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能源事业部人员触电人身伤害事件案例分析
人身触电受伤事件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2018年1月9日16时30分左右,某供电分局农牧区供电所在加装配变高压侧绝缘护套工作中发生人身触电受伤事件。
现将具体事件过程和原因调查报告发布如下,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
一、事件经过(一)1月9日下午15时,农牧区供电所员工徐某某、许某某(伤者)、纪某(见习人员)由所长安排对辖区内的三个变台计量表计进行电度表底码抄录工作。
出发前,在该供电所所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徐某某、许某某(伤者)擅自决定扩大工作范围,从备品库取出7套(21只)配变高压侧桩头绝缘护套,准备对嘎查三台配变抄取表计数据的同时安装相对应配变的高压侧桩头绝缘护套。
(二)16时15分左右,上述人员到达距离本部约4公里的嘎查,完成了已报停、已拉开跌落式保险的两台农灌配电变压器安装2套(6只)绝缘护套工作及变台电表的抄录、拍照工作;16时30分到达水利局菜地公用变压器处,纪某先将登杆用脚扣递给许某某(伤者)后,回车内拿“变台表记清单”,徐某某在用手机编辑发送表计图片的同时打开车辆后备箱拿绝缘拉杆过程中,听到车辆前部电杆处传来叫声,扭头看到许某某左腿小腿卡在配变台架槽钢中,在保险带作用下身体向后呈躺仰状态,抬头看到C相跌落保险丝熔断,人已脱离了电源,徐某某立即拉开其它两相跌落保险和纪某把伤者放下,发现人意识清醒,左、右手和左右脚被电击伤。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不及救护车到来,徐某某和纪某将许某某(伤者)抬上车赶往医院,17:00许到达医院,医院进行了伤口清洗包扎,后立即由120急救车转院治疗,目前伤者在人民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分析(一)事件直接原因(二)事件主要原因1、作业人员徐某某、许某某(伤者)在所长未安排此工作的情况下严重违反有关工作规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在工作中未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野蛮作业,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2、作业人员徐某某、许某某(伤者)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差,工作随意性大,未正确履行《安规》的“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等要求,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网4.22事故宁夏心得
国网4.22事故宁夏心得x月xx日,物流公司组织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线下开展宁夏“4.22”人身事故专题学习。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深刻吸取宁夏“4.22”人身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网安监部关于宁夏送变电公司“4·22”人身事故的快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
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
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
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
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
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
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
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
“蚌埠5。
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事故过程描述 Microsoft Word 文档 (2)
35kV 架空线路C相雷击造成变压器高压侧电缆头C相绝缘击穿爆炸事故经过(2012年4月9日)一、事故前运行方式35kV4#进线320路运行正常,312青光线无异常。
二、事故经过描述2012年4月9日下午16:30,宁夏青铜峡盛家墩梁光伏电站施工现场突起大风,雷雨交加,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时,经过7号逆变室大门,突然听到室内有爆炸声音,瞬间室内高压侧方向喷起约1.5米高蓝色火焰同时伴有浓烟,巡检人员立即赶往电站主控室,切断35KV 4号进线柜320路总开关,随后迅速返回事故现场敞开逆变室大门,并通知其他工作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施救(利用现场CO2灭火器)。
明火扑灭后,发现23号升压变35kV高压侧C相电缆头爆裂,爆裂电缆内部铝芯线大部分已被熔断。
业主及施工单位(陕西秦电机电有限公司)随后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现场无人员伤亡,此次事故时长约5分钟。
四、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根据事故当时电压、电流数据显示及保护动作状态,原因分析如下:事发当时为雷雨天气,312架空线路瞬间遭到雷击,造成青光线路电压受到波动,波形(进行波)迅速传输至35kV终端,由于运行中的光伏电站距青光线约500米,距离过短,波形无法得到缓解,此时强电压迅速辐射至绝缘相对薄弱环节,(因电缆头是人工现场制作,工艺及绝缘强度不一致,是电缆的薄弱点,容易爆裂或击穿),造成绝缘水平相对较差的电缆头被击穿,产生大量电涌放电,烧损电缆头及设备箱体。
事后,通过专业人员对事故电缆做绝缘耐压试验,耐压值为:52kV,绝缘良好,此时320路母线相电压A、B相为24kV、C 相相电压为18kV;320路35kV母线电流A相12.5A、B相15A、C相28A。
由此计算,爆裂事故点当时最高电流约为15A,在35kV线路中电容电流达到10A就可能起火并烧损,而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为31.5A,故熔断器不动作,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单相接地故障电流未超过系统保护电流。
宁夏某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伤亡事心得
宁夏某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人身伤亡事心
得
观看了宁夏某发电有限公司发生的一起高处坠落人身伤亡事我有如下心得:
一、加强安全管理
