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美学的视角看音乐表演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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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现实意义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现实意义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现实意义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现实意义音乐美学的研究是以哲学为基础,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阐释有关音乐艺术的普遍规律。

音乐美学是音乐表演实践的基础和理论指导。

音乐表演艺术是一个独立的、创造性的表现过程。

它既再现着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与艺术风格特征,又展示着音乐表演者鲜明独特的个性和娴熟精湛的技巧,是音乐表演艺术家审美意识与创造激情的具体体现。

因而,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音乐美学是从音乐艺术总体的高度研究音乐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性的基础理论学科。

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部门或者说一个分支,它着重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与现实的关系,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特珠性,音乐与人类的感知、想象、感情和理智等心理活动的关系,音乐的社会性质,音乐的社会功能等问题。

它以研究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为总出发点,以弄清音乐艺术的本质和规律为目标。

音乐美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它是用理性的、逻辑的方法去研究音乐艺术。

音乐美学牵涉面比较广它是一门比较复杂的科学,是利用人类在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领域中所取得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成果,来对音乐艺术的本质规律进行多方面的综合研究。

以上是对音乐美学的概述,不难看出,音乐实践活动是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只有对音乐实践活动进行研究,才能找到音乐艺术的整体规律,才能看到音乐艺术的本质。

音乐美学是音乐表演的奠基石,只有掌握了音乐美学的知识,才有可能在音乐表演中不断吸收和创新,自由表现和发挥,从而将音乐表演升华到更高的境界。

音乐表演实践不仅需要演奏者对音乐表象的传达,还需要对音乐意境和音乐文化、音乐审美等方面进行表现。

音乐美学对于音乐表演来说,就好比剧本对于电影。

无论用什么方法,如何表现,最终想要传达的内涵决定了表演的水平和受众的接受态度。

又好比不同的钢琴家演奏同样的乐曲,可感觉和味道却大不相同因为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感受都受个人的审美取向、个性特征、文化底蕴等方面的影响。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作用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作用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作用作者:程昕来源:《美与时代·城市版》2013年第08期摘要:音乐美学,是音乐理论的基础学科,以美学规律为宗旨来研究音乐艺术,它是美学与音乐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

在音乐表演方方面,无论是从表演技巧、作品的理解和处理、作品的情感表达、还是个人的风格体现,听众都能感受到表演者对音乐美学知识的运用。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表演;表演者在音乐美学的研究中,哲学是基础,心理学和社会学的方法是用来阐释有关音乐艺术的普遍规律。

音乐表演实践的基础和理论指导则是音乐美学。

音乐表演实践是具有创造性和独立性的表现过程,它是音乐表演者的审美意识与创造激情的产物,它不仅体现出表演者娴熟的技巧和精湛的技艺,以及鲜明独特的个性,还再现了作品的时代特征与艺术的风格特征。

因此,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什么是音乐美学和音乐美学研究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是音乐理论的基础学科,是介于美学与音乐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具有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特征。

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特珠性,音乐与人类的感知、想象、情感和理智等心理活动的关系,音乐与现实的关系,音乐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功能等问题。

音乐美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它是用理性的、逻辑的方法来研究音乐艺术。

它所涉及的范围很广,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成果,来对音乐艺术的本质规律进行多方面的研究。

音乐美学的研究主要是音乐本体的研究、音乐实践的研究和音乐功能的研究。

音乐本体的研究,是音乐美学其他课题研究的基础,是以音乐的感性材料、音乐的形式和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为中心来展开的。

音乐实践是音乐的创作、音乐的表演和音乐的欣赏三个方面,所涉及到音乐艺术的传播和接受的每一个环节。

例如,音乐作品的产生、作曲家的创作过程、表演者如何表演音乐作品、音乐作品的传播方式、听众对音乐作品的感受、想象和理解,这些都是音乐实践的研究。

浅析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浅析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浅析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影响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能够触动人们的心灵,引发情感共鸣。

而音乐表演,则是将音乐作品呈现给听众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音乐美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和规律的学科。

它探讨音乐的审美价值、审美体验以及音乐与人类情感、文化和社会的关系。

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深入理解音乐美学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诠释作品,提升表演的艺术水准。

首先,音乐美学有助于音乐表演者准确把握作品的情感内涵。

每一部音乐作品都蕴含着特定的情感,可能是喜悦、悲伤、激昂或者宁静。

表演者若要将这些情感传达给听众,就必须先深刻理解作品所表达的情感。

通过对音乐美学的研究,表演者能够了解不同音乐元素,如旋律、节奏、和声等如何共同作用来营造情感氛围。

例如,在一首悲伤的乐曲中,缓慢的节奏、低沉的旋律以及暗淡的和声可能共同表达了深深的哀愁。

当表演者明白了这些元素的情感指向,他们就能更精准地在表演中展现出作品的情感,让听众产生共鸣。

其次,音乐美学引导表演者对作品进行个性化的诠释。

尽管音乐作品有着作曲家赋予的原始意图,但每位表演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悟,为作品赋予新的生命。

音乐美学为这种个性化诠释提供了理论支持。

它让表演者明白,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可以通过自身的艺术个性和风格,对作品进行独特的处理。

比如,在演奏一首经典的钢琴曲时,有的表演者可能会强调力度的对比,以突出作品的戏剧性;而另一些表演者可能更注重音符之间的细腻连接,展现出作品的抒情性。

这种个性化的诠释,使得同一作品在不同的表演中呈现出多样的魅力,丰富了音乐的表现力。

再者,音乐美学影响着音乐表演的技巧运用。

表演技巧是实现音乐表达的手段,而音乐美学则为技巧的选择和运用提供了指导。

表演者需要根据作品的美学特征来决定使用何种技巧,以达到最佳的艺术效果。

例如,对于一首节奏明快、富有活力的乐曲,表演者可能会运用灵活的指法和快速的音阶跑动来展现其欢快的氛围;而对于一首抒情的慢板作品,可能更注重运用细腻的触键和微妙的力度控制来表达深情。

