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通用范本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模版(3篇)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模版一、设备停产大检修作业基本定义生产区域内重大设备设施涉及系统或全厂停产大检修的安全作业。
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办程序“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生产车间主任或分管设备负责人提出,经机电部、生产部、安环部审核同意,经生产副总经理核准签发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三、设备检修安全作业有关规定㈠检修前的准备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均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㈡检修前的安全教育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㈢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三篇)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设备利用率,提出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他采矿企业。
第三条设备管理是指对矿井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及更新换代等工作。
第四条矿井停产检修是指对矿井的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停产检修工作。
第五条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水电设备、安全设备等都属于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的范畴。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管理工作应具备技术、安全的要求。
第七条设备管理工作应有计划、有安排,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
第八条设备管理工作应重视预防性维护,注重设备保养工作。
第九条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守现场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操作记录。
第十条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工作应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资料和使用记录。
第三章矿井停产检修第十二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依据矿井生产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不得随意延期。
第十六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检修项目、时间、人员等。
第四章备件管理第十七条设备备件管理工作应建立明确的台账,详细记录备件的采购、入库、使用、消耗等情况。
第十八条设备备件应保证质量,有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伪劣产品。
第十九条设备备件的采购应及时,要确保备件能按时到位。
第二十条设备备件的使用要合理,遵循先进、科学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设备备件使用完毕后要做好退库工作,严禁私自使用。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二条违反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设备备件管理规定的,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六条设备管理人员和矿井停产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持证上岗。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矿井安全,合理安排矿井设备检修,提高开采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矿井的停产检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停产检修应遵循安全第一、高效优质、科学合理、精细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停产检修应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落实具体责任到位,确保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矿井停产检修应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六条矿井停产检修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矿井停产检修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矿井停产检修应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记录检修过程和结果。
第二章停产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矿井停产检修前,应制定详细的停产检修计划,包括时间安排、检修内容、检修区域等。
第十条矿井停产检修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矿井停产检修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矿井停产检修前,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
第十三条矿井停产检修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环境整洁、安全。
第十四条矿井停产检修前,应做好相关设备的防护工作,确保停产检修期间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停产检修的具体工作流程第十五条矿井停产检修的具体工作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停产准备:停止相关工作,确保停产检修的顺利进行。
二、设备拆卸:根据工作计划,逐一拆卸设备,清理设备表面的污物。
三、设备维修:对拆卸下来的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完好。
四、设备调试:对维修好的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设备安装:将维修好并调试合格的设备安装到原来的位置。
六、巡查测试: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巡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七、恢复生产:完成巡查测试后,恢复矿井正常的生产。
第十六条矿井停产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一、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有效降低事故风险,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停产检修工作。
三、停产检修的基本要求:1. 所有停产检修工作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 在进行停产检修工作前,必须对矿井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矿井区域。
4.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和检修计划进行操作,任何非计划工作必须经过相关审批。
5.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停产检修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矿井停产检修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停产检修计划,包括项目、工期和责任人等内容。
2.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设立专门的检修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3. 检修组织机构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按照计划进行工作进度的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检修任务。
五、停产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1. 在进行停产检修工作前,必须对矿井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2.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
3.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4.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操作,保障工人的安全。
5. 停产检修期间,必须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检修区域明火作业。
六、停产检修后的验收与启动:1. 停产检修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2. 验收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对设备和设施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 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设备和设施,恢复生产作业。
七、责任与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停产检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范文(二篇)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范文一、目的与范围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的所有作业。
二、职责分工1. 设备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设备的停产大检修工作,在安全作业中发挥核心作用。
2.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并监督执行。
3. 检修人员:负责具体的设备检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安全。
三、安全操作规程1. 提前准备(1) 检查设备的停产通知和工作安排,了解检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准备所需的工具、备品备件等,确保能够顺利进行检修作业。
(3)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方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安全检查(1) 在进行任何检修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停产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停电、断气、隔离等措施。
