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行次项目一、创业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1本年新增的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额2税收规定的抵扣率3本年新增的可抵扣的股权投资额(1行×2行)4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股权投资余额5本年可抵扣的股权投资额(3行+4行)6本年可用于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7本年实际抵扣应纳税所得额(5行≤6行,本行=5行;5行>6行,本行=6行)8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股权投资余额(5>6,本行=5-7行;5≤6,本行=0)二、通过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9本年从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本年新增的可抵扣投资额11以前年度结转的可抵扣投资额余额12本年可抵扣投资额(10行+11行)13本年实际抵扣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9行≤12行,本行=9行;9行>12行,本行=12行)14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投资额余额(9行≤12行,本行=12行-9行;9行>12行,本行=0)三、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合计15合计:(7行+13行)附件2《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等规定,填报本年度发生的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情况。
本表包括三部分:一是创业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企业通过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间接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三是上述两种情况的合计。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随着企业的发展,固定资产的投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大量的进项税。
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制度,即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抵扣缴纳的进项税额。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制度是基于税法规定的一项税收政策,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抵扣限额。
企业可以根据投入的固定资产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逐年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每年的抵扣限额为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即固定资产的总投资额除以设定的使用年限。
2. 按比例抵扣。
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在抵扣期限内逐年按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企业每年可以按照折旧率的十分之一抵扣进项税额。
3. 不得重复抵扣。
一旦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抵扣,那么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该固定资产不得再次进行进项税抵扣。
这是为了防止企业重复抵扣进项税,避免对国家税收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申报流程企业要进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的申报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申报流程:1. 资产申报。
企业需要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资产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资产申报表需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投资金额等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购置固定资产的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进项税申报。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将每个月的进项税情况进行申报。
申报时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列入其中,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流程提交。
3. 税务审核。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申报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审核通过,则会给予企业相应的进项税抵扣额度。
4. 抵扣确认。
税务部门会出具抵扣确认函,确认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
企业需要保存好抵扣确认函,作为税务部门的证据。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说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说明企业在报废产品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遇到了困惑,其财务人员认为,应按照报废产品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但产品成本中包含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xx〕1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为:(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中,对第(三)项的理解,按照财税〔xx〕170号文件的规定,应该按照生产该产品的固定资产的净值×适用税率,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但实际上这种计算方法不是很合理。
由于固定资产参与生产是企业存续期间的一个长期行为,其价值随着折旧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固定资产以后还继续生产产品,正常生产的合规产品包含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没有理由不允许抵扣,不能因少部分非正常损失的产品而影响正常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
有的纳税人认为,是否可按照产品中包含的折旧额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有的企业这样计算:按照产品中包含的折旧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此种算法看似合理,但实际操作中一是计算繁琐,因为要区分所有与该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的抵扣情况与分摊情况;二是没有相应的税务文件规定作为依据,不能规避税务风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0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何在报表中填列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何在报表中填列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白城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何在报表中填列总结如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5日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可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可予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包括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等。
截至目前,财政部尚未对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在实务中不同企业的处理方法各异。
在2008年12月31日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下同),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一律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因而将其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与此相关,在填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时,也无需调整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
自2009年1月1日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起,对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应当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处理:1.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仍然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其处理方法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相同。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能够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可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但是,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毕竟不是由经营活动产生的,而是由投资活动产生的,因此笔者认为,仍应当将其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而不能将其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及填报说明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及填报说明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本公告规定的企业,填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统计情况,不作为纳税申报表格。
