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行政监督(同名2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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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吁求也因此越来越强烈。

从法理上讲,在我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

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

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从授权立法、兼行部分准司法权、扩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

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制度监督机构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还存在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比比皆是。

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努力转换薄弱环节,寻求整体优化机制。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和完善的基础。

一、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大量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

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前提和保证。

试论我国行政监督现状及思索

试论我国行政监督现状及思索

试论我国行政监督现状及思索摘要:伴随着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要取得预期的行政目标,行政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手段来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行使好行政监督这一职能,是为了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令、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活动,发现和纠正一切违反行政管理要求的行为,防止和纠正执行活动中的偏差和失误,保证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关键字:行政监督;行政;行政管理一、行政监督的概述(一)行政监督的涵义监督的原义是指监视和督促。

它既是管理的一种基本职能,也是管理的一种手段,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行政管理中的监督,即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否合乎宪法和法律而实施的全面监察与督促。

行政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令、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活动,发现和纠正一切违反行政管理要求的行为,防止和纠正执行活动中的偏差和失误,保证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和功能之一。

现代行政管理已是纵横交织,瞬息万变的动态管理。

行政管理只有形成多功能,封闭的,系统的管理,才是健全的行政管理,健全的行政管理才是有效的管理。

(二)行政监督的作用1.行政监督可以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行政监督对于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纠正不正之风,实事求是地揭露矛盾、解决工作2.加强行政监督可以通过法规和制度的建设,推动各项行政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行政执行活动的效率,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实际上履行社会主义国家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义务。

正式论文-我国行政监督的回顾和思考

正式论文-我国行政监督的回顾和思考

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我国行政监督的回顾和思考作者姓名顾影亚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准考证号020*********指导教师陈肖生2014年1月20日内容提要行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

本文首先从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基本概念和体系结构入手,在了解其运行状况的同时对其重要意义进行了思考,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的行政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且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主要存在六大方面的问题,即缺乏独立性、整体功能不强、形式单一、立法滞后、部分人员素质欠缺、公开性不高及公众参与意识淡薄;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认为应当从强化行政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完善行政法规、加强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公开、促进网络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以及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素质等六大方面着手解决。

【关键词】行政监督问题及原因改善建议我国行政监督的回顾和思考目录一、行政监督的涵义 (4)(一)行政监督的概念 (4)(二)行政监督的对象 (4)(三)行政监督的特征 (4)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 (5)(一)行政监察机关 (5)1.行政监察机关的组成 (5)2.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5)3.我国现行的行政监察制度 (5)(二)审计机关 (6)1.我国的审计机关的构成 (6)2.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 (6)三、行政监督的重要价值 (6)(一)加强公务员的素质建设 (7)(二)预防腐败,提高行政效率 (7)(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7)(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7)四、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现状分析 (7)(一)我国现行行政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 (7)1.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 (7)2.行政监督整体功能不强 (7)3.行政监督立法滞后 (8)4.行政监督形式单一化 (8)5.行政监督公开性不高,公民参与意识不强 (8)6.部分行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 (8)(二)我国行政监督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8)1.行政权力制衡机制缺失 (8)2. 党政不分导致纪检机关越权行事 (9)3. 政务公开不到位 (9)4.行政领域权责分离现象严重,问责难度大 (9)五、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建议 (10)(一)建立行政监督体制的协调机制,增强行政监督的整体合力 (10)(二)健全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实现行政监督的法制化 (10)(三)改革现有的监察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 (10)1.改变现有的双重领导体制 (10)2.党政分开 (10)3.提高监督机关的地位 (10)(四)构建全程行政监督体系,注重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督 (11)(五)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 (11)(六)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 (11)结论 (11)参考文献: (12)正文行政监督体制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高政府的绩效,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作用。

行政监督的论文

行政监督的论文

行政监督的论文行政监督的论文行政监督有时又称行政调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下面我们来看看行政监督的论文,欢迎阅读借鉴。