(2) 检查设备周围的安全环境,清除可能的隐患,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3. 个人防护(1) 所有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2) 在进行有高处操作、明火作业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索和防护网等装置。
4. 设备操作(1) 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 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保持专注,防止分心造成事故。
(3) 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5. 火灾防范(1) 在进行有明火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规定。
(2)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消防检查,确保没有火源和隐患。
6. 事故应急处理(1) 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2)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4篇)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是指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安全隐患或需要进行日常维护时,对矿井生产进行停产检修的管理规定。
一、停产检修管理的时间安排:1. 日常维护: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维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日常停产检修时间,不影响矿井生产节奏。
2. 设备故障: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及时停产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
3. 大修计划:根据矿井设备维修周期和大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大修时间,确保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停产检修管理的程序:1. 发现问题:设备使用人员或检修人员在日常巡检、设备运行监测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
2. 停产申请:设备使用人员或检修人员上报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情况,并提出停产申请,由相关管理人员审核。
3. 停产决策: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停产申请的情况,决定是否停产检修,同时确定停产检修的时间和范围。
4. 停产通知:相关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停产通知,并及时通知生产人员和维修人员,确保停产检修的顺利进行。
5. 检修维修:维修人员按照停产通知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 关联工作:停产期间,相关人员对设备周边的工作进行协调和安排,确保停产期间的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7. 恢复生产:设备检修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后,相关管理人员决定恢复生产的时间,通知生产人员进行准备,确保生产的顺利恢复。
三、停产检修管理的责任分工:1. 设备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和故障上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 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故障及时修复。
3. 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停产申请、决策停产检修、编制停产通知、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停产检修的顺利进行。
四、停产检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对停产检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效果评估:对停产检修后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检修效果,改进管理。
以上为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旨在确保设备故障及时修复、安全隐患排除,保障矿井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办法范本(2篇)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机电设备的停产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生产中断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停产检修管理工作。
三、检修计划编制1. 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2. 检修计划应明确停产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工具和材料等细节。
3. 检修计划应提前至少7天向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报备。
四、停产检修程序1. 停产检修通知1.1 设备管理部门提前至少3天向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发出停产检修通知,说明检修时间和影响范围。
1.2 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应配合设备管理部门的停产检修工作,提前备好备件和材料。
2. 停产准备工作2.1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清理和整理工作现场。
2.2 检修人员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3 设备管理部门与生产单位协商制定相应的备件和材料清单,并提前采购到位。
3. 停产检修作业3.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修人员按照检修计划进行停产检修作业。
3.2 检修作业中应做到安全第一,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3.3 检修过程中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3.4 检修人员应做好检修记录,并将检修情况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5. 检修验收和启动5.1 检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修验收。
5.2 检修验收合格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启动,并通知生产单位恢复生产。
5.3 检修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与生产单位协商修复措施,并完成修复后重新进行验收。
六、安全注意事项1. 检修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或疲劳作业。
2. 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绕过安全控制装置。
3. 检修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4. 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384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正式样本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节设备更新、选型、采购第九条各矿要根据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生产状况制定近期的更新改造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对技术性能落后、老化、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的、合理的进行更新。
第十条设备选型应依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服务优质,并考虑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提升机电控、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井筒装备,风机风叶等)的更新、改造选型或大型配件储备,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产品性能符合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范本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保障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作业前准备1. 检查设备的停产计划,并清楚了解设备停产大检修的相关要求;2. 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并了解本次停产大检修的安全操作规程;3. 确定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的作业负责人和班组长,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4. 调查并评估设备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5. 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工具,并保证其完好有效;6. 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三、安全操作规程1. 所有参与设备停产大检修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耳塞、防护眼镜、工作手套等,严禁穿拖鞋、工装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2. 在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停工区域;3. 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绳索进行保护,并设置合适的安全工作平台;4. 不得在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饮酒和吸烟,并禁止在作业区内摆放易燃易爆物品;5. 严禁在设备正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必须确保设备彻底停止工作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6. 在拆卸设备零部件时,必须采取稳固支撑和适当防护措施,防止零部件滑落导致人员伤害;7. 使用电动或气动工具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工具的绝缘和安全可靠;8. 在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禁止随意更改设备的接线、水、气等管道,必须由专业人员指导和操作;9. 在进行设备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的起重设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10. 检修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记录相应的检修情况和结果。
