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护理有关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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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护理专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因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李女士(化名)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受到严重伤害。

李女士家属认为医院及涉事护理人员存在医疗过错,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该案例的具体情况。

二、案情概述李女士因患有乳腺癌,于2018年10月入住该市某三级甲等医院接受治疗。

入院后,医院为其制定了详细的诊疗方案,并由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进行护理。

然而,在2018年11月的一次护理过程中,护士小王(化名)在为李女士进行静脉注射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李女士的血管破裂,大量血液渗出,造成了严重的局部感染。

李女士家属在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医院反映,并要求医院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但医院认为,小王的行为属于一般性失误,且在事发后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不同意赔偿。

李女士家属对此表示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分析1. 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护士小王在为李女士进行静脉注射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李女士的血管破裂,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以上定义,本案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2. 医疗过错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护士小王在为李女士进行静脉注射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李女士的血管破裂,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必要的营养费。

在本案中,李女士因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医院应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护理职业法律案例(3篇)

护理职业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医院是一所综合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乙护士是该医院的一名注册护士,负责病房患者的护理工作。

某日,患者丙因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甲医院接受治疗。

乙护士在为丙进行护理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丙的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丙的家属认为乙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医院和乙护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焦点1. 乙护士在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甲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丙的家属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三、案例分析1. 乙护士在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疗护理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

在本案中,乙护士在为丙进行护理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丙的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乙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

2. 甲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诊疗和护理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护士作为甲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患者丙死亡,甲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丙的家属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丙的家属因乙护士的过错导致丙死亡,有权要求甲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认定乙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甲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甲医院赔偿丙的家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护理法律警示案例分享(3篇)

护理法律警示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护理行业在医疗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护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护理纠纷和法律问题时有发生。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护理法律风险进行警示,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患者权益。

二、案例一:未履行告知义务案例描述:患者李某因感冒发热,入住某医院呼吸内科。

护士在为李某进行静脉注射时,未告知患者注射药物的种类、作用及可能的不良反应。

注射后,李某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此案例中,护士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药物等事项向患者或其家属履行告知义务。

护士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权益受损,医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示: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药物等事项进行全面告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三、案例二:违反操作规程案例描述:患者张某因心脏疾病入住某医院心内科。

护士在为张某进行心脏导管手术时,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心脏损伤,需进行二次手术。

案例分析:此案例中,护士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患者受到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因护士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受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示: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受到损害。

四、案例三:违反保密原则案例描述:患者王某因患有精神疾病,入住某医院精神科。

护士在为王某进行护理时,未经患者同意,将患者病情信息公开,导致患者隐私权受到侵犯。

案例分析:此案例中,护士违反保密原则,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医护人员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医疗事故。

这些事故可能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大意、技术不过关、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

下面我将介绍一个实际的护理医疗事故案例,以便我们能够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医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某医院的护士小张在给病人王先生进行输液时,由于匆忙和疏忽,错误地将不同药物的输液管道接错,导致王先生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

经过紧急处理,王先生的生命得以保住,但是这一事故给医院和患者家属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这一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护士小张在工作中的疏忽大意所致。

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每一个细节都至关重要,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细心,不能因为工作的繁忙而放松对细节的把控。

除了护士个人的疏忽外,医院管理层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中也存在一定责任。

医院应该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一名护士都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医院还应该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医疗事故,以减少事故对患者和医院的损失。

在这起事故中,护士小张及时采取了紧急处理措施,挽救了病人的生命,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她在工作中的疏忽大意。

对于这样的事故,我们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个别护士的疏忽,而应该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寻找问题的根源,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护理医疗事故是医疗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和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医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介绍,能够引起大家对医疗事故的重视,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医疗护理服务。

护士法律意识的案例(3篇)

护士法律意识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其中,护士作为医疗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其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护士法律意识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护士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案例描述患者张女士,女,60岁,因头晕、乏力就诊于某医院。

入院后,医生诊断为高血压,给予降压治疗。

护士李某在为张女士进行静脉注射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张女士手臂受伤。

张女士及其家属对医院及护士李某提出医疗纠纷,要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护士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医疗纠纷(1)护士李某在操作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导致患者受伤。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在执行医疗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护士李某在事件发生后,未及时向医院报告,也未积极配合调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医院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剧了医疗纠纷。

2. 医院法律意识不足导致纠纷扩大(1)医院在事件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医疗纠纷,导致患者及其家属情绪激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稳定患者及其家属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2)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未充分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诉求,导致双方沟通不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充分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诉求,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四、对策与建议1. 加强护士法律意识教育(1)医院应定期组织护士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