基于监督机制的行政监督论文一、健全地方政府行政监督机制的意义(一)预防和矫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若有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此,为了防止和及时纠正国家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就必须全面加强对行政主体的有效监督,有效地保障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若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或者监督不力,就可能给国家带来损失,或者侵害人民的合法权益。

(二)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和国家的一切权利来自于人民,人民赋予了国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一切的权利。

因此,我国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人员就是人民公仆。

可是,目前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淡化,在工作中不顾及人民群众的利益,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似乎已经淡忘了自身权力的真正来源。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提高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防止他们由“公仆”变成“主人”。

(三)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效率低下,职能重叠,权力交叉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办事效率,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当下,我国正在进行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如建立大部门机制、权力下放等,以提高国家机关的行政效率。

但是,权力如果缺泛民主的监督,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权力滥用就可能滋长贪腐之风,造成更多负面的社会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是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必要手段。

二、地方政府行政监督机制的现状(一)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特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

浅议我国行政监督

浅议我国行政监督

浅议我国行政监督实现依法治国、廉洁、高效的行政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行政监督机制,但我国现行政府行政监督机制由于种种原因却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因此必须对现行政府行政监督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

必须从分析现行政府行政监督机制的几个主要的监督主体入手,找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新的机制的作用下,一切不依法行政、一切消极腐败低效率行为均能得到及时纠正和惩处,最终促成一个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政府系统,达到宪法所规定的建立一民主、法治国家的目标。

依法治国、廉洁、高效的行政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也是当前中国政府追求的目标之一,但现实生活中人治、腐败和效率低下等现象十分严重,这既不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日益阻碍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出“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将其写入宪法,这标志着中国的法制建设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得中国人治传统漫长而久远,推行法治将须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官员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使前者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并从制度上保证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使后者树立主人翁意识,提高其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和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性。

所有这些都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反腐倡廉一直是党和政府大力推行的工作,近几年其力度不断加强,但腐败现象却愈演愈烈,不仅在政府担任公职的官员腐败,而且相当数量的国企领导者也腐败。

腐败的方式也日益多样,从单纯的贪污受贿发展到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甚至买官卖官。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

市场经济要求高效率,对政府机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然而中国政府机构膨胀、人员众多、职能不清、遇事扯皮等现象严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行政改革势在必行,对低效率行为的监督也亟待加强。

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必须确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府监督机制。

政府监督机制是指由若干监督主体构成的、具有特定职权、职责和对象的、相互分工合作监督着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使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要求的结构体。

行政监督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

行政监督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
监督人员的多,监督机构的少; 监督普通人员的多,监督领导人员的少; 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多,监督抽象性行政
行为的少; 监督机构与人员在人、财、物等方面受制
于被监督主体,影响其独立性、权威性。
3、监督程序不完备
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应成为 一个封闭回路,不能有中断。
侧重于纠偏于既遂,轻视防患于未然;

四、行政监督的意义与作用
促进依法行政 激励服务行政 推进民主行政 推进廉洁行政
五、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监督体系:两大体系,但力量缺乏整合, 没形成合力;
监督主体:主体不全,权威性不够; 监督程序:侧重于纠偏于既遂,轻视防患
于未然; 监督依据:流于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
1、监督体系:两大体系,但力量缺乏整合,
谁 都不负责任。 应建立起一种追究监督部门的责任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力 度,使监督机构不仅要有权力,而且要强调责任。
监督体系:两大体系,但力量缺乏整合,没形成 合力中国现在国家监督力量很多:
审计机关监督, 财政有监察专员, 国家发改委有稽查特派员, 金融领域有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还有其他各种专项监督等。 问题: 监督部门多,人数不少,这一方面造成重复监督、
4、监督依据缺乏操作性
监督形式流于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操 作性;
监督法规缺乏彼此的协调与配套;
六、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思考
1、理论界的探索 监督立法 监督研究 监督体系建设
2、实践工作者的建议 完善监督体制 整合现行监督力量 提高现行监督机构的地位 提升监督人员素质
二、监督体系
1、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体系) ①一般监督:指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层级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
行政领导人对其下级工作人员的监督。 ②业务监督:上级对下级的业务监督为主管监督、部门之间的机关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所有部门的

