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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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执行《嘉兴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办理开工许可前,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实名制管理动作流程:作业人员首次进入现场→签订劳动合同、采集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发放实名制管理卡→实行管理卡进出工地大门→进出作业现场→电子考勤+班组考勤→工资发放到作业人员本人手中→离开工地凭工资结算单回收管理卡。
按规定必须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总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另外我公司还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在建设管理部门的管理下,我公司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另外,还设立了民工工资预留帐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预留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