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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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私车公用的涉税处理

案例解读私车公用的涉税处理

案例解读私车公用的涉税处理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私家车越来越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解决私车公用的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是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另一方面是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下面让我们用具体的案例来了解私车公用的涉税处理。

【案例】2016年10月,税务机关在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固定资产账上只有房屋和办公家具,但管理费用中却列支了很多交通费。

经询问得知,该企业因为车辆限购,购买车辆的指标迟迟不能获得,所有公务活动用私车解决,公司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承担车辆的相关费用,因此公司账上发生了很多交通费用。

【分析】私车公用看似简单,却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处理不好容易出现问题。

个人所得税方面,该公司以实报实销方式支付车辆的所有支出,没有视同个人补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该企业私车公用,由于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证明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所有费用只能被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被查企业得知相关规定后作了纳税调整。

【操作建议】上述案例,具有典型性,其中的涉税风险是可以避免的,需要企业采取正确的做法。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第十条第八项明确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扣除。

所以,“有关”和“无关”的认定就很重要。

针对上述案例,如果企业和员工有车辆租赁协议,而且协议里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

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

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私车公用是指私人所有的车辆或者在个人名下的车辆,却被公司或者其他机构用于公务出行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涉及到税收政策、会计核算等方面。

下面将从财税账务处理的角度来说明私车公用的相关问题。

一、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作单位为员工提供用于公务的私车,确定其使用公务私车产生应纳税款额的,可以视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工作单位和员工都应当依法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处理财税账务时,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税收政策,确保按照法律规定正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会计核算对于私车公用的财务核算,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制度和账务处理流程。

首先需要明确私车公用的用车情况,包括公务出行的目的、里程数、时间等信息。

然后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费用的核算和发放,确保公务私车的费用支出能够得到合理的报销。

对于私车公用的财务核算,公司还需要对相关支出进行明细的记录和分类,以便后续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

同时,公司还需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时,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操作,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备案工作。

三、财税合规风险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公司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不当操作或者违法行为。

在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时,公司需主动了解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变化,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同时,公司还需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范潜在的财税风险。

在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时,公司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操作,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和申报,避免因此导致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

同时,公司还需加强内部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税务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合规风险。

四、财税管理优化为了更好地处理私车公用的财税账务,公司可以借助财务软件和信息化技术,实现财税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分析。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Preface前言私车公用是很多企业都存在的现象,因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事公务,因此产生了相关车辆费用,那么相关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以及关于私车公用的涉税情况,下面我们一同探讨:analysis分析(一)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官方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私车公用涉税情况1、企业所得税根据官方回复,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小必也为大家总结了如下要点:①员工与公司双方需存在租赁关系,签订租赁合同,取得租赁发票;②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需符合市场公允价值;③车辆是为公务使用,而非私人生活使用;④根据合同约定,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税前扣除;⑤发生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固定费用支出不得扣除。

2、个人所得税在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协议的前提下,公司向员工支付租赁费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财产租赁”税目,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小必提醒: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低于800元的租赁费用,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哦。

但若公司与员工未签订租赁协议,车辆使用的相关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税务处理

私车公用税务处理

私车公用税务处理私车公用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公司员工利用私家车出差、接送孩子上下学、外出旅游等。

但是,私车公用涉及到税收问题,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合理处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私车公用税务处理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税法规定根据税法规定,私车公用属于个人财产转让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征纳税款。

具体来说,私车公用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

在办理征税手续时,应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和税款,遵守税收政策。

二、税务处理流程1.申报征税:私车公用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征税。

填写相关表格,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如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等。

2.缴纳税款: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金额,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

可以选择线上缴税或线下银行汇款等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3.保留相关证明: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后,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明文件,如申报表格、票据、缴税凭证等。

以备日后税务检查或备案使用。

三、注意事项1.按规定征税:私车公用需按照税法规定征纳税款,如私人小范围共享车辆,部分地方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要合理规避风险,避免违法行为。

2.保持记录:私车公用时,应保持相关记录,如行驶里程、使用时间、费用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核实税务处理依据,保障自身权益。

3.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私车公用税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士或律师。

