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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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报告版(含设定公式)

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报告版(含设定公式)
附表8
实际扣除项目按已售面积分配(校验) 实际扣除项目按已售面积分配(校验)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 项 次 1 分摊已售比例 参与分配的扣除项目金额小计 2 2=3+5 3 一、房地产开发成本和费用 4 二、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 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 目 其他项目按已售面积分配数 本次清算实际发生允许 普通住宅按已售面 扣除成本总额 积分配数 非普通住宅按已售面积分 车位按已售面积分 商铺按已售面积分 配数 配数 配数 1=2+6 #DIV/0! #DIV/0! 0.00 #DIV/0! #DIV/0! 2 #DIV/0! #DIV/0! * 0.00 * #DIV/0! 3 #DIV/0! #DIV/0! * * * * 4 #DIV/0! #DIV/0! * * * * 5 #DIV/0! #DIV/0! * * * *
2、本表1行第2列=附表5第9行第1列,本表1行第3列=附表5第9行第2列,本表1行第4列=附表5第9行第4列,本表1行第5列=附表5第9行第6列,本表1行第6列=附表5第 9行第9列。 3、本表2行2列=附表3第5行,本表2行6列=附表3第5行。
单位:元
Hale Waihona Puke 小计 6=3+4+5 #DIV/0! #DIV/0! * 0.00 * #DIV/0!
6 扣除项目合计 说明: 1、本表3行1列=附表7第12行4列,本表4行1列=附表9第32行5列,本表第5行1列=[附表72行4列+附表73行4列]*20%;本表2行2列=本表2行1列*本表1行2列,本表2 行3列=本表2行1列*本表1行3列,本表2行4列=本表2行1列*本表1行4列,本表2行5列=本表2行1列*本表1行5列。

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报告模板

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报告模板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鉴证报告(参考文本)编号:————————公司: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鉴证工作。

贵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清算的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一、企业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二、清算结果经对贵公司(项目)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我们确认,该公司应补(退)的土地增值税额元。

其中:1.应缴土地增值税元。

2.已缴土地增值税元。

3.补(退)缴土地增值税元。

具体清算事项的情况详见附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问题税务师事务所(签字和盖章)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字和盖章)年月日2,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鉴证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识别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业别经济性质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主管部门电话项目行次金额委托方税务师事务所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2+31 其中货币收入1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2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5+6+13+16+19+234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5 2.房地产开发成本6=7+8+9+10+11+126 其中土地征用及坼迁补偿费7前期工程费8建筑安装工程费9基础设施费10公共配套设施费11开发间接费用123.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13=14+1513 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14成新度折扣率154.房地产开发费用16=17+1816 其中利息支出17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8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9=20+21+2219 其中营业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21教育费附加22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3三、增值额24=1-424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5=24÷425 五、适用税率(%)26 六、速算扣除系数(%)27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8=24×26-4×2728 八、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含预交的土地增值税)29 九、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30=28-2930 授权代理人我单位已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范本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范本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范本)业务约定书备案号:事务所鉴证报告号:我们接受委托,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对贵单位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确保贵单位填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贵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经对贵单位 _______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进行鉴证,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填报, 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贵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情况。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汇报稿完整版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汇报稿完整版

关于项目土地增值税情况的报告市地方税务局分局: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2009年4月30日办理税务登记证,主管税务机关:,税号: ;组织机构代码:。

2009年5月5日在中国工商银行市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号:。

总资产万元,职工人数:32人。

项目立项:我公司于2009年11月7日开始申请开发项目,此申请经市发改委于2009年11月16日下发号文批复兴建项目。

规划许可:建筑许可:该项目于2010年月日经批准,于年月日立项,2009年3月开始开工建设,该项目计划2010年10月竣工。

总建筑面积115257.98平方米,总可售面积115257.98平方米;其中:普通住房建筑面积53289.068平方米,可售面积53289.068平方米,阁楼建筑面积12846.64平方米(统计在普通住房中),可售面积12846.04平方米;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30821.60平方米,可售面积30821.6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1887.132平方米,可售面积1887.132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16413.54平方米,可售面积16413.54平方米。

一、开发产品销售情况销售许可:开发项目共110602.98平方米;共792套;每平方米售价1780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已预售房款万元。

