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交安[2008]33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交安[2008]33号

关于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市属交通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交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含公路、航道养护)、道路危运、水路运输、治超、县镇渡口渡船、机关单位及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等方面均为零事故,但道路旅客运输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为增加,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8]46号)要求,经局党组同意,决定从2008年4月下旬至7月底,派出6个专项督查组,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这次“百日行动”的专项督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

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全市交通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方法

此次督查行动由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单位及部门派员组成6个督查组组织实施,采取企业单位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门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云浮市交通行业2008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实施方案》(云交安[2008]31号)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督查组在全市交通行业范围内按行业门类开展督查。督查覆盖面为全行业的100%。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督查部门及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单位第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单位安全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4、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督促。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

要告知政府部门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5、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加以推广。

6、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适时向所督查的单位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督查时间

督查从4月下旬至7月底,为期3个月。督查的具体单位和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组确定。

四、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三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情况;四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五是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投入使用情况;六是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强化源头许可管理情况;七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二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情况,尤其是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的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并在汛期来临之前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的情况。

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一季度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进度情况;二是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建档制度的通知》(粤安[2008]4号)情况;三是本地区、本单位去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4、本地区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情况。

五、督查组组成和安排

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指挥为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汝生,副总指挥为市交通局副局长黄锦文。分为6个督查组:一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组长由运管科负责人卢杰民担任,成员由市交通局运管科,市交管总站、市城区交管总站派员组成。二组负责全市港口码头、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辖区航道、船闸等,组长由冯新友科长担任,成员由港口科、六都港航分局、都杨港航分局、云浮航道分局派员组成。三组负责全市水运企业、县镇渡口渡船,组长由何浩科长担任,成员由水运科、安全科、云浮海事局派员组成。四组负责全市省养公路(桥梁)、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公路“安保工程”、公路(桥梁)养护、“治超”等,组长由陈洪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市公路局安全科、养护科、基建科、路政科派员组成。五组负责全市地养公路(桥梁)、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公路“安保工程”、公路(桥梁)养护等,组长由计建科负责人赖鉴铭担任,成员由计建科、市公路总站、市交通工程质监站派员组成。六组负责市交通大楼安全消防的督查,组长由梁超贤经理担任,成员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