他们可以提供详细解读和实用建议,帮助你规避税收风险。

四、结语私车公用是一种常见行为,但涉及到税务处理问题,需要留意相关法规和规定,合理办理税务手续。

只有遵守税收政策,按规定征纳税款,才能确保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日后税务风险。

希望本文对私车公用税务处理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会计经验:如何避免私车公用的税务风险

会计经验:如何避免私车公用的税务风险

如何避免私车公用的税务风险摘要: 税收与我们衣食住行日益相关。

该文从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和私车公用涉税风险如何应对两个方面,让我们对车改后突现出的私车公用问题的涉税业务处理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私车公用,是指企业员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以私家车为企业提供的支持或服务,包括代替班车上下班、取代公出打车,甚至以自己的车身为企业提供广告支出等。

与小汽车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费用,持有期间各类规费、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用,以及运行费用。

 一、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的处理 员工购买的车在会计上不可以登记为公司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基于此规定,在会计上登记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必须是固定资产是企业拥有和持有的,即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在企业名下。

公司员工自己购买的车辆,在当地车管所登记的是员工本人的名字,机动车发票上的收票人也是员工本人。

因此,员工购买的车在会计上不可以登记为公司的固定资产。

 员工购买车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在公司进行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条和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企业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由于私家车的车主是公司员工而不是公司,所以员工个人购买的私车与公司无论签订私车公用协议还是签订私车租赁协议,该车购进时的进项税金都不可以在公司进行抵扣。

 私车公用开具的租赁发票,原则上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员工个人或其他个人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公司支付给员工或其他个人的租金,可以申请代开的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私车公用,费用如何报销?如何入账?

私车公用,费用如何报销?如何入账?

私车公用,费用如何报销?如何入账?私车公用费用如何报销?如何入账?私车公用是指个人的私人车辆被用于公司或单位的公务目的,这在很多公司和企业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那么,私车公用的费用如何报销?又该如何入账呢?本文将讨论这两个问题。

一、私车公用费用报销1. 交通费用报销:私车公用造成的交通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这些费用一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销。

在报销时,应保存好相关票据和发票,以便能够作为凭证。

2. 维修费用报销:私车公用可能会增加车辆的维修成本,比如汽车保养、更换零部件等费用。

因此,这部分费用也可以在报销时列入其中。

同样,必须保留好相关的维修记录和发票。

3. 车辆折旧费用报销:私车在公用过程中会受到磨损和折旧,这部分费用也可以在报销时计入。

通常,公司会按照一定的折旧率计算私车的折旧费用,并予以报销。

4. 其他相关费用报销:除了上述费用外,私车公用可能还会产生其他一些费用,比如保险费用、车辆清洁费用等,这些费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销。

二、私车公用费用入账1. 报销流程:在报销私车公用费用时,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

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凭证和票据,经过主管审批后,费用才能够被报销。

2. 费用确认:公司需要对私车公用费用进行确认,以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

只有经过确认的费用才能够被入账。

3. 账务处理:一旦私车公用费用被确认且报销通过,公司会将这部分费用记入相关的账户和科目中。

公司需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进行入账操作,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4. 税务处理:在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和入账过程中,还需牢记税务规定。

公司在报销私车公用费用时,应注意相关的税收政策,确保符合税法规定,避免因税务问题而产生纠纷。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可以看到,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和入账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相关法规执行。

只有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够确保私车公用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公车私用税务处理

公车私用税务处理

公车私用税务处理“私车公用”是很多企业存在的一种现象,对于“私车公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在理论上和文件上都颇有争议。

在税务检查中,“私车公用”涉及的费用是否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及如何调整都容易产生税企矛盾。

如果我们从会计的角度看“私车公用”,其实它的实质是一个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假设我们租入一台生产设备,明显该设备的租金以及后续使用的费用支出可以扣除。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汽车与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其“流动性”和功能都不同,其发生的费用难以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这是“私车公用”税务处理争议之所在。

对于“私车公用”税前扣除,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税收文件可以作为依据时,应当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原则出发,对涉及的费用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以此作为相应处理的依据。

在相关凭证真实的基础上,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出发,对“私车公用”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一、区分出租方的主体资格首先要判断出租方的主体资格。

如果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比如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因为是外部交易,在有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合法凭证的证明的基础上,容易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同,一般允许企业扣除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合理的油料费、停车费、公路收费、修理费(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除外)等费用。

