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住区与城市居住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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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居住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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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居住的观念还不够健康,过度追求宽敞的户内面积就我国 目前的情形,主流居住的观念还、不够健康,过度追求宽敞的户内 面积、豪华装修等现象还比较普遍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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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边缘居住区
为边缘人群体所占有的居住区也就是边缘居住区。分为两类, 一类可称为主动型边缘居住区,另一类则是被动型边缘居住区,由 缺乏足够的生活竞争力与生活条件而不得已脱离社会主流的群体集 结而成。
第七节 不同功能混合型居住区
一、纯化形居住区
为居住区服务的必要公共设施不具有强大的城市吸引力。早工 业革命后发展壮大起来,通常位于城区外围,尤其是近远郊区一带。 纯化形居住区的连绵季节会产生大量的通勤交通,间接增加了城市的 运营成本。空心领域,居住区的功能纯化是必须的,过度纯化的居住 区将会连带产生更多、更大的城市问题。
郊区化的大型居住区SOHO似的旧城绅士化居住区、较小面 积的多档次公寓、功能符合的综合性居住区以及一些专类化的住区等。
二、旧居住区
通常指的是简称时间较长的居住区。即便将20年以内建成的居 住区都划为新居住区,有些既居住区使用了成百上千年,是活着的生 活场所,期间积淀的厚重文化早已超越了物质载体。不同年代、不同 历史阶段的旧居住区在城市中并置共存,展现着自己有时间才能堆积 起来的城市文化,对于城市是异常珍贵的发展资本。对旧居住区的研 究与分析往往是把握今天、预测明天的必要途径。
新居住区通常指的是刚刚建成或者建成时间较短的居住区。他们 一般代表了当下社会的居住观念,并暗示了将来的发展趋势。
我国城市最为通行的是居住小区模式,营造较好的景观环境、空 间和使用上都趋于内向化(如封闭式的物业管理)与单纯化(主要是 较为单一的居住功能),和中国古已有之的大院模型构成了文化上承 传关系,但是该模式却导致了城市共享性空间以及响应的社会生活 (尤其是街道生活)的失落。对于形成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与交流是 不利的。

城市中七十年代居住区环境与当今商品住宅之间的差异

城市中七十年代居住区环境与当今商品住宅之间的差异

城市中七十年代居住区环境与当今商品住宅之间的差异摘要:随之城市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新活动也大规模展开,在整个改造过程中,往往采取的是大规模“推倒重建”模式,尤其是对城市中旧居住区的更新,更是依赖于巨额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的活动而进行的,由于更新的目的和利益有所偏到,导致这样的更新难免会跟着房地产开发的脚步来进行,导致城市中大片建成居住区外迁,却不论其修建的年代和尚可使用的年限。

这种大规模改造对于城市中所特有的居住文化结构模式是一种极大的破坏,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商业办公大楼的涌入,这种单一的模式化的城市结构,破坏了一个大城市应有的居住环境的年代性,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探讨城市中居住环境在改造的过程中应该以年代发展为基础,结合不同年代的居住者的需求来进行城市居住环境的更新,并且通过大量实际调查报告的数据来比较七十年代居住区环境与当今商品住宅之间的差异,提出其改造的必要性和可实时性。

关键词:七十年代;渐进式;差异“七十年代住房体制是将高度集中的中央土地投资所有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国营和集体企业”[1]此时的住房建设属于国家投资,从分配方式上来讲,主要是围绕着住宅的供给模式展开的。

国家在住房投入上的预算资金直接影响了城市的住宅建设数量和质量。

此时采取的住房政策也是传统的福利分房政策,大部分由企业修建然后分配,属于非产业化住房经济。

而这种非产业化性质致使国家财政紧缺无力,很难提高建设质量。

于是,在1980年,邓小平就以“建筑业也是可以挣钱的”理论明确了中国的住宅建设应该向商品房属性转变。

特别是中央在1988年颁布的《土地法》中明确指出:“承认私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并允许土地的自由转让。