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麻痹大意造成的。
要从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充分发挥公司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作用,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检工作,对违章操作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员工执行力,增强员工责任感,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
二、杜绝“三违”行为
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侥幸心理,怕麻烦,这就给了事故发生可乘之机。
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坚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早会,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安全互保对子之间应做到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
要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加强设备认知培训,让员工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构造,增强其对操作规程的进一步理解;加强安全培训,让员工在通过不断的安全学习中进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
经常对安全事故通报的学习,其目的在于警世及教育我们,帮助我们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水平,做到安全无小事。
“7.31”触电事故处理报告
“7.31”触电事故处理报告2018年7月31日,宁夏阳光环境科技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宁夏众力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土建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现将事故调查基本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西侧10米处,厂区辅路旁。
2、伤亡人员情况:马金义,男,回族,现年53岁,姚伏镇小店子村人,为施工现场操作马路切割机的操作工。
3、涉事工程情况: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土建工程合同施工面积2052㎡,我方负责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土建工程,如商砼浇筑、墙体砌筑、室内外抹灰、屋面土建施工等工程。
该工程由于甲方未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履行手续,未(无法)购买人员工伤保险。
4、部门属地履职情况:(1)宁夏阳光环境科技建设有限公司为宁夏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建筑公司,公司法人王长安,因公司新成立且未承揽业务公司尚未设置总经理,实际管理归属房产公司,因房产公司总经理常驻同心,平罗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2)陶伟担任此工程项目经理一职,何桐为现场施工员,施工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员,根据公司意见安全员由项目经理兼任。
(3)我方负责宁夏众力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土建施工,钢构施工和电气施工由科技园公司另行发包。
二、事故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2018年7月31日下午2点30分,该项目工人上工后由马金义在车间东侧操作马路切割机切割水泥路面,东侧路面切割完毕后,土建施工班长杨建福嘱咐马金义说“今天就干到这吧,干完把东西收掉”。
下午四点马金义以“还剩不多的活了都干完算了”为由,将马路切割机搬至车间西侧开始切割马路,至事故发生时东侧马路完成切割、西侧路面切割50公分长。
下午5点10分左右,众力房地产工程部驻科技园后汽车产业园工地施工员何桐在距事发地50米处,听到马金义一声喊叫,并随即跌倒在地,何桐立即奔往切割机旁,此时土建施工班长杨建福也赶到了事故发生点。
触电伤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触电伤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概述本报告旨在分析一起典型的触电伤亡事故,通过详细回顾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以期提高公众对触电安全的认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发生背景事故发生于2023年4月15日,地点位于某市工业区的一家机械制造厂。
受害者是一名35岁的电工,事发时正在进行电路维修工作。
三、事故发生经过1. 事故发生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30。
2. 事故发生地点:机械制造厂的电气维修区。
3. 事故发生时,受害者正在对一台故障的电动机进行检修。
4. 由于未按规定断电,且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受害者在维修过程中不慎触碰到带电部分。
5. 受害者立即遭受电击,导致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后不幸身亡。
四、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受害者在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带电作业,导致触电。
2. 间接原因:a. 缺乏安全意识:受害者对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忽视了断电的重要性。
b. 安全培训不足:企业未对员工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c.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未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d. 安全监管不到位:企业安全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