销售总收入元,其中:普通住房共套,销售金额.04元;非普通住房共套,销售金额元;储藏室共套,销售金额元;车库共套,销售金额.20元;阁楼共套,销售金额.2元。

二、扣除项目情况(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我公司开发项目占地面积78681平方米,该宗土地于年月日根据临政土字号文件关于公开出让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于2009年12月23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总面积85063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78681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税总函〔2016〕30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税总函〔2016〕30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税总函〔2016〕3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规范化管理,税务总局决定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现将修订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增加《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5〕090号)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时,依次填报表中规定栏目的内容。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单修订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中增加“代收费用”栏次。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
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调整收入项目名称,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中增加“视同销售收入”数据列,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中调整转让收入栏次,增加“视同销售收入”指标。

现将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各表单执行情况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附件: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7月7日。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土地市场火热,土地价格不断上涨。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土地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土地增值税作为一种调控土地市场的手段备受关注。

为了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监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日渐重要。

本报告将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旨在提出相关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二、土地增值税的背景与现状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流转和转让过程中,由于土地价值的增加所产生的税费。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土地增值税成为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

然而,在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清算情况分析根据前期的数据分析,我国土地增值税清算率较低,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清算率低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土地增值的评估难度大。

土地市场价格的波动较大,土地评估的标准和方法也不统一,导致土地增值的估算存在差异。

其次,土地转让主体难以监管。

部分转让土地的个人或企业可能存在虚报、逃税等行为,给清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另外,部分地方政府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对于清算的规范和推进力度还有待提高。

2. 问题与挑战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首先,土地增值税征收依赖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税收上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加大了清算的复杂性。

其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缺乏统一,导致不同地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结果不一,缺乏公平性。

再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但协同合作的难度较大,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存在一定困难。

三、解决方案针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 加强土地评估标准与方法的规范化。

建立统一的土地评估标准和方法,减少评估数据的差异,提高土地增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与执法。

建立健全土地增值税征收与清算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督查,减少不规范征收行为。

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报告

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报告

自行清算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报告一、报告目的及背景本报告旨在对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进行清算,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按照土地增值额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种。

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报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核实和审核的重要环节。

作为纳税人,我们有责任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并配合税务部门完成鉴证工作。

二、报告内容1. 清算范围本报告的清算范围包括土地增值税申报的各项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增值额计算、税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等。

2. 清算过程(1)收集资料首先,我们收集了与土地增值税申报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转让合同、土地评估报告、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等。

同时,我们对这些资料进行了归档整理,以备后续工作使用。

(2)核实数据在清算过程中,我们仔细核实了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例如,对土地增值额计算中使用的评估值和相关费用等进行了核对,并确保其与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

(3)整理报表根据核实的数据,我们编制了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报表,并在报表中清晰地展示了各项数据和计算结果。

同时,我们对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并尽可能提高报表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4)内部审核在报表编制完成后,我们进行了内部审核,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了各项数据和计算方法的逻辑关系,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我们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以获取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5)提交申报最后,我们将编制完成的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报表提交给税务部门,以完成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工作。

同时,我们保留了相关的资料和备查凭证,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

三、报告意义本报告的编制和提交,旨在保证土地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申报错误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同时,对于我们自身而言,通过清算土地增值税申报鉴证,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税务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报告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报告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报告××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报告(参考文本)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的审批与报建1.项目名称及地址:2.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包括取得立项批复时间、文号、规划规模、规划用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时间、编号及规划用地面积。

(3)土地取得情况:包括土地面积、合同的签订、土地证的发放、编号等基本情况。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时间、编号及建设规模。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编号、批准建设规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二)项目的开发1.项目的开发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的开发方式3.该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情况:4.该项目建筑结构类型:5.该项目装饰装修情况: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项目装饰装修6.项目实际建设规模情况: 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实测报告填写7.项目取得预售证情况: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情况(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审核: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审核。

(二)清算项目面积的审核:1.总建筑面积的审核:纳税人申报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为m2;经审核,比申报数调增/调减m2,核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为㎡。

2.总可售建筑面积的审核:纳税人申报本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为m2;经审核,比申报数调增/调减m2,核定该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为㎡。