”这也标志着中国商品房时代由此展开。

在这样的机制下,中国的房地产规模越来越大,人们的居住环境较之前相比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从此,中国的房地产业成为了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住房政策的不同直接影响了居住主体的组成方式,从商品房的购买力上我们不难看出,购买主体主要集中在中等收入以上的这部分人群,他们在货币筛选以后进入商品住宅的购买行列,这种方式打破了以往业缘、地缘相结合的复杂的同质聚合关系,相反的,这些居住者拥有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经验,他们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而日夜拼搏,对于他们而言,社会归属感更多的体现在个人价值和货币价值上,这也决定了他们独断独行的生活方式。

商品房、城改房、安置房区别

商品房、城改房、安置房区别

1、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城中村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

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

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

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城中村改造房转商品房是项目正在办理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五证,城中村改造房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同样可以取得预售证,取得五证后,具有合法上市销售的资格。

城中村项目在转商品房过程中,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转为商品房后,和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程序相同,不需要再次交纳土地出让金。

3、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城市居住区绿地与商业区绿地的分类标准比较

城市居住区绿地与商业区绿地的分类标准比较

城市居住区绿地与商业区绿地的分类标准比较绿地是城市中宝贵的自然资源,对人们的生活和环境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绿地的分类标准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本文中,将对城市居住区绿地与商业区绿地的分类标准进行比较,以探讨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

一、城市居住区绿地的分类标准在城市居住区,绿地的分类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1. 功能性:城市居住区绿地主要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运动、社交交流等功能。

因此,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绿地的功能来划分,如公园、社区花园、运动场等。

2. 面积和规模:城市居住区绿地的规模通常较小,根据绿地的面积大小可以划分为大型公园、小型花园等。

3. 设施和设备:城市居住区绿地通常配有各种设施和设备,如儿童乐园、健身器材、休闲座椅等。

根据绿地内设施和设备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儿童游乐绿地、休闲广场等。

二、商业区绿地的分类标准商业区绿地与城市居住区绿地的分类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1. 商业性质:商业区绿地主要为商业活动服务,旨在提供购物、娱乐、餐饮等需求。

因此,分类标准可以根据商业性质来划分,如购物广场、主题公园、休闲步行区等。

2. 建筑密度:商业区通常建筑密度较高,空地有限。

因此,商业区绿地的规模较小,而且更多地与建筑相融合,如屋顶花园、露天庭院等。

3. 商业配套设施:商业区绿地通常配有商业配套设施,如咖啡馆、餐厅、商店等。

根据绿地内设施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餐饮娱乐绿地、购物休闲广场等。

三、城市居住区绿地与商业区绿地的共同点和差异尽管城市居住区绿地与商业区绿地的分类标准存在差异,但它们也存在共同点:1. 生态功能:城市居住区绿地和商业区绿地都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污染物质,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休闲空间等。

2. 社交功能:无论是城市居住区绿地还是商业区绿地,都是人们进行社交交流的场所。

人们可以在绿地中休闲散步、与朋友聚会,增加社交互动。

3. 美化城市形象:城市居住区绿地和商业区绿地的存在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使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城市住区的定义

城市住区的定义

城市住区的定义作为城市区域内人们的居住空间,城市住区是城市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包括生物的和物理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类聚居地或社会一经济一自然的复合体。

具体说来既可泛指不同规模的生活聚居地,也可特指被城市干道和自然分界线所包围,并由若干个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组成,与居住规模(在大城市中约为10000-75000户,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较完善的、能满意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1。

城市住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城市住区设计相应指对此住区的整体布局结构、住宅群体布置、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各种绿地和游憩场地、市政公用设旅和市政管网等进行综合、具体的支配。

城市住区设计是城市具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住区的结构模式由于居住这个基本因素的约束,城市住区具有肯定的结构形式,一般为两级或三级。

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1)住区一居住小区(类似邻里)一居住组团(2)住区一居住组团(3)居住区一邻居但不同住区的结构会由于气候、地理、投资条件、市场要求、设计师意念的不同而不同。

在固有结构模式的基础上,必需留意从便利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的需要动身,考虑所在城市的特定条件,采纳结合城市用地的总体布局的结构,因地制宜选择结构模式。

城市住区的规模指标住区规模包括人口(户数)和用地两方面,以人口规模为主要指标。

打算规模的因素有:配套一套规模与本住区居民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城巾-道路交通的合理组织;居民行政管理体制:城市大小、住宅层数;自然条件等。