五、事故处理及后续措施1. 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报告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 企业对受害者家属进行了慰问和赔偿,并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企业修订并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六、预防措施建议1.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完善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作业时能够遵守。
3. 强化安全监管: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
4. 配备安全设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 定期检查维护: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石嘴山526事故报告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26”输煤系统人身死亡事故报告一、设备概况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装机4×330MW 机组。
输煤系统主要由10段24条皮带机、2台碎煤机、2台滚轴筛、2台斗轮机、8台叶轮给煤机、2台电子皮带秤、4台头部伸缩装置、36台犁煤器等组成。
系统采用集中程序控制,可在输煤程控室通过上位连接程序控制,实现输煤系统设备程序启停,也可就地启停设备。
在汽车卸煤沟和火车卸煤沟下,各装有2 条皮带机,每条皮带机上各装有2台给煤量可调的叶轮给煤机。
#1甲、乙皮带机和#3甲、乙皮带机的头部装有二工位和三工位的头部伸缩装置,用于输煤甲、乙系统的交叉切换。
煤场设备有2台斗轮堆取料机,用于汽车、火车来煤的堆料储存和煤场取料。
二、事件经过(一)跑煤经过2017年5月26日发电二部燃运四班上白班。
10:03就地值班员赵某某、朱某某接到程控主值徐某某通知,进行甲系统实煤校验工作,需要将#1乙带工位头由“甲工位”切换至“乙工位”。
在操作#1乙工位过程中有三组滑动托辊组脱落,停止操作并联系检修处理,此时#1乙带工位头一部分处于通#2乙带落煤管上方,一部分处于#2甲、乙皮带中间部位。
因#1乙带甲工位到位信号被强制,上位机显示工位为甲工位。
因#5甲皮带上部有积煤,实煤校验试验未进行。
14:00发电二部燃运五班接班,运行方式为乙系统检修退备,甲系统运行。
14:20配合热控设备管理部做甲皮带秤实煤校验,停运甲系统供煤。
14:40许可甲皮带秤实煤校验电气二种票后,开始进行甲皮带秤实煤校验,16:20甲皮带秤校验工作结束。
14:35 燃灰设备管理部燃检班办理“有限输煤#1乙带更换托辊”工作票,14:50运行班长李某某许可此项工作。
16:10检修工作结束,程控值班员郭某某用对讲机通知吕某某(死者)恢复#1乙带安全措施,并将#1甲带由“甲工位”切换至“乙工位”。
16:30吕某某(死者)汇报“#1乙带现场检修人员已撤离,控制电源已送上、#1甲带已由‘甲工位’切换至‘乙工位’”。
触电身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县一村民,因家中电线老化,导致触电身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涉及到触电身亡的法律责任问题。
二、案件经过1. 死者,男,45岁,系某市某县某村村民。
2019年10月,死者在家中触电身亡。
经调查,死者家中电线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2. 死者家属认为,供电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死者触电身亡,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
3. 供电公司辩称,死者家中电线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1. 法院审理认为,供电公司作为电力供应企业,负有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保证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电力设施发生故障,确保电力供应。
”供电公司未对死者家中电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导致电线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供电公司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死者触电身亡,应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本案中,死者触电身亡的直接原因是家中电线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供电公司作为电力供应企业,有义务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本案中,供电公司未对死者家中电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导致电线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供电公司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死者触电身亡,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法院支持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判决供电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0万元。
3. 本案警示我们,电力设施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力企业应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电力设施,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国网宁夏4月22日事故总结报告
国网宁夏4月22日事故总结报告
物流公司组织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线下开展宁夏“4.22”人身事故专题学习。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深刻吸取宁夏“4.22”人身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网安监部关于宁夏送变电公司“4·22”人身事故的快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学习会上,物流公司以本次专题安全学习为契机,梳理国网99条严重违章清单中涉及物流公司生产作业的违章类型,并首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反违章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深化作业人员对国网99条严重违章的理解,达到学深、悟透、做实。
