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非法买卖土地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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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县非法买卖土地的现状及对策

近几年来,我县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促发展、保红线,开展了几次打击非法买卖土地的专项行动,强拆了一部分非法占地违规建筑,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震摄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两年,我县的非法买卖土地现象呈上升势头,而且面广量大、形式多样、问题突出,严重扰乱了我县土地管理和经济的发展。

一、成因、特点及倾向性

当前,我县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从整体分析,主要有如下原因:

1、受国内房价上涨大气候的影响,房地产开发者受利益的驱动,认为房地产开发属暴力行业。

2、随着新农村建设及旧村改造工作的快速推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加上基层镇村行政干预,导致新农村建设点的无序、违规操作。

3、有些乡镇政府、村委会干部无视土地法律法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假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变相违法进行土地开发。

4、由于2009年我县遭受历史罕见的“7·3”特大洪灾,导致全县5000余户房屋倒塌及大量危房。为更好更快地安置全倒户重建家园,县政府下文允许边建边批,有部分人混水摸鱼,出现私下非法买卖土地进行未批先建。

5、部分村民借赣韶高速公路、赣韶铁路、西气东输等国家建设项目拆迁移民的安置,异地进行土地非法转让。

6、某些乡镇、村级干部土地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以狭隘的“为民办实

事”的思想为指导,从中牟利,默认甚至怂恿城镇居民或村民买卖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房,即使发现也不制止、不报告。

其倾向性:非法买卖土地区域,主要集中在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新珠村、新余村、新民村、新安村,尤其是新珠村、新余村、新民村的城乡结合部,其倾向一是有向新城镇、黄龙镇、青龙镇、池江镇等大乡镇泛滥蔓延的趋势;二是异地村民非法买卖向城镇居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及“小产权”开发发展的趋势。

其特点:非法买卖土地点多、面广、量大,形成多样化,复杂化,区域呈阶梯性。

二、具体表现形式

我县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异地农村村民非法买卖土地建住房的;

(二)、城镇居民非法购置农村集体土地建住房的;

(三)、个人或房地产开发商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小产权”房开发的;

(四)、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私下买卖土地、圈占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出让、转让划拨(城市规划区内或建制镇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

以上这些现象,呈越演越烈,私下非法买卖土地的价格偏高与政府征地补偿费,形成严重的落差,严重扰乱了我县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管理秩序,对我县城区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三、存在的问题

1、机制方面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缺乏联动执法机制,相互扯皮,相互推诿。几年来,国土部门单枪匹马唱“独角戏”,得不到相关部门的积

极配合,形成不了合力,做不到“多家用地,多家管地”的共同责任意识。

2、土地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措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赋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执法手段,对于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即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如不主动履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处于复议期间和土地诉讼期间,一般不予强制执行,这个期间大多是几个月,土地执法行政主管部门面对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束手无策。

3、调查取证难、拒不配合。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时一种隐性的现象,只要买方不动工建设,即使你知道已发生了这种行为,但要调查取证也无法做到,他可以不提供你如何证据,因为土地还保持原状,有理由拒绝你的任何询问;加上镇、村干部时包庇和放纵非法买卖土地者的行为,使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4、经费方面的问题。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及县、乡(镇)、村、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没有必要的工作经费补助,信息员形同虚设,应尽的宣传、巡查、发现举报和制止的职责未能得到发挥。

5、问责制的落实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不利,管理不严,责任意识不强,查处不力,重视不够,消极应付,没能履行好辖地内土地管理第一责任单位的职责。

6、认识上的问题。缺乏持之以恒的宣传工作,没有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面临“执法难,查处难”的状况,难于做到“执法必严”。

四、几点建议

1、建立防范违法违规用地的长效机制。一方面,政府主导是违法违规用地的主要原因,而领导干部又是关键因素,应把土地管理的成效与干部的政绩考核,特别是干部提拔结合起来,落实好15号令,实行问责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土地管理的状况;另一方面,建立起乡镇政府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激励机制,真正激发基层政府的积极性。

2、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预防是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最廉价、最有效的遏制,制止是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最直接、最具体的预防。为此,要建立以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为触角的群防群治网络。发放工作经费,强化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其真正起到“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

3、强化管理,遏制趋势。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织专门队伍,组织一次大清查。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村庄,先企事业单位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的顺序,自查自纠与依法查处相结合,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强日常监控,做到全面巡查,对违法抢建、偷建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姑息。对没有任何报批手续,群众反映大的不法建房户,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政策处理,务必遏制违章建筑势头。对于拒不拆除的“钉子户”,要强行拆除。对围攻执法人员、阻碍执法工作的,依法严厉打击。对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打击无理取闹者的嚣张气焰。

4、切实建立土地联合查处机制,加强土地执法强硬手段。在案件查处上,国土、公检法、纪检、监察、城乡建设、房产、工商、税务、电力、乡镇政府等部门、单位齐上阵,形成合力,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各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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