浅谈声乐欣赏活动的主客体关系

浅谈声乐欣赏活动的主客体关系
统 一 的 关 系。
[ 关键 词 ] 乐 欣 赏 欣 赏 主 体 欣 赏客 体 主 客 体 关 系 声
声乐艺术 的特征 是歌词与音乐 的有 机综合体 ,是两种不 同艺术形 态之间的相互 契合 与合作。从本质上讲 ,声乐欣赏是音乐欣 赏的一部 分, 也是声乐审美 实践 活动不可缺少 的组 成部分 , 但它 由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音乐欣赏 有所不同 , 声乐欣 赏所 涉及的只是与人声相关 的声乐作品 。 声乐作品在 没有人欣赏的时候 , 是不完全的声乐作 品 , 还不是声乐作 品的实现 。声 乐 作 品 作 为 人 的 精 神 产 品 , 只有 在 消 费 中 才 能 得 到 最 后 的 完 成 ,从 这 “ ”
个 意 义 上讲 , 必 须 经 过 欣 赏 者 的消 费 , 能 完 成 它 全 部 创 造 过 程 。 由 它 才 此 可 见 ,声 乐 欣 赏 的 过 程 自然 地 成 为 了 声 乐 艺 术 审 美 实践 不 可 或 缺 的 环节。 声 乐 欣 赏 中的 活 动 主 体 声 乐 活 动 中的 主 体 , 即欣 赏 者 。具 有 以下 几 个 特 征 : 1声 乐 欣 赏 活 动 中体 现 着 主 体 的创 造 作 用 。 、 在没有明确的 、 威的关于声乐欣 赏的概述之前 , 权 一些 人 对 声 乐 欣
就这条道路对表演者主体而肓显然又成为了主体感知的客观对象同样对欣赏者而言声乐作品经过创作和表演过程最终进入欣赏者听感的是运动着的音响结构包括音乐音响结构和语音音响结构把握和感知音响结构的运动和变化成为声乐欣赏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就欣赏者感知音响存在的角度讲作品的音响运动过程又成为欣赏者主体感知的客观对象
科技信息
音 体 美
浅 谈 声 乐欣 赏活 动 硇 主 客 傩 关 系

试论音乐感受与鉴赏中审美客体与主体的融合

试论音乐感受与鉴赏中审美客体与主体的融合

试论音乐感受与鉴赏中审美客体与主体的融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音乐学习的四个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作、音乐与相关文化。

课标中明确指出:“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育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

”音乐感受与鉴赏也就是指音乐欣赏,是欣赏者通过听觉去感受音乐,从中取得音乐美的享受,取得精神的愉悦和熟悉的知足,它是音乐作品与演出的最后归宿。

音乐欣赏是一种特殊的审美享受,一种高层次的审美活动。

在各类艺术欣赏活动中,音乐欣赏是其中最难以捉摸、最神秘的一种,并非是所有的欣赏者都能够轻易地进入那样的境界,许多时候,那怕是听同一首作品,人们的感受也很不相同。

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欣赏者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培育和提高学生的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在激发音乐学习的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聆听音乐的适应,帮忙学生积累音乐鉴赏的经验,使学生成立起音乐与生活、人生的紧密联系,为学生终身的学习和享受音乐打下良好基础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研究音乐感受与鉴赏中审美客体与主体的关系问题,将促使音乐教学目标更明确,从而更进一步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本文将从音乐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两个方面入手,对此课题进行深切研究,希望对中小学音乐感受与鉴赏教学有必然的借鉴作用。

(一)对审美客体的研究一、掌握音乐美的形态是培育感受与鉴赏能力的首要条件知道音乐的组成,掌握音乐的要素,了解音乐的不同文体和不同流派的特点,这些是咱们掌握音乐时所应该具有的知识。

“音乐美的形态主如果指由音乐的文体和形式,即由音乐的外部形式所表现出的美的样态。

……从音乐进展的历史趋势来看,音乐美的形态大体上划分为:综合性音乐文体的美、题目音乐的美、无题目音乐的美等三种形态②一、综合性音乐文体的美综合性音乐包括歌曲和歌剧两种文体。

其中,歌曲是最具群众性的音乐形式,它贯穿了音乐进展的全数历史。

从美学的角度来看,它包括了音乐美、伴奏美、诗词美。

音乐美主如果指歌唱旋律的美,它是组成歌曲美的主体,用来集中转达歌曲的情感与精神内涵,表达人对现实生活的心里感受。

音乐中的主观与客观

音乐中的主观与客观

音乐中的主观与客观李笃国【摘要】除自然产生的音乐外,一切音乐都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一个爱好音乐的人可以将音乐的主观性发挥到他可以做到的最大限度,甚至无限度的发挥,而在一些不愿意接受主观、力求客观的人眼中,主观仅仅是自由而已,其实无论是力求主观的人还是力求客观的人都逃脱不掉它的对立面,将主观做到极致的人,在音乐的发展上也受到了局限,此时便有了客观的因素;力求客观的人就是力求不需要自由不需要局限,而这恰恰就是他们所要求的自由,所以音乐离不开主观也离不开客观,一切除自然音乐外的音乐都应该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期刊名称】《黄河之声》【年(卷),期】2018(000)022【总页数】1页(P42)【关键词】主观;客观;音乐【作者】李笃国【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佳木斯 154007【正文语种】中文一切除自然音乐外的音乐都是主观于客观的统一,以下从音乐的本质、音乐审美、音乐形象、音乐创作四个方面对音乐中主观与客观统一做了详细的阐述,以此证明音乐确实是主观与客观统一的。

