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病区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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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病区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一、中心药房负责调剂住院病人药品,药品主要由各临床科室护士领取。其程序一般为:收方→审方→计账→打印医嘱→调配→复核→发药→领药人签收。在全过程都必须坚持“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收方:从微机上调出摆药科室(或患者)的医嘱。从“摆药管理”中进入摆药程序,选择好“摆药病区”“医嘱类别”“毒理分类”等,就可调出医嘱。

三、审方:是指对医嘱按《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整区摆药应先审核每个患者的用药情况,如用药剂量、药物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单个患者取药还应核对处方与微机上的情况是否一致。对不合格医嘱,应通知该临床科室改正后方可调配。

四、记账:审方合格后确认“摆药”或“整区摆药”,就对医嘱药品进行了扣费计账。

五、打印医嘱:选择“打印”可打印出“整区医嘱汇总单”或“明细单”;还可打印出“医嘱未摆药原因”(欠费或缺药)。

六、调配:根据打印的医嘱配备药品,对整区摆药可将药品放于器具中,由科室领药护士领取;患者自取药品应在包装上注明患者名字、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调配人签名。口服药品的单剂量摆药:按科室备好摆药盘,写好标签(住院床号、患者名字)插入摆药盘定

好位置,按“医嘱明细单”将逐个患者的药品分剂量,按早、中、晚等使用时间放入药杯,放置到药盘相应位置。

七、复核:由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调配药品进行核对。复核人签名。

八、发药:将药发给取药人,并督促其核对签名。患者自取药品时应仔细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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