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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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服务交付工作制度和规范

运维服务交付工作制度和规范

运维服务交付工作制度和规范一、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运维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主管或相关管理人员申请。

2.出勤记录:运维人员需要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打卡记录,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性。

3.工作任务分配:运维人员需按照主管或相关管理人员的分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任务。

4.工作报告:运维人员需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于主管或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工作进展。

5.故障处理:运维人员需及时响应故障报告,并按照公司的流程和规定进行故障处理,同时需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解决方案,以便于未来参考和复盘。

6.变更管理:运维人员需严格按照变更管理流程进行变更操作,确保变更的可控性和稳定性,同时需记录变更内容和结果。

7.知识管理:运维人员需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知识,及时总结和整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形成文档或知识库,方便团队共享和复用。

8.安全管理:运维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保护公司内部和客户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相关信息。

9.管理沟通:运维人员需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和讨论,与相关部门和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规范要求:1.个人形象:运维人员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穿着整洁、言行得体,给客户和同事留下良好的印象。

2.服务态度:运维人员需保持友好、耐心、积极的服务态度,及时回应用户需求和问题,解答用户疑问。

3.专业技术:运维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所负责系统或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能够快速定位和解决故障。

4.文件管理:运维人员需认真管理和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5.服务记录:运维人员需及时记录工作中的关键信息和操作记录,方便后续查阅和复盘。

6.紧急响应:若遇到紧急情况,运维人员需立即响应并按照公司流程进行处理,确保系统和服务的稳定运行。

7.问题反馈:运维人员需及时向主管或相关管理人员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公司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促进信息系统运维工作适应公司各项业务工作需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一体化企业级信息集成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信息基础类应用。

(一)一体化企业级信息集成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是指信息网络、数据中心、集成服务和信息展现。

(二)业务系统是指公司财务(资金)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协同办公、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各单位正式运行的业务管理系统。

(三)信息基础类应用是指邮件、域名服务、目录、数据备份、信息综合运维监管、病毒防护、桌面管理、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等服务系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应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科技信息部是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律、方针、政策、标准、规程及规范,组织制定公司统一推广建设业务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对各单位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协调管理和检查考核;协同安全监察部做好信息系统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审批系统用户权限和业务应用配置参数,负责业务应用的数据质量管理和应用情况监督;组织业务应用的培训、交流、检查、统计、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公司统一集中部署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参与制定并贯彻落实各业务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细则;负责公司统一集中部署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管、指标统计和运行分析,编制信息系统年度运行方式、年度检修计划和公司信息系统运行月报,完成信息系统应急处置;负责公司信息骨干网(包括公司本部与各二级单位间的广域网、公司本部与外部单位的专网互联、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网络接入等)以及纵向贯通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公司本部的信息客户服务;负责对各二级单位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项目运维交接管理办法

项目运维交接管理办法

项目运维交接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确保项目从建设阶段平稳进入运行维护(以下简称运维)阶段,明确交接双方职责,确保运维安全、持续、稳定运行,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运维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文件。

XX承接建设并由XX承接运维的项目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下述两类项目可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XX承接建设,甲方委托第三方承接运维的项目;甲方负责建设、甲方委托XX承接运维的项目。

2.引用标准3.术语和缩略语项目运维交接:项目建设部门在完成项目前,在约定时间内,对运维承接部门进行运维所需资料的交付、运维人员的培训及实物核对和移交等工作。

运维交接以合同为单位进行,交接过程可视实际情况分阶段多次进行。

如涉及分包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由项目建设部门负责与分包方完成交接后再向运维部门进行交接。