所以,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企业可以选择向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等租赁车辆,这样相关费用容易跟员工个人消费区分开来。

二、区分是否有租赁性质如果租赁是在企业与所有者或员工内部进行的,而且往往是以企业承担后续费用的方式签订零租合同,对此,在判断其是否有租赁性质时,要注意租赁合同或协议只有形式上的证明作用,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实质性判断。

在作实质性判断时,企业有义务证明所报销的费用确实是因为企业使用车辆而发生的,而不是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个人消费。

首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必须明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其费用分摊方式。

私车公用如果税务处理方案不当个人有风险

私车公用如果税务处理方案不当个人有风险

私车公用如果税务处理方案不当个人有风险私车公用是指个人将私人汽车用于商业目的,比如顺风车、打车平台等。

这种行为可能在税务处理方案不当的情况下,给个人带来潜在的风险。

在本文中,将探讨私车公用的风险以及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首先,私车公用可能会导致个人面临税务问题。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私车公用可能被视为商业运营,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如果个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的风险。

因此,私车公用的个人必须了解相关的税收规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税费,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其次,私车公用还可能导致保险问题。

私人汽车通常通过个人购买的车辆保险进行保障,但一旦将汽车用于商业目的,车辆保险通常无法覆盖相关风险。

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个人可能面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的风险,这可能会给个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进行私车公用之前,个人应咨询保险公司,了解是否需要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覆盖相关风险。

此外,私车公用还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私车公用的法律规定并不相同,一些地区可能禁止私车公用,或者对私车公用设置了一些限制。

如果个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比如罚款或驾照暂停等。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个人应该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确保私车公用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除了以上的风险之外,私车公用还可能存在其他潜在的风险,比如车辆磨损加剧、交通事故风险增加等。

这些风险可能会给个人的车辆和个人的安全带来威胁。

因此,在进行私车公用之前,个人应该仔细考虑风险因素,并评估是否值得冒这些风险。

为了避免私车公用带来的潜在风险,个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风险。

首先,个人应该咨询专业人士,比如税务顾问或律师,了解私车公用的税务和法律要求。

专业人士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关建议,并帮助个人合法合规地进行私车公用。

其次,个人应该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覆盖私车公用可能产生的风险。

商业保险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护个人免受潜在的经济损失。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文档资料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文档资料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个人经济收入增长,私家车增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由于所有权不属于单位,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收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给财会人员带来新课题,更会带来税务风险。

解决涉税问题应根据地方税务机关具体规定办理。

没有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或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税前扣除要遵循与企业所得收入相关的原则,财务处理时要注意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处理问题。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单位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单位的。

因此,单位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单位,进项抵扣会有很大的风险,细细推敲,进项税金抵扣站不住脚。

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2.企业所得税处理“私车公用”对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不能扣除问题,二是扣除限额问题。

2.1税前扣除必须把握相关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及帐务处理

费; 过路过桥费 : 停车 费。 不可 以在所得税 前列支 的汽车 费用包括 :车辆保 险费; 维
修 费 : 辆 购 置 税 : 旧 费等 。 车 折 2 . 前 扣 除 不 能 超 标 准 2税 20 0 8年 1月 1日 ( 含 )以前 , 据 不 根 《 国家 税 务 总局 关 于 企 事 业 单 位 公 务 公 车
会计准则没有统一的具体规定, 给财会人 员带来新课题 , 更会带 来税 务风 险。解决
涉 税 问题 应 根 据 地 方 税 务 机 关 具 体 规 定 办理 。没 有 规 定 的 , 所 得 税 处 理 的一 般 按
原则或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 的做法 处理 。 税 前扣除要 遵循 与企业所得 收入 相关 的 原则 ,财 务处理时要注意个人所得税 、 企
的 企 业 而 言 显 然 是 有 利 的 , 要 企 业 实 际 只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 , 人经 济收入增 个
长 , 家 车 增 多 , 车 公 用 现 象 也 越 来 越 私 私 普 遍 。 由于 所 有 权 不 属 于 单 位 , 纳 税 人 且 对 私 车 公 用 的 税 务 处 理 , 收法 规 和 企 业 税
19 0
10 10 0 4 万 元 ) 当 年 工 资 总 额 为 0 + 0 0 =2 ( ,
2 4万 元 , 工 资 允 许 税 前 扣 除 限 额 为 6
‘ 车 公 用 ” 税 问 题 及 帐 务 处 理 申 报 所 得 税 时 调 增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7 ‘ 私 涉 2万
10 0 4 万 元 ) 当 年 已 支 出 职 工 福 利 00 =2 ( ,
纳税 。2在租赁合 同中约 定使用个人汽车 . 所发生的费用 由单位承担。3租赁支 出和 .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总结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总结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总结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快速增长,私家车越来越多,私车公用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由于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并且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税务总局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对纳税人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遇到的主要问题有: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