企业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作为附报资料,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年度申报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统一填报,不单独填报本表。
企业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不填报本表。
二、为统计加速折旧(扣除)政策的优惠数据,固定资产填报按以下情况掌握:(一)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二)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月(季)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三)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按该类固定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估算“正常折旧额”后,与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额”比较,计算加速折旧金额。
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在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加速折旧额小于会计处理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的月份、季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所属时间:填报本年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的起始时间至本月份、季度申报的截止时间。
2.所属行业:六大行业企业按照本表项目栏纵向对应的实际从事行业填写;六大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填写。
(二)行次填报1.六大行业按照本公告规定确定的六大行业,分别填报本表第2行至第7行。
第8行“其他行业”:由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六大行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填写。
固定资产抵扣管理台账
固定资产抵扣管理台账
纳税人名称:
固定资产名称
审核管理
监控评估
固定资产用途
抵扣凭证类别及号码
固定资产金额
进项税额
抵扣时间
审核结果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
固定资产处置时间
是否按政策规定处理
1
2
3
4
5
67Βιβλιοθήκη 8910填表说明:1、本表主要现包括两部分内容,第2-7列主要是税源管理单位在对固定资产抵扣凭证进行票面审核时,应该填列的内容;第8-10列是税源管理单位在日常监控纳税人固定资产抵扣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固定资产处置或改变固定资产用途等现象进行的监控核查结果。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合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合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详细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详细日期。
(三)“纳税人辨别名”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立的辨别名,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依据公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点”: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尽地点。
(八)“营业地点”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尽地点。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计帐户号码。
(十)“公司登记注册种类”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阵营的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依据税法例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此中数。
(十三)“今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还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 1 栏“(一)按合用税率收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波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从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例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花费的销售额,外贸公司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 8 行加第 7 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 栏“应税货物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
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例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花费销售额,以及外贸公司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固定资产清查填表说明【模板】
附件1固定资产清查填表说明一、表格基本内容固定资产清查表分为2类表格,附件2为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3为固定资产自查情况登记表。
二、表格填写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2)根据国资办下发的各单位、各部门资产总清单认真核查并进行填写;固定资产盘盈情况登记表(附件3)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中发现的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主要是设备、家具类)进行填写。
三、关于设备的填写说明设备指通用设备(主要是行政办公、生活后勤使用的)单台件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和专用设备(主要是教学、科研使用的)单台件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不变的资产。
单台件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要填写。
四、表格具体填写说明:(一)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2)填写说明1、仪器编号、分类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单价、购置日期、现状、领用人、设备号请从国资办下发给各单位、各部门固定资产总清单EXCEL表格中查找;2、校区:按存放校区填写;3、实物:(1)实物存在的请在“有”一栏打“√”,并详细填写存放地点;(2)实物不存在的请在“无”一栏打“√”,并在“备注”一栏填写无实物的原因,例如:丢失,捐赠、调剂到XX部门等;(二)固定资产盘盈情况登记表(附件3)填写说明1、资产名称: “设备”填写设备名称(如电脑或计算机);“家具”填写家具名称(如办公桌、椅、柜);2、型号规格:“设备型号”填写铭牌上的型号,如无铭牌填写品牌,无品牌的不填;“家具型号”(如“老板台、写字台、三斗桌、老板椅、两面椅、折叠椅”)等,规格按“长×宽×高,(如单人、三人,高靠背)”等;其他以此类推;3、生产厂名:设备、家具须填写生产厂家名称;4、单位:个、套、台、件、辆等;5、单价:有明确购买价格的如实填写,无明确价格的估价填写。
(“单价”为购置价格,按照到财务处报账发票价格填写,属捐赠的填写捐赠价格并在“备注”栏注明为捐赠);6、购置日期:按照实际日期购置填写;7、经费来源:(1)教学(2)科研(3)基建(4)自筹(5)贷款(6)捐赠(7)其他按代码择一填写;8、使用方向:(1)教学(2)科研(3)行政(4)生活(5)生产(6)技术开发(7)社会服务(8)其他按代码择一填写。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
附件1A10508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一)本表1至14行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
本表15至28行适用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由享受技术进步、更新换代、强震动、高腐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外购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加速折旧或摊销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主要用于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备案。
(二)本表不承担纳税调整职责。
主要任务:一是对纳税人享受重点行业、领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统计(第1至14行)。
二是由汇算清缴享受国税发〔2009〕81号和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填写本表,以此履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手续(第15行至28行)。
(三)填写要求1.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即视为履行备案程序。
2.本年度内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下同)的填写本表,税法折旧小于会计折旧的金额不再填写本表。
某项资产某月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后,该项固定资产从当月起至年度末的会计折旧额和税法折旧额均不再填写计入本表,仅填报本年度内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月份的数据。
例如:A汽车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2018年5月,某项固定资产税法折旧额开始小于会计折旧额(其4月前税法折旧大于会计折旧),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税收折旧(扣除)额”除“原值”以外其他列次填写到4月份数额,“原值”据实填写。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及填表说明本表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新购进的要抵扣的所有固定资产。