各班组责任人表示,会后将结合班组的具体工作和岗位特点,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思想之弦,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物流公司x支部书记丁鹤松表示,近期各类人身事故频发,各类人员一定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前车之鉴,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全员要认真学习国网99条严重违章清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各个班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严重违章清单中的各类条款,对发现违章严肃处理;安全督查组要加强现场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各班组要通过各种形式、手段来提高作业人员思想认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危害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事故发生。
电厂一起人员电弧燎伤事件分析报告
Take action, and then get to know your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之力(页眉可删)电厂一起人员电弧燎伤事件分析报告1、事件经过(1)2005年6月21日,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Ⅱ种工作票,工作任务是化水MCC定期检查,工作条件是带电,安全措施是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及不碰带电部分。
(2)8:50时,经化水值班员许可后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开始用刷子对MCC柜的面板进行清洁,对端子进行紧固,然后清洁380V母线支架上面的灰尘。
(3)10:50时,在清洁过程中,包刷毛的铁皮一端碰到母线上,另一端碰到柜门上造成接地短路产生弧光,弧光将的右手局部烧伤,同时厂用电源进行了切换。
发生事故后,电厂立即将该员工送到医院治疗,经医生鉴定为浅Ⅱ-Ⅲ度灼伤,需住院观察。
2、原因分析(1)工作负责人擅自扩大工作任务,在不停电的情况下对母线进行清扫。
(2)清扫用的刷子铁皮部分不进行绝缘处理。
(3)工作票上写两人,但实际却一人去工作,失去监护。
(4)工作中只顾身体不碰带电部位,但没注意工具会造成危害。
(5)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工作前不做好危险点分析,工作中麻痹大意。
3、责任分析(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安规》,违章作业,是这次事件的直接责任者。
(2)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填写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完善,没有向工作负责人及时提出和纠正,对这次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
(3)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完善而发出工作票,没有起到把关的作用,对此次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
4、防范措施(1)各级人员认真学习本事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工作中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对人员和设备负责任的态度和意识,杜绝侥幸和不在乎的心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2)全员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尤其是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熟练掌握《安规》的相关要求和要求,杜绝工作票中工作任务不明确(仅是定期检查但检查什么不清楚)、工作地点不具体(仅是化水间)、安全措施不完善,以及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使用的电气工具不绝缘等现象。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彭阳县供电公司、周兵与海朝江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彭阳县供电公司、周兵与海朝江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2【案件字号】(2020)宁04民终3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俊良王喜军李凤玲【审理法官】吴俊良王喜军李凤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彭阳县供电公司;周兵;海朝江;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当事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彭阳县供电公司周兵海朝江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当事人-个人】周兵海朝江【当事人-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彭阳县供电公司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代理律师/律所】吕强宁夏萧关律师事务所;操查贵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郭瑞琛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吕强宁夏萧关律师事务所操查贵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郭瑞琛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吕强操查贵郭瑞琛【代理律所】宁夏萧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彭阳县供电公司;周兵;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被告】海朝江【本院观点】周兵提供的证据一,医疗费票据反映的费用系二审增加的诉讼请求,且供电公司对该证据的关联性提出异议,故在本案中对其证明效力不予审查,周兵可另行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无过错不可抗力第三人特别授权重新鉴定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16起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 上认识作业违章的危害性。