论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及对策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政治学类学生姓名:杨涛学号:30220132200802指导教师:赵海立完成日期:2013年12月21日内容摘要行政监督是现代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正处在一个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过程当中,从总体情况看,它是适合国情、是有效的,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缺陷,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和对策,从而为构建我国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行政监督问题对策行政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离不开行政监督,衡量一个国家行政监督的功能发挥得如何,不仅要看行政监督的组织机构和形式有多少,关键在于体制是否完善,功能是否协调,监督是否有力。

行政监督是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力保证,强化行政监督效能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1.中国行政监督现状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50 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建设,现已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

该体制是由行政组织的外部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自我监督有机组合而成的。

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

除此之外,我国还相对的建立了一套内部的自我监督系统。

1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呈网络格局的行政监督体制。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有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和优点:第一、监督主体多元化。

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

第二、监督内容和渠道广泛。

由于监督主体多,监督机构和渠道就多,从而使行政监督纵横交错,放射面广,各种监督客体都处在一定程度的监督之下,基本消除了监督的“空白地带”。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目前,我国已依据法律和宪法,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按照行政监督体系的划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行政内部的监督和外部的监督。

1.内部监督体系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监督的一个特殊主体,它的监督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首先,国务院对全国的一切国行政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一级的国行政机关,它有权监督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我国宪法中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对各级国行政机关的监督还可通过各种专业会议和工作报告制度的方式来进行。

其次,各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有权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应部门实行监督。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监督。

首先,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指国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监察部门对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实行的监督。

国务院监察部、各级地方行政机关中的监察厅、局,则是对国行政实施全面监督的机构。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任务主要有: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政策、法律和政纪的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乱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按照行政序列分别审议经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行政处分事项等。

其次,审计监督,是指国审计机关根据国的法律、制度、规定,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政府机关、国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等监督活动。

其目的是督促和帮助将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法制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纠正错误,为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

国务院审计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审计局,就是专门监督国行政机关进行财政经济管理的机构。

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为: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外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完善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概念和特征(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概念研究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首先应弄清的问题就是行政监督体制的含义。

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上的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主要是上级对下级)和行政系统内部专设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的视察和督导。

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简言之,就是对行政的监督。

按照监督的主体划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可以划分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与行政机关外部的监督。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指政府专设的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过中所实施的行政监督。

如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工商、卫生、质量等方面的监督。

外部监督是指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主体为了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以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它可以分为两类: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同时还有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监督。

社会主体的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以及新闻媒介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与行政监督概念相适应,行政监督体制也有狭义、广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监督体制仅指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的设置。

广义的行政监督体制除指执政党、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进行监督的机制设置外。

还包括这些机关和组织进行行政监督的监督制度、上下左右的监督关系、监督思想。

本文统指广义的行政监督和行政监督体制。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征行政监督的权力性。

行政监督的指向是具有很大扩张性、独立性的行政权力,对其进行监控和制约只能以权力为后盾,权力性是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

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存在差异,权力所有者和权力的行使者又是相对分离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定的权力作为行政监督的后盾,或者作为后盾的权力内涵未界定,就会导致任何形式的行政监督都只能流于空谈。

行政监督的权威性。

由于行政监督是对掌握和运用行政权力者实施的行为,因此,需要有比被监督者更高的权威,才能对其进行检查督促,甚至剥夺其权力,但这并不是说行政监督主体的地位一定要比监督对象高,监督主体的权力一定要比监督对象大,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行政监督者的地位可以不高,但不能没有权威。

论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行政监督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

经过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更好的发挥其积极作用,值得我们探讨。

关键词:行政监督;必要性;问题;完善对策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作用,它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防止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保证行政管理活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总任务和总目标的实现。

