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及行政问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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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企业管理问责制度是指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对管理者、决策者和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约束行为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对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度体系是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的基础。

首先,企业应明确管理层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责边界,明确各项业务的责任人。

其次,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通过奖惩机制激励管理者履职尽责。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和风险问题。

二、加强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培养加强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培养是提高企业管理问责制度效果的关键。

企业应积极培养管理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他们时刻把企业的长远发展放在首位,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责任和企业形象。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管理者的能力培养,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强化问责机制的执行力度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的执行力度是确保其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将问责纳入评估考核体系,对绩效不达标和管理不善的管理者进行追责。

其次,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查核、检举和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不当行为。

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利益相关方对管理者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四、加强外部监督与合规管理加强外部监督与合规管理是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的重要手段。

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检查和审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此外,企业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总结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度体系、加强管理者责任意识培养、强化问责机制的执行力度和加强外部监督与合规管理,都是加强企业管理问责制度的关键步骤。

工作问责制管理办法[样例5]

工作问责制管理办法[样例5]

工作问责制管理办法[样例5]第一篇:工作问责制管理办法工作“问责制”实施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特制定“问责制”实施办法。

二、定义:问责制: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扯皮推诿,耽误工作,导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问责原则: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问责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决策责任追究1.公司部门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或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时,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后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明显、低级错误或严重过失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对待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工作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本部门工作职责中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废旧物资的管理办法》,造成资产流失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2.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没有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

加强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问责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促进公共服务的高效、透明和廉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问责制度建设。

1. 健全问责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问责程序,确保问责工作的规范和有力执行。

2. 完善问责标准。

制定清晰的问责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责任范围和问责依据,使问责工作更加科学、公正、严肃。

二、强化问责工作机制。

1. 健全问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问责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问责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 加强问责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问责结果和处理决定,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问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加强问责工作的实施。

1. 强化责任追究。

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2. 加大问责力度。

对于影响公共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问责工作的监督。

1. 健全问责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问责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 加强社会监督。

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对问责工作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多方共同监督的格局。

五、加强问责工作的宣传。

1.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树立正确的问责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宣传典型案例。

及时宣传问责工作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激励广大公务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加强问责工作的评估。

1. 建立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问责工作的评估机制,对问责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2. 加强问责工作的总结。

定期总结问责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完善问责工作的措施和方法,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问责工作的保障。

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问责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2. 加大资源投入。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3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3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1. 制定明确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行政问责的对象、标准和程序。

2.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3. 加强问责责任的落实:明确问责责任的界定和分工,健全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制度,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 加强问责监督和评估:建立问责监督和评估制度,对行政问责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增加问责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问责信息的公开和发布,让公众了解问责的过程和结果,增加问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6. 加强力量和资源的保障: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提高问责制度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问责工作落地生效。

7. 加强沟通和宣传:加强与公众和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传达问责的政策和规定,增加问责工作的声音和公信力。

8. 鼓励和支持举报和揭露:建立举报和揭露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问责工作,及时发现和曝光问题,推动问责的深入开展。

9.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对行政问责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问责工作人员和公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问责制度的落地实施。

10. 不断完善和改进:根据实践经验和社会需求,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行政问责制度,推动行政问责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2)行政问责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人员违法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况下,依法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工作措施是推动公正高效的行政管理,保障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政府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介绍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立法工作。

完善行政问责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基础。

要出台符合国情和实际情况的行政问责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和问责方式。

市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市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市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执行力和工作效能,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履行行政职责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问责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的问责是指对问责对象在工作中出现本办法所列问责情形,依照本办法追究其责任。

依照有关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问责决定机关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问责实行机关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以及问责对象所在单位。

第五条问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第六条执行不力、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一)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不贯彻落实或拒不执行的;(二)不正确执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只顾部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只顾眼前指标不顾长远发展,执行标准降低甚至失真走样的;(三)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招商引资项目流失,或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失误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四)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明令禁止的行为臵若罔闻,不遵守、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有禁不止的。

第七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的行为:(一)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传达不及时,落实不迅速,推诿扯皮,未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二)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三)对不属于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对应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五)需与其他部门共同研究的事项,不能协商一致时,未及时请示上级,或擅自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六)应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事项,不按规定移送,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对依法提请或上级要求支持、配合、协助的有关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八)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接收、处理,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工作纪律作风整改措施_