宁夏石化公司质检中心成品组安全经验分享
二、违章接电源 触电把命丧
1、事故经过
1999年8月15日,某厂电力实业开发公司承包地下排水 工程,在地坑深度5.8米作业过程中,因地下水上涨,必须 要用抽水泵将坑内水抽净。于是唐某取来小型抽水泵,即与 另一名在场的电工王某开始进行电源接线工作。王某在地坑 上面,唐某在地坑内接电线,唐某在地坑内喊王某投电源试 转,王某确认后就登上工具箱上部投电源,先投熔断器,又 投开关把手,王某从工具箱上面下到地面时,听到地坑内有 人喊“有人触电了”,王某这时又立刻登上工具箱拉开电源 开关,这时唐某已仰卧在地坑内。在场同志立即将其从坑内 救出地面,并对唐某进行不间断人工呼吸,后送往医院抢救, 经抢救无效死亡。
❖ 工作组成员张某虽为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未有效进行 安全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王某的违章行为,是此次 事故的原因之一。
❖ 该公司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认识不足,存在轻安全重经营的思想,负有直接管理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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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范错施
❖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规章 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工 作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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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范错施
❖ 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 ❖ 对现场用电的线路架设、接地装置的设置、
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用电规 范进行。 ❖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 括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资料、用 电工程检查纪录、电气设备试验调试纪录、 接地电阻测定纪录和电工工作纪录等。
4月22日宁夏送变电伤亡事故心得
4月22日宁夏送变电伤亡事故心得
深刻吸取宁夏送变电公司“4·22”人身事故教训,结合“三个一”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敲响警钟,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从严从实从细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落实治理管控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筑牢企业安全基础。
以下是事故心得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作业管理要求和安全规程的事故,暴露出国网宁夏电力有关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一是落实公司要求不力。
没有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三个必须”要求,未严格贯彻公司4月6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4月18日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公司系统内外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后,仍未吸取事故教训,现场管理失控。
二是现场作业组织混乱。
专业部门和建管、施工、监理单位对作业缺乏管控,临时采用钢丝绳接续导线的作业,未使用带有制动装置的钢丝绳盘轴架,导线及其接续的钢丝绳牵引过程中,钢丝绳盘横放于地面。
三是现场管理人员不履责。
现场作业人员未全部纳入作业票管理,在场的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施工项目部安全员、监理人员未履行安全责任,未对临时作业方案进行风险辨识,未制定有效风险管控措施,未发现并制止人员违规行为,对现场问题失管失察。
“7.31”触电事故处理报告
“7.31”触电事故处理报告2018年7月31日,宁夏阳光环境科技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宁夏众力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土建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现将事故调查基本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事故发生地点位于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西侧10米处,厂区辅路旁。
2、伤亡人员情况:马金义,男,回族,现年53岁,姚伏镇小店子村人,为施工现场操作马路切割机的操作工。
3、涉事工程情况: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土建工程合同施工面积2052㎡,我方负责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土建工程,如商砼浇筑、墙体砌筑、室内外抹灰、屋面土建施工等工程。
该工程由于甲方未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履行手续,未(无法)购买人员工伤保险。
4、部门属地履职情况:(1)宁夏阳光环境科技建设有限公司为宁夏众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建筑公司,公司法人王长安,因公司新成立且未承揽业务公司尚未设置总经理,实际管理归属房产公司,因房产公司总经理常驻同心,平罗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2)陶伟担任此工程项目经理一职,何桐为现场施工员,施工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员,根据公司意见安全员由项目经理兼任。
(3)我方负责宁夏众力科技园汽车后产业车间土建施工,钢构施工和电气施工由科技园公司另行发包。