因此,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外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内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会计实操经验】私车公用-费用如何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私车公用-费用如何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私车公用,费用如何处理?私车公用是许多企业存在的客观事实。

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实行限行、摇号后,私车公用弥补了公务用车之不足,既方便了员工,又有利于企业。

1.税务对私车公用的规定纠结的是,私车公用的费用在会计核算上一点都不方便。

私车公用形成的费用报销容易与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混淆,是否应并入工资计征个税,能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直存在争议。

现实中多数企业对私车公用的费用处理凭票报销,把与车辆相关的费用一古脑地作为报销凭据。

必须明确,这种做法是不合规的,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原因有二:一是企业很难证实费用就是为“公用”发生的;二是存在变相发放交通补贴的嫌疑。

公车私用涉及的费用大体包括三个部分:(1)车辆运行的直接费用。

(2)车辆的折旧补偿与自驾的劳务补偿。

(3)车辆保险、维修等间接费用。

私车公用涉及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税务的解释看,不完全认可,也不完全否定。

2.私车公用费用的性质私车公用的本质是企业与员工个人就交通工具的承租与出租。

私车公用的费用一方面具有费用报销的性质,如油耗、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直接费用,另一方面又具有补偿性质,如劳务补偿、车辆折旧补偿。

私车公用发生的直接费用可以凭发票据实报销,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点有共识。

补偿性质的费用处理相对复杂,需要分析对待。

对于不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的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保养费、维修费、折旧费等间接费用,很明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做个转换,将这些间接费用改换为租赁费面目就有可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如何规范如何让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做到规范合理、税前扣除理由充分呢?具体操作时,建议做到以下几点:(1)明确哪些岗位、哪些员工适用私车公用,企业要有书面备案登记,避免把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与发放全员性的交通补贴混同。

(2)与适用私车公用的员工签订用车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这点非常重要,可以解答变相发放交通补贴的质疑。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私车公用”是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因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员工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公司由此给员工报销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等,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对其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产生疑问。

“私车公用”的车辆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其用于公司公务支出的特殊性,其相关费用的涉税问题也就成为税企争议的焦点: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几个方面考虑: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法律规定】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

因此,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从实质上看,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动产租赁发票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和处理方式问题小结

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和处理方式问题小结

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和处理方式问题小结在企业中,员工经常会遇到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需要建立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企业的财务收支平衡。

本文将就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和处理方式问题进行小结,希望能对企业和员工有所帮助。

1. 私车公用费用的分类私车公用费用主要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

在报销时,应将这些费用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记录和管理,以便于企业进行审核和核实。

2. 报销流程员工在进行私车公用费用报销时,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来操作。

一般来说,员工需要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的费用发票、凭证等材料。

然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实。

3. 报销标准企业应当明确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标准,以避免员工滥用报销制度。

报销标准的设定应合理并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同时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需求,避免对员工的正当权益进行侵害。

4. 报销限制在私车公用费用报销中,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限制政策,以规范员工的行为。

例如,限制报销范围、金额上限等,避免员工因私车公用费用而产生过多的负担,同时也避免企业因此而造成损失。

5. 报销审核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对员工提交的私车公用费用进行逐项核实。

主要包括费用是否真实、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核,以保证企业的财务资金安全。

6. 处理方式对于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存在问题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例如,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费用,可以拒绝报销或要求员工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等。

对于恶意违规报销的员工,企业应当依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通过对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和处理方式问题进行小结,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员工的费用支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同时也提醒员工在进行私车公用费用报销时要遵守企业规定,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企业和员工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

