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房地产集团营销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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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集团营销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集团营销队伍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使薪资水平和考核发放方式与市场相适应,通过“招人、育人、用人、留人”打造出一支队伍稳定、能力过硬、业绩突出的强而有力的销售团队,进一步提升集团营销队伍的综合实力,为有效完成集团的房地产营销目标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绿地集团营销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一、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绿地集团营销体系中所有以底薪+提成方式取酬的正式在编员工。

二、案场职位等级与薪资结构

(一)案场职位等级划分

案场管理人员:案场经理助理、案场副经理、案场经理

案场销售人员:置业顾问助理、置业顾问、高级置业顾问、资深置业顾问、首席置业顾问。

对于新录入的销售人员,根据其专业能力原则定岗在置业顾问助理、置业顾问二个职位之间,资深置业顾问与首席置业顾问的比例不得超出营销人员总数的30%。

(二)薪资结构

1、岗位工资:根据总裁室批准的《上海绿地(集团)有限

公司房地产市场营销部请示函》(2002.5.8)及人力资源市场的现行状况确定销售人员的岗位工资,详见表1。

2、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计提办法:销售人员绩效工资以提奖形式实现。销售总提奖比例各事业部根据具体项目的地点、规模、市场状况等情况控制在合同销售金额的2.5‰以内。

(2)奖励提取的顺序为:

1)20%--30%首期款到位可提取提奖标准的30%;

2)房款到位总比例达到90%以上,可再提取提奖标准的60%;

3)剩余10%在每季度末根据本人能力和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由案场经理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进行一次性奖励;

(3)提奖办法:

1)项目正式对外发售前各事业部要根据项目的情况、市场的情况,制定项目的销售业绩考核办法。其中营销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贷款服务人员)每月须完成一定数量的销售指标。

2)销售指标以签署正式合同且首付款到帐、合同内容及付款情况输入销售管理系统作为考核依据;

3)销售过程中须完成客户接待、签署订单、签署购房合同、签署贷款合同和收齐相关资料以及按约回笼房款等工作。如因服务态度、操作程序等发生违规或遭遇投诉,各事业部应视情况制定奖罚措施;

4)如因销售员原因造成资金逾期回笼超过五天或合同签定后五日内未收齐贷款资料的,对责任销售员处以每日不高于该部份可提奖额3%的处罚,直至房款或贷款资料收回之日止。

5)已提的奖励如遇客户“退房”,须在当月的提成奖励数中予以扣还。

(4)案场贷款服务人员

案场贷款服务人员可根据案场的实际情况分为两级,主管及服务人员,基本工资分别为1200元/月、1000元/月,并按合同金额的0.02‰-0.05‰或按件计提奖金。案场贷款服务人员需按时完成楼盘表搭建,预(出)售合同的审核、备案登记,贷款合同的审核、抵押登记,费用的收取、贷款信息的即时电脑输入工作;与贷款银行、交易部门的沟通等工作,确保贷款资金的到帐速度。贷款人员的考核以贷款办理周期为考核依据,按放款周期、电脑信息输入完整的每笔贷款可计发奖励;提前完成/延期放款的应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3、能力、态度考评工资

(1)考评内容与考评工资基数

能力考评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工作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素质能力。态度考评指被考核人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工作作风。

此项考评工资基数为提成奖的10%部分。以季度考评为准。

(2)考评工资实施办法

季度结束后,下季度开始三日内,相关人员分别填写《置业顾问绩效考核直接上级评分表》(参见后页附表1)、《置业顾问态度考核同级评分表》(参见后页附表2),由直接主管汇总填写《置业顾问考核统计表》(参见后页附表3),并将考评分数折算成奖金系数上报主管部门及领导审核后,下发执行季度奖。

4、福利

(1)四金:根据各事业部所在地区规定的相应标准在当地缴纳。

(2)津贴:各事业部录用的以底薪+提成取酬在编职工都应根据集团2006第2号《集团岗位职级与薪酬调整办法》的规定或各事业部当地薪酬标准确定其对应岗位职级,按集团标准对应享受相关津贴,如:高温津贴、国定假日福利费用、年休加班津

贴、医疗补贴待遇及其他津贴。

(3)其它待遇及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五天带薪休假、服装清洗费等。

(4)购房基金:按集团制定的现行规定标准符合与执行。

三、考核及晋升

1、月、季、年度考核均以绩效考核为主,季、年度考核辅以能力与态度考评。

2、置业顾问的晋升以其工作绩效、能力与态度考评为基准,本着“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基本原则。每半年进行集中考核置业顾问,业绩及考评分数连续三个月排行第一且完成销售任务的可考虑晋升一级;连续三个月排行垫底且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

1、各事业部可根据各地市场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相应调整,并报集团营销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2、有关商业物业的管理因各地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很难界定统一标准,故各房地产事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规定,并报集团营销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2、本办法由营销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办法实施后,原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二00 六年六月六日

附表1 置业顾问绩效考核直接上级评分表

考核期间:年月至年月

附表2 置业顾问态度考核同级评分表考核期间:年月至年月

附表3 置业顾问考核统计表

考核评分表填表说明

1、考核人在对被考核人评分时必须参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参见附表4、5、6)。

2、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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