工作纪律作风整改措施_

工作纪律作风整改措施_在企业或机构中,工作纪律作风的规范、严格程度对于组织生产、管理的效能及管理层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性。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时常会遇到一些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员工,这种情况势必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工作纪律的规范和整改员工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态度和行为。

1.加强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加强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可以帮助员工更加明确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规范性。

可以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召开工作纪律教育讲座等方式,从知识和思想上,全员面向全面宣传工作纪律的意义与重要性,形成员工对工作纪律的自觉遵守,并严格要求自己。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建立科学的考勤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管理,对于组织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制定合理的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可以让员工在考勤上直接遵守规定,有效的建立起一种尊重时间,守时守法的意识,提升整个企业的运作效率。

特别是,在处理员工打卡不严格,或者旷工迟到等行为时,也要有相应的奖惩制度,这样可以形成一个鲜明的信条,让员工有所依据,避免出现放任不管的现象。

3.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系统,能够准确判断员工是否按照工作纪律表现出了应有的行为,以及能够对表现出规范行为的员工给予及时的奖励和提升,对表现不规范的员工进行惩戒和改进相应问题。

同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经验,责任程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科学的进行绩效考核,使得员工的表现和企业的高效运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良好的反馈循环,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本效能。

4.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作为企业的管理层,应该在员工违纪违规时给予相应的行政问责,并且跟进整改。

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组织个人谈话,挽救其思想或形成改进行为的压力,直到采取严重措施,如停薪留职、降薪、辞退等,达到对员工的惩戒和教育,对企业的形象和整体的效益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当然,在执行企业问责制度之前,还应该为员工提供规范的行为要求。

问责管理办法

问责管理办法

问责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问责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问责管理是指对于管理者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职责未尽、犯错、滥权等不当行为的追责和问责措施。

问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推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高效运行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文将重点介绍问责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见的问责管理办法。

一、问责管理的重要性问责管理是一种对于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首先,问责管理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推动社会进步。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责,而问责管理能够确保权力得到合理运用,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这有助于推动社会公正、公平、公开的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其次,问责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公共服务质量。

通过问责管理,能够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和监督,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最后,问责管理有助于提高管理效能。

在现代社会中,高效的管理是组织和机构成功运行的关键。

通过问责管理,能够对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追责,促使他们更加注重工作细节,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能。

二、问责管理的常见办法1. 审查调查审查调查是问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当发生职责未尽、不当行为或犯错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调查和审查来了解事件的真相,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审查调查的目的是公正客观地查明问题的责任主体和事实真相,为后续的问责提供依据。

2. 职务调整职务调整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问责管理措施。

当管理者或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不佳或存在较大失误时,可以通过职务调整来实现问责。

职务调整可以是降职、停职、留职待审等形式,这种措施能够让相关人员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思,并通过适当的惩罚来约束其行为。

3.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一种常见的问责管理手段。

通过设定合理的目标和指标,对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可以激励和约束相关人员的工作行为。

元江县统计局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实施办法(试行)

元江县统计局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实施办法(试行)

元江县统计局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元江县统计局工作人员和各乡镇统计站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实施办法问责。

第三条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事项第四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和统计法规、统计制度规定及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二﹚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置若罔闻,不遵守、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甚至参与的。

第五条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一﹚决策过程中,独断专行或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或报批的;﹙二﹚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上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决策的;﹙三﹚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六条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一﹚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决定的;﹙二﹚不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和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及指导基层工作失误的;﹙三﹚在法定条件和标准外附加或变更标准,要求或授意下属要求办事人提交与申请办理事项无关材料的;﹙四﹚违反《统计法》规定,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

第七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一﹚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不履行职责认真办理,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二﹚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及违反限时办结制的;﹙三﹚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按承诺程序和要求办理,故意刁难、拖延,违反服务承诺制的;﹙四﹚工作中主动不够,配合不力,致使工作延误的。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纪律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纪律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纪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9.17•【字号】武人社办[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纪律的通知(武人社办〔2009〕6号)各区劳动(保障)局,东湖分局,局属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按照“两信”、“两硬”(党委政府信任、职工群众信赖,作风过硬、敢于碰硬)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制订完善了规范执法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树立监察执法良好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明劳动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上下班考勤、请休假制度。