(2)将法律知识纳入护士岗位培训内容,使护士在日常工作中学以致用。

2.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医护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后,能够及时报告和处理。

(2)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在执行医疗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文库

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文库

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文库引言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了不良后果。

这些事故可能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技术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

对于患者和其家属来说,医疗事故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可能导致患者死亡、伤残或严重身体损害。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我们收集了十例典型的医疗事故案例,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旨在帮助医务人员警醒自己的行为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一、医疗事故案例一简介该案例涉及一名年轻女性患者在接受剖腹产手术时产生术后感染的情况。

经过1.患者在手术前未进行充分的抗菌处理;2.术中卫生环境不够清洁,手术器械未进行有效的消毒;3.术后护理不到位,未及时观察术后感染迹象。

教训与启示•术前和术后的抗菌处理非常重要,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手术环境和器械的消毒必须做到位,确保手术无菌;•术后护理应认真观察患者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感染迹象。

二、医疗事故案例二简介该案例涉及一名中年男性患者在接受心脏手术时发生术中心脏穿孔的情况。

1.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不慎,导致心脏被刺破;2.术中监护设备故障,未能及时发现心脏穿孔;3.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修补。

教训与启示•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应高度警惕,避免疏忽和操作失误;•手术监护设备必须正常工作,能够及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出现手术意外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害。

三、医疗事故案例三简介该案例涉及一名老年男性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误服错误药物的情况。

经过1.医务人员未仔细核对患者的药物处方;2.药物管理不规范,患者与其他患者的药物混淆;3.患者未能及时得到救治,导致严重药物中毒。

教训与启示•医务人员在给患者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处方信息,避免发生类似事件;•药物管理要规范,避免患者与其他患者的药物混淆;•出现药物误服时,医务人员应迅速采取紧急救治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四、医疗事故案例四简介该案例涉及一名婴儿在新生儿科住院期间因输血不合格而发生溶血反应的情况。

护理文书法律责任案例(3篇)

护理文书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因护理文书错误导致的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将医院及涉事护士告上法庭。

该案例涉及护理文书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对该案例的详细分析。

二、案例简介患者张女士,65岁,因头晕、恶心等症状入住某医院神经内科。

入院后,护士李某某在护理过程中发现张女士血压偏低,立即向医生汇报。

医生给予患者补液治疗,并要求护士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然而,在接下来的护理过程中,护士李某某未按照医嘱执行护理操作,也未在护理记录上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结果,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护士李某某的护理文书错误导致了患者的死亡,遂将医院及李某某告上法庭。

三、案例分析1. 护理文书的法律地位护理文书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文书管理制度,护理文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护理文书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依据,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2. 护士在护理文书中的法律责任(1)如实记录患者病情: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应当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生命体征、症状、体征等。

在本案例中,护士李某某未按照医嘱执行护理操作,也未在护理记录上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2)执行医嘱: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在本案例中,护士李某某未执行医嘱,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3)及时汇报: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异常时,应当及时向医生汇报。

在本案例中,护士李某某未及时汇报患者病情,导致医生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医院的法律责任(1)建立健全护理文书管理制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理文书管理制度,确保护理文书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在本案例中,医院未能有效履行该义务,导致护士李某某在护理过程中出现错误。

(2)加强护士培训:医院应当加强护士的培训,提高护士的护理技能和职业道德。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护士们时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其中包括应对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过失或技术不当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护理医疗事故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案例一,输液错误。

护士小张在给一名患者进行输液时,不慎将两种不同的药物混在了一起,导致患者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

经过调查发现,小张在给患者输液时,因为工作中的繁忙和粗心大意,没有仔细核对药物的标签,导致了输液错误的发生。

案例二,跌倒摔伤。

护士小李在病房里照顾一名行动不便的患者时,没有及时清理地面上的水渍,结果患者不慎滑倒摔伤。

经过调查发现,小李在工作中没有及时发现并清理地面上的危险因素,导致了患者的意外摔倒。

案例三,药物误服。

护士小王在给一名患者送药时,将两种相似的药物搞混了,导致患者误服了不适合自己的药物,出现了药物中毒的情况。

经过调查发现,小王在工作中因为匆忙和粗心,没有仔细核对药物的名称和剂量,导致了药物误服的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护理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护士们的疏忽、粗心或者工作压力大等原因所致。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强化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护士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增强其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

2. 定期演练,医疗机构可以定期组织护士进行医疗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其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建立规范,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对护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4. 加强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护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降低护理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护士们能够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惕,做好医疗护理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护理文书引起法律的案例(3篇)