二、事故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2018年7月31日下午2点30分,该项目工人上工后由马金义在车间东侧操作马路切割机切割水泥路面,东侧路面切割完毕后,土建施工班长杨建福嘱咐马金义说“今天就干到这吧,干完把东西收掉”。
下午四点马金义以“还剩不多的活了都干完算了”为由,将马路切割机搬至车间西侧开始切割马路,至事故发生时东侧马路完成切割、西侧路面切割50公分长。
下午5点10分左右,众力房地产工程部驻科技园后汽车产业园工地施工员何桐在距事发地50米处,听到马金义一声喊叫,并随即跌倒在地,何桐立即奔往切割机旁,此时土建施工班长杨建福也赶到了事故发生点。
一起典型灼伤事故案例分析
39力均比水煤浆压力高过约0.20M Pa ,甚至更高。
4防范措施(1)做好防止喷嘴堵塞的工作。
加强巡回检查,一旦发现喷嘴出力下降或者水煤浆管道温度异常,要立即停运处理。
(2)调整运行参数,适当降低汽浆差压P δ,正常运行时不能超过0.15M Pa 。
(3)出现水煤浆压力和炉膛压力波动时,首先应适当调整汽浆差压P δ,并尽快查出异常的喷嘴,将其停止运行。
(收稿日期:2006-12-30)第9卷(2007年第8期)电力安全技术警钟长鸣ingzhongchangming倪金梅,弋立平(因原供电局,宁夏固原756000)不久前,某供电局220kV 变电站10kV 高压开关由于馈线故障发生拒动。
运行人员处理开关拒动过程中,在确认开关指示处于分闸位置后拉开刀闸时,发生弧光短路,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
1事故经过2006-02-24T 12:34,某供电局220kV 变电站10kV 高压开关由于馈线906线路故障,线路保护过流Ⅱ段、Ⅲ段动作,开关拒动。
造成此变电站2号主变10kV 侧电抗器过流保护动作跳开2号主变三侧断路器,5s 后10kV 母分备自投动作合900开关成功(现场检查906线路上跌落物烧熔,故障消失)。
由于1,2号站用变发生缺相故障,于是值班长立即指挥全站人员处理事故。
站长与副值班工处理906开关柜故障,先检查后台监控机显示器:906开关在合位,显示线路无电流。
12:44,在监控台上遥控操作断906开关不成功,于是又到开关室现场操作电动紧急分闸按钮,但现场开关指示仍处于合闸位置。
12:50回到主控室再次检查,监控机显示该开关仍在合位,显示线路无电流。
将此情况汇报值班长,值班长又派他们去隔离故障间隔。
他们带上手动紧急分闸按钮的专用操作工具和另一位变电管理人一同进入开关室,操作人员用专用工具操作手动紧急分闸按钮,开关跳闸。
在确认906开关指示处于分闸位置后,操作人断开9062刀闸时发生弧光短路,电弧将操作人、监护人、变电管理人一同灼伤。
宁夏送变电公司4.22人身事故心得
宁夏送变电公司4.22人身事故心得都说“亡羊补牢,尤为未晚。
”,我看,在我们电力部门这句话是不合适的!我们不要搞“亡羊补牢”,我们要搞“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安全因素灭杀在萌芽状态!宁夏送变电公司4.22发生的事故。
我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感到万分的悲痛和惋惜!以下是我以这次事故做出的心得体会:首先,大家认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认真善待和用心做好每一件事情。
毛主席曾经说过:“世界上最怕是认真二字”,只要认真了,天下就没有干不好的事情,就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故发生,只要大家对每件事都切实地负起责任,端正好自己的态度,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时刻警惕自己,不存在丝毫麻痹大意的思想,想信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好。
其次,作为我们电力生产工作,安全是摆在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能因为自己熟,以前干什么都没有出过事,就去违反操作规程,今年“”的人身事故和“”的违章操作就是一个鲜明的事例,我们一定会把他们血的教训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前车之鉴,认真分析他们出现事故的直接和间接的原因。
加强本所的安全管理,杜绝管理违章和行为违章的事故发生。
第三,现场作业一定要有专人监护。
工作负责人要全面负起自己的责任,一切按照工作票上标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不能象他们一样因为怕麻烦就不办工作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因为放松了自己,就连挂接地线的顺序都会搞错,一定要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大型施工和小型抢修与维护。
特别是我们平常的消缺,更不能掉以轻心。
第四,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让大家懂得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操作,不要一到真场上就一个头两个大,使用起来什么都不懂。
总之,学习事故案例决不是什么纸上谈兵,不是形式主义,而是要将他人的教训铭记于心,时刻鞭策我们的日常行为。
养成进入施工现场的时候会摸摸自己的头,看看自己的脚下,安全工具是否全带好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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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能源事业部“3•16”人员触电人身伤害事件案例分析2021年3月16日,宁夏分公司所属新能源事业部太阳山场站在进行新建100MW 光伏电站设备安全标识牌安装工作过程中,由于人员违章作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进入带电区域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湿抹布误碰带电设备,发生一名外委人员触电人身伤害事件。
一、事故经过2021年3月16日,宁夏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太阳山场站100MW光伏电站处理基建尾工,进行设备安全标识牌安装工作。
工作负责人由本场站王某伟担任,工作班成员为本场站李某昊及外委安装单位席某红、席某山、郝某磊(伤者,男33岁)。
08时20分,开始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对太阳山光伏110KV升压站设备粘贴标识牌”,09时10分许可开工。
09时25分左右,工作班成员到达光伏电站升压站,在升压站门口开展“三讲一落实”后,工作班成员席某山将标识牌交付后,即在升压站门口等候。
其他工作班人员进入升压站,开始对安全标示牌进行分类整理过程中,发现SVG设备的部分流向标识未粘贴,在王某伟与席某红交代工作过程中,李某昊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与郝某磊拿走流向标识,进入电子间取出SVG功率舱钥匙,擅自进入未停电的SVG功率舱粘贴流向标识。