四、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指定的值班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对;2. 发生人员伤害等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派人进行紧急救治,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3. 发生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或修复。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范本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寿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停产检修工作,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矿井停产检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矿井停产检修应遵循“生产一线、所属领导、专职人员”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矿井停产检修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二章停产检修计划第六条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应由矿井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停产检修计划应包括停产时间、检修范围、检修内容、检修设备、检修人员的配备等内容。
第八条停产检修计划制定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各项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的修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停产检修工作流程第十条停产检修工作的流程包括分析计划、组织准备、实施检修、安全保证和验收移交等环节。
第十一条分析计划环节应对停产检修计划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检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第十二条组织准备环节应根据停产检修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实施检修环节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安全保证环节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对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验收移交环节应在检修结束后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移交手续。
第四章停产检修工作的要求第十六条停产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矿井生产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停产检修工作应注重以下几方面的要求:(一)工作计划可行、合理,能实现预定目标;(二)工作流程清晰、分工明确,各项工作协调配合;(三)工作责任明确、权责制衔接,做到责任到人;(四)工作安全可靠、保障措施到位,杜绝事故发生;(五)工作质量优良、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六)工作文明规范、不干扰周边环境。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矿井停产检修工作,保障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停产检修工作。
三、工作责任1. 矿长负责制定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2. 检修队负责具体的停产检修工作,包括设备检修、维护和更换;3. 运营部门负责监督检修工作的进展和质量;4. 安全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并进行相关培训和督导。
四、停产检修计划1. 矿长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状况,制定停产检修计划,并报备相关部门;2. 停产检修计划应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所需资源;3. 停产检修计划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安全、顺利地进行工作;4. 停产检修计划应经过审批并按照计划执行。
五、设备检修1. 停产检修期间,设备检修队应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换;2. 设备检修队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并记录检修过程和结果;3. 设备检修队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4. 设备检修队应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六、安全管理1. 安全部门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对停产检修工作进行频繁检查和监督;2. 停产检修期间,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 停产检修期间,应加强对火灾、爆炸等安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4. 停产检修期间,应保证通风、照明和应急救援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质量管理1. 运营部门应对停产检修工作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要求;2. 停产检修期间,运营部门应对设备的修复效果进行抽样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3. 设备检修队应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4. 运营部门应对整个停产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应急管理1. 在停产检修期间,应设立应急救援队,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应急处置;2. 应急救援队成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3. 停产检修期间,应急救援队必须保持随时待命,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4. 应急救援队应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范文(4篇)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矿井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井设备管理和停产检修工作。
第三条矿井设备管理及停产检修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设备管理及停产检修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设备巡检、设备维护、设备报废处理、设备检修等。
第五条矿井设备管理及停产检修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提升矿井设备管理水平。
第六条矿井设备管理及停产检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设备巡检第七条设备巡检是指对矿井设备的定期巡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设备巡检应当按照设备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并制定相应的巡检计划。
第九条设备巡检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十条设备巡检应当重点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设备的运行参数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十一条设备巡检应当记录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制定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设备巡检应当建立巡检档案,对巡检情况进行记录备查。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十三条设备维护是指对矿井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应当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工作环境等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设备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应当重点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的紧固情况、设备的电气系统等。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应当记录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制定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应当建立维护档案,对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备查。
第四章设备报废处理第十九条设备报废处理是指对矿井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后,进行淘汰处理。
第二十条设备报废处理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十一条设备报废处理应当制定相应的报废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设备报废处理应当进行设备清理、设备编号注销等工作。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模版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停产期间的检修工作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并且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停产检修管理。