城市住区的用地构成居住区用地往往由住宅、公共设施、道路、公共绿地几个部分构成,具体来说包括了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某些住宅区内也允许商业机构、办公单位、无害无污染的小型工厂用地,市政工程设施用地在内,其他还可以包括类似水面等其他用地。

居住区分类特点

居住区分类特点

居住区分类特点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居住区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区位的分布规律对居住区进行分类,可分为农村型居住区、城市/城镇型居住区和郊区型居住区。

1、农村型居住区特点:农村型居住区主要分布在非城市区域,多分散布置,与广袤的田野及大自然相伴,空气质量和环境清洁度相对较高,但由于污染治理系统不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易受破坏。

农村型居住区文明等级相对较低,是城市型居住区的祖先。

农村型居住区类型比城市型居住区更丰富,地域差异较大,形成了文化的多元性。

农村型居住区的形成多半是伴随时间流转的渐次累积,文化的生长与融合也由此获得一种从容与和缓,是缓慢生活形态的直接呈现。

其空间肌理与住屋形态表现出和谐、统一下的多样与有机,常具有整体涌现的景观之美。

其建筑多为低层,建筑材料常就地取材,与当地的自然环境高度整合。

农村型居住区与城市发展的关系错综复杂。

2、城市/城镇型居住区通常蔓延成片,总体数量少,但实际人口多,且呈上升趋势。

城市型居住区受城市中心的辐射影响,并反作用于后者,其建筑密度和建设强度常和其围绕的城市中心的等级呈正比关系。

且越是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周边的居住区其社会与文化内涵越丰富多样。

古代的文化规模与生活方式虽然较为单一,住宅面貌却因房主的不同而呈现出总体统一的个体差异,而当代生活虽比较多样,但很多住宅的个体差异几乎削减到了极限。

城市型居住区土地利用强度很高,与人口的高密度相互影响,形成具有巨大消耗力与生产力的市场,与产业化的城市历程相辅相成。

与自然隔离,环境质量相对较低。

人口组成、社会结构、社区关系与文化背景等方面更复杂3.郊区型居住区一部分是以前的农村型居住区对城市进行相对位移的结果,另一部分是从城市中扩张出来的。

多分布于乡村与城市之间,自然环境优越,对车行道路系统有强烈的依赖。

土地使用强度较低,居住建筑以联排和独立别墅为主,还有低层为主的花园洋房或较低密度的多层住宅,高层相对较少,分布自由。

一般用地规模较大,功能组成较为纯粹,主要为居住建筑。

居住区房屋类型

居住区房屋类型

居住区1)居住区也称城市居民聚居地,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除住宅外,还必须配建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建、道路和公共绿地等设施。

2)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1.3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1)商品房(Merchandise housing)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

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它建筑物。

(2)普通商品房(Limit-Merchandise housing)普通商品房也称“两限房”(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是指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进行测算以后,对房屋的销售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等方面进行限制,将开发商的利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并最终设定土地出让价格的住房。

由于普通商品房既限制地价,也限制房价,很多人又把它称作“两限房”,即套型建筑面积限定和住房销售价格限定的商品房。

根据国办发〔2005〕26号(国八条)规定:“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城市居住区生活圈概念及主要内容

城市居住区生活圈概念及主要内容

城市居住区生活圈概念及主要内容
一、概念
城市居住区生活圈,是指以城市居民为中心,以满足其日常生活需求为目标,以步行距离或时间为尺度,划分出的一定区域。

在这个区域内,居民可以方便地获得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与设施,包括住宅、商业、教育、医疗、交通、休闲等。

二、主要内容
1. 住宅区:城市居住区生活圈的核心部分,包括住宅建筑、住宅配套设施、公共绿地等。

2. 生活圈划分:根据居民的步行距离或时间,城市居住区生活圈可以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和五分钟生活圈。

不同生活圈对应不同的服务设施和人口规模。

3. 服务设施:包括商业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交通设施等。

这些设施应当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且分布合理,便于居民使用。

4. 公共空间:包括公园、绿地、广场、街道等。

公共空间为居民提供休闲、交流、活动的场所,增进邻里关系,提高居住区的宜居
性。

5. 交通:城市居住区生活圈应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包括公共交通和道路网络。

便捷的交通可以方便居民出行,减少出行时间,提高生活质量。

三、目标
城市居住区生活圈的目标是创造一个宜居、便捷、可持续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通过合理的规划,实现住宅、服务设施、公共空间、交通等的有机组合,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四、意义
城市居住区生活圈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对于城市规划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提高城市居住区的宜居性,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城市居住区生活圈也有利于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中的居住区与商业区的合理布局

