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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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

◆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与税收关系

含义特征

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

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

2.强制性

3.固定性

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义务性

法规

2.综合性

法规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C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与相关范畴关系

(1)纳税人与负税人

(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概念含义与课税对

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1)税目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

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

税范围。

对课税对

象质的界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

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

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

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

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

象的量的

规定

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

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

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

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

土地使用税

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

(1)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

收比例。

①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

税)

②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

维护建设税)

③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

税娱乐业税率)

(2)累进税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①超额累进税率

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

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

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

(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

薪金所得)

②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

增值税)

(3)定额税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

税额。

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车船税等

(四)纳税期限。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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