护理文书引起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护理团队。

然而,在一次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文书的错误,导致患者家属对医院产生质疑,进而引发法律纠纷。

二、案情简介患者李某,男,55岁,因患急性阑尾炎入院治疗。

入院后,护士张某负责为其进行护理。

在护理过程中,张某发现李某的血压突然下降,便立即进行了护理记录。

然而,在记录过程中,张某误将血压数值记录为“80/50mmHg”,而实际上李某的血压为“120/80mmHg”。

随后,医生根据张某的护理记录为李某进行了相应的治疗。

然而,在李某病情好转后,其家属发现护理记录中的血压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遂向医院提出质疑。

医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确系护士张某在护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随后,患者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护理文书的法律地位护理文书是护理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护理过程等信息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由此可见,护理文书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依据。

2. 护理文书错误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护士张某因护理文书错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未能尽到对护理文书的审核义务,导致患者家属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护理文书是护理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护理过程等信息的记录,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诊疗效果。

临床护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临床护理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护士小李在为患者进行静脉注射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患者发生严重的药物外渗,造成了患者局部皮肤坏死。

患者家属认为小李的操作存在重大过失,遂将医院和小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二、案件焦点1. 护士小李是否违反了护理操作规范?2. 医院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3. 患者损失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三、案例分析(一)护士小李是否违反了护理操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士在进行静脉注射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患者的安全。

在本案中,小李在为患者进行静脉注射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药物外渗,违反了护理操作规范。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小李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

(二)医院是否尽到了监管责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办法》,医院应当对护士的护理操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护理质量。

在本案中,医院存在以下问题:1. 未对小李进行充分的培训和考核,使其熟练掌握静脉注射操作技能。

2. 未对小李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其操作中的问题。

3. 未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对护理事故的处理和预防措施不到位。

因此,医院在监管责任上存在疏漏。

(三)患者损失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因医疗过错遭受人身损害,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患者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1.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治疗费、检查费、护理费等。

2. 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职业、收入等因素确定。

3. 护理费: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求确定。

4. 交通费:根据患者就医的交通费用确定。

5.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赔偿标准,根据《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患者的损失和医院的责任,法院判决如下:1. 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 医院赔偿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哎呀,今天来给大家说说那些让人痛心的护理医疗事故案例!先来讲一个吧,有个病人因为术后护理不当,伤口竟然感染恶化了!这多吓人啊,就好像原本已经修好的房子,结果因为后续维护不力,又开始摇摇欲坠了!当时病人可是满心期待着能快点康复出院呢,家属也一直守在旁边,盼望着一切都好好的呀!可就是这么一个疏忽,让情况变得那么糟糕!
再看另一个例子,一位老人在医院住院,护士明明应该按时给老人吃药的,结果居然给忘了!这不就像是说好要给孩子做饭,结果却忘了开火一样吗?老人的病情因此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这得多让人心疼啊。

老人眼巴巴地等着药来缓解痛苦,可却没等来,那种失望和无助,谁能体会啊!
还有一次,护士在给病人输液的时候,竟然输错了药!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啊!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却上错了车,结果能好吗?病人原本就身体虚弱,还遭遇这样的事情,太倒霉了吧!病人家属得知后,那个着急和气愤啊,能不生气吗?这可是关乎生命安危的事儿啊!
这些护理医疗事故案例,真的让人特别难受和愤怒!难道就不能多一些细心和负责吗?病人把自己的生命健康交到医护人员手里,是对他们的信任啊,怎么能这样辜负呢!护理工作真的至关重要,一个小失误都可能引发大
问题啊!所以说啊,医护人员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对每一个病人负责,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再发生了!要用心去呵护每一个生命啊!希望大家都能记住这些教训,让医疗护理工作越来越好!。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案例为了提高医疗护理安全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我院决定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来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下是一起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案例,供相关人员学习和分享。

案例背景:县级医院新生儿科发生一起医疗事故,护士未经许可,擅自给一名新生儿注射了一种过敏原。

添加错误的药物导致新生儿呼吸困难,严重危及了婴儿的生命。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事故原因有以下几点:1.医院缺乏严格的新生儿药品管理制度,允许护士在未经医生许可的情况下给新生儿注射药物。

2.医护人员缺乏对药物的正确认识,以为给婴儿注射过敏原是常规操作。

3.护士注射药物时未核对药物名称和剂量,没有注意到给婴儿注射了错误的药品。

4.医院未进行相关的药品使用教育和安全培训,导致医护人员对药物使用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流程的理解不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新生儿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新生儿药品的开药、核对、注射等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2.开展药物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药品的正确认识、剂量的核实和药物使用前的核对等。