城市规划中的居住区与商业区的合理布局

城市规划中的居住区与商业区的合理布局城市规划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的过程。

在城市规划中,居住区和商业区的合理布局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本文将探讨居住区和商业区的合理布局对城市发展的意义,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原则和建议。

一、居住区与商业区的关系居住区和商业区是城市的两大核心组成部分,它们的合理布局直接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居住区是城市居民的居住场所,为人们提供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商业区则是城市的经济中心,提供各类商业服务和就业机会。

合理的居住区与商业区布局可以使城市更具吸引力,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繁荣。

二、居住区与商业区布局的原则1. 便利性原则:居住区与商业区的布局应相互便利,以方便居民购物和便利商家发展。

商业区应该靠近居住区,方便居民购物、就业和消费。

同时,居住区内也应提供基本的商业设施,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2. 空间分散原则:居住区和商业区的布局应避免集中化,而是应该分散布局。

过于密集的商业区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而过密的居住区则可能导致生活质量下降。

因此,合理的布局应该是将商业资源合理分散到各个地区,以减少交通压力和环境负担,提高城市的整体环境品质。

3. 融合发展原则:居住区和商业区的布局应该相互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商业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中心,也是居民文化娱乐、社交活动的场所。

因此,在商业区规划中,应该融入更多的文化、娱乐、休闲元素,以满足居民多元化的需求。

同时,在居住区规划中,也应考虑到商业设施的需求,提供方便的交通连接,以方便居民前往商业区就业和消费。

三、合理布局示例以某市为例,该市居民规模庞大,商业发展较为活跃。

根据上述原则,可提出以下合理布局建议:1. 商业区布局:将商业区分为主要商业区和次要商业区。

主要商业区位于市中心,集中了各类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公司和商业办公楼。

次要商业区则分布在各个居住区周边,提供基本的购物和服务设施,方便居民就近消费。

居住区,大家懂得版

居住区,大家懂得版

1、居住区的概念:居住区是城乡居民定居生活的物质空间形态,是关于各种类型、各种规模居住及环境的总称。

2、居住区的类型:(1)按城乡区域范围不同划分①城市住区(在城市土地使用范围内,一般可只设置主要为社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②独立工矿企业和科研基地的住区(一般主要为某一个或几个厂矿企业或科研基地的职工及家属而建设的,居住对象较为单一。

公共设施应较为齐全)③乡村居住(主要位于农村范围的居住用地)。

(2)建设条件不同分①新建住区②旧筑区。

(3)住宅层数不同划分①低层②多层③中高层④高层住区⑤各种层数混合修建的住区。

3、影响住区规模的主要因素:①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步行距离,一般最大为800~1000米。

②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以此划分的城市地块往往成为决定住区用地规模的一个重要条件。

城市干道合理间距一般因为600~1000m之间。

③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如我国一些大城市家盗版管辖的人口一般在3~5万人,成为“街道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单元。

④其他影响:主要体现在高容积率开发导致住区人口规模较高。

自然地形条件和城市规模、城市历史街区环境、居民社会心理感受等因素对居住区的规模有一定的影响4、美国三种不同尺度的住区①住宅单体和小组群住宅可以称为最基本的尺度规模。

②邻里,具有步行尺度的范围。

③都市聚落,它是由邻里集聚而形成。

5、住区规范的划分:①居住区: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配件较完善的、满足该区居民物质文化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告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②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指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配有一套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告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的聚集地。

③居住组团:指被小区道路分隔,人口规模1000~3000人,配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

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
商品房是我国公民可以购买的房屋的主要房源之⼀,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兴建的,在司法实践中因商品房买卖产⽣的法律纠纷是⾮常多的,那么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品房和住宅房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和住宅房是没有明确区别的,两者的性质都是⽤于公民居住的,只是叫法不⼀样⽽已。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并由买受⼈⽀付房价款的⾏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并由买受⼈⽀付定⾦或者房价款的⾏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商品房和住宅房有什么区别”问题进⾏的解答,商品房和住宅房是没有明确区别的,两者的性质都是⽤于公民居住的,只是两者叫法不⼀样⽽已。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土地功能分区的类型