期间,工作负责人王某伟均未对离开其视线的李某昊与郝某磊的去向进行关注和询问。
09时58分,SVG功率柜突然动作跳停,李某昊从SVG功率舱跑出来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郝某磊因手拿抹布误碰设备导致触电”。
王某伟与李某昊立即到升压站控制舱确认SVG 317开关已跳闸,SVG已停电。
两人随即到SVG功率舱门口呼喊郝某磊出来,郝某磊意识清醒后,自行从SVG功率舱出来,右手有灼伤痕迹。
现场人员立即电话汇报场站长现场情况,场站长下令立即检查人员伤势、并启动《人身触电应急预案》,同时拨打太阳山开发区120急救电话。
经现场检查,SVG设备舱中间过道为0.8米宽,触电位置距离预制舱东侧墙壁处的主回路水管约1.6米,右手臂触电位置在SVG A相功率模块A1、A2模块处离地约0.6米。
图1 脚部对地放电点图2 设备对右手部放电点新能源事业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总经理向分公司进行汇报,带领安监部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新能源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以及相关人员赶赴医院。
10时56分,太阳山开发区120救护车到达现场。
11时53分,将伤者送到红寺堡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初步检查伤者身体体征正常,无活动障碍,语言表达正常;双脚大脚趾部位有轻微灼伤,双腿可自主活动;右小臂和右手有灼伤痕迹,右胳膊可活动;心电图诊断结果正常。
由于红寺堡人民医院无烧伤科门诊,安排转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一步诊断。
14时18分,到达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烧伤科进行治疗,伤情稳定。
二、事件原因(一)直接原因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进入带电区域作业,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湿抹布误碰带电设备,造成电弧灼伤。
(二)间接原因场站安排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经验缺乏,工作组织不力,作业管控能力不足,“三讲一落实”、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
三、暴露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宁夏分公司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不掌握、不了解。
对存在的管控风险认识不足,说的多、做得少,布置多、解决问题少,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
对集团公司三个月专项整治行动,思想认识上没有统筹全局考虑,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使工作计划与实际工作结合存在短板漏洞。
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工作职责不清晰。
管理体系方面,新能源事业部分管工程、生产两项职责由一名副总经理承担,分公司党委未及时进行调整,致使生产、工程界限不清,工作安排缺乏针对性,没有明确工作属性,致使工作人员、监护人员责任混淆。
新建工程移交生产未严格按“三同时”及规章制度、标准执行,遗留问题较多,工程移交生产期间职责不明确、界限不清楚,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现场作业管理不到位。
工作负责人不能有效掌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对危险点和控制措施掌握不清,对人员作业行为未做到全过程监督,未及时制止作业人员严重违章、冒险作业。
本单位工作班成员工作时间短,缺乏安全意识,缺失基本的安全技能,擅自进入带电区域作业。
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人员进入升压站未穿绝缘鞋。
(四)安全生产组织不到位。
班组安排工作组织不力,未充分考虑人员安全技术能力,所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未达到作业安全管控要求,对见习人员未尽到指导和监督责任;场站对所辖外委项目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外委单位入场把关不严,反违章、工作票执行监督管理不严肃;生产管理部室对场站安全生产情况、现场工作未完全掌握,监督管理职责未认真履行。
(五)“三讲一落实”执行不严格。
现场未认真执行“三讲一落实”“一停二想三作业”“四不干”“六道关口”等基本工作要求。
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编写审核把关不严格,未能将作业指导书、厂家资料等与现场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植入,未执行进入SVG设备舱应“停机放电20min后方可进入”的安全措施;“三措两案”未完成审核流程情况下开工作业,未执行“危险点分析”中作业人员“穿绝缘鞋”的要求。
(六)外包队伍管理不到位。
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外包队伍管理准入把控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严密,员工安全警示教育不充分,未有效吸取“1•19”、“2•2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不彻底、有死角。
落实外包队伍“六道关口”不严,承包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外委人员安全教育、交底流于形式。
公司级安全教育未开展,未落实危险点措施中作业人员“穿绝缘鞋”要求,未达到开工条件即开展现场作业。
(七)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与监督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没有统筹设备技术与安全生产的关系,SVG设备舱属于高压带电设备,没有具备五防功能,未能形成有效闭锁。
设备钥匙管理不规范,没有相应控制措施,SVG设备舱钥匙管理仅有外部人员使用登记记录,没有内部人员使用登记记录。
工作票“安全措施”中“防人身触电安全措施”明确要求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但作业前,现场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均未进行核查落实。