工作时间不得聚堆聊天、打牌、下棋,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炒股票、聊天、下载观看视频、音频文件,不得在中午酒后上岗。

严禁执法车辆公车私用,非因工作需要,严禁执法车辆在餐饮、娱乐休闲场所或景点停留。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电话投诉有人接听、上门投诉有人接待、网上投诉有人查收、媒体信息有人浏览;对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举报投诉,要做到有报必接、有诉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置;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举报投诉,要严格执行“第一站”受理再行移送的规定,不让劳动者到处奔走;对超出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要热情接待,指导和帮助其向相关单位反映。

三、确保守土有责,切实履责到位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统一部署,除一般监察案件外,对于因企业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劳动者群体上访、聚众讨薪等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专项检查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工作问责实施方案

工作问责实施方案

工作问责实施方案一、背景。

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问责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工作问责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1.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2. 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3. 健全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形成工作问责合力。

三、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2. 加强工作过程管理。

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并寻求解决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加强工作绩效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形成工作问责结果。

4. 完善工作问责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形成工作问责震慑力。

5. 强化工作宣传教育。

加强工作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工作问责工作,切实履行工作问责的领导责任。

2.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对工作问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工作问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承担工作责任。

五、落实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问责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

工作问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加强工作责任意识,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作问责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全县行政问责方案

全县行政问责方案

全县行政问责方案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行政问责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问责工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问责对象1.全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2.全县各级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3.全县各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其他依法应当承担行政问责的单位和个人。

三、问责情形1.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党的领导,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3.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4.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等;5.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6.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7.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挥霍浪费、道德败坏等。

四、问责方式1.通报批评;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4.停职检查;5.降级、撤职;6.开除公职;7.追究刑事责任。

五、问责程序1.发现问责情形,由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向问责机构报告;2.问责机构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将初步处理意见提交给问责决定机构;4.问责决定机构作出问责决定;5.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单位或者个人,并督促整改;6.对被问责单位或者个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六、问责保障1.建立健全问责工作机构,负责全县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2.加强对问责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意识;3.建立问责档案,对问责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4.对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问题再次发生;5.对问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全县行政问责工作机构。

注意事项:1.问责的公正性:确保问责过程和结果公正透明,防止个人情感和偏见影响决策。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简洁范本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简洁范本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促进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行为,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办法。

第二章问责原则第一条依法问责依法问责是问责工作的根本原则。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条公正公平问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于同等违规行为,不分亲疏关系,实行一视同仁。

第三条有错必问责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应问责。

第四条责任到人问责工作必须追究责任到人,不能模糊追责,确保责任的明确性。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五条提交问责报告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错误行为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问责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违法违规或错误行为的事实、责任人员及相关证据。

第六条问责审查组成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组成问责审查组,对问责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七条问责决定问责审查组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相应的问责决定,并书面通知被问责人。

第八条问责措施问责决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撤职、开除职务、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四章问责权限第九条上级部门问责权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错误行为进行问责。

第十条各级问责权限各级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对本级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错误行为进行问责,问责权限应明确界定。

第十一条问责合法性审核从属部门对上级部门或领导的问责决定有权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问责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

第五章问责结果公示第十二条问责结果公示问责决定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后果推动机制对于问责决定导致的损失,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并纳入信用记录。

第六章问责效果评估第十四条问责效果评估对于问责决定的执行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改和完善问责管理办法。

第七章问责制度的宣传和教育第十五条问责制度宣传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大问责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组织内部对问责制度的认知。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问责工作,推动职责清晰、权责对等、行为规范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问责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问责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下称“被问责单位”。

第二章问责的原则和目标第三条问责的原则包括公正、及时、有效、风险共担等原则。

第四条问责的目标包括明确责任、激励表扬、改错纠错、追责问责等目标。

第三章问责的主体和对象第五条问责的主体是问责机构,由上级组织或机构确定。

第六条问责的对象包括个人、部门或单位。

第四章问责的程序和措施第七条问责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发现问题或行为违规;2. 进行调查核实;3. 确定责任主体;4. 进行问责决定;5. 实施问责措施;6. 监督问责结果。

第八条问责的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 诫勉谈话;2. 记过;3. 调离岗位;4. 撤职;5. 罚款;6. 法律追责等。

