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1公路勘测外业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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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勘测外业验收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贯彻执行“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勘察设计理念,使我院公路各专业外业勘测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勘测、调查资料完整、真实,满足相应勘测设计阶段要求;使项目总体设计、线位及工程方案科学合理;使设计产品成为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质量、高品味的设计作品,特制定本细则。

1.2 我院承担的公路、独立大桥、隧道、互通式立交等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根据《院处两级技术责任制细则》规定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由相关部门组织勘测阶段的外业验收,只有通过外业验收确认后,才能开展设计工作。

1.3 外业勘测阶段,应对测前、测中和测后等环节进行有效质量控制。

承担任务的生产处室,在测前准备环节,应编制计划、收集资料、研究方案、踏勘现场、汇报方案;在野外勘测环节,应培训人员、检校仪器、测量、调查、测量自检和工地核对;在外业验收环节,应基本完成外业勘测和调查工作(不含专项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并对外业勘测成果进行必要的整理,形成相关资料。

承担任务的院级技术管理部门,应对项目各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测前准备环节,应编制项目《技术指导书》、预审和确认方案;野外勘测环节,应视项目具体进展情况进行中间检查和指导;外业验收环节,应检查和评价外业勘测和调查工作内容、成果、工作量等,对外业成果进行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1.4 院属各生产处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照执行交通部等发布的行业标准、规范,并严格执行级标准、规定、细则。

2 外业验收的组织与管理

2.1 外业验收的组织

公路勘测外业成果执行《院、处两级技术责任制细则》有关规定,实行院、处两级

分层管理。根据管理职责,组织外业验收。

处级管理项目由测设处组织外业验收,验收情况报分管院级领导及总工办备案。

院、处两级管理项目由院总工办组织验收。

外委分项工程由采购管理部门等按《采购过程控制程序》实施管理。

2.2 外业验收的申请

对明确由院、处两级技术管理的项目,生产处室根据技术指导书、方案预审意见和中间检查意见、设计咨询或设计监理意见(若有)等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工程措施,签署相关协议,勘测和调查等基础资料收集准确、齐全,完成相关设计图纸和工程量的初步估算,完成《外业勘测报告》编制。经处级外业验收,认为其基本材料、工作深度达到相应勘测设计阶段外业验收要求时,视为具备院级外业验收条件,这时可向总工办提出验收申请。

对明确由处级技术管理的勘测设计项目,生产处室完成外业勘测和调查工作,对测量、调查和中间成果进行整理,参照本细则条款进行处级外业验收。

2.3 外业验收工作程序

通常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外业验收,要经过处级、院级和业主等过程。

1)处级外业验收。检查技术指导书、方案预审意见(若有)和中间检查意见、设计咨询或设计监理意见(若有)等执行情况,检查勘测工作量、勘测和调查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对照本细则及有关标准、规范等组织验收。

2)院级外业验收。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①召开首次会议,外业验收组成员召集承担任务的各生产处室开会,听取各生产处室勘测、调查工作汇报;②查看工点,根据各专业检查和关注要点,现场查看重要工点、工程敏感区、测量标志等;③查看资料,外业验收组成员应认真查看项目外业验收资料清单和清单所列资料内容,填写《检查验收及评审记录表》;④形成外业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召开会议,听取各专业意见,按本细则第3条对勘测外业成果进行质量评定,并形成外业验收的结论。

⑤召开末次会议,召集承担任务的各生产处室开会,宣布外业验收意见,并将外业

验收意见和《检查验收及评审记录表》等书面意见交付承担任务的各生产处室,生产处室必须按意见要求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核实,并请相应专业主审人签署确认。

3)业主外业验收。一般应安排在院内部外业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处室应认真消化

院内部外业验收意见,对地勘资料、工程方案、工程数量、《外业勘测报告》等应进一步纳总和深化,各分项工程图表内容应齐全、清晰,编制《外业验收汇报材料》,将所有勘测成果分类、汇总、出版,验收资料形成文件册,汇报演示文稿应图文并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表达直观,可视性强。应打印汇报挂图和野外视察工点相关图件。

项目组成员应与业主等单位实时沟通、协调,落实和解决相关问题。

3 外业成果质量评定

3.1 外业验收评定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水法》、《公路法》、等系列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J 50162-92、《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以交通部发布的现行有效版本为依据,内容涉及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隧道、环保、试验、地勘、测量、安全性评价等各专业和环节。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02、《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等;

4)顾客、业主特殊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5)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标准,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6)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院级管理有关规定,如《公路勘测外业验收实施细则》、《公路控制测量管理暂行规定》等;

7)项目的技术指导书、作业计划、质量计划等。

3.2 外业验收评定内容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同阶段,文件编制的目的和要求不同,为此,结合不同的研究、设计阶段,提出了具体的外业验收材料和工作深度要求。具体请详见本细则第4条外业验收内容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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