一、音乐的本质音乐是一门语言艺术,对艺术本质的解释一共有三种,一、主观精神说,二、客观精神说,三、模仿说。

所以说,艺术的本质本就应该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缺少了哪部分,都是不完整的。

音乐作为艺术的一部分也应该是主观与客观的结合。

音乐家在创作音乐作品时要遵循音乐的基本要求,不能脱离基本的乐理知识、和声要素、曲式逻辑,但是不同的音乐家在创作相同题材的作品时又各自有其鲜明的特点,说明不同的音乐家会根据自己的思维、情绪、性格来创作自己的作品,这样便有了主观因素。

脱离了客观,音乐不合规矩,脱离了主观音乐也无法发展。

音乐是人类对于现实社会的主观反映,音乐的产生是对自身情绪夸张的表达,激动、兴奋时产生了高音;低落、抒情时有了低音。

人们在不断实践,不断创造中有了对音乐的认识和延续,所以一个脱离了社会实践的人也难以对音乐做出正确的表达,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讲的大概就是艺术的根本,也是音乐的根本。

浅议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

浅议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
音 乐进 行 合 理 “ 混搭 ” , 形 成 一 种 令 人 耳 目一 新 的 音 乐 风 格 。 比起 单
的环境和 时间 ,我们 听到和感受到 的音乐都会有差 别。因此 ,进 行 音乐美学研 究,作为音 乐表演者来说 ,可 以提高 自身的音乐素养 , 更有利于演 奏发挥 ;而对 于音乐欣 赏者来说 ,则可 以帮助 自己更 好 的理解 演奏 作品,带来更好 的听觉和情感享受 。
美 学是一 门将各 类学科包含在 内的社会科学 ,音乐美学 自然 也 是其 中的一部分 。除 了研 究我们 所知的音 乐的形式 、内容 以及本质 外 ,音乐美学更 多的是研 究音 乐的社会性 ,即研究音乐 与人类心理 的关系 、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等问题。

技巧 、进行音 乐教学 以及 成功地进行音 乐表演等方 面都具有重 要的
纯地还 原真实 的、历史的音乐风格 ,将新 时代音乐发 展特 征与其 历 史 文化气息结合起 来 ,某种程 度上更加迎合 现代人 的音乐 口味 ,但 值得注意 的还是要充分尊重音乐 的历史性 。
二 ,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
音 乐美 学是 一 门社 会科学 ,因此我 们 也可 以从 各学 科 ( 如美 学 、哲 学、心理学 、社会学等 )的角 度来研究音 乐美学对音 乐表 演 的作用 。从音乐作 品 自身的美学特 性 出发 ,可 以研 究如音 乐作 品的 结构等 因素 ;从 心理 学角度 出发 ,可 以研 究进 行音乐创作 、表演 、
着非常重 要的现实作 用。提高音 乐美学修养 ,表 演者能够 更加生动 地演绎音 乐作品 ,不 断提 升 自己的表 演事业 ;欣 赏者也可 以更好 的 理解演奏作品 ,体验到更好的听觉和情感享受。■
需要分别听 一听他们的演奏 便可见分晓 ,而这之间 的表演 差距往往

声乐演唱审美中的主客体动态结构的双向互动-2019年文档

声乐演唱审美中的主客体动态结构的双向互动-2019年文档

声乐演唱审美中的主客体动态结构的双向互动审美是人类的一种思想意识,人天生就对美好的事物喜而爱之,对丑陋的事物逃之以避。

对音乐更是如此,从古至今音乐一直活跃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回望古代,历代的统治者们除了将音乐作为统治的工具外,很多都贪于享乐,以至使其成为灭亡的原因;音乐更是渗入百姓的心理生活与日常生活,帮助他们抒发着情感,缓解着劳动疲劳;当今社会音乐同样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音乐一直是人们精神上的追求。

那么,这种美感就是人与音乐相互作用的结果,即音乐审美。

因此,音乐审美从根源上说就是音乐客体的物理结构与主体自身的生理结构、心理活动以及社会生活经验等方面之间相互交融的运动,高层次、高水准的音乐审美的完成,需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交流,是二者相互作用、协调的结果。

声乐演唱,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样式,歌唱者与作品的创作都是人,但是与其说是二者审美情感上的碰撞,不如直接看成是演唱者与演唱作品的相互沟通、相互融合,因为创作者的创作情感是通过谱面传达给歌者的。

由此可见,声乐演唱审美是歌唱者心理、生理与歌唱作品的协调运动。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客体对于主体的规范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征就是语言,包括文字语言和符号语言,音符就是一种符号语言,作曲家们用自己独特的语言书写着自己的情感,代表着作曲家的审美取向与审美情趣。

作为一个优秀的歌者首先就要能够对作品进行正确的解读,读懂作曲家的情感和用意。

一方面是对基本音乐要素的解读,即能准确地读谱。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能忽视音乐符号以及情感提示语言,比如强弱记号、连音记号等等。

作者在此地运用一定的符号肯定有其特殊意义,在没有完全地理解作品时,不要随意地加入自己的情感与理解,否则加入不当则会篡改作者的意图。

其次是对作品创作背景、创作意图、创作时间等方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再理解歌词的意思,从而体会创作者的感情基调与情感变化,走进创作者的情感世界,这一层面也最好先不要加入自己的感受,而是要遵守原作的创作思维与情感。

音乐(心得)之浅析音乐教学中主客体关系

音乐(心得)之浅析音乐教学中主客体关系

音乐论文之浅析音乐教学中主客体关系在音乐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是一对矛盾体。

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音乐教师在施教过程中,教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处于主体地位,学生作为教师的施教对象,这时处于相对的客体地位。

由于学生是具有主观意识的人,与普通意义上的客体有着质的区别。

一旦施教活动结束,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关系便发生互换,学生成为认识事物的主体,而教师则成为学生认识的客体。

由此可见,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循环关系,并非一成不变。

这是由于人与动物的区别所决定的。

因此,我们要认识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就不能笼统地不加分析地说谁是主体,谁是客体,而应从他们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互动中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教师与教材的主客体关系作为音乐教师总是先于学生掌握音乐知识、技术、技能的。