“私车公用”税务、会计处理问题大全“私车公用”是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因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员工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公司由此给员工报销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等,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对其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产生疑问。

“私车公用”的车辆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其用于公司公务支出的特殊性,其相关费用的涉税问题也就成为税企争议的焦点:1.使用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汽车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3.员工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几个方面考虑:1.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2.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或则按主管税务机关通行的做法处理。

因为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税务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会有一些惯例。

【法律规定】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根据目前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办法,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认证,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并且相关的费用确实是公司使用汽车发生的,发票也是开具给公司的。

因此,公司使用员工个人汽车支付费用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汽车不属于公司,进项抵扣会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将不存在这种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从实质上看,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动产租赁发票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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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汽车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步入家庭,成为代步工具,驾驶不再约定俗成为一项职业,仅仅为一项技能。

私车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伴随着相关的私车公用,相关费用的处理也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实际问题,特别是税收问题,问题一旦具有普遍性,就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汽车相关费用在讨论私车公用的相关税收处理之前,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与汽车相关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1)汽车购置费用汽车的购置费用,主要包括汽车购买费用,车辆购置税等归属于财产本身的费用,法律上习惯上称取得所有权支出,税收习惯称资本支出,例如企业所得税相关资产处理中对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有明确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

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2)汽车各项规费汽车的各项规费,主要是指养路费,以及车船使用税,还包括营运车辆要支出的线路费等相关费用。

(3)汽车维修费汽车维修费,实际工作中应该包括两项维保费和维修费。

其中维保费是按年收取的对汽车进行日常保养,以及提供会员制下各项救助费用,汽车维修费包括汽车正常维修费,按照金额的大小(占主要因素),企业所得税将其分为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其摊销时间有所不同。

(4)汽车运行费用汽车运行费用,指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耗用的油费,以及相关的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汽车停车费。

(5)汽车保险费由于汽车,汽车运输充满危险性,涉及的经济利益支出较大,一般国家会强制性要求汽车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汽车责任险,汽车财产险,以及盗抢险等。

二、私车公用的5大节约点对于私车公用有什么好处企业一般有自己的小九九,就连政府机关都在进行公车改革,其经济成本的节约性是众所周知的,这也就是私车公用普及的原始冲动点。

比较起来私车公用,成本节约主要在以下几方面:1. 节约司机的工资成本。

假设司机每月一千元的工资,再加上相关的人头费(包括社保、公积金以及福利费)占工资约50%,每年的光司机的成本就达到18,000.00元,私车公用就能节约一笔司机的开支。

2. 节约汽车的运行成本汽车私有化了,结束了过去汽车1/3时间是工作占用,1/3时间是领导的私人占用,1/3是司机个人占用,首先缩小了运行时间,自然也就节约了运营成本,汽车私有化之后,车主对车更加爱惜,其维修成本也是车主本身的,也就自然降低了。

3. 特定条件下节约广告成本现在商品的同质化越来越普遍,如何凸现其产品的差异性,广告成为越来越流行的成本,作为媒体的一部分,车身广告也是值得考虑的,目前股份制银行经常采用支付给私车主一定车贴的方式,要求其私车印刷广告词语,其自然比商业的广告公司节约。

4. 特定条件下工资费用化,降低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个人所得税管理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个人合理支出并没有计算在扣除项目上,如汽车折旧支出,通过采用费用报销方式下给予车贴,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扣除金额,从整体上来看节约了经营成本。

5. 特定条件下将费用化的成本转成运输费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特定条件下,将私车挂靠运输公司,公司向运输公司支付使用费,取得运输费用发票用于抵扣,从而将内部的汽车费用,变成了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

三、私车公用的4种主要形式既然成本节约,就涉及实际操作的问题,目前实务中私车公用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主要形式:(1)以现金发放或费用报销方式企业经营中无法提供公务交通,员工利用其私车为公司服务,公司现金或者报销方式支付个人负担其公务相关的费用形式。

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会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采用限额的方式,发放或报销一定的车贴,不同岗位,不同级次可能对应不同的标准,一般会参照公务车改革的具体思路进行,有级差。