运维交接前,运维职能由项目建设部门负责;运维交接完成后,运维职能由运维承接部门承担。

交付方:工程项目的建设部门,其中建设项目的责任部门(主项目部门)为交付责任部门,其余为交付参与部门。

接收方:工程项目的运维部门,其中运维项目的责任部门(主项目部门)为接收责任部门,其余为接收参与部门。

运维项目:公司承接的建设项目在投运后,客户继续以合同方式委托公司进行运维的项目。

4.职责5.控制程序5.1.提前介入5.1.1.交付责任部门在建设项目系统测试、现场调试阶段前,应通知接收责任部门提前介入。

5.1.2.接收责任部门需根据交付部门提出的提前介入需求,及时安排人员,参与设计评审、测试评审、项目测试和调试及操作培训等,充分保证相关人员的参与时间,熟悉系统和操作要领,做好维护准备。

1.2.(关键控制活动)运维交接1.2.1.建设项目进入系统测试、现场调试阶段后,交付责任部门(主)项目经理启动运维交接,通知接收责任部门。

2.2.2.交付责任部门(主)项目经理协同交付参与部门和接收责任部门,编制运维交接计划。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运维移交管理办法1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车联网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单位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移交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信息运维中心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单位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2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单位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由单位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业务部门、信息运维中心、实施单位共同完成。

系统运维移交工作职责分工:(一)单位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及安全测评工作,系统的运维移交需报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单位执行相关申请工作,进行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许可及测评等工作。

(三)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和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移、交接确认等相关工作。

3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六条移交方应成立移交小组,移交小组应由系统初始实施人员构成,并有足够的技术力量。

第七条在系统正式交接前,系统移交部门应与信息运维中心指定相应的运维团队或者运维责任人,完成相关制度和文档的准备。

4运维交接流程第八条系统上线后,移交方应根据本运行移交标准,结合应用系统及试运行情况,制订应用系统移交工作计划(可参照《应用系统移交工作计划》),并与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讨论确定,最终通过信息管理中心审批确认。

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版本:V1.1文档描述文档变更第2页共11页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应用运维交接准入条件 (4)第三章应用运维交接流程说明 (6)第3页共11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明确交接申请方、应用运维方、运维相关方在交接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交接方式及步骤,为系统应用运维平稳、顺畅交接进行提供标准化的制度支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及各主体公司除敏捷开发方式的系统外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

第二章应用运维交接准入条件第三条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经理组织运维部门讨论运维在项目中的角色、参与方式、资源安排等内容,并确定上线后的运维模式(确定交接申请角色、承接运维工作的部门、交接方式、交接时间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对于采购第三方实施服务的项目,交接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由厂商直接与运维部门交接,二是由项目组运维人员与运维部门交接。

立项评审时各方须就交接方式进行确认。

第五条对于采购第三方实施服务的项目,在项目采购阶段,项目组应与厂商沟通交接时间和交接标准,并最终达成一致。

第六条原则上,交接方须提前3个月通知应用运维方,为应用运维预留资源准备时间。

对于特殊项目情况可由交接双方进行沟通。

交接前,交接方须完成全部如下工作:(一)系统建设:系统已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全部项目功能开发及上线。

(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并验收合格(至少要求业务验收合格及运维验收合格)。

(三)系统环境配备:核心系统须完成准生产环境搭建,对于重要程度低、用户需求少、平均发版间隔大于2个月的系统,如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环境搭建的,可就有关情况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四)系统部署架构:实现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的集群部署,或实现双机热备、双机冷备,以保障系统的服务可用性。

未能达到上述部署要求的,交接申请方应及时申请配置有关资源,并完成如下工作:1、资源配置到位的,制定系统可用性改进方案并在交接学习阶段完成实施;2、资源不能配置到位的,应制定故障恢复方案,并书面通知用户系统运行风险和故障恢复时效。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移交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信息运维中心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直属供电(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建设分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由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业务部门、信息运维中心、实施单位共同完成。

系统运维移交工作职责分工:(一)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及安全测评工作,系统的运维移交需报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单位执行相关申请工作,进行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许可及测评等工作。

(三)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和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移、交接确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第六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七条移交方应成立移交小组,移交小组应由系统初始实施人员构成,并有足够的技术力量。

