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浙江省体育强镇”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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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浙江省体育强镇”的实施意见

各办事处,镇机关各办(局)、镇属各单位:

为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确保全镇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根据省体育局《关于下发〈浙江省体育强县标准和评选方法〉、〈浙江省体育强镇标准和评选方法〉的通知》(浙体群〔2004〕1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浙江省体育强镇创建活动。现根据《浙江省体育强镇标准和评选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加快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以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活动为落脚点,努力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为全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新跨越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浙江省体育强镇活动,实现群众体育普及,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备,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经考核验收,达到浙江省体育强镇标准。

(二)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内容,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镇建立创建省体育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各办事处、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要切实抓好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好群众体育设施,搞好群众体育活动,促进农村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2、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广《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在镇建立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点,每年对群众进行体质测定。工、青、妇、教育等部门、各体育协会要组织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开展各类群体活动;各办事处、村、居、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创建特色项目,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把全民健身工作落实到实处,使全镇体育人口达到40%以上。

3、完善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加强对体育场所、镇文化中心的管理,不断添置、完善内部体育健身设施,加强现有全民健身苑点的管理,加快完成村、居、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使60%以上的行政村(居、社区)普遍建有一场(篮球场等)、一室(体育活动室)、一点(健身苑点)等体育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重视体育设施和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现有场地设施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开放。

4、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优秀体育苗子培养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85%以上。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开齐开足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选拔、培养优秀体育苗子,输送到上级体校接受系统集训,加强体教结合力度,形成完善的业余训练网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4月)

1、根据创建标准,制定实施意见。

2、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

3、召开创建工作会议,进行发动部署。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影响。

(二)实施阶段(4月~8月)

1、各办事处、有关单位落实各自创建任务,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收集、整理本部门体育工作台帐资料。

2、做好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及信息报道。

3、做好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活动需求。

4、创建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5、保持与上级体育部门的及时联络,做到上情下达,按照《创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完成体育工作总结报告。

6、接受温州市检查组初评,针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验收阶段(9月)

1、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2、整理好验收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

1、对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2、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对创建先进进行表彰。

3、做好创建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工作是全镇人民的一件大事,事关灵溪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创建是一项形象工程,也是一项全民工程。在创建工作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是重点,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关键,健全群众体育组织,落实体育事业经费是保证。我们要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全民健身全镇参与,提高全镇人民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创建工作要抓住重点,才能创出实效。各办事处、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职,分工负责,狠抓落实。镇创建领导小组将建立督查机制,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附:1、灵溪镇创浙江省体育强镇评分标准及任务职责细则

2、浙江省体育强镇评选标准

灵溪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灵溪镇创浙江省体育强镇评分标准及任务职责细则

备注:一、本评分表总分为113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加分13分)。

二、在考核中,每个“必达标准”均为一票否决标准,一项不达标则失去评选强镇资格。“备注”栏中未标明内容的空格为“酌情扣分”,其最小扣分值为0.25分起。

三、本细则为整个创建体育强镇的实施阶段,要求(4—8月份)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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