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皖发改就业〔2020〕782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安徽省体育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的同时,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加快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助力形成强大市场,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化实物消费市场供给(一)提升省内商品竞争力。
全面提升省内产品质量和品牌,提高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倡导优质优价,提升消费品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3•【字号】皖政办[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
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
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
对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
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
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
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商务厅处室及职能
处室及主要职能2010-1-5 14:10:27(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公开等厅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和重要经贸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联系协调厅属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二)综合调研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及其信息发布。
(三)法规处。
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全省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厅机关加直属单位法律事务和法律培训的有关工作;承担厅直企业改制改革相关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全省商务促进政策的调研、协调,牵头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和措施;管理各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等;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计划和申报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监督管理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厅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厅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五)市场运行调节处(省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省茧丝绸管理协调办公室)。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省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省茧丝绸协调工作;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全省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和标志等的制发工作;建立酒类商品信息系统;负责全省范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宣传活动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酒类商品和制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全省酒类执法证件的发放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市场监测、重要商品储备、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茧丝绸等方面市场调节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加快我省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把握发展方向,加强分类指导1.明确发展定位。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实现开发区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速度数量向质量特色转变,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产城一体和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城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2.提升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平均经营(销售)收入比2014年翻一番,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达到6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达到7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形成一批千亿元级园区。
3.加强分类指导。
国家级开发区要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在更高层次参与合作和竞争,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实力较强的省级开发区要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发展初期的开发区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二、加强管理整合,提升质量效益4.严格扩区管理。
提高省级开发区扩区标准,申请扩区的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须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少于15万元/年,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要求。
工作服务外包请示
工作服务外包请示外包从本质上说可以用一个英文单词-Arrangement-来界定(有的时候也可以用outsourcing),即它表明的是对当前业务流程的一种“安排”或另外的一种“诠释”,其目的是希望通过引入外部(有时这种外部的力量是通过内部力量起作用)来进行一种更加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下文是工作服务外包的请示,欢迎阅读!工作服务外包请示一江苏省商务厅: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是泰州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也是泰州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确立新的发展优势的战略选择。
为加快泰州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竞争力,特向贵厅申报认定泰州数据产业园区为“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
一、设立泰州数据产业园区——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是推动我市产业发展的重要选择,也是壮大泰州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软件产业作为先进制造业的灵魂和现代服务业的领头羊,作为调高、调轻、调优产业结构的战略选择,高起点、大手笔、大力度推动软件产业快速崛起,已具备了一定的信息技术产业基础,产业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逐年提升。
在泰州这个信息技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的地区建立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是进一步壮大泰州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全市信息技术产业升级的重要选择。
二、泰州数据产业园区已初步具备建立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基本条件1、已形成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泰州数据产业园区先后两次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最具发展潜力园区奖”,被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授予“中国(泰州)云计算基地”称号,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泰州软件园”、“江苏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等称号。
区内现有联迪恒星、江苏泛亚、智锐信息、泰盈科技、爱信诺航天、新智源等从事软件和信息国际服务外包企业40多家,从业人员4000多人。
同时拥有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省创新型企业3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10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皖政办秘〔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5日安徽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外贸外资商贸企业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贸保稳提质,促进外资平稳发展,加快消费回暖复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一)挖掘增长潜能。
建立有进出口潜力或通过省外代理出口的企业目录,开展“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上门服务”,对有意向开展外贸业务的制造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实施分批次、点对点服务。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完善用工、融资等政策服务保障,推动滁州、宣城等重点市扩大集团总部在外地、生产制造在省内的产品本地出口规模。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滁州、宣城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争创芜湖市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责任单位:芜湖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商务厅)(二)稳住市场份额。