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和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和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设备设施的运行原理和结构特点,能够正确操作、维护设备设施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第五条单位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维护单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并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做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第八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做到定期巡检和保养维护,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设施的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基本信息和运行情况,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第十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设施的台账,清楚记录设备设施的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做到明明白白,便于统计和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保证维护保养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标准,明确维护保养的标准要求,保证维护保养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责任制,明确维护保养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保证维护保养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维护保养的有效性。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规定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规定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移交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信息运维中心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直属供电(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建设分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由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业务部门、信息运维中心、实施单位共同完成。

系统运维移交工作职责分工:(一)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及安全测评工作,系统的运维移交需报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单位执行相关申请工作,进行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许可及测评等工作。

(三)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和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移、交接确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第六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公司服务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服务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服务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服务器系统运维移交的管理办法,确保顺利、有序地完成移交工作。

移交过程中应遵循简单、无法律纠纷的原则,并确保不引用未经证实的内容。

2. 移交准备阶段2.1 确定移交目标:明确移交的服务器系统、相关设备和文件资料。

2.2 人员安排:指定负责移交的主要人员,并向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2.3 移交清单:制定清单,包括移交的服务器系统和相关设备的详细信息。

2.4 文件整理:确认移交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必要的整理和归档。

3. 移交执行阶段3.1 移交前测试:在移交之前,对服务器系统进行必要的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配置正确。

3.2 数据备份:进行服务器系统中的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3.3 服务器关闭及拆卸:按照操作规范,正确关闭服务器系统,并拆卸相关设备。

3.4 设备移交:将服务器系统和相关设备按照清单进行移交,并确保记录移交过程中的时间和相关细节。

3.5 文件移交:将整理好的文件资料按照清单进行移交,并确保记录移交过程中的时间和相关细节。

4. 移交验收阶段4.1 服务器系统测试:对移交后的服务器系统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配置正确。

4.2 数据恢复:从备份中恢复服务器系统中的数据,验证数据完整性和正确性。

4.3 文件验收:检查移交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进行必要记录和备份。

4.4 移交完成确认:确认移交工作已经完成,由验收方进行书面确认和盖章。

5. 移交后维护阶段5.1 移交归档:将移交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并进行必要的备份和存储。

5.2 后续支持:为接手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解答其在服务器系统运维中的问题。

5.3 变更记录:记录服务器系统移交后的任何变更和修复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备份和存储。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公司服务器系统运维移交的管理办法,包括准备、执行、验收和维护等阶段的相应步骤和措施。

遵循本文档的规范和流程,可以确保服务器系统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和问题的发生。

运维移交管理办法模板

运维移交管理办法模板

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1综述1.1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运行稳定,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移交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2.1【运维移交】是指信息系统项目由承建科室移交至运维管理室正式运维。

3职责3.1运维管理室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交接确认工作。

3.2项目管理室和运维管理室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移、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3.3安全质量室负责移交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工作。

4移交前应具备的条件4.1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4.2明确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应用保障指标,定义业务数据备份策略,明确业务应用运行维护作业要求。

4.3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4.4培训信息系统运维人员:供应商对信息系统运维人员进行系统功能培训、技术培训。

系统功能培训包括系统的配置、操作及问题处理等运维支持相关的技能;技术培训应涵盖交接中将涉及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平台、开发工具、开发代码等。

4.5收集整理项目交付品,交付品移交清单(参见附件1《项目交付品清单》)。

4.6具备移交条件后,项目管理室向运维管理室提出正式申请(附件2《移交运维申请单》),同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完成移交准备工作。

5运维交接工作项5.1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在开发单位配合下检查移交日系统的运行情况,运行完全正常的系统方可进行正式移交。

5.2由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对被移交信息系统进行完整、全面的安全评估,找出潜在技术风险,进行病毒、木马查杀,端口、服务等安全检查。