提高医护人员对药品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3.强化护理质量监督,护士在给新生儿注射药品前,需要向主治医生提交申请,并经医生核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4.进行医疗护理安全风险评估,发现潜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还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讲座,向医护人员介绍医疗护理安全的重要性和常见的安全问题。

同时,我们还将请医疗事故相关患者家属到现场分享亲身经历,并提醒医务人员随时关注患者的需求和安全。

此外,为了持续改进医疗护理安全,我们还将建立医疗事故报告机制,要求医务人员遇到医疗事故和意外事件时要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以便从中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水平。

最后,我们将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护理安全知识的考核,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同时,我们也欢迎患者和家属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

护理医疗事故的案例分析

护理医疗事故的案例分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护理医疗事故的案例分析
案情摘要
某研究所退休工人付某因患乙状结肠癌,于 1988年4月和1988年10月,先后两次分别在 某医院和某省肿瘤防治研究所施行了乙状结 肠癌根治手术和腹部开放手术及人工肛门手 术。术后患者出现腹痛,以为是癌症所致, 遂做化疗。但化疗后腹痛不但没有减轻,反 而越来越重。1994年1月28日,付某来到某 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做膀肤镜检查,X线拍片 发现腹中有金属异物,是止血钳
案件发展
1994年5月3日,某医科大学再次为付某 作手术,发现止血钳一支把手穿透整个 小肠腔,另一支把手进入膀肤内,止血 钳14厘米,已断裂。 为此,付某状告1988 年为其作手术的两家 医院,要求被告赔偿 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 害。
审判结果
某区人民法院通过一年的查证审理,于 1995年7月作出判决:被告某省肿瘤防 治研究所在为原告施行手术过程中,违 反手术器械整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手术 后器械未清点,将手术止血钳遗留在原 告腹腔长达6年之久,对原告身体造成了 伤害。该所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该所 赔偿付某医药治疗费、继续治疗费等共 计18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医学法学评析
手术是一项需要主刀医生、麻醉师以及手术 室护士之间密切配合才能顺利完成的复杂工 作。不论哪一个人出现了失误,都可能影响 到手术的成功,以至给病人带来巨大的痛苦, 甚至是死亡。器械护士也不例外。可遗憾的 是某些器械护士意识不到这一点,错误地认 为手术是医生的事,自己有点差错影响不了 大局,因而术中粗心大意,术后也不认真清 点手术器械,造成了一起又一起止血钳、纱 布等手术用品遗留病人体内的事故,给病人 身体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关于护士法律规定的案例(3篇)

关于护士法律规定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护士队伍日益壮大。

然而,在护士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违规护理事件,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行业的形象。

为了规范护士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我国制定了《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张护士涉嫌违规护理为例,分析护士法律规定的相关案例。

二、案例介绍张护士,女,25岁,某市一家三甲医院护士。

在护理工作中,张护士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李先生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李先生的家属将张护士及所在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张护士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根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护理质量,维护患者权益。

”张护士在手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发生意外,违反了《护士条例》的相关规定。

2. 张护士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张护士在手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发生意外,构成了医疗事故。

3. 张护士及所在医院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护士及所在医院因违反《护士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1.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的行政法规,于2008年5月12日颁布实施。

该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职业道德、权利义务等内容,为护士执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于2002年4月4日颁布实施。

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及分析_护理不良事件分析总结

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及分析_护理不良事件分析总结

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及分析_护理不良事件分析总结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未能按照规定的护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导致患者或护理对象受到伤害或不良后果的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是医疗事故的一种类型,对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具有重大影响。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事件概述本次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在某三甲医院骨科病房,患者为一名颈椎骨折患者,入院后接受保守治疗。

事件发生在患者入院第三天,当日患者出现排尿困难症状,护理人员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患者发生尿潴留,最终造成尿路感染和输尿管结石。

经过积极治疗,患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但在这一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痛苦,并增加了医疗成本。

二、事件分析1.护理操作不规范:护理人员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护理,包括未及时为患者置尿瓶、未帮助患者进行排尿等。

2.护理知识不足:护理人员对尿潴留的识别和处理能力不足,未能准确判断患者是否存在排尿困难症状。

3.沟通不畅:护理人员与患者未能有效沟通,未及时了解患者排尿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工作流程不合理:医院在护理操作流程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护理人员在繁忙的工作环境中难以准确执行护理操作。

5.对护理质量监控不足:医院在护理质量监控方面缺乏有效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护理不良行为。

三、教训和改进措施1.加强护理知识培训:医院应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护理知识和技能水平,特别是对常见病症的护理操作应进行重点培训。