对外贸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跨境电商交易会、出口转内销活动展位费,按“免申即享”方式予以支持,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参加的,最高给予展位费80%支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要扩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规模,加大对商品出口参展企业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举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专题培训,2022年力争培训3000家企业以上。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皖发改就业〔2023〕501号•【施行日期】202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10月27日安徽省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以及国家关于促进消费系列文件部署,促进全省消费需求加快释放,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安徽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重点领域消费1.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省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对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达到建设标准、建成投用并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予以补贴,农村地区补贴标准上浮,支持各市对接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充换电服务费给予补助。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鼓励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
(省管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落实)2.升级繁荣文旅消费。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4)》,加快我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根据《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办法(试行)》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开展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在山东省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教育培训资质,利用良好的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以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人才支撑为目标,从事服务外包人才项目培训的专业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的定制培训等专业机构。
此前已认定的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不需重新申报。
二、认定条件(一)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教育部门、劳动部门教育、培训资质;(二)具有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经验,上一年度开展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人数在200人以上(人均培训在200课时以上),且经过培训的大学生须有80%以上从事服务外包工作;(三)具备规模招生与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现有1000平方米以上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教学场所与一定数量的性能良好的教学专用软硬件设施;(四)具有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专、兼职的师资队伍,有和教学相适应的教学课件,教学内容应紧跟国际服务外包发展趋势,并适应我省外包企业人才需求;(五)具有良好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和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制度、财务独立核算制度等;(六)具有较强的交流、合作能力,并在外包教学方面至少与2所国内外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有中长期合作项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9.26
•【字号】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
•【施行日期】2017.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
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经省政府同意,为贯彻落实好《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皖政办秘〔2017〕246号),现将《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6日附件下载: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
pdf。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冀财企[2012]142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企【2012】142号)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商务局:为加强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冀财企[2012]110号),我们联合制定了《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2012年12月4日河北省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资金来源自2012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二、资金用途对符合条件的省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招录、资质认证、平台建设和培训机构设施设备购置、人才培训等事项给予支持;对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申报对象、条件及要求(一)申请专项资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我省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省级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或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合法经营者;2、近两年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服务外包企业人才招录1、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外包业务合同,2011年(以后年度按此指标掌握)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有离岸外包执行额且在岸外包执行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在岸外包执行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2)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60%以上。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皖经信中小服务〔2017〕309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服务〔2017〕309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现将《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2月1日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皖经信规划〔2017〕82号),引导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省示范平台)是指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省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地区省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协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省示范平台进行管理。
第四条省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对认定的省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主要功能第五条省示范平台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
第六条信息服务功能。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服务。
第七条技术服务功能。
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创新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成果推广等服务。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科高[2009]130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高〔2009〕130号)合肥市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要求,现将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安徽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列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地区,其行政辖区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科技厅牵头并会同省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申请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工作服务外包请示.doc
工作服务外包请示外包从本质上说可以用一个英文单词-Arrangement-来界定(有的时候也可以用outsourcing),即它表明的是对当前业务流程的一种"安排"或另外的一种"诠释",其目的是希望通过引入外部(有时这种外部的力量是通过内部力量起作用)来进行一种更加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下文是工作服务外包的请示,欢迎阅读!工作服务外包请示一江苏省商务厅: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是泰州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也是泰州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确立新的发展优势的战略选择。
为加快泰州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竞争力,特向贵厅申报认定泰州数据产业园区为"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
一、设立泰州数据产业园区——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是推动我市产业发展的重要选择,也是壮大泰州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软件产业作为先进制造业的灵魂和现代服务业的领头羊,作为调高、调轻、调优产业结构的战略选择,高起点、大手笔、大力度推动软件产业快速崛起,已具备了一定的信息技术产业基础,产业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逐年提升。
在泰州这个信息技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的地区建立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是进一步壮大泰州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全市信息技术产业升级的重要选择。
