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烟草企业工商协同营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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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企业工商协同营销策略浅析

卷烟品牌还存在着专门强的区域特征,对地点爱护主义的依靠依旧存在

我国卷烟品牌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散、小、乱”的特征,随着国家烟草专卖局“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战略的实施,这一状况有所改变,但没有得到个全然性改变,,卷烟品牌还存在着较强的区域特征。

中低档卷烟品牌中,相当一部分品牌仍存在较强的区域性特征。2008年上半年平均销量排名前三之一的白沙(硬)在抽样的25个省份与直辖市中也只在其中的三个省份(湖南、陕西、河北)销量排名进入前三;在其中的十个省份与直辖市中排名进入前十。从省份分布来看,除渠道网点分布较多的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外,排名靠前的省市要紧仍集中于品牌产地省份(湖南)与临近的南方省份(广东、江西、浙江、贵州)。

没有真正意义的解决地点爱护的问题。烟草地点爱护的缘故中专卖制度和税收制度占据了主导地位。工商分离之后,许多原来封闭性专门强的省份确实开始出现省外烟,然而对其“进入量”有一定的操纵。原来的地点爱护主义目的要紧是爱护地点烟厂,爱护范围集中在地区和县一级。实行工商分离以后,地点爱护主义逐渐由区县一及转变到了省级。

目前我国烟草品牌尤其是多数高档烟品牌对地点爱护主义的依靠仍比较重,跨省之间的市场壁垒仍未被完全打破。尽管近几年我国部分卷烟品牌销量增长迅速,但这种增长是其在地点爱护主义下,商品依靠在地点的相对优势实现的自然扩张,而非靠其品牌价值张力实现的品牌增值性增长。这种增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能否进入一个新市场并获得一定的份额,完全依靠消费者的口味喜好与否。即使一时得到了部分消费者的认可,也容易被更新的加入者取代,市场不稳固,致使企业的运营风险加大。因此,要完全消除烟草品牌的区域性特征、提高品牌的竞争力,单靠工商分离是不够的。实现工商之间真正的协同营销的前提是必须从政策和体制上完全打破省一级的地点爱护主义。

品牌集中度

品牌集中度低、品牌复杂缺乏内涵、品牌形象与零售终端脱

节始终是困扰我国烟草产业进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张保振(2005)指出,许多跨国烟草公司主打的单品牌占企业的总产量都在50%以上,而我国全行业的年生产量有3600多万箱,最大品牌也只是100万箱。2005年行业一类烟的生产牌号有120多个,其中有60多个牌号年产量不足800箱。市场对一类烟的需求总量有限,但由于烟草企业品牌营销尤其是跨省品牌营销的力度特不有限,导致品牌的抗风险能力不足,互相挤占市场,自相内耗,资源白费,经济运行成本过高,无法形成大品牌。分散了卷烟消费者的注意力,抑制了名优卷烟的拓展空间。

理论研究和实证资料表明,烟草制品是适合以大集团、大公司形式组织生产与经营的,集中度是决定产业整体结构优化程度和经济效率高低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早在2001年,美国、日本、英国这三个世界领先的烟草强国,最大的一家企业卷烟销量占国内市场的份额分不为50.8%、74.9%和39.7%。“四品牌指数”(销量最大的四品牌占行业整体的比重)都在50%以上,其国内市场已呈现出专门高的集中态势。

中国烟草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进全国品牌营销的建设工作。只是,尽管“关小限劣”成绩显著,但从客观现实来看,部分优势大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反而出现了“由强趋弱”现象,品

牌集中度也表现出“不升反降”的劣化态势。

依照2008那边上半年烟草行业监测报告,平均销量排前四的品牌集中度尚不足20%,远低于国际水平。

(销量前四位品牌的品牌集中度)

从各省品牌集中度情况来看,各省品牌集中度分布存在明显差异。从下图能够看出经济进展水平相当的省份/直辖市其品牌集中度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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