对不满足的情况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方可移交。

5.3应用系统及配置备份:移交时系统备份应包括对各应用系统进行全备份,对操作系统的重要系统目录、配置文件、重要的系统文件进行备份,对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备份等。

5.4密码交接:密码交接应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等超级用户密码及应用系统后台用户密码的交接,交接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系统移交实施方案

系统移交实施方案

系统移交实施方案
在明确移交的目的和范围时,我们需要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移交后的支持和维护措施。

这需要双
方共同制定移交协议和相关文件,以确保双方在移交过程中能够明
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纠纷和误解。

在进行系统的备份和数据迁移时,我们需要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安
全性。

这需要我们制定详细的备份和迁移计划,包括备份的频率、
方式和存储位置,以及迁移的步骤和验证方式。

同时,我们需要确
保备份和迁移过程中不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业务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在系统的测试和验证阶段,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确保移交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这需要我们制定详细的
测试计划和方案,包括测试的范围、方法和标准,以及测试结果的
记录和分析。

同时,我们需要确保测试和验证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
和解决问题,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最后,在进行培训和知识转移时,我们需要确保新的管理团队能够
熟练操作和维护系统。

这需要我们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包
括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时长,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同时,
我们需要确保培训和知识转移过程中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和答疑解惑,以确保新的管理团队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系统。

综上所述,系统移交实施方案需要我们在明确目的和范围、备份和
数据迁移、测试和验证、培训和知识转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和
安排,以确保移交的顺利进行。

这需要我们充分沟通和协商,制定
详细的计划和方案,确保移交的顺利进行,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和稳定性。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保证erp系统的顺利运行,特拟定以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自觉遵守。

一、系统管理员配置总部安排一名系统管理员,对系统运行全权负责;斜胶胎和子午胎分厂分别指定一名熟悉业务,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接受能力强的人员为本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本核算单位下属所有账套的设置工作。

二、管理员职责1.核算单位财务负责人规范本单位的业务,制止不规范业务的发生。

负责本单位反结账的处理,此操作只能由负责人或本单位管理员进行。

根据本核算单位的需求,____相关人员编制非公司下发的报表格式和公式。

1____2____3____2.核算单位普通操作人员(各岗位)1____2____3____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保证自己的____不____(所有财务人员都应遵守),定期更换____。

依照及时性和准确性原则,当天发生的经济事项当天录入单据,需要审核的单据录入后必须进行审核。

4____5____6____7____8____及时核对自己所属业务的单据、列表和报表,确保业务的正确性。

不允许库存数为负数,不允许零出库。

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正确的报表传送到上级单位。

每月按时打印相关帐表。

需要协调其他部门修改或者更改某些业务,首先和其他部门沟通完毕,由有权限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修改。

三、基础数据维护制度1、存货和物料清单资料的维护制度1)在开发进入正常生产阶段,开发部门要及时将所开发的产品的清单输入计算机系统中,其中包括:所有自制和外购件的存货编码、名称及物料清单等相关信息;2)如果各个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未存在的料品代码,需要进行增加料品代号的,要填写《存货编码增加申请表》,把表格及时传递给开发部门的存货及清单负责人,进行存货及相关信息的增加;2、供应商和客户资料的维护制度为了使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的资料在系统中保持一致,要求所有的供应商资料有采购部门进行维护,客户的资料应由市场部的应收会计负责进行添加。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6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6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明确岗位责任,规范系统操作,提高系统可靠性和维护管理水平。

第二条本制度针对本公司系统运维人员设立、设备资源、系统用户、第二章第三条第三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运行操作和系统日常维护的管理。

运维管理范围系统运维的主要范围包括机房环境、设备资源、系统用户、运行操作和系统日常维护等的管理。

运维管理职能系统运维人员具体承担“____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的巡检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的巡查和维护,负责系统硬件和系统故障的及时处理,负责系统级配置用户和____的管理,负责系统配置的优化,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平台。