二、停产检修组织机构1.矿井停产检修组织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2.矿井停产检修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办公室、各专业工作组和相关配套服务单位。
三、停产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矿井安全部门应提前组织召开停产检修准备会议,确定停产检修方案和工作计划。
2.安排专人负责停产检修的物资准备和设备调试,确保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设备齐全。
3.组织对停产检修所涉及的设备、管道、电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4.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确保停产检修期间的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能够正常进行。
四、停产检修工作流程1.停产检修启动:根据工作计划,由指挥部发布停产检修启动指令,各工作组分别启动检修工作。
2.停产检修组织:各工作组按照工作计划,有序进行检修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检修方案实施:根据检修方案,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洗、维修、更换等工作,并记录检修情况和处理措施。
4.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发现的设备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设备调试和测试:在检修完成后,对设备进行调试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停产检修结束:检修完成后,由指挥部发布停产检修结束指令,工作组收拾整理工具和物资,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停产检修安全措施1.在停产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和非法进入作业区域。
2.要进行必要的设备检测和试验,并确保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3.对停产检修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4.对可能产生的爆炸、火灾、中毒等重大危险,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
5.停产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作业区域,并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防护用品配备。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模版
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的停产检修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确保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停产检修工作。
第三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确保所有停产检修活动的安全、高效、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是指为了进行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工作,暂停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营的活动。
第二章计划编制与审核第五条矿井应制定年度停产检修计划,并在每年年初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六条停产检修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停产时间、停产周期、停产范围、经费预算、人员安排等内容。
第七条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需充分考虑矿井生产安排、设备维护维修周期、停产次数的合理性等因素,确保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运营。
第八条停产检修计划的审核应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时间的合理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工作安排的合理性等。
第九条停产检修计划需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执行,未经审核通过的计划不得执行。
第十条停产检修计划的执行中如有变更,需重新编制变更计划,并重新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章组织实施与安全保障第十一条矿井应建立健全停产检修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停产检修工作组织机构应包括组织领导者、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物资采购负责人等。
第十三条停产检修工作组织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停产检修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停产检修工作组织机构应加强对停产检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停产检修期间,矿井应加大对设备、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停产区域的安全。
第十六条停产检修期间,严禁在停产区域进行火源作业,必要情况下应取代现有设备进行工作。
第四章资金保障与物资储备第十七条矿井应按照停产检修计划预算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范文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范文一、目的与范围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设备停产大检修期间的所有作业。
二、职责分工1. 设备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设备的停产大检修工作,在安全作业中发挥核心作用。
2.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并监督执行。
3. 检修人员:负责具体的设备检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安全。
三、安全操作规程1. 提前准备(1) 检查设备的停产通知和工作安排,了解检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准备所需的工具、备品备件等,确保能够顺利进行检修作业。
(3)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方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安全检查(1) 在进行任何检修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停产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停电、断气、隔离等措施。
(2) 检查设备周围的安全环境,清除可能的隐患,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3. 个人防护(1) 所有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2) 在进行有高处操作、明火作业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索和防护网等装置。
4. 设备操作(1) 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 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保持专注,防止分心造成事故。
(3) 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5. 火灾防范(1) 在进行有明火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严格遵守明火作业安全规定。
(2)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消防检查,确保没有火源和隐患。
6. 事故应急处理(1) 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
(2)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设备管理和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提高设备维护和维护和修理质量,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和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和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设备管理和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由企业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生产部门负责矿井的停产检修工作。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四条设备台账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台账,认真记录企业全部设备的相关信息,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总值、使用状态等。
2.设备台账应依照设备分类建立,并及时更新。
第五条设备维护计划1.设备管理部门应订立设备维护计划,合理布置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设备维护计划应包含设备的保养、检修、更换等内容,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六条设备维护与维护和修理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护和修理小组,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2.设备维护和修理小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及时发现并排出设备故障。
3.对于大修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订立维护和修理计划,并报生产部门和领导层审核批准。
第七条设备保养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保养制度,明确设备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周期。
2.设备保养应依照计划进行,并做到有人负责、有记录、有标识。
第八条设备备件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备件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设备备件的采购、储存和使用。
2.设备备件应定期盘点,确保备件数量准确。
第九条设备技术改造1.设备管理部门应依据生产需要,及时推动设备技术改造工作。