四、人员处理情况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调查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如下:1.太阳山场站见习工作人员李某昊,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擅自带领外委人员进入SVG设备内部,对本次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2.太阳山场站王某伟作为此项工作的负责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失控,严重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对本次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3.太阳山场站检修二班班长林某征作为光伏电站的区域负责人,对所辖外委项目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排工作未考虑人员技术能力,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班组技术员康某伟对外委单位入场把关不严、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不清负有次要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4.太阳山场站专工孙某以及安全员周某生、高某浩,对外委单位入场把关不严,反违章管理、工作票执行监督不到位,对本次事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5.太阳山场站郭某平作为党支部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本次事件负有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6.太阳山场站长高某文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作业管控组织不力,履职尽责不严格,对本次事件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7.太阳山场站作为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部门,给予扣除当月月度奖金50%的经济处罚。
8.新能源事业部安全监督部安全主管谢某宇分管太阳山场站安全监督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不清楚,监督职责未认真履行,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
9.新能源事业部安全监督部主任刘某龙对外委项目、现场作业情况不清楚,监督职责未认真履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10.新能源事业部生产技术部副主任于某军、电气主管侯某立,对现场涉及电气专业有关工作底数不清,技术管理、技术培训工作不到位,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
11.新能源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部主任曹某年对外委项目、现场作业情况掌握不清,生产技术管理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12.新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张某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控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13.新能源事业部党委书记康某林,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本次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14.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郝某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力,对本次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上一年收入10%的经济处罚。
15.宁夏分公司安全环保与生产运营部安监高级主管袁某文,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3000元经济处罚。
16.宁夏分公司安全环保与生产运营部主任杨某作为分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次事件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分公司会议上做检讨。
五、管控措施及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国之大者”要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原则,完善责任界面,逐级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等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追责。
(二)规范安全生产会议,严肃安全生产纪律。
定期选取一个典型场站现场召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实地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落实各级各类安全职责。
每日召开生产调度会议,规范会议内容、形式、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月度安全生产调度会轮流在各场站召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总结的针对性,督导落实整改措施。
进一步明确缺陷分析会、两票分析会、技术监督会、安全监督网会等专项会议工作要求,严格规范会议流程秩序,紧密结合现场工作实际,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抓好具体工作。
(三)规范安全日活动,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每周审编至少1项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按次序学习《安规》内容,并对上一周学习内容进行考试,每月第一周对上月学习内容进行考试。
每周一案例,运用“六对照、六加强”方法,认真学习事故案例。
逐条学习《集团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将防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表格化,按照PDCA方法,组织员工开展两轮“对照学、照着查、再规范、抓固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