调整说明如下:3.已售建筑面积的审核:截至××年××月××日止,纳税人申报本项目已售建筑面积为m2;经审核,比申报数调增/调减m2,核定该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为㎡。

其中核定:(1)普通住宅已售建筑面积为m2;(2)非普通住宅已售建筑面积为m2;(3)其他类型房地产已售建筑面积为m2。

4.未售建筑面积的审核:截至××年××月××日止,纳税人申报本项目已售建筑面积为m2;经审核,比申报数调增/调减m2,核定该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为m2。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

×××公司“×××”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1、规划部门规划批复情况(1)“×××”项目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以北,属停缓建项目。

该项目是续建原1993年6月报建,1993年9月动工兴建的“×××”项目,“×××”系原项目“×××”,2001年8月31日海口市城规函[2001]246号和249号批复为停缓建工程。

并经税务部门批准享受停缓建项目减免税政策。

(2)该项目于2005年7月取得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5]第002146号”,取得的使用权面积为7,349.66平方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总金额为5,600,000.00元。

地类(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3)2004年取得的编号为20043142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系原“×××”的用地规划,该用地内E座规划用地面积为5682.23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3.47,F座规划用地面积3027.98平方米,容积率5.93,该用地为三家单位共有不可分割,因此统一规划建设。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居住用地。

吉欣公司未再取得单独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2008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建两栋地上30层,地下1层的框剪结构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地上41688.84平方米,地下4425.70平方米。

(5)2006年5月31日取得E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06年3月28日取得F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开工竣工日期:项目开工日期2006年4月,竣工日期2007年10月。

2008年4月30日取得海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土地增值税查账清算审核报告(new)

土地增值税查账清算审核报告(new)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报告(参考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情况进行了税务审核,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成立日期:年月日2、工商注册号:3、税务登记证号:4、地址:5、法人代表:6、注册资本:__ __万元7、企业类型:8、经营范围:主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二)项目基本情况1、大项目地址:。

2、大项目概况:项目分期开发,一期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已于年月开盘,二期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于年月日开盘。

(1)开发项目类型:(住宅、商业、其他开发产品、工业标准厂房)。

(2)用地面积:土地证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于年月日取得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为号。

年月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号,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3、本次清算项目建设规模本清算项目于年月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号,规划证名称,规划证范围:#楼,规划证占地面积平方米(根据测绘红线图)。

本次“”清算项目最终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1)可售面积: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平方米,非普通住宅平方米,其他开发产品(商业):平方米。

(2)公共配套(物业管理)面积:平方米;公共配套(架空层)面积:平方米;公共配套(学校)平方米;公共配套(地下)平方米;公共配套面积共计平方米4、项目销售情况:年月取得武开管预售【】号《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年月取得武开管预售【】号《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年月取得武开管预售【】号《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实际开始销售日期:年月日(2)清算截止日期:年月日(3)截止清算基准日年月日,“”项目本次清算中,可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已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可售面积比例%,达到清算条件。

二、主要分配方法和税收政策1、开发产品完工的标准:按商品房竣工规范及可交付购买人作为完工标准。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税务机关报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税务机关报告

XXXXXXXXXXXXX公司“XXXXXXXX项目”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XX地方税务局:我公司对“XXXXXXXX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现将相关清算情况说明如下: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xxxxx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设立: 贵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注册地:xxxx省xx市法定代表人:xxxxx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xx企业经营范围:xxxxxxxxxx。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概况我公司于xxxx年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了位于xx省xx县xx镇xxxxxxx,面积为约xxxxxx平方米土地开发权,支付拍卖价款xxxxx元,并于xxx年xx月x日与xxxx国土资源局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位于xxxxxxx,土地面积xxxx平方米,并入xxxx地统一规划,支付出让金xxxxxx万元。

规划开发项目名称为xxxxxx项目,一次性开发,规划开发的房产项目有住宅、车位及车库。

“xxxxxxxx项目”规划施工分xxx栋于xxx年xxx月先后开工建设,并先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盘销售,分别为xxxxx房预售证第xxxx号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xxxxxx平方米,经xxxxxxx交易咨询有限公司测量,实际完成建筑面积为:xxxxx平方米,其中不可售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可售建筑面积为:xxxxxx平方米(普通住宅xxxxx平方米;非普通住宅xxxxx平方米,车位xxxxxx平方米)。