教师备课需要钻研教材,钻研教材是教师的一种认识过程。

这时教师是主体,他所认识的对象——教材是客体。

这一单向的认识过程,作为学生暂没有介入,因而不是客体。

客体主要是教材。

这一阶段的认识主要任务是解决音乐教师与教材的矛盾。

二、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音乐教师在完成第一阶段的认识活动后,使进入第二阶段的认识活动即认识学生,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情况。

根据学生情况组织音乐教学,选择适当教法等,也就是对客体的再认识。

在这个阶段的认识活动中,学生进入了教师的认识范围,成为认识对象,即为客体。

这时音乐教师仍是主体,而学生还没有进入认识状态,仅仅是音乐教师的认识对象。

此时,音乐教师与学生、教材的矛盾是主要矛盾。

音乐教师总是事先设计要把学生塑造成某种模型,解决教师与学生、教教的矛盾,以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因而音乐教师再认识教材和认识学生是非常重要的,是主体与客体是否统一的前提条件,也是能否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一个关键。

在以上两个认识阶段中,学生和教材都是音乐老师认识的客体,音乐教师是教学活动的认识主体。

三、教师和学生与教材的主客体关系一进入音乐课教学,双向的认识活动就开始了,音乐教师和学生之间通过教师的施教活动联系起来,构成教学实践的第三阶段认识。

浅析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作用

浅析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作用

浅析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作用作者:赵博来源:《北方音乐》2018年第05期【摘要】音乐表演是展现音乐文化的一种重要方式。

音乐表演以音乐文化所展现的艺术内涵为基础。

为此,加强对音乐艺术的研究,分析音乐艺术的内涵及魅力对于发展音乐表演艺术十分关键。

本文从音乐美学角度分析音乐的内涵、特点,探索基于美学思想而发展的音乐表演艺术文化。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表演艺术;启示【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一、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艺术的关系音乐美学就是从审美的角度实现对音乐的深刻剖析。

随着音乐多样化的发展,表演在音乐艺术表达中的意义越来越重要。

作为音乐美学价值的呈现方式,艺术表演能够为观众提供更加直观的音乐体验,从而进一步丰富音乐的艺术情感。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讲,音乐美学价值与音乐表演艺术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表演艺术为音乐美学研究提供了素材,音乐工作者不仅能够通过理论来分析音乐的艺术性,更能够通过表演者的动作、表情,以及所产生的舞台效果,理解音乐的情感,进而实现对音乐的多角度分析;其二,音乐美学能够在表演艺术的不断升华中得以体现,表演者在诠释音乐作品的时候,可以通过观众的反映不断调整表演方式,从而为音乐的再创作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二、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作用(一)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表演审美方面的作用音乐美学的内容更倾向于理论研究,即通过理论分析为听众预设一定的音乐情境,并在抽象的描述中为听众提供丰富的想象空间,引导其根据自我理解体会音乐的艺术魅力;音乐艺术表演则不同,它更加直观,观众能够在视听的双重体验中进入其创设的情境之中,并随着音乐表演者的情感起伏完成音乐理解。

二者之间的差异能够引发观众、听众与音乐作品之间的对话与讨论,进而提升音乐的审美价值。

(二)音乐美学在音乐艺术表演情感抒发方面的作用音乐是作者主观情感的艺术表达,其创作形式与文学、美术等艺术形式一樣,并不仅仅是体现作者的个人情感,更是从某一角度实现对社会现实的分析。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探讨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探讨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探讨一、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价值观影响现代音乐美学强调音乐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主张在审美实践中既要注重音乐的技术层面,又要关注其情感表达和内在意蕴。

这对音乐表演艺术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音乐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技术的精湛,更要注重情感的表达和观众的情感共鸣。

在音乐表演中,演奏者要有深厚的音乐素养,同时要有对音乐作品艺术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以便更好地诠释音乐作品的美学意义。

在舞台表演中,要注重舞台的氛围营造和情感交流,使观众能够在音乐表演中获得审美享受和情感体验。

二、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创新启示现代音乐美学提倡创新和实验精神,主张音乐的发展要不断寻求突破和创新。

这对音乐表演艺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音乐表演者不断探索和尝试新的表演方式和手法,不断挖掘音乐作品的潜在魅力,创造出更加丰富多彩的音乐表演形式。

在音乐演奏中,可以尝试不同的演奏技巧和风格,使音乐作品焕发新的生命力和魅力;在舞台表演中,可以尝试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跨界合作,创造出具有新鲜感和震撼力的音乐表演节目。

四、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市场启示现代音乐美学提倡音乐的市场化和大众化,主张音乐要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使音乐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推广。

这对音乐表演市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音乐表演者要关注市场需求和观众喜好,瞄准目标受众,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音乐表演节目。

在音乐演奏中,要注重音乐作品的选择和编排,使其符合受众的口味和审美需求;在舞台表演中,要注重舞台效果和表演手法,使观众能够获得更好的观赏体验。

还要关注音乐表演的营销和推广,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宣传推广,吸引更多观众参与音乐表演。

结语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体现在审美价值观影响、创新启示、教育启示和市场启示等方面,对提升音乐表演艺术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音乐表演者和教育者应当深入理解现代音乐美学的理论原理,将其运用到音乐表演实践中,不断提升音乐表演艺术水平,为音乐艺术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音乐审美活动中主客体关系初探——读《作曲家的人格声音》引发的思考

音乐审美活动中主客体关系初探——读《作曲家的人格声音》引发的思考

文 学研 究 ・
青 年 时 代
Y O U T H T I M E S
2 0 1 5 年 第1 3 期
音乐审 美活动 中主 客体 关系初探
— —
读 《 作 曲家 的人格声音 》引发 的思考
刘 臻
4 0 0 0 6 5 重庆 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 院 重庆