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轨时期,行政行为尚未完全通过法制形式加以严密规,某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乱纪,权钱交易等现象还很严重,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监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缺陷,需切实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行政监督的必要性当前,我们的一些政府公务人员政治信念弱化,思想退化,甚至变质;制度不完善,从而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利益;监督行政的力度不够或不能实现有效监督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加强对行政的有效监督,完善监督的有效机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制度的完善,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当前《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及其贯彻执行,使得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活动更加公开和透明,进一步从法制上完善了对行政的监督。

行政监督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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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改革之路探讨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政府在政治统治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也急剧扩大,行政权力不断取得实质性扩张。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较为系统、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制,但有时候仍然存在着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监督操作缺乏可行性等缺陷。

体制尚不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明显的缺陷与不足。

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找出其中不完善之处,提出一些想法和对策对我国的行政管理监督进行改革并完善中国行政监督体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改革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由此可看出,权力没有制约就会失衡,不加监督,就会被滥用。

加强行政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下面我就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主要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做以初浅的分析。

如此我们可以看出行政监督的重要性,所以对行政监督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是刻不容缓的。

要改革就得先对我过的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就行研究。

一、我国行政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一)党政不分,并未建立起相对独立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行政监察体制。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独立的行政监察机关并不存在。

在这种体制下:性质上,行政监察机关并不单纯是行政机关,而且履行部分党务职能;隶属关系上,监察部作为国务院组成机构并不直接对国务院总理负责,而是直接向中纪委常委会负责,地方监察机关直接向地方党的纪委常委会负责,相应地,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并不能对所在单位的全部行政监察工作实施领导,只能按照纪委常委的分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对由其他常委分管的行政监察工作不便过问;人事管理上,监察人员不是公务员,而是党务工作者,比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职权行使上,纪检人员与监察人员都可以同时履行纪检与监察两项不同性质的职能,分工不明确,导致很多弊端的出现,如有的案件争着管,有的却无人管。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

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

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

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高政府的绩效,发挥着重大的保障作用。

因此,研究我国当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论当代中国行政监督

论当代中国行政监督

论当代中国行政监督论当代中国行政监督一、引言行政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代中国,行政监督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就当代中国行政监督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进行一次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二、当代中国行政监督的概述1. 行政监督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受到社会公众、媒体、司法机关等多方面的监督,以保证政府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当代中国行政监督的重要性行政监督对于有效实施法治国家的理念,维护公众利益,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代中国,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已成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当代中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1. 行政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行政监督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全面、系统性的法律规定,从而导致行政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相对较低。

2. 行政监督的主体力量薄弱在行政监督的实践中,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的渠道和途径来实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3. 行政监督的效果尚不明显在行政监督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在实践中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行政监督的效果不够明显,无法有效提升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当代中国行政监督的对策和建议1. 完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应加大立法力度,完善行政监督的法律体系,明确行政监督的范围、程序和依据,确保行政监督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2. 加强行政监督的主体力量应提高社会公众、媒体等的监督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参与行政监督,为行政监督提供更加广泛的力量和渠道。

3. 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应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的机制,包括建立行政监督部门、完善行政监督程序和机构设置等,确保行政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4. 提升行政监督的效果应加强行政监督的法治教育,增加公众对行政监督的了解和认知,提高行政监督的效力和成效。

论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论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摘要: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变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懂得地方才休止。

”因此,行政权力失去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加强对行政管理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对保障行政管理的公正、稳定、高效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行政监察政府制度新闻监督公众监督一、今易鉴古,无古不成今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是在强化封建专制中发展起来的,它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起一定的作用;它是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

纵观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具体内容,它表现出如下一些特点:(一)皇帝握有最高监察权。