二、泰州数据产业园区已初步具备建立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基本条件1、已形成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泰州数据产业园区先后两次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最具发展潜力园区奖",被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授予"中国(泰州)云计算基地"称号,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泰州软件园"、"江苏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等称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皖发改高技〔2024〕160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4月1日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主要包括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飞行保障等环节,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对于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赋能社会治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空域改革、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加快培育发展我省低空经济,制定本实施方案及若干措施。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积极运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和平台思维,统筹推进低空经济制造能力、创新能力、市场渗透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培育发展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形成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协同联动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创新驱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6.15
•【字号】皖政办秘〔2022〕42号
•【施行日期】2022.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瞄准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大力度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2022年底前,推动《任务分工》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2025年底前,按照国家部署,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进一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督办落实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指导意见任务分工。
对外贸企业包保服务服务指南
对外贸企业包保服务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年企业包保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各市(直管县)商务局包保联系辖区内全部有进出口实绩企业。
、《芜湖市外贸企业包保服务责任制工作方案》第一条:芜湖市外贸企业包保服务的具体工作由芜湖市商务局承担,并与芜湖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各县、区的外贸企业包保服务工作由各县、区商务局负责,市商务局进行工作指导并确定专人对口联系。
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商务局(旅游局)三、服务对象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
四、办事流程无需企业申请,由区商务局主动对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开展包保服务。
五、服务时限长期服务。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咨询方式电话:—外贸业务培训工作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号):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后一段时期,外贸发展既面临重要机遇期,出口竞争优势依然存在,也面临严峻挑战,传统竞争优势明显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
企业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品牌产品占比偏低,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
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能力有待提升,外贸体制和营商环境需进一步改进。
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八、完善政策体系。
(五)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对重点市场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法规等收集发布。
深化商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其在行业信息交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外贸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外贸人才发展环境。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二、承办机构芜湖市弋江区商务局(旅游局)三、服务对象进出口企业。
四、办理流程.举办培训:区商务局在适当时间,选择合适场地,独自或联合举办外贸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区商务局组织弋江区相关进出口企业参加培训。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冀商服贸字[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冀商服贸字〔2012〕10号)各市商务局,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产业基地、培训基地,省内有关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企业: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我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的基本情况,为省政府制定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函[2012]223号)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一)服务外包企业在河北省内依法设立的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等业务、经省商务厅、工信厅、科技厅认定的服务外包的企业;经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市人社厅等部门认定的从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大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术院校等机构。
(二)服务外包合同1.离岸合同:指跨境服务外包合同。
我国企业承接国外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出口,我国企业向国外企业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进口。
2.在岸合同:指境内服务外包合同,系我国国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接包和发包合同。
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信息技术外包(ITO)类别包括:系统操作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
业务流程外包(BPO)的类别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知识流程外包(KPO)的类别包括:服务领域的各类研发、设计、制作的产品支持与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公布日期】2009.03.29•【文号】人社部发[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 36号)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金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商务厅(局):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的要求,现就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国务院批转的北京、天津、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经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
其中,对软件设计人员、科技研发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工作的职工和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服务外包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服务外包企业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改进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办法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贵阳市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函
发 号 关 要 求 国 (
〔 20 1 4 〕 67
有 )
,
会同 省 有关单位和 贵阳 市政府 ,
加强对省 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的指导 和服务 ,
抓 紧 研究 完 善 促进 贵 阳
市 服 务外 包产 业发展 的 政策 措施 ,
充分发 挥其 示 范带 动作 用 ,
为 我 省 加 快 现代 服 务 业 发 展 、 提高 开 放
〔 2 0 1 8 〕 59
省 商 务 厅 :
你厅
決
〈
于
呈
请
审
批
和
认
定
贵
阳
市
为
“ 贵 州 省服 务外 包示 范城市 ”
的 请示》
黔 商 呈 (
2 0 1 8 4 4
〔
〕
号 ) 收悉 。 省 人 民 政府 同 意将 贵 阳 市认 定 为 贵州 省 服 务外包 示 范城市 。
请 你 厅按 照 《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服 务外 包 产业 加 快 发展 的 意 见》
业 、
水 利 、 住 房城 乡 建设 、 教育 等 部 门 和 铁路护 路联 防 组织 要 按 照 各 自 职责 , 做 好铁 路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铁
路沿线 乡 镇人 民 政 府 、 街道 办 事处
社 (
区)
要 做 好 辖 区 内 铁路 的 安全 管理 相 关工 作 ,
在村
贵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0 1 8 年 第 8 期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门在审批 、
核 准或 备 案有 关项 目 时 ,
要 严格 控 制新 建或 改扩 建工 程 与 铁 路线路安 全保 护 区 的 有效 距离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区认定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商办服函[2013]224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3.08.16
【实施日期】2013.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皖商办服函〔2013〕224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我省服务外包竞争力,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省内选择一批城市和重点园区作为全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区。
现就开展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