要 :音 乐是一种语 言 ,是一种 象征性 的言说 ,它是 与人文性 的 内容 相联 系的 。任何 音 乐都是有 内容 的 ,个人体验
审 美活动 中主 客体 是怎 么发挥 作用 的 ( 一) 审美活动中主体 的作用 对 于音 乐批 评来说 ,个人 体验 与客观 知识是 最为 必要 的两个 因素 ,两者之间相互 渗透 、相互交融 ,这样才能更好 的体会作 品 ,领会作 品所要 表达的思想 ,所能上升的精神境 界 ,否则音乐批评 就会停 留在仅仅对于音乐具体 内容所做 的 翻译上 。音乐是一种言说形式 ,音乐 总是 与人文性的 内容相 联系 ,没有语境就没有 内容 ,音乐 中总会 有语 境 ,便总会有 内容 。作者把音乐 当成是~种语 言 ,发言者是谁?引出戏剧 性的分析 ,首先提 出了人格这一概念 ,并在人格 的基础上 , 进一步提 出了首要经验者与行为者这两个抽象 的概 念 ,并 围 绕着概念进行一系列的展开 ,证 明戏剧性 的分析方法适 用的 价值 。作 者对 审美 与创作的关系 、演奏与分析 的相互作用 给 予特别关 注。他或 以纯粹 音乐形式分析 、或 以形而上学分析 都一针见血般 的证 明 自己关于音乐实践 的观点 。 ( 二) 审美活动 中客体 的作用 从 艺术 歌曲 到纯音乐 ,作 者 自 始 自终 都借助 了戏 剧性 的分 析方 法 ,用 戏剧 性 的观点来 看待 音乐 、阐释 音乐 ,让 形式化的音乐分析服务于音乐 的戏剧性 ,将音 乐放 置于人文 语境 中,从而达到音乐批评 的审美标 准。音乐 是一门语 言的 艺术 ,说话 的是 那个人 格 ,人格 的经验 并不是 作 曲家 的经 验 ,音乐使人想到的那些反应 、情感 以及思想 的状态 , 都属 于人格而并不是作 曲家 。音乐作为一种言说 的意义 , 是具有 象征性 的 ,象 征性 的言说也是象征性 的姿态 ,只有在语境 中 才 能显现 意义 。所 以音乐是与人文性的 内容相关联 的,音乐 中总会有语境 ,而有语 境就会有 内容 。一首作 品所表达 的思 想感情 、所能带给我们 的启示 、所 能上升到的精神境界 ,需 要我们在个人体验 与客观知识 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只有对一 首作 品进行详细 的戏剧性分析之后 ,才 能达到一定程度上的 认 同,才能感受到音乐传达 的真正含义 , 才能对音 乐进 行评 论 ,才能从音乐的本体出发更 好的去思考音 乐。 二 、审 美主客 体 的相互 融合 ( 一) 艺术创作过程中的两个 阶段 前期创作阶段是词 、曲作家合作谱 写作 品的音乐创作 , 我们称之为 “ 一度创作”。这一阶段创作 的艺术产 品,只是 停 留在谱面上的东西。后期创作阶段是 由演奏或者演唱者将 创 作作 品变成有声 、有字 、有情 、有形的艺术到舞 台上为观 众表演 ,我们称 之为 “ 二度创作”。这一逻辑完全符合 自然 所具备 的双重属 性。第 一种是 原始 的 、粗糙 的因而有待改进 和美化 的 自然 ,第二 种则 是 自然的更高一级 ,它是在不违背

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例子

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例子

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是一种哲学上的思想,它探讨了美的产生和存在的问题。

美的主体指的是人类,美的客体指的是具体的事物或现象。

在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中,主体是感知和欣赏美的主体,客体是被感知和被欣赏的对象。

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它要求我们在感知和欣赏美的过程中,既要注重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尊重客体的客观存在。

下面将通过一些例子来说明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1. 音乐的美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它是美的客体。

在音乐之美中,我们可以看到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音乐家是音乐的主体,他们通过音乐创作展现出自己的情感和思想,体现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而音乐作品则是音乐的客体,它具有自己的客观存在和特定的美学特征。

当我们欣赏音乐时,主体的主观欣赏与客体的客观存在相结合,才能够真正体会到音乐之美。

2. 绘画的美绘画是另一种艺术形式,它同样是美的客体。

在绘画之美中,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也同样体现出来。

画家是绘画的主体,他们通过绘画作品表达自己的审美情感和艺术思想,展现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而绘画作品则是绘画的客体,它具有独特的意境和艺术价值。

当我们欣赏绘画作品时,主体的审美主观与客体的艺术价值相结合,才能够真正领略到绘画之美。

3. 自然的美自然界是美的最大源泉,它是美的客体。

在自然之美中,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也同样得到体现。

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体,我们通过感知和欣赏自然景观来体验和认知自然的美。

自然景观则是自然的客体,它具有丰富的生命力和美的意蕴。

当我们沉浸在自然景观中时,主体的感知主观与客体的自然美相结合,才能够真正感受到自然之美。

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是一种存在于美学领域的哲学思想,它要求我们在感知和欣赏美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尊重客体的客观存在。

通过以上关于音乐、绘画和自然之美的例子,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美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只有在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我们才能真正感知到美的存在并体验美的愉悦。

从音乐美学角度看声乐表演

从音乐美学角度看声乐表演

从音乐美学角度看声乐表演发布时间:2021-07-28T11:00:22.547Z 来源:《青少年导刊》2021年第5期作者:陈莨[导读] 声乐表演是一种音乐表演艺术形式,而音乐美学指导着声乐的演唱,是基础和理论指导,所以声乐演唱者应该更加重视学习音乐美学的知识,更好的去完成声乐表演。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者:陈莨摘要:声乐表演是一种音乐表演艺术形式,而音乐美学指导着声乐的演唱,是基础和理论指导,所以声乐演唱者应该更加重视学习音乐美学的知识,更好的去完成声乐表演。