2.制定规范护理操作程序:医院应制定详细的护理操作程序,并进行培训,确保护理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

同时,护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操作规范,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加强护理质量监控: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护理质量监控系统,通过设置护理质量评估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对护理不良行为要积极主动发现、纠正和解决。

4.加强沟通与协作:医院应加强护理团队内部和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患者信息的交流和护理安全的保障。

5.改善工作环境和流程:医院应优化工作环境,减少护理人员工作压力。

护理医疗事故的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的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的案例病员,女,76岁。

咳嗽、憋气及发热2个月入院。

初步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并发感染,肺心病及肺气肿。

入院后由护士甲为其静脉输液。

甲在患者右臂肘上3厘米处扎上止血带,当完成静脉穿刺固定钟头后,由于病人的衣袖滑下来将止血带盖住,所以忘记解下止血带。

随后甲要去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交护理员乙继续完成医嘱。

乙先静脉推注药液,然后接上输液管进行补液。

在输液过程中,病人多次提出“手臂疼及滴速太慢”等,乙认为疼痛是由于四环素刺激静脉所致,并且解释说:“因为病情的原因,静脉点滴的速度不宜过快”。

经过6个小时,输完了500毫升液体,由护士丙取下输液针头,发现局部轻度肿胀,以为是少量液体外渗所致,未予处理。

静脉穿刺9个半小时后,因病员局部疼痛而做热敷时,家属才发现止血带还扎着,于是立即解下来并报告护理员乙,乙查看后嘱继续热敷,但并未报告医生。

止血带松解后4个小时,护理员乙发现病人右前臂掌侧有2*2厘米水泡两个,误认为是热敷引起的烫伤,仍未报告和处理。

又过了6个小时,右前臂高度肿胀,水泡增多而且手背发紫,护理员乙才向医生和院长报告。

院长组织会诊决定转上级医院,因未联系到救护车暂行对症处理。

两天后,病人右前臂远端2/3已呈紫色,只好乘拖拉机送往上级医院。

为等待家属意见,转院后第三天才行右上臂中下1/3截肢术。

术后伤口愈合良好。

但因病人年老体弱加上中毒感染引起心、肾功能衰竭,于术后一周死亡。

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

处理:(1)护士甲给予行政降职处分;(2)护理员乙给予行政记过处分;(3)院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4)将本次事故通报本地区各县医院;(5)免去病人全部住院费,并给家属一次性补偿5000元。

医学法学评析:本案是一起以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主要原因的医疗责任事故。

案中的护士甲严重违反静脉输液技术操作规程,在完成静脉穿刺之后,未能及时松解止血带,是造成病人肢体坏死及全身中毒感染致死的主要原因。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

护理医疗事故案例护理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事件。

这些事故往往给患者和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也给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下面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探讨护理医疗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某医院的护理人员在给一位患者进行输液时,由于匆忙和疏忽,将错误的药物注入了患者的体内,导致患者出现了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情况危急。

经过紧急抢救,患者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然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

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护理人员工作时匆忙,没有仔细核对药物的种类和剂量;其次,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时缺乏严谨的态度,对患者的安全意识不强;最后,医疗机构在护理质量管理和培训方面存在一定的疏漏,没有给护理人员提供足够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针对这起事故,医院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首先,对相关护理人员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和处理,以警示全院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其次,加强了护理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药物核对和使用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最后,加强了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了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护理医疗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看到了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在应对事故时的应对措施。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对护理质量管理的重视,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在护理工作中,每一个细节都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护理人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得到安全、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护理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机构的声誉。

护理人员要时刻牢记“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做到责任到位,细心呵护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健康。

护理文书法律案例(3篇)

护理文书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市某医院是一所综合性医院,拥有完善的医疗设施和专业的医护人员。

某日下午,该院某病房内发生了一起患者坠床事件,患者王某在护理过程中不慎从床上坠下,造成骨折。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遂将医院及涉事护士李某告上法庭。

二、案件经过1. 案发经过患者王某,女,65岁,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入院治疗。

在住院期间,护士李某负责王某的护理工作。

某日下午,李某在为王某进行常规护理时,发现王某情绪波动较大,遂告知医生。

医生建议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

在疏导过程中,王某突然从床上坠下,导致左侧股骨骨折。

2. 患者家属诉求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护理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1)护士李某在患者情绪波动较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者坠床。

