随意答应他人请求做法定代表人,以免得了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