系统应用管理员负责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数据库中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巡查工作、应用层软件的维护和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分析、应用层系统问题的应急响应。

第四章____管理第七条认真执行____管理制度,强制保障____强度,并定期更换。

第八条____设置规则:____位数不少于____位,____结构由字母、数字混用组成。

第九条服务器系统____由系统管理员管理、应用系统和数据库____由应用管理员负责。

第十条所有____需要在资料管理员处备份,并保障三个月更换一次。

第十一条负责____管理的人员因故外出时,____交由领导或由领导委任相关人员进行管理,____管理回岗时应及时将____收回,并进行更换。

第五章系统定期巡检第十二条系统管理人员负责相关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内容包括。

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的升级,开放端口的控制,防病毒软件的记录、系统日志、操作记录等相关文档的____。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定期巡检工作,内容包括:每日检查数据库及其应用的可用性;每日检查自动备份是否成功及备份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手动备份;每周检查日志文件中最近时期的警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周检查数据库表的剩余空间,及时增加或扩展数据文件。

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

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管理规范版本:文档描述文档变更第 2 页共 11 页目录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第 3 页共 11 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明确交接申请方、应用运维方、运维相关方在交接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交接方式及步骤,为系统应用运维平稳、顺畅交接进行提供标准化的制度支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及各主体公司除敏捷开发方式的系统外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运维交接工作。

第二章应用运维交接准入条件第三条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经理组织运维部门讨论运维在项目中的角色、参与方式、资源安排等内容,并确定上线后的运维模式(确定交接申请角色、承接运维工作的部门、交接方式、交接时间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对于采购第三方实施服务的项目,交接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由厂商直接与运维部门交接,二是由项目组运维人员与运维部门交接。

立项评审时各方须就交接方式进行确认。

第五条对于采购第三方实施服务的项目,在项目采购阶段,项目组应与厂商沟通交接时间和交接标准,并最终达成一致。

第六条原则上,交接方须提前 3 个月通知应用运维方,为应用运维预留资源准备时间。

对于特殊项目情况可由交接双方进行沟通。

交接前,交接方须完成全部如下工作:(一)系统建设:系统已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全部项目功能开发及上线。

(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并验收合格(至少要求业务验收合格及运维验收合格)。

(三)系统环境配备:核心系统须完成准生产环境搭建,对于重要程度低、用户需求少、平均发版间隔大于 2 个月的系统,如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环境搭建的,可就有关情况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运维单位管理制度

运维单位管理制度

运维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运维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运维单位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运维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运维单位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运维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规定。

第四条运维单位管理制度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并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运维单位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与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相衔接,保证系统运行的正常和稳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运维单位的组织结构分为上级领导、运维主管、运维工程师和技术支持工程师等专业岗位。

第七条运维主管负责运维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运维工程师的工作。

第八条运维工程师负责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故障处理工作,按照工作任务和流程完成相关工作。

第九条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解决系统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支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条运维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保持职业操守,维护单位声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运维主管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运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二)指导和监督运维工程师的工作,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协调上级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保障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运维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问题,确保故障能够及时恢复,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三)完成相关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技术支持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包括:(一)解决系统的技术问题和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二)负责定期进行系统性能分析和优化,提高系统的性能和效率;(三)及时响应用户的技术支持需求,解决用户的技术问题。

第十四条运维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配应当合理,协调和配合各个部门的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正常使用。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是指针对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原则是合规性、高效性、持续性、专业性。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与完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二)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包括硬件设备维护、系统软件更新、应用程序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三)制定与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和措施,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四)监控信息系统的性能和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五)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系统需求分析和技术支持;(六)定期评估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七)组织开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七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权限包括以下内容:(一)拟定、修改和废止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二)制定和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策略和措施;(三)调配人员进行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四)调配和使用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源;(五)提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改进意见。