(2)医院未对护理人员加强培训,导致护士李某护理操作不规范。

(3)医院在患者坠床后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延误了患者的治疗时机。

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0万元。

3. 医院答辩医院认为:(1)患者王某在护理过程中存在自行下床走动的行为,护士李某已尽到护理义务。

(2)医院对护理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护士李某具备相应的护理技能。

(3)患者在坠床后,医院立即组织救治,并未延误治疗时机。

医院请求法院驳回患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过程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患者王某的病历资料、护理记录、现场监控录像等证据。

2.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患者王某在护理过程中存在自行下床走动的行为,护士李某已尽到护理义务。

同时,医院对护理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护士李某具备相应的护理技能。

在患者坠床后,医院立即组织救治,并未延误治疗时机。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医院及护士李某在护理过程中不存在过错,驳回患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1. 护理文书的重要性护理文书是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护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护理不良事件范文案例

护理不良事件范文案例

护理不良事件范文案例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失误或者不当行为所导致的医疗事故。

这类事件不仅给患者带来不良影响,也对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下面我们将就一起来看一下护理不良事件的一个范文案例。

某医院的护理部门发生了一起护理不良事件。

一名患者因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入院治疗,医生为其安排了相应的治疗方案,并交由护士负责日常护理。

然而,在住院期间,患者的家属多次发现护士未按时给予患者服药、测量体温和血压,有时甚至忘记了换药。

患者的病情因此急剧恶化,最终不治身亡。

在调查中,发现护士在护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工作疏忽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护士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了解不够,对护理操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对患者的护理不力。

同时,医院的护理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对护士的护理工作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这起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不仅给患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给医院和护理部门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医院应该对护理部门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和改进,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士的护理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患者得到安全和有效的护理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医护人员应该时刻牢记患者的生命安全至上,严格遵守医疗护理的规范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护理服务。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该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医疗护理的管理制度,为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通过这起护理不良事件的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也提醒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而努力奋斗。

希望这样的不良事件不再发生,患者能够得到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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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与护理有关的医疗事故与护理有关的医疗事故护理方面最为常见的过失是护理人员发错药、打错针给患者造成的不良后果。

对特殊体抽用药,如按技术操作程序进行,发生意外事故是护士无法事先估计到的,无论是从给药方式、给药途径、药物剂量及药物本身的性质均无法找了护士的过失,即使发生了严重后果,也不能把责任归咎处护理方面。

有时患者方央对因特殊体质发生的不幸事件原因不理解,主观认为是因护理用药方面产生的后果,对于这种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做好患者方面的工作,讲明医学上的道理,取得患者方面的理解。

与护理工作有关的医疗事故多发生于有章不循和违反操作规程。

据剂振声等分析100例护理差错事故,98%发生在病房。

其中用错药(包括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和口服)占50%,违反操作规程占12%,婴儿室护理工作事故占12%,灌肠操作占8%,输血事故占6%,制度不键全或其它因素占10%。

检案中发现的事故:1.误用毒物灌肠。

如1980年6月,上海市×医院病房护士,将亚硝酸钠误作氯化钠给病人灌肠,三天内连死两个病人。

当第二个病人发生死亡时才发现错用了药,追溯第一个病人的死因,原认为是心脏病发作死亡的,后经核实也是因错用了此药灌肠发生的死亡。

2.幼儿吊死病房。

作者遇见一例患肺炎后的幼儿,恢复期他活动量增加,因其颈部套入作为防护用的床栏绑带孔内,没有及时发现而被吊死。

3.摔死。

病床紧靠窗口,窗门插销未被紧扣,病孩身靠窗门时借其身力量向楼外摔去而造成死亡。

为防止事故发生,床的摆设不能直接靠窗户。

4.乡村医院婴儿被老鼠咬死等也见文献报导。

5.婴儿室保温箱调节障碍,以致未成熟儿因高温作用致死。

6.调错婴儿。

7.昏迷病人用热水袋误伤等等。

护理方面的过失可归纳以下几个方面:1.因护理不周,观察病人不细心,不按时巡视病房,患者病情变化或病情恶化未能及时发现,失去抢救时机,甚至患者何时死亡均不能准确记录等均属责任过失。

例如某夜班值班护士,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放下危重病人于不顾去会朋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急处理而找不到护士,幸亏夜班总护士长巡视时发现,才避免了一起责任事故的发生。

2.对神志不清昏迷状态下的患者,行动不能自理的患者,小儿患者等,不认真执行护理规则,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患者坠床,造成头部及其它部位的外伤,脑震荡、骨折、各种引流管及静脉输液脱出,气管切开病人的气管套管脱出堵塞,窒息死亡者,均属护理方面的责任事故。