(一)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四)本表第3栏的合计必须是第1栏和第2栏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填写当期认证并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企业要比对相符并申报后在抵扣当月才能填入此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填写当期采集并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企业要比对相符并申报后在抵扣当月才能填入此表)。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填表日期:项目栏次当期申报抵扣的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额累计增值税专用发票 1海关进口增值税2专用缴款书合计 3=1+2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下面是三个励志小故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你可以哭泣,但不要忘了奔跑2012年,我背着大包小包踏上了去往北京的火车,开启了北漂生涯。
彼时,天气阴沉,不知何时会掉下雨滴,就像我未知的前方一样,让人担忧。
去北京的决定是突然而果决的,我在宿舍纠结了一天,然后在太阳逃离窗口的时候打电话告诉父母,我要到首都闯一闯。
消息发出去之后,并没有预料之中的强烈反对,父亲只给我回了一个字:好。
就这样看似毫无忧虑的我,欣喜地踏上了北上的路。
有些事情只有真正迈出第一步的时候,才会迎来恐惧。
当我踏上北上的列车时,才惊觉对于北京,除了天安门、央视大楼这些着名建筑,我知之甚少。
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可于我而言,这句话并不适用,因为在坐上火车那一刻,我就开始对未来胆战心惊,毫无底气。
火车开动之后,我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而紧张,甚至一度心生退意。
人类果然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式,看似无畏的勇气背后不知藏下了多少怯懦和犹豫。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
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一、增值税转型概念及改革背景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将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转为 “消费型”,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的机器设备 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增值税的三种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 税;(3)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步骤:自2004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东北三 省一市选择8个行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中部六省26个 城市的8个行业;自2008年7月1日起,在内蒙古东部5个 盟市、四川地震严重的51个灾区先后开展扩大增值税抵扣 范围试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 改革。
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
(3)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务;
(4)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机动 (3)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车。
(4)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
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 纳增值税的;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 务院令第538号)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 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7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2008]117号)
产。但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 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 (3)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一、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3号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7号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0号公告二、填写顺序(一)一般顺序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1.销售情况的填写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
(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2.进项税额的填写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4.主表的填写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二)房地产建安行业建议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第一步: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28栏和23栏)(28栏为分期预缴,23栏为减征额)第四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1-11列)第五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六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12列)第八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九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额结构表第十步:填写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情况表第十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十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十三步: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_
附件2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等规定,填报本年度发生的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情况。
本表包括三部分:一是创业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企业通过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间接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三是上述两种情况的合计。
需要注意:一是本表填报两项创投优惠政策每年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和有限合伙人每年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本表用于计算本年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无论企业本年是否盈利,只要有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或者从有限合伙人分得应纳税所得额,既使本年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也需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一、创业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由创业投资企业(非合伙制)纳税人填报其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下同)以上限额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对于通过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间接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填写本表第9行至14行。
具体行次如下:1.第1行“本年新增的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本年新增的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额。
注意:无论企业本年是否盈利,有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即填报本表,以后年度盈利时填写第4行“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股权投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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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本表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新购进的要抵扣的所有固定资产。
(一)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 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三) 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四)本表第3栏的合计必须是第1栏和第2栏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填写当期认证并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企业要比对相符并申报后在抵扣当月才能填入此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填写当期采集并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企业要比对相符并申报后在抵扣当月才能填入此表)。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公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