该项目截止xxx年x月x日止已销售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xxxx 平方米;非普通住宅xxxxx平方米;其他房产(车位及车库)xxxxx平方米,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xxx%,总计实现销售收入xxxxx元,其中普通住宅xxxx元;非普通住宅xxxxx 元;其他房产(车库及车位)xxxxx 元。

已经具备《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九条规定清算条件。

普通住宅的确定根据(川地税函〔2005〕399号)文件认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

⼟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业务约定书备案号,事务所鉴证报告号。

____:我们接受委托,于____年____⽉____⽇⾄____年____⽉____⽇,对贵单位_____项⽬的⼟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进⾏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是指那些个⼈或集体转让或者是⼟地附着物的收益,并且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收。

如果房地产的利润超过⼀定⽐例的时候,也是属于⼟地增值税的,那么⼟地增值税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就让律图的⼩编为您解答。

以下是⼟地增值税清算报告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我们接受委托,于_____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对贵单位(项⽬)⼟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鉴证审核。

贵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地增值税暂⾏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1、简要评述与⼟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2、简要评述与⼟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各项内部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3、简要陈述对纳税⼈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职业推断的情况。

⼆、鉴证结论经对贵公司 (项⽬)⼟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审核,我们确认:1、收⼊总额:元;2、扣除项⽬⾦额:元;3、增值额:元;4、增值率(增值额与扣除⾦额之⽐): %;5、适⽤税率: %;6、应缴⼟地增值税税额:元;7、已缴⼟地增值税税额:元;8、应补(退)缴⼟地增值税税额:元。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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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




单位签章:
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
(200)土增鉴字
单位: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项
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凭证、帐册、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 必要的鉴证程序,同时还包括查阅、核 对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查看现场。贵单位对所提 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出具客观公正的 鉴证报告。
(8),项目装饰装修情况(9)允许分摊的配套设施面积
(10)、竣工验收情况(11) V符合普通标准住宅面积情况(12)立项批复文件
(1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情况等(14)二、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说明:(货币 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三、扣除项目有关情况说明:依据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对成本所涉及的项目加以详细说 明。
经审核,贵单位“”项目:
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为元;
其中:K货币收入元;
2、实物收入元;
3、其他收入元;
扣除项目总金额为元;
其中: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元;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元;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四项成本为元;
4、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成本为元;
5、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为元;
( 公 章
助理人员:
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
机构负赍人:
中国注册税务(会计)师:(签章)年 月曰
取得收入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曰金额单位:元
委托单位名称: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合法性,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报告内容(一)土地增值税的意义和作用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对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费。

其目的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调动土地资源的积极性,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和恶性竞争,保证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

土地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资源再配置,优化土地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依据1.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要依据之一、土地转让合同中包含有关土地转让价格、税费支付责任等重要信息,可以确保土地增值税的合法征收。

2.土地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报告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土地评估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增值幅度,可以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额度。

(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四)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程序1.填写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详细描述土地转让的相关情况,包括土地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转让价格、税费等。

2.进行税费核算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款项。

其中,净增值金额的计算需要依据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评估报告的信息来确认。

3.支付税款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渠道将土地增值税款项缴纳给相关税务机关。

在支付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的税费缴纳申报表和银行转账单据等。

三、报告结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保证税收公平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可以明确纳税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款项。

同时,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公开、透明、规范。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土地市场的监管,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发展。

四、参考资料1.《土地管理法》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3.《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4.《土地转让合同范本》5.《土地评估报告样本》以上是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报告,旨在提供相关部门决策的参考和依据。

土地增值税清算清单(修改)

土地增值税清算清单(修改)

土地增值税清算清单一:项目总体规划⒈项目开发类型,占地面积简介,取得立项批复相关文件。

⒉项目总建筑面积及套数、拆迁户回迁面积及套数、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可售面积及套数,并分别说明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⒊如有减免税的项目,应对项目涉及的减免税情况进行说明。