第三章运维工作流程第八条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的流程如下:(一)接收问题---根据用户反馈和系统监控数据,接收信息系统问题;(二)分析问题---对接收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和解决方案的制定;(三)处理问题---根据解决方案和工作安排,及时处理问题;(四)验收问题---处理完问题后,进行问题的验证和验收;(五)记录问题---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的原因、处理方法和效果等;(六)总结经验---根据记录的问题和处理过程,总结经验并形成知识库。

第九条在执行信息系统运维工作流程时,需遵循以下原则:(一)问题优先---优先处理对公司运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二)时间敏感---及时处理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三)问题回溯---对影响公司运营的重大问题进行回溯,找出问题根源,并提出长期解决方案;(四)资源合理分配---根据不同问题的紧急程度,合理调配人员和资金。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移交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信息运维中心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直属供电(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建设分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由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业务部门、信息运维中心、实施单位共同完成。

系统运维移交工作职责分工:(一)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及安全测评工作,系统的运维移交需报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单位执行相关申请工作,进行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许可及测评等工作。

(三)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和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移、交接确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第六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经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完成试运行报告并经过审查。

(四)具备必备的文档并经过审查。

(五)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七条移交方应成立移交小组,移交小组应由系统初始实施人员构成,并有足够的技术力量。

电网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电网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1 总体要求 (3)5.2 运维范围与对象 (3)5.3 运维人员要求 (3)5.4 运维工具与备品备件管理 (3)5.5 巡检管理 (4)5.6 维护管理 (4)5.7 缺陷管理 (5)5.8 运维报告管理 (5)6 检查与考核 (5)7 附则 (5)电网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加强电网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统一管理,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流程,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实现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电网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第1部分:规范(GB/T24405.1-2009)《电网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电网信息安全工作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信息系统:由计算机、网络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2 信息机房: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3.3 信息系统巡检:指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分为定检和临检。

定检是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巡检;临检是临时性对信息系统进行巡检。

3.4 信息系统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故障应急维护。

日常维护指信息系统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升级和优化,分为定期维护和不定期维护;故障应急维护指消除信息系统故障的维护。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4篇)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范文==================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包括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处理系统问题,并且进行相关的备份和恢复工作。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单位相关的信息安全法规,确保系统数据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系统数据。

第五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系统运维工作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制度的执行人为信息系统运维负责人,由单位领导委派。

第七条信息系统运维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信息系统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信息系统运维工作第九条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运维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按照运维计划,进行定期的系统巡检、故障排除和性能优化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进行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补丁。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随时关注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及时响应用户的请求,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给予用户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系统运行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信息系统备份与恢复第十五条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根据备份计划,定期进行系统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应掌握系统数据的恢复方法和工具,随时准备恢复系统数据,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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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实施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运维组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 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 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 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 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 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 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 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 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 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三章运维交接流程
第五条系统上线后,移交方应根据本运行移交标准,结合应用系统及试运行情况,制订应用系统移交工作计划, 并与信息运维组共同讨论确定,最终通过领导审批确认。

第六条信息运维团队直接参与系统运行支持工作,移交方应主动分配运维组人员相关工作,告知运维工作涉及到的各方面内容及注意问题。

信息运维组人员参与系统主要模块运维工作应不少于1个月,确保运维团队在正式移交后能够独立进行系统运维支持工作。

第七条培训信息运维组人员:移交方小组对信息运维组人员进行系统功能培训、技术培训和交接培训。

系统功能培训包括系统的配置、操作及问题处理等运维支持相关的技能;技术培训应涵盖交接中将涉及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平台、开发工具、开发代码等;交接培训主要包括交接操作流程、交接要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第八条进行文档等项目交付品的整理和移交,交付品移交清单参见《项目交付品清单》。

第九条制定初步的应急预案:移交方应针对信息系统的风险,制定初步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将进行实际演练。