在专制制度下,最高监察权归于皇帝,整个监察过程,从纠参到议复,从核实到复劾都必须请旨进行,最后由皇帝裁决。

监察效果有赖于皇帝的贤明,监察官有赖于皇帝的保护。

(二)监察机构独立,自上而下垂直监察。

自魏晋御史台脱离少府后,中央监察主体机构与行政机关分离,组成独立的监察机关。

地方监察机构和监察机关一般也不隶属于地方衙门。

这种监察体制有利于监察机构独立行使监察权,排除同级或上级行政长官的干扰。

(三)重视监察官的选任。

历代统治者都非常注重监察官的遴选。

即要求监察官有刚正不阿的品质,又要求监察官有丰富的为官经验和优异的治绩,还要求监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四)凭实绩黜陟,严格考核监察官。

中国封建统治者根据实绩对监察官进行考核,并采取了一些定量化的方法,这样就可促使监察官尽职尽责、积极上进,减少察与不察一个样的虚监现象。

(五)允许风闻言事。

监察官可以风闻言事,是中古代监察制度中非常有益的一项规定。

它可以使监察官大胆广泛地行使监察权,以利于提高监察效率,加强君主对群臣的控制。

但是,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督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

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论行政监督

论行政监督

论行政监督摘要: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行政监督工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对基本命题认识分析的基础上,从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网络的角度对行政监督有效性进行分析。

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关键词:特征;内容; 有效性;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网络行政监督的特征(1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 )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

(4 )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5 )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行政监督的分类行政监督有两种用法:一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和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也叫行政检查。

另一种是指行政组织系统内容的监督检查,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督。

由于第一种行政监督本质上属于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用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即可涵盖,因此一般行政法上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行政监督概念的著作以及法律规范是极少的。

另外,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通常由:(1 )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点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 )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 )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 )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勘验、鉴定等。

论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及其完善

论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及其完善

论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及其完善
蔡鹏;王爱敏
【期刊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8(007)004
【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经过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在逐步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总页数】4页(P131-134)
【作者】蔡鹏;王爱敏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10008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100083【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0.0
【相关文献】
1.论我国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完善 [J], 周丽
2.论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J], 李湘刚
3.加强行政监督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J], 支凤巧
4.论我国网络行政伦理监督机制的建设 [J], 安琪;刘邦凡
5.关于完善规章以下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思考--兼谈检察权在民事行政中的介入 [J], 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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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行政监督(同名21142)论我国的行政监督第一章引言行政监督是现代公共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监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监督体制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及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完善。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我们需要针对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我国构建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行政监督的内涵与意义2.1 行政监督的内涵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进行的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和专业部门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其他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行为。

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主要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包括政党)或者是个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多进行的约束、检查、督促,其目的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活动合法、合理,增强行政领导的“公仆”意识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从而保证行政机关正常地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

简言之,行政监督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和督促活动。

2.2 行政监督的意义行政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地位。

加强行政监督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对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起着促进作用。

因此,不断完善系统的行政监督体制,对于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优化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行政监督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对行政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则督促纠正;对严重违法乱纪现象,则依法处理,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确性和有效性,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的权威。

(2)行政监督有助于激励行政工作人员成为人民勤务员,即社会公仆。

建立和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正是为了保障选举者,人民群众切实履行这一职责,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保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为人民的本色。

(3)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国家区别于剥削阶级专政国家的根本之点在于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劳动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4)完善和执行行政监督是惩治腐败,克服官僚主义,推进廉正建设的必要措施。

近几年来,由于党中央和地方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经过整治又有反复,有的依然在蔓延。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行政监督机制不完善,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实施缺乏强有力的有效的执法监督。

(5)加强行政监督也有助于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权力,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

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才能作到政令畅通,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第三章我国现有的行政监督形式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行政监督可划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大类。

3.1 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外部监督有多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执政党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对所有国家机关进行监督和制约,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实施。

党的监督主要通过制定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形式来实现。

(2)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

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以上人大常务委员会。

人大是人民代表机关,它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人大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审查备案的行政法规、规章等,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的审议,对政府工作的提案、质询、询问,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等。