关键词:音乐美学、声乐表演首先,音乐美学是一门研究有关音乐艺术普遍规律的学科。

一般来说,我们听到一首曲子,声乐曲也好器乐曲也罢,第一感觉都不会去深究这首曲子中的深意,只觉得曲调优美,很好听。

其中有一些人会在音乐中感受到并脑子里形成一些模糊的影像,而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出现,这种有关于艺术规律性的问题就是音乐美学问题。

其次,音乐美学这几个字,可以看作是是音乐学与美学的结合,是一门从美学角度来研究音乐基本规律的学科。

声乐表演属于音乐表演的分支,而音乐表演,又属于音乐美学中一个比较特别的分支,研究音乐表演可以把握其整体规律。

音乐表演中,声乐区别于一般的器乐演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通俗、美声、民族唱法等表演形式,它是一种用歌声来表达音乐的表演形式,与器乐演奏、戏剧、电影、芭蕾舞剧等等艺术形式共同称做表演艺术。

优秀的声乐表演离不开很重要的两点:一、是天生从母胎里带来的好条件、好嗓子,这是先决条件。

天赋,有时候可以决定一个人在其领域中能达到的上限;二、是后天的培养与训练,这两者也非常重要。

如果一个人光有天赋而从来不去努力精进,再好的天赋也被浪费了。

声乐表演也是表演的一种形式,也必须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只凭天赋就把表演做好。

声乐演唱者也是这样,演唱者必须通过长期不断打磨技巧、艰苦训练,并且终生不停的培养提高自己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感知能力、对于音乐艺术的审美能力,加上高超的技巧,才能表达出作品作家所想要传达出来的情感、成功的演绎一首作品并且完成一场高质量的表演。

试论音乐接受中主客体之间的交流性和可变性

试论音乐接受中主客体之间的交流性和可变性

试论音乐接受中主客体之间的交流性和可变性接受美学认为,审美主客体之间存在一种交流的关系,接受者通过音乐接受活动对自己原有的审美经验进行梳理进而积累了新的审美经验,被接受物在接受过程中展现了自身的审美特征并求得接受者的认同,审美经验得到释放,二者最终从客观上达到了审美经验的交流。

这种”交流性”是二者根本属性上的需求。

另外,审美主体与主体之间也存在交流的关系,人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不可能以孤立的方式生存,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渴望是其内在需求的必然体现,这也是为什么会产生音乐艺术的重要原因,通过对音乐艺术这一被接受物而达到各自不同交流需要的满足。

在音乐创作过程中,作曲家在作品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审美情趣、人生体验乃至哲学思想,而接受者在接受的过程中也将自己的审美的、现实的感受主动地投入到作品中并从中得到启发和满足,这样,被接受物作为作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媒介促成了两者之间精神层面的交流。

可见”交流性”是音乐理解活动的基本属性,人对交流的渴望促成了理解的形成,并由此而生成了音乐的意义。

艺术交流具有不对称性和偶然性的特点,接受美学认为这种特点的成因是因为艺术交流不是人们所熟悉的日常面对面交流的形式。

同样音乐接受活动中的交流也具有这种特点,无论是审美经验层面还是精神世界层面的交流都是如此。

在音乐接受活动中,双方处于主动与被动、动态与静态的位置上,具有不对等性。

一部音乐作品从创作完成之时就以静态的、被动的形式等待与接受者进行精神层面的交流,而接受者也总是处于期待着更新自己的状态。

正是由于双方这种特性与状态才导致了交流的产生。

那么,在交流双方不对等的情况下,双方的交流又是如何实现的呢?应该说接受者主动地将审美客体中提供的”空白”和”未定性”不断”具体化”的过程是双方交流的主要途径。

从审美经验层面来看,审美客体的”空白”和”未定性”一直等待着审美主体的参与,无论主体”具体化”的结果是否与客体本身的意义相一致,客体都期待着与主体之间的交流。

音乐表演美学视域下对音乐表演的几点思考

音乐表演美学视域下对音乐表演的几点思考

088《名家名作》·思考音乐表演有极其丰富的内容和形式,涉及的学科很多,因此,研究音乐表演的角度有很多,如从心理学、历史学等学科视角,还可以从音乐表演的技巧上进行研究[1]。

从美学视角对音乐表演进行研究,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研究角度。

从美学视角研究音乐表演在历史进程中的演变已经比其他角度的研究[2],有着更成熟的理论,但仍有不足。

因此,本文从美学视角对音乐表演进行深层次、多方位的探讨与研究,构建相关的美学视觉体系,以便准确地理解音乐表演。

总的来说,最初创作音乐作品时,就应该从美学视角出发研究所有的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人的审美风格决定了音乐作品的美学风格和品质,以及音乐表演等各个方面的艺术形式与高度[3]。

因此,音乐表演应该有一套审美体系,从美学视角来分析音乐表演的内容与特点。

一、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的关系实践与艺术的融合形成了音乐艺术,通过实践表演可以表达和呈现任何形式的音乐作品或艺术形式,表演者能够在演奏或呈现音乐作品的过程中融入自身的思想情感及演奏乐器,使音乐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得到更好的呈现。

通过理论研究发现,音乐美学能够从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等角度对音乐表演艺术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究,而音乐表演主要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及活动,即通过人声歌唱、乐器演奏,将音乐作品中蕴含的情感、思想及哲理表达出来,其是音乐欣赏与音乐创作的媒介。

音乐表演是形象、生动、具体的实践。

音乐美学影响着音乐表演的呈现方式,音乐表演又在某种层面上决定了音乐美学的探究维度和内容。

因此音乐表演是音乐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和实践,又对音乐美学的研究方向带来深刻的影响,美学研究的过程使音乐表演拥有更深层次的内涵。

[4]二、美学规律下的音乐表演(一)音乐结构对美学规律的影响客观事物与人类相互作用,形成了音乐独有的曲式结构。

随着音乐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其结构、形态以及特征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5]。