第十条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方向信息运维组提出正式申请(申请表格见《移交运维申请单》),同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完成移交的技术准备。

第四章交接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交接前,移交方和信息运维组要整理确认《移交工作计划表》。

交接时,需要双方有关人员均在现场,各项交接内容均需要专人签字确认,只有全部过程签字完毕后方可认为交接结束。

第十二条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一) 整理系统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移交方需整理出《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表》,表中应包括主要系统平台提供商、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获得支持。

(二) 工具准备:移交方小组应根据应用系统及设备情况,
根据交接工作所需设备,如手提电脑、光盘、移动硬盘、必要的软件、保险柜、交接文挡及相关表格等,填写《交接工作所需设备清单》,并作好相应准备。

(三) 为了保证移交后系统的稳定运行,移交部门与信息运维组应对所有的系统、数据、系统用户、权限密码、技术文档、合同、设备等进行登记,对备份数据、技术文档进行封存,对系统用户权限和密码进行审查后,信息运维组按照审慎原则对系统进行接收。

第十三条系统交接工作
(一) 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信息运维组在移交部门配合下检查移交日系统的运行情况,运行完全正常的系统方可进行正式移交。

(二) 系统安全检查
由专业的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对被移交信息系统进行完整、全面的安全评估,找出潜在技术风险,进行病毒、木马查杀,端口、服务等安全检查,填写《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表》。

对不满足的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监督被移交方完成方可移交。

(三) 进行应用系统及配置备份
移交时系统备份应包括对各应用系统进行全备份,对操作系统的重要系统目录、配置文件、重要的系统文件进行备份,对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备份等,应用系统的全备份包括应用软件、数据库、参数配置文件、运行日志等, 交接完后应填写《交接日系统备份登记表》。

(四) 完成密码交接
密码交接应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等超级用户密码及应用系统后台用户密码的交接,交接完后应填写《密码设置修改登记表》。

交接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在进行密码修改前,应对所有系统的用户权限及参数文件进行备份。

在更改用户密码后,应检查应用系统相关配置中使用相应用户用于业务处理的情况,对配置文件中相应用户的密码进行修改,并及时作好相应测试,确保系统能正常运行。

(五)用户权限核查
在核查各系统用户及其权限前,应备份用户权限配置文件,并在进行核查操作时详细记录操作过程,核查工作主要包括:
停用不必要用户,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确认不必要时删除。

按最小权限原则进行权限调整。

如果存在使用超级用户用于后台处理的情况,建立具有所需权限的用户替代超级用户,并修改相应的配置文件。

是否存在缺省的超级用户。

核查完用户权限后,应填写《信息系统超级用户权限检查登记表》。

(六) 数据情况检查
检查所有历史数据的备份情况,包括存放位置及备份方式,并对备份数据进行有效性、完整性、连续性检查。

(七) 技术资料交接签字
技术资料要求交接方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资料),必要时提供文字资料。

技术资料交接应涵盖以下内容:
《应用系统试运行期间运行维护报告》
《应用系统试运行期间运行维护问题清单》(可以包含在维护报告中)《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手册》。

《应用系统应急预案》
其它相关资料详见附件《项目交付品清单》。

对移交的技术资料,需要检查其完备性、可用性、一致性,确保移交资料可用、能用。

(八) 设备资产清查交接
应根据被移交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台账,由移交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清查,清查时应记录设备状况、所用系统及存放地点,完善《系统硬件、软件台账》等相关表单。

(九)移交情况汇总所有移交工作结束后,移交方与信息运维组共同负责填写《移交情况汇总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提交到领导审批备案。

(十)对于系统产权完全归属使用方,移交方需填写《项目交付系统开发文档》,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提交到领导审批备案。

第五章交接后协议
第十四条交接后移交方需要签署书面安全协议,应承诺除了正常的密码体系外不再有其他方式可进入系统查看和修改信息,否则移交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表
信息系统移交情况总表注:产权归使用方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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