2.设备技术改造应合理规划、科学实施,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率。
第十条设备报废处理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设备报废程序。
2.报废设备应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便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三章矿井停产检修第十一条检修计划订立1.生产部门应依据生产需要和设备维护情况,订立矿井停产检修计划。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1. 前言为提高矿井生产设备的安全性、牢靠性、经济性及使用寿命,维护矿井生产秩序,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此规定。
2. 设备管理2.1 设备保养⑴周期性保养:各设备的保养周期由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厂家规定为准。
定期进行日、周、月、季度、半年度、年度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和检查签字。
⑵运转中保养:当设备正在运行时,必需按规程严格把握运行情形并对设备进行保养,同时也要确保把握安全生产情形。
2.2 设备维护和修理⑴发觉故障现象,立刻实行相关措施进行维护和修理,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
⑵维护和修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记录有关故障情况、维护和修理方案、维护和修理时间、维护和修理措施、部件更换等认真情况。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交接班长审核。
2.3 设备年检⑴矿井生产设备每年必需进行一次安全年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常生产。
⑵年检时要检查设备的各个性能指标,并填制《矿井生产设备年度安全检查表》。
⑶未按规定年检、未能通关的设备,严禁使用。
3. 矿井停产检修规定为维护矿井生产的正常秩序,提升生产效率,订立以下矿井停产检修规定:3.1 定期检修每年停产检修时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保养、年检,以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效率,削减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
3.2 突发情况当生产设备显现突发或重点故障时,应快速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适时报告矿井领导班子及安全技术部。
矿井领导班子和安全技术部应适时作出决策和布置,组织相应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适时修复。
3.3 矿井停产⑴矿井停产分定期停产和非定期停产两种情况。
⑵定期停产:每年一次,由矿井领导班子依据生产情况布置,并适时通知生产科室、维护和修理车间和无线电台等。
⑶非定期停产:由矿井领导班子依据生产情况、设备情况、矿井安全情况等决议,通知生产科室、维护和修理车间和无线电台等。
非定期停产时,应尽量缩短停产时间,加快检修速度,恢复正常生产。
煤矿停头、停面、停设备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停头、停面、停设备管理规定范文为规范操作及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凡发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立即停止作业或停用设备,并报告安全监察部门,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进行作业。
一、通用部分(一)安全生产环境条件、技术条件、管理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情况下组织生产的。
(二)无设计、无规程、无措施或存在重大缺陷、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不按设计、规程、措施施工的。
(三)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生产班组出勤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五)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六)高空作业地点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齐全的。
(七)井口附近____米范围内,井下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八)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采煤、掘进部分(一)掘进迎头积煤(矸)超过巷道断面三分之一的,耙装机没有按措施规定及时前移、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
(二)掘进锚网支护连续三根锚杆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
(三)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出现冒顶而未按要求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达不到措施要求的;采掘工作面临时支护不规范、不正常使用或空顶作业的。
(四)采掘工作面无跟班队长的或零星工程无安全负责人的;开工前未执行“三位一体”(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安全确认的。
(五)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地压危险,没有编审防治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其执行的。
(六)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未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的。
(七)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制定或落实老空探查安全措施的。
(八)过构造带、三岔门、四岔门等和揭煤、透窝没有根据要求制定、落实专项措施的。
三、机电、运输部分(一)电气设备保护不完好的;电气设备甩保护的;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现象的。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范文(3篇)
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设备管理和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一节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1. 设备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 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保障、运行可靠、协同共赢”的原则,建立健全设备维修、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
3. 设备管理应强化设备维修队伍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维修能力和水平。
4. 设备管理应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的记录和信息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及时记录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第二节设备维修和保养1. 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的要求进行,确保维修和保养操作正确、安全。
2. 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和考核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3. 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工具和设备,不得使用损坏、过时或不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
5. 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操作或违反规定。
第三节设备检查和评估1. 设备检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设备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检查人员进行,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3. 设备检查应重点关注设备的关键部位和关键技术参数,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设备评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状况、维修情况等因素进行,及时判定设备是否需要更换或改造。
第四节设备台账和档案管理1. 每台设备应有专门的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和保养记录、使用情况等内容。
2. 设备的档案应建立和完善,包括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内容。
3. 设备台账和档案应定期整理和更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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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985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编辑: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通用范本设备管理及矿井停产检修规定通用范本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节设备更新、选型、采购第九条各矿要根据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生产状况制定近期的更新改造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对技术性能落后、老化、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的、合理的进行更新。
第十条设备选型应依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服务优质,并考虑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提升机电控、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井筒装备,风机风叶等)的更新、改造选型或大型配件储备,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产品性能符合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把关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牵头,与供货及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防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