例如某护士夜班时,打毛衣、睡觉、看电视、不重视危重患者的护理,造成一术后患者坠床,引起内出血死亡。

发现时患者已死在地板上,就是一起严重的护理责任事故。

3.护理工作失职,尽管治疗,对患者的反常思想情绪不细心观察,不采取防范措施,不能和患者保持融洽的关系,不做必要的思想开导工作,甚至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有意无意向患者透露病情及不良的愈合,使患才悲观失望,丧失对疾病的治疗信心,特别是对疑难病的患者产生厌世自杀念头,并寻机自杀等。

例如某医院曾多次发生患者跳楼自杀,自缢自杀事件。

从法学角度讲,自杀是一种自行的行为,他人是没有直接至死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有自杀邪念,就会寻找时机,以任何方式自杀,只靠他人的规范,不一定都能阻止其自杀的行为。

但做为医疗部门,是救死扶伤的机构,发生这样的事件是很不应该的。

特别是儿童患者的自杀,特殊监护病人的自杀,护理人员是应负有一定责任的,对一般护理常规的病人自杀,医疗机构也是不光彩的。

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律认为是医护人员的护理责任。

例如发现死者的遗书、遗言等,家属也会理解,不会过于纠缠医疗部门的责任的。

4.护理工作中由于交接班不细,不执行床旁交接班制度,心中无数,遗忘医嘱,遗忘危重患者的特殊处理,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等。

例如某市妇产科医院新生儿病房,被暖气烘干的恶性医疗事故。

又如对长期慢性疾病、长期卧床病人,不按时翻身,洗浴引起大面积褥疮,经久不愈;静脉输液漏出皮下,造成局部组织坏死感染;小儿患者误吞瓶塞、异物及咬碎口表造成严重后果等,均属护理方面的过失。

5.护士不认真执行医嘱,错抄医嘱,遇到疑难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不懂装懂,为使病人安静使用大剂量镇静药、麻醉药,造成不良后果;盲目治疗,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等。

例如某护士,看见别人准备好的20毫升乙醚注射器不问原由,就给病人注射到静脉里,造成病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后才知是作静脉椃窝环时试验用的,后悔已晚矣。

护理学是医学的独立分科,是医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愈后。

因此,护理工作必须有一个符合本工作特点的实际要求。

要经常检查由护理工作完成的各项治疗措施是否准确无误,护理技术是否能达到稳、准、轻、快和严格的无菌操作原则;为患者的服务是否过善;病房的管理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要求;责任制是否明确;发生医疗护理过失时,是否有人抓,有人管等,只有如此,才能减少护理方面的过失。