第五章问责的职责和权力第九条问责机构的职责包括:1. 发现和调查问题;2. 确定责任主体;3. 制定问责决定;4. 监督问责措施的执行。

第十条问责机构的权力包括:1. 取证和调查的权力;2. 问责决定和措施的权力;3. 监督和检查的权力。

第六章问责的程序保障第十一条问责过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保障:1. 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 相关当事人享有申辩和辩护的权利;3. 问责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问责决定公正、公开、透明。

第七章问责的监督第十二条问责机构应当建立问责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抽查和评估问责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八章问责的效果评估第十三条问责机构应当定期对问责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问责机制。

附件:1. 问责调查报告模板2. 问责决定书样本3. 问责措施执行情况统计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发现问题或行为违规:指对被问责单位的工作或行为进行全面核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问题或行为违规的情况。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范文(二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范文(二篇)

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范文一、分工明确、责任压实为完善行政问责制度,首先要在分工上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职能划分和工作内容,明确责任边界和工作权限,确保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不产生权责交叉、责任推诿的情况。

同时,要强化责任压实,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责任的层层递进,责任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二、完善问责条件和程序为确保行政问责的公正和有效,应完善问责条件和程序。

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标准和评估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问责程序,确保问责决策的公开透明。

对于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违法失守的情况,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问责,确保问责的及时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监督力度、强化问责机制为提高问责制度的执行力度,需要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问责措施的及时有效。

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问责文化建设、培育责任意识为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工作,还需要加强问责文化建设,培育责任意识。

要加强对行政问责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行政干部的问责意识和责任担当,使其从内心认同和积极主动履行问责义务。

要加强对行政问责的宣传报道,增强问责的震慑力和威慑力,形成良好的问责氛围和社会共识。

五、加强问责结果评估、完善问责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需要加强问责结果的评估,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问责评估机制,对问责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问责制度的不断完善。

同时,还要加强对问责制度的调研和研究,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不断提高问责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问责信息公开、拓宽问责渠道为加强行政问责制度的公开透明,需要加强问责信息的公开,拓宽问责渠道。

各级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行政问责工作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问责决策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拓宽问责渠道,建立畅通的反映群众诉求的机制,确保群众对行政问责的参与和监督。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扎实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学校当前面临的三大任务,为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就6月中旬-8月中旬期间,加强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政治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近期各项工作对学校发展命运和百年目标实现的重大意义,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2.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校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支持配合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要求,严谨工作作风1.严格做好教职工考勤。

各单位要强化工作纪律,做好本单位教职工考勤工作。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单位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严格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近期原则上不得离开杨凌,如工作日期间离开杨凌的,须提前3天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各学院(系、部、所)院长(主任、所长)、行政部门负责人还需向校长报备。

各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工作日离开杨凌,须提前3天报学校常务副书记审批。

其他教职工请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请(销)假和报告报备手续。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各单位要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改进会议会风,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效果。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防止泄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责1.各单位要制定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实施办法,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形成良好工作状态。

2.机动式巡查督查工作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3.对违反工作纪律,特别是影响工作推进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79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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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经院政字〔2011〕46号
关于印发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
请假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已经2011年12月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主题词:劳动纪律补充规定通知
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1年12月16日发出
共印50份
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在实施《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黑经院政字〔2009〕5号)和《学院教职工指纹考勤管理办法》(黑经院政字〔2010〕19号)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部门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周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由院长批准。

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天以上党群部门由党委书记审批、行政部门由院长审批,否则视为脱岗,事毕后销假。

二、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学院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缺席按旷工1天计算)。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人员,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学院召集人请假,任何部门不得用学生顶替。

参加会议,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会议期间,不随意走动。

对不遵守纪律者,由会议承办部门进行统计,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严格执行外出办事制度。

院外出办事是指1个工作日内外出,外出办事要认真履行手续,当事人要在外出前填写“外出登记表”,“外出登记表”必须由本人填写,负责人签批。

该表由部门考勤员保管,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外出未填表登记者视为漏岗,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切实坚持和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
实行领导带班制。

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值班,并填写值班日志,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不按时值班按旷工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要求。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对因消极怠工、办事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六、为规范工作纪律,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由人事处牵头、会同学院办公室、监察审计处、教务处负责,将不定期抽查职工上班在岗情况,对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漏岗、旷工、玩忽职守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学院职工外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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