音乐有着丰富多彩的形式,但人们因经历不同会对音乐表演形成不同的理解,如音乐表演下的曲式结构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欧洲作为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6],充分体现了曲式结构的重要性,即一部、二部以及变奏曲式等,这都是与音乐表演关联性强的一种体现,也是美学视角下丰富多彩的一种体现。

黑格尔音乐审美中主体和客体分析

黑格尔音乐审美中主体和客体分析

收稿日期:2005-10-08作者简介:陈彤,男,讲师,研究方向:中外音乐史及音乐美学。

第21卷第4期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06年4月V ol.21N o.4Jour na l o f X uzho u Institute of T ech no lo gyA PR.2006音乐审美中主体和客体分析陈 彤(苏州教育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02) 【摘 要】 音乐审美关系具有价值关系的特征,并存在于审美主客体的协调之中。

一方面,音乐审美客体将现实生活中的动态美作为内在的情感,经过抽象、提炼,升华为音乐情绪的动态形式;另一方面,在音乐审美主体的把握下,外在的音乐情绪的动态形式转化成为其内心情感的丰富体验。

这种存在于音乐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是一种双向的、动态的价值关系。

客体的价值形式在主客体的协调、融合中不断提升和发展,而主体的审美意识也在与客体的交流中不断变化与丰富。

【关键词】 音乐美学;审美关系;价值关系;审美主体;审美客体【中图分类号】 J 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704(2006)04-0023-05 艺术是人类交流的一种特定手段。

例如,文学以“语言”这个概念符号体系作为手段,来描述种种复杂的具体事物、展开故事情节,乃至阐述抽象的生活哲理。

戏剧和电影,除了运用语言手段之外,还借助灯光、布景以及演员的动作、表情等一系列其他手段,通过视觉、听觉全方位展示艺术家所要表达的一切。

而音乐,则是通过乐音结构体这种音乐的感性形式,来展示艺术家所要表达的东西的。

总之,无论文学、戏剧、美术,还是音乐,都试图通过各自的特定手段,将所能展现的一切,引向某种“意义”的揭示,起到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功能。

这种交流反映了人的多种需要,诸如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等。

从音乐产生的多种原始功能来看,都与上述的几种基本需要有关,与价值的实现、创造的实践有关。

例如,音乐与原始巫术仪式的关系,反映了人类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

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实践活动的作用和实践探究

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实践活动的作用和实践探究

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实践活动的作用和实践探究美学作为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正在逐步的深入到各个学科之中, 而音乐美学的诞生就是美学和音乐学相结合的产物, 它是用理性的、逻辑的方法从音乐艺术的整体高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内容和形式、社会性质、社会功能等规律性的基础理论学科。

众所周知, 思想理念的深度决定行为实践的高度, 音乐美学作为音乐表演专业的基础理论学科, 必将决定音乐表演实践的深度和内涵。

因此, 音乐美学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且音乐表演的实践活动离不开音乐美学的指导。

一、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的关系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作为音乐的两大支撑体系, 二者互相依存、互为表里。

音乐表演离不开音乐美学的指导, 音乐美学统领音乐表演的全过程, 是音乐表演实践的奠基石。

音乐表演的过程中若离开音乐美学的指导, 其表演将犹如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般失去其内在的音乐内涵和艺术精髓。

音乐表演是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的桥梁, 是表演者对音乐创作的解释和再创作的一种音乐艺术实践活动, 是音乐创作的继续。

音乐表演艺术作为音乐实践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音乐美学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

音乐表演实践可以说是一个独立性和创造性的表现过程, 从中潜移默化的体现出音乐表演艺术家的审美观念和创造热情, 它不仅展现出音乐表演者自身的个性和高超的演唱和演奏技巧, 而且还渗透出音乐作品所处的时代特征和艺术风格。

由此可见, 音乐演奏或演唱者, 在表现作品的同时, 必会将自己的音乐美学观反馈给听众, 比如自身的艺术风格、演奏技能、情感表达手段以及演唱或演奏者本身对作品的感悟等。

由此可见, 音乐表演将音乐美学融入其中, 同时也将反映在音乐表演的实践活动当中, 所以音乐表演与音乐美学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

二、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实践作用音乐美学作为音乐学的基础理论学科, 在音乐的学习、演奏、演唱及音乐表演、创作等实践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探讨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探讨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探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音乐艺术也在不断变革,传统的音乐美学逐渐被现代音乐美学所取代,音乐表演艺术也在不断受到启示和探索。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思考。

本文将从现代音乐美学的角度,探讨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推动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现代音乐美学强调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传达。

传统音乐美学侧重于音乐的形式和结构,而现代音乐美学更注重音乐的情感表达和传达。

在音乐表演艺术中,表演者需要更加注重音乐情感的表达,通过音乐语言和表演技巧,将音乐中的情感与观众共鸣。

音乐表演艺术家们应该注重音乐的情感内涵,通过表演细节和抒情技巧,使得音乐作品更加动人和生动。

现代音乐美学强调音乐的跨界和融合。

传统音乐美学强调音乐的纯粹性和独立性,而现代音乐美学更注重音乐的跨界和融合,将不同音乐元素进行融合和创新。

在音乐表演艺术中,表演者需要更加注重音乐的跨界和融合,通过多种音乐元素的融合,创造出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音乐表演形式。

音乐表演艺术家们应该尝试将不同的音乐元素进行融合,创造出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音乐表演形式,使得音乐表演更加富有创意和新意。

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它强调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传达,强调音乐的创新和个性呈现,强调音乐的跨界和融合,强调音乐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这些启示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使得音乐表演更加具有创意和个性化,更加富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应该深入研究现代音乐美学,探讨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不断提升音乐表演的艺术水平,推动音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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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美学的视角看音乐表演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音乐美学是音乐表演实践的基础和理论指导。

音乐表演是一个独立的、创造性的实践过程。

它既再现了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与艺术风格特征,又体现了音乐表演者的审美意识与创造激情,展示了音乐表演者鲜明独特的个性和娴熟精湛的技巧,从而在音乐表演实践中实现了音乐表演的客体与主体的统一。