新参加护理工作的人员,要有经验的护师指导工作,坚持由护士长带领护理人员查房的制度,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来源:(与护理有关的医疗事故/yl/394118.html)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守住白衣天使的底线 /yl/764084.html ∙强生再曝大规模召回涉及107个批次手术缝合线/yl/764083.html∙防止中西医“混搭”风 /yl/764082.html ∙律师见证医疗纠纷大量减少/yl/764081.html∙北京市急调2万片救命药白消安保白血病手术/yl/764080.html∙9成多患者拒绝被人"练手"引发实习医生操练难 /yl/764079.html∙医生多点执业为何遇冷/yl/764078.html∙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做医生前先学感恩/yl/764077.html∙港医疗事故凸显公院漏弊夜班医生需看百名病人/yl/764076.html∙湖南乡村医生陷"艳照门"入狱7年出狱四处讨说法 /yl/764075.html∙医生被刺的反思 /yl/764074.html∙北京灵异故事:开错药的护士/yl/764073.html∙王某诉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医疗事/yl/764072.html∙珠海9家公立医院药剂科主任涉贪“一锅端”/yl/764071.html∙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如何举证/yl/764070.html∙看病不再医生说了算 /yl/764069.html∙不属行政部门处理的医疗纠纷/yl/764068.html∙马悦凌被认定已无护士从业资质诊疗活动系非法/yl/764067.html∙市民反映医生多开药医院调查医生受罚/yl/764066.html∙仅丈夫同意截肢,我不知情医院是否侵权/yl/764065.html∙有医师资格证能否在本村行医/yl/764064.html∙人民调查:好医生缺乏超四成网友认为由收入所致/yl/764063.html∙医生公信力何以滑坡 /yl/764062.html ∙开"大处方"要罚款医院处罚150人次"违章/yl/764061.html∙天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可申请增加执业地点/yl/764060.html∙“被手术”的风险需要分摊/yl/764059.html∙精神病人自杀身亡医院应承担责任/yl/764058.html∙增加诊费,提高医生收入的最佳方案/yl/764057.html∙社区医院不能成廉价药店须全力培养全科医生/yl/764056.html∙最高法副庭长称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回扣属受贿/yl/764055.html∙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yl/764054.html∙湘潭医生收礼成风续:官方称不排除有个别现象/yl/764053.html∙执法人员没有资格指责医生/yl/764052.html∙北京今年拟增编6500医护人员/yl/764051.html∙鼻窦炎 /yl/764050.html∙一位美国游泳运动员的艰难抉择:参加奥运,还是做外科医生/yl/764049.html∙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yl/764048.html∙法国医生欲召开国际会议讨论打哈欠/yl/764047.html∙官方认证的养生专家尚需群众口碑佐证/yl/764046.html∙怎么那么多医生左右不分/yl/764045.html∙医疗纠纷有什么防范措施/yl/764044.html∙旁边有人医生叫我脱裤子/yl/764043.html∙“医院骗施手术”涉嫌故意伤害/yl/764042.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yl/764041.html∙主刀医生获200万日元/yl/764040.html∙有什么情况医生将不承担医疗事故的后果/yl/764039.html∙海南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正高以上医师可名正言顺“走穴” /yl/764038.html∙深圳:疾病怎样治全市有指南对医务人员规范指导/yl/764037.html∙中国女医师协会莅巴免费培训李仲彬前往培训现场看望培训老师医生 /yl/764036.html∙男孩医院病亡病例被撕碎扔掉院方称护士太紧张/yl/764035.html∙浙江一医院曝31名医生回扣院长有“小姐费用”/yl/764034.html∙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15例临床分析/yl/764033.html∙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yl/764032.html∙医疗纠纷行政调解 /yl/764031.html∙昆医实习生明年起可参与患者治疗名医开处方/yl/764030.html∙俄解剖医生惊人艳遇:太平间找到真爱/yl/764029.html∙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是否有医疗补助费/yl/764028.html∙北京官方认证养生专家若非法牟利将取消资格/yl/764027.html∙男子公园游玩被蚂蚁咬后休克医生称系过敏体质/yl/764026.html∙通宵做手术昏迷值班室达州医生20多天未醒/yl/764025.html∙“120”是救死还是扶商/yl/764024.html∙(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七成以上护士须接受中医培训 /yl/764023.html∙精神病人收治应先由医生来判断/yl/764022.html∙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yl/764021.html ∙拉萨严查医生索要“红包”收回扣/yl/764020.html∙新洲3医生被双开 /yl/764019.html∙精神病科医疗意外及并发症医疗纠纷/yl/764018.html∙郝洪:手术中不接电话难道不是常识/yl/764017.html∙“最美女护士”周好入选镇江“大爱之星”/yl/764016.html∙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 /yl/764015.html ∙医生为挽救窒息产妇性命五指全被咬烂/yl/764014.html∙严查四项违纪行为重拳规范医护行风/yl/764013.html∙急诊室医护人员被打骂成了家常便饭/yl/764012.html∙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yl/764011.html∙医疗事故责任承担怎么认定/yl/764010.html∙医生手术台上直接报警/yl/764009.html∙为啥会有“三成人”打骂医生/yl/764008.html∙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3级护士均负责患者不超8个/yl/764007.html∙经腹腔镜肾部分切除术是开放手术的良好替代/yl/764006.html∙女病人急诊室女医生的工作日志/yl/764005.html∙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多余的医疗费用肇事者不给予怎么办/yl/764004.html∙18岁小护士窗户上自缢身亡/yl/764003.html∙记屠呦呦:她用绿色守护生命/yl/764002.html∙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诉诸法律/yl/764001.html∙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扩大每省至少试点两个地级市/yl/764000.html∙当医生成为患者的时候/yl/763999.html∙医生,请多看看过往病史/yl/763998.html∙医疗事故处理有“三难”/yl/763997.html∙医生业余时间可以在家开诊所/yl/763996.html∙天津市医生可多点执业允许在三家医疗机构接诊/yl/763995.html∙国家明确规定医生 /yl/763994.html∙医生28年溜索跨江为两岸村民看病/yl/763993.html∙产妇网上卖母乳引争议医生称他人母乳或不安全/yl/763992.html∙国医大师裘沛然逝世享年97岁/yl/763991.html∙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过程/yl/763990.html∙2018常州小河新型农村医疗开始交钱了吗/yl/763989.html∙医生收红包有行规背景不算受贿引争议/yl/763988.html∙铜陵:开“大处方”要被扣工资/yl/763987.html∙医疗纠纷诉讼患者须提交哪些证据/yl/763986.html∙医生处方开抗菌药要限量有安全隐患/yl/763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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