二、纳税人项目开发情况备查资料,包括:⒈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⒉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⒋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⒌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复印件;⒍项目工程决算资料;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房地产转让收入明细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⒈房屋分户(室)面积对照表(房地产测绘报告)复印件;⒉按月报送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包括:房屋类型、房屋栋号、单元及门牌号、楼层、购买人、建筑面积、均价、销售价格、发票开具日期及票号;(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发布《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中的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审计资料汇总,包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协议等复印件;⒉支付地价款所取得的凭证复印件;⒋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房地产开发成本A.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明细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⒈拆迁补偿合同、协议复印件;⒉被拆迁单位开具的凭证或由被拆迁人签字确认的相关单据复印件;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B.前期工程费明细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⒈前期工程合同及凭证抽样复印件;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C.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⒈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及凭证抽样复印件;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D.基础设施费明细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⒈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及凭证抽样复印件;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1600字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1600字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1600字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是指在某项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收尾时,土地使用者和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并提供清算报告的规范化模板。

这个模板主要是为了规范土地税务管理行为,同时也便于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开发项目完成后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申报义务。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部分描述了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同时也需说明土地使用者与税务机关联系的时间和地点。

2. 税款清算情况这一部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需详细说明以下内容:(1)土地使用者开发和建设工程的名称、位置、建筑面积、用途等情况。

(2)土地使用者的购地时间和购地价格。

(3)土地使用者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时间、总销售额、税前利润等内容。

(4)经过增值税计算后的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应享有的税前扣除项目,如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支出等。

(5)税额的出现、计算方法,连带责任的认定,减免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3. 税款缴纳情况该部分需详细说明应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期限、金额以及缴纳方式等内容,以确保税款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税务处理情况该部分是关于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报告的处理情况,需说明税务机关对报告内容的核实和验收情况,以及土地使用者需要改正或补充的内容等方面。

上述四个部分构成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的主要内容。

在使用模板时,土地使用者在填写模板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各项数据应该准确无误。

在填写报告时,土地使用者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以免被税务机关挑出错漏。

2. 数据来源应可靠。

在填写报告时,土地使用者提供的数据应来源于真实、可信、合法的渠道。

如有不实、夸大、故意隐瞒等行为,将会对土地使用者产生不良后果。

3. 报告内容应符合税务法规。

土地使用者在填报报告时,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和税务法规,以确保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模板是土地使用者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时必备的铁规矩,利用模板可以满足税务管理部门的数据需求,确保土地增值税申报及缴纳的准确性,同时也能够降低土地使用者及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和时间成本,更好地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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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XXXX建设项目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xxx小区建设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委托人:(甲方)受托人:税务师事务所(乙方)签订时间: 2018 年月日签订地点:二〇一八年月日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受托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xxx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完成委托方开发的石江景苑小区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并编制相应报告。

本项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业务预定在月日至月日内完成。

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按照实际参加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该费用包括受托人的编制费、差旅、食宿等全部费用,委托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委托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费用总额的__50___%,即大写元,交付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并通过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支付剩余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费用,即大写元。

3.如因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程序使实际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可在了解实情后,视情况增加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费用。

4.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受托人不退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费。

5.受托人开具普通发票后,经委托方核验发票合格后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委托人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将相应款项支付至受托人账户后即视为委托人已完成支付义务。

因受托人迟延开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等原因产生的任何法律风险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鉴证责任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责任1.委托人承担鉴证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2.受托人承担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责任,对所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1.按约定时间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符合有关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7.对受托人的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如受托人不按合同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地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或工作成果质量达不到要求,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进行整改,相应责任由受托人承担。

8.当委托人认定受托人的专业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有其它委托人认为不适宜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情形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其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业务;2.应于年月日之前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涉税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制度及云南省发改委、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税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机构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机构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机构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机构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事项,与被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机构或者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3.受托人应对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的相关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若因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内容存在明显瑕疵或错误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已经支付的费用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返还。

若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好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若因受托人保管不慎致使资料毁损、遗失、泄露或未及时归还资料,致使委托人因此遭受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受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1.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受托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委托人须协助提供的资料清单以及协助事项,若因受托人未及时、准确的提出以上要求致使工作延误或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受托人负责;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费用不再退还委托人;如受托人违约的,应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给委托人;3.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或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编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受托人返还已支付的费用;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声明及保证委托人: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长期年。

十、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当面送交(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委托人通讯地址:受托人通讯地址: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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