(2)广告支出的对价形式公司员工利用其私车为公司提供车身广告形式等,企业作为对价的一种形式,给于一定的车贴或者允许报销一定的私车运营费用作为补偿。

尽管其从经济的角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实务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老总的汽车车身广告价值高于员工汽车的广告价值,而一般的理解应该为车身广告应该与车相联系,另外对于车身广告价值很难从有一个公信的价值,无法衡量其价值是否真实合理。

(3)签订租赁协议,支付租金私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或直接租赁给公司,企业按期支付相关租金。

此种其实质就是经营性租赁回来的公车,形式上的私车公用,其租金应该是相对固定的,由于上述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即汽车出租方,需要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这种操作模式从经济上讲,如果自己企业员工的车辆,体现不出成本的节约型,如果日常中遇到这样的现象一般会有税收的瑕疵,可能会存在虚开票的行为。

这样的租赁在经济社会中一般是连车带人一起租,作为企业租赁汽车使用其最主要的成本节约在于将运输业务发包,从而减少管理成本。

(4)汽车挂靠,提供运输服务私车挂靠运输公司,运输公司与企业签订运输服务,企业支付运输费用。

这种情况同前面的分析是一致的,其区别在于汽车租赁和汽车运输在于确定收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汽车运输公司是按工作量进行收入计量的基本方法。

正如分析的一样的第(3)、(4)种方式是正常经济贸易,相关的税务处理已经很明确,本文研究的重点要分析的是前两种模式,其主要特点有车贴的享受者为公司员工,与其工作的岗位,职务有着一定的联系,其级差的存在客观上也是一种职工福利的体现。

四、私车公用税务处理的3个难点私车公用由于其属于企业内部的一种服务关系,其本身出发点是对费用的一种补偿,其主要涉及的税种主要集中在所得税上面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由于其特殊性,税收处理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难点:(1)公私费用难以划分既然是私车公用,就有一个费用划分的问题,如何准确的划分哪部分费用是个人的,那部分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以及什么是汽车固定成本,什么是运营成本,现阶段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各监管部门,都还难给出一个准确而且简单易行的办法。

这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均有实质的影响。

(2)票据的真实合法性问题真实合法性的问题,已经讨论很久,在这个问题上与现实的税务实践还是有非常大的冲突,对企业而言是很大的税收风险。

真实合法本身是指业务本身真实,票据取得合法,但是税务实践却是采用以票管税的做法,强调公司列支费用必须取得开具抬头为企业的办法,虽然比较机械,但是执行起来很方便,征管成本最小。

但是实务操作中作为汽车运营成本的养路费,汽车保险是否应该由企业部分承担,现实的问题如果员工驾驶汽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伤害发生事故,使私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还有4 涉及到赔偿问题,这样会涉及到风险,企业是否可以承担其汽车责任险等,均与税务实践有所差距。

(3)对价支出在税收是否合理广告性支出的对价补偿税收是否合理,其从企业经济的角度存在着经营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之上是达到了效果,如果简单就其员工收到的补偿要求交流转税也缺乏必要的依据,对企业如果从票据真实合法性的角度又难以深究,税收如何引导值得我们研究。

五、私车公用的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对于私车公用国家和地方陆续颁发了一些规定:1. 企业所得税目前全国行文件还没有针对性的文件出台,《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 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笔者认为江苏省国税文件的对私车公用费用较好体现了真实相关的原则,对应该归属于汽车所有权本身的费用不允许列支,另由于真实合法性的实际操作中本应该进行合理分摊的运营中发生的费用,如养路费,汽车保险,不能扣除,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该文件实际上回避了公私费用分摊,将决定权归还企业本身,体现了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一种支持,尊重了客观的经济规律。

2. 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1)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局备案。

笔者注意到《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有这样的一段话“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5 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与国税发[1999]58号扣除标准的确认方法不一致,具体怎样还有待明确。

六、规范私车公用税务处理还应明确的2个问题从现行政策分析来看笔者认为在规范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还应明确以下几点:1.税收政策的衔接由于私车公用涉及公与私,在税收政策上应该考虑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衔接,尽量规避重复征税。

2.真实合法性在所得税如何体现如何建立在以票管税,同时又结合经济规律的本身,让真实合法性原则能够充分所得税基础之上的体现,促进和引导、规范经济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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