(3)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其特点是解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问题,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检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或利用职权进行犯罪的案件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审查某些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渎职和侵权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4)社会监督。

是指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团体、组织、个人对行政进行的监督。

包括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团、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公众对行政的监督。

当前,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为社会监督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

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说:“互联网快速发展拓宽了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

”3.2 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具有监督权限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行政性监督与督导,内部监督是我们所理解的狭义的行政监督。

(1)专职机关的监督。

我国行政系统的专职监督机构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部门、审计部门。

监察机关实施的是全面监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实施监察,而审计部门实施的是专门性监督即国家对国家财政经济管理的监督。

(2)非专职机关监督。

主要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和平行部门监督,上下级监督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的直线监督,而平行部门监督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他部门实施的监督。

第四章现阶段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讲,当前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较为系统、有效的体制,但由于历史遗留和落后的体制难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等原因,我国行政监督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明显的缺陷与不足。

4.1 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权威性,造成“难监”现象。

各级纪检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行政监督局、人事局等众多具有干部监督职能的监督机构之间,在对各自所属的范围内应该通过民主监督方式实行监督的,包括各级政党“一把手”在内的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责分工上出现了严重错乱和不到位。

4.2 行政监督的法制化程度不高,造成“漏监”现象。

我国当前行政监督的权力和责任相分离,对于权力界限范围,权力行使主体如何对自己的权力行为承担责任、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

在廉政建设中,对腐败行为的追究基本上只追究当事人,而几乎从不追究当事人的领导责任,只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身廉洁自律,而忽视对该组织领导者的责任追究。

在用人方面,对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缺少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

对推荐失误,考查失误,任用失误的,难以按法律处罚。

在项目投资方面,资金批出去收不回来却难以依法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4.3 行政监督部门自身建设不完善,造成“不监”现象。

行政机关自己制定规范,自己执行规范,自己裁决因执行规范而发生的争议,这种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方式,决定了权力拥有者可以以国家名义强制被管理者服从,政府官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拥有对社会财富的支配权。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腐败,上行下效便由此产生。

4.4 行政监督体制缺乏整合,造成“乱监”现象。

干部监督形式和监督方式的选择上不科学。

在监督方式上,至今没有同时将其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已经或应该有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的,处于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都作为民主职权和民主监督方式监督的对象,并采取相应的民主监督方式对其进行监督。

正是由于这种监督形式和方式上的严重滞后和错误,导致目前干部监督严重错位。

4.5监督形式与内容单一化,造成“缺监”现象。

我国的《行政监察法》虽然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作了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其规定并没有解决一级政府组织权力的主要行使者受到监督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两部分组成。

外部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内部有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

但是这些监督在实际运行中都是大打折扣的。

4.6 行政监督运行过程及结果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造成“软监”现象。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获得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宪法的规定,为行政公开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人民把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交给了政府,当然有权了解政府行使权力的质量和过程。

现实状况是,人民的这种知情权缺少法律保障,政府侵害公民知情权的法律界定不明确。

4.7 公众监督权力没有被置于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公众监督权力是民间的个体的监督政府行为的权力,这种权力不具备国家强制力,在监督效果上无法直接对监督对象的违法后果实行惩治。

由于政府的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和不可控制性,以及司法和执法部门受利益驱使容易产生腐败,使公众的监督权力非常容易流于形式。

第五章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对策5.1 国家权力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1)开展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要围绕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2)在充分运用现有监督手段的同时,还要不断探索新路子。

近年来,各级地方人大在实践中探索的评议执法机关工作、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开展个案监督、向违法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出法律监督书等新的监督形式,有利于增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改善执法状况。

及时认真地总结这些经验,并进一步完善,使之规范化、经常化。

5.2 政府及其部门应不断加强自身层级监督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大力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

在依法行政中,法制机构承担着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任务繁重。

所以要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条件,使其与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

(2)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3)政府应当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

(4)出台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5)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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