音乐美学音乐表演实践主客体关系
一、前言
音乐美学是以哲学为基础,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阐释有关音乐艺术普遍规律的学科。

音乐美学是音乐表演实践的基础和理论指导。

音乐表演是一个独立的、创造性的实践过程。

它既再现了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与艺术风格特征,又体现了音乐表演者的审美意识与创造激情,展示了音乐表演者鲜明独特的个性和娴熟精湛的技巧,从而在音乐表演实践中实现了音乐表演的客体与主体的统一。

由音乐表演活动中的创造想象活动是主客体矛盾统一的过程。

作曲家创作的音乐作品是客体方面,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是主体方面。

主体与客体是矛盾的两个方面。

在这对矛盾中,从唯物论的根本观点看,音乐作品提供的音乐艺术形象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是非主导方面,是从属性质的,音乐表演者的再创造必须是在忠实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是能动的方面,是
再创造的主体,音乐作品是再造的对象,必须通过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生动再现其艺术形象,将这种美的艺术形象生动地展现给欣赏者。

音乐作品与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

二、音乐作品的客体制约性
作曲家创作的音乐作品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

作曲家的原作是音乐表演者二度创作的原型与基础。

从客体上来说,音乐表演者只有在作曲家提供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音乐表演活动才算是真正的二度创作活动,倘若二度创作不是建立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的,不忠实原作,偏离原作太远就违背了音乐表演的本质。

1.音乐作品的时代背景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
任何音乐作品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必定具有特定的时代烙印。

音乐表演者就必须从历史的角度把握音乐作品,尽一切可能去熟悉和体验作曲者生活的时代环境,使自己化身为作品的创造者,与之同呼吸共命运,以便正确地表现作品的内涵。

2.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
题材内容是音乐作品直接描写的对象,它是作曲家对客观生活有所感动而选取来予以加工表现的生活材料,是作曲家对生活有所发现有所感动,从而有意识地选取、提炼、加工过了的生活,是经过作曲家思想感情过滤了的生活。

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如:古代题材或现代题材,山水花鸟题材或社会生活题材,伟人的题材或普通工、农、兵题材,和平建设题材或革命战争题材,
悲剧题材或喜剧题材等,不同的题材内容就要求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不同的处理。

3.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
我们欣赏音乐作品时,只要加以分析比较,就会发现不同地方的作品、不同音乐家的作品具有各自不同的风格、特点,如:高亢嘹亮的陕北信天游、清新秀丽的云南民歌、热情欢快的维吾尔族歌舞及著名作曲家海顿的热情欢快、莫扎特的细腻抒情、贝多芬的自由奔放等。

这就要求音乐表演者在进行二度创作时应搞清楚音乐作品的风格特点,才能更为正确地表现音乐内涵、塑造音乐形象。

4.音乐作品的表演形式、体裁等方面制约着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
以声乐作品为例,音乐表演艺术按人声分类可分为:男声、女声、童声三大类,而音乐表演的形式有独唱、重唱、齐唱、合唱等,音乐作品的体裁有民歌、劳动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诙谐歌曲、讽刺歌曲、进行曲、舞蹈歌曲、大型的音乐套曲、歌剧等。

音乐表演者只有根据自己的声音类型、声音特质来选择合适自己演唱的声乐作品,采用最佳的表现形式演绎和阐释声乐作品,才能使自己的表演与原作得到高度的融合。

三、音乐表演者的主体能动性
上面强调音乐作品的客观制约性,我们并不能否认音乐表演者的主观能动性。

如果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仅仅只是再现原作的话是远远不够的。

正如亨利·伍德谈到“乐谱上的标记无论怎样的详
细也不可能每个细节都精确,没有什么方法和记号能够准确记下作曲家心里的东西。

”乐谱潜在的内容需要挖掘,因而音乐表演者的表演应是富有个性的创造行为,必须根据原作提供的条件、方向、范围去发挥自己的创造想象,把原作尚未表现出来的东西寻找出来,对原作进行丰富、补充和发展,赋予音乐作品新的内涵,真正深刻、全面、生动地演绎原作,使原作与音乐表演者达到高度的统一。

1.音乐表演者的人生观、审美观
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活动随着表演者的世界观、审美观的不同而不同。

人生观和审美观是音乐表演者创作活动的指导思想,如果音乐表演者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审美观,音乐表演者就无法正确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及音乐表演的美学原则,就无法准确、生动演绎音乐作品。

2.音乐表演者的技能技巧
音乐表演者的技能、技巧及深厚扎实的基本功是音乐表演的精髓,没有深厚扎实的基本功及娴熟、精湛的技能技巧就无从谈表演了,再好的作品都无法展示给欣赏者,它只能是无声的音乐。

因此音乐表演者的表演是至关重要的,正如法国作曲家拉威尔在谈到演奏家对自己原先并不满意的作品的再创造功劳时认为:“这部不完整、无创造性的作品的成功,我想主要归功于卓越的演奏。


3.音乐表演者的生活经验及生活经历
每一位表演者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时很难做到原样的再现原
作。

因为不同的音乐表演者生活经历、生活经验不同,他们的性格、兴趣、爱好也不同,他(她)总是以自己所兴趣、爱好的方式来认识作品、感受作品、理解作品,最后表现作品、塑造作品的艺术形象。

因此,同一个作品一千个人来表演可能就有一千种不同的风格,就“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的道理。

4.音乐表演者表演的环境
音乐表演者表演的场所一般在舞台环境中进行,这种环境包括:舞台设备、剧场气氛、欣赏者的修养等,这些因素对音乐表演者都是一种客观的刺激,能够激发音乐表演者潜在的艺术创造激情,尤其是与观众欣赏者直接的交流,为音乐表演者提供了艺术创造广阔的情感表现空间。

参考文献:
[1]陈雪.论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现实意义[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
[2]修海林,罗小平音乐美学通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3]王次炤.音乐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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