主排水泵的选型由地质部门审定矿井各种情况下的涌水量,机电处负责选型和确定台数。
新型设备使用前,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生产部门和供应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办理相关采购合同。
新型设备、新进入集团公司的供应商的设备采用试用方式进行采购,签定试用协议,明确试用成功或不成功后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邀标书要由业务处室把关。
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重要设备的选用评审,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招标确定供应商后,业务处室牵头签订严谨、详尽的技术协议,供应处签订商务合同。
第十二条闲置大型固定设备的调剂报废由设备管理中心与机电处、供应、纪检等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后按设备管理调剂规定执行。
第二节设备验收、保养、安装第十三条设备到货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一般设备可委托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设备、部件到货后,必须入库、建帐,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设备禁止拆套使用。
第十五条设备的安装应由业主单位施工。
如需外委安装,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承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业主单位要对承揽单位进行审查,并与承揽单位签订设备安装安全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设备安装前,有关人员应先熟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情况,要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标准等编制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概况、准备工作、施工时间与地点、施工组织、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施工具体步骤、安全保证措施等;措施经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审批。
大型工程(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及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须报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
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如:主提升机(主轴装置、制动系统、电控系统)、主扇风机、主排水系统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技术测定,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十九条各矿要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认真进行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验收等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后存入大型固定设备档案。
设备的安装质量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验收,隐蔽工程要进行中间验收;重安措和技术改造工程等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其它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第三节矿井停产检修工作规定第二十条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是一项涉及矿井生产、安全及原煤外运、入洗的重要工作;各矿要加强停产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协调有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第二十一条各矿要按集团公司要求,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合理安排矿井停产检修,认真、慎重地进行矿井停产检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的申报,以便于集团公司及时安排各矿的停产检修计划。
1、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以及对主要系统设备进行改造等,能平时检修的项目要在平时进行。
2、每年11月,各矿要编制下一年度矿井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
3、各矿要提前一个月编制下一个季度的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等。
4、各矿要提前半个月编制本单位的停产检修实施计划,上报机电处、调度室、经营管理部、运销分公司。
5、全矿井停产检修8小时以上及主要提升系统停产3日及以上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属申报范围。
6、机电处审查、平衡各矿停产检修的年度、季度申报计划,安排指导各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停产检修申报计划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形成文件下达各矿;各矿要认真执行下达的年度、季度停产检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提前上报,说明原因,经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明确答复后,方可更改检修计划。
第二十三条除集团公司下达的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外,各矿可根据设备情况自行安排本单位各系统设备的停产检修,主要运转系统设备停产6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要上报机电处;自行安排的停产检修,应每季度汇总,各矿每年停产检修总时间不应少于12天。
第二十四条矿井停产检修时,要成立以矿长为主的停产检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停产检修工作,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审查、贯彻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协调供应、安全、煤炭销售等与检修工作的衔接,检查检修的进度与质量,负责设备试运转及竣工验收,保证检修任务的落实和检修期间的安全。
1、每个检修项目都应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较大工程或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15日报机电处。
2、矿井停产检修实施24小时前,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检修准备情况、开工准确时间。
开工后每小班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一次主要项目的进度。
3、施工完后,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符合要求才能投入运行;检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验收记录,试运转情况记录由业主单位整理归档。
4、停产检修结束后15天内将检修总结、矿井停产检修项目验收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
第二十五条大中型设备检修项目以及对矿井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施工项目、突发事故的抢修必须由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涉及到矿井重大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有应急预案。
第四节设备的大修理工作第二十六条设备的大修理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
1、各矿每年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技术测定、电气试验等情况等全面地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大修理计划。
2、要根据设备缺陷认真制定完善的、针对性的修理方案,明确修理部位和技术要求;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重要设备(主提升机、主扇风机、变压器、锅炉等)的修理方案要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3、如需外委修理,要审查承揽单位的资质,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并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4、修理完成后,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形成资料存档保存。
第五节备品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各矿应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大型固定设备的配、备件的计划编制、上报以及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测绘、档案管理等工作;备件计划的主要内容应有设备名称、使用地点、配、备件名称、使用数量、备用数量、图纸图号等;制定的配、备件计划须经矿机电负责人审核后及时上报供应处。
逾期不上报造成配、备件短缺,影响安全与生产的,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备用数量及要求:1、提升系统(1)主副井绞车减速机,每种型号、速比的各备用一台;对于使用负荷较小或易更换者,也可备用一套齿轮(含轴)或轴齿轮,使用行星齿轮减速机者,原则上每车备用一台。
(2)主副井提升钢丝绳、尾绳和罐道绳,按在用数量备用;主、副井提升绳和尾绳悬挂装置,同型号的,每矿至少备用一套;不同型号的,每井至少备用一套。
(3)箕斗、罐笼、导向轮原则上按在用数量等量备用,天轮同型号的每矿备用一台,不同型号的每车各备用一台。
(4)主副井绞车轴承、减速机轴承、调绳离合器轴瓦、齿块等各种规格型号备用数量不少于一套。
(5)主副井绞车高、低轴联轴器,每车备用一套。
(6)主副井绞车盘形制动器不得少于二个备用量,摩擦衬垫不少于一套备用量;液压站的电磁阀、比例阀、油泵、滤油器等每种型号备用不少于一个,各种密封件及蝶簧等不得少于一套备用量。
(7)主副井绞车电动机原则上每车备用一台,凡二台以上绞车使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电动机的,至少备用一台;对于大型低速直流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备用设备暂有困难时,各矿要加强维护和检修,并定期检验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