土地功能分区的类型

土地功能分区的类型土地功能分区是指对其中一地区的土地进行划分和分类,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功能,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土地功能分区可以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资源保护提供指导,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资源。

以下是常见的土地功能分区类型:1.居住区:居住区是供人居住的区域,包括住宅小区、住宅楼群和独立别墅等。

居住区通常需要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2.商业区:商业区是供商业活动开展的区域,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和市场等。

商业区一般位于城市中心或交通便利的位置,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和顾客的流动。

3.工业区:工业区是供工业和生产活动的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工业集中区。

工业区需要规划和布局合理,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因素。

4.文化教育区:文化教育区是供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包括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

文化教育区一般需要保留足够的空间,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文化氛围。

5.农业区:农业区是供农业生产的区域,包括农田和农业综合开发区等。

农业区需要考虑土地质量、水资源和农作物类型等因素,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业产出。

6.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而设立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

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7.交通运输区:交通运输区是供交通运输活动的区域,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

交通运输区需要考虑交通流量和交通导向,保证交通运输的效率和安全。

8.公共设施区:公共设施区是为了满足城市公共服务需求而设立的区域,包括公园、体育场馆、医院和政府机关等。

公共设施区的规划需要考虑到公众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设。

以上是常见的土地功能分区类型,根据地区的不同,还可以进行细分和调整。

在土地功能分区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等因素,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居住区名词解释

居住区名词解释

居住区名词解释引言居住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居住的场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住区的建设和管理成为城市规划的重点之一。

但是,居住区这个名词本身涵盖的概念很广泛,包括各种类型的居住区。

本文将对居住区的定义、分类以及功能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对居住区的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什么是居住区居住区是指供人们居住的特定区域,是城市或乡村的街区、社区或小区。

居住区应具备适宜居住的环境和设施,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居住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居住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城市居住区和乡村居住区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居住区可以分为城市居住区和乡村居住区。

城市居住区一般位于城市的核心地带或者周边,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交通条件。

乡村居住区则通常位于城市郊区或农村地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2. 高密度居住区和低密度居住区根据居住区内人口密度的大小,可以将居住区划分为高密度居住区和低密度居住区。

高密度居住区一般是指建筑物密集,人口较多的地区,如城市中的商业区和市中心地区。

低密度居住区则通常指建筑物分散,居住人口较少的地区,如乡村和郊区。

3. 公共居住区和私人居住区根据居住区的属性,可以将其划分为公共居住区和私人居住区。

公共居住区一般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居住区,居民一般享有特定的权益和服务。

私人居住区则通常是指由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享有私人产权和住宅使用权。

4. 功能居住区和综合居住区根据居住区内的功能特点,可以将其分为功能居住区和综合居住区。

功能居住区一般是指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如单纯的住宅区。

综合居住区则是指集住宅、商业、教育、医疗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居住区,居民可以在同一个区域内满足多种需求。

居住区的功能居住区除了提供居住场所外,还具备以下功能:1. 生活功能居住区提供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如商业设施、学校、医院等。

这些设施和服务的提供可以方便居民的生活,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

商住房与居住房有什么区别

商住房与居住房有什么区别

商住房与居住房有什么区别
商住房、居住房、公寓,为何傻傻分不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商住房与居住房的区别,了解清楚后,老婆再也不用担心你被售楼小姐忽悠了!
区别:
一、用途。

商住房和居住房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首先在用途方面,商住房是既可以作为店面,又可以作为住房两种用途的。

而居住房一般只能作居住使用,如要改成商用需向相关部门申请。

二、土地使用年限。

商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居住房也就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三、购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

因为土地使用年限的不同,在购房时贷款的利率与首付比例也会有较大的差别。

商住两用房按照商业用房贷款利率(最低上浮10%),首付4.5成;居住房按照住宅按揭贷款利率(最高下浮30%),如果是首套房的话首付是2成。

四、水、电、燃气使用,物业费收取不同。

商住房(公寓)大多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由于现在商品房销售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许多的公寓。

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收费标准都比住宅高,且不通燃气,为后期居住带来很多不便。

五、居住密度。

商住房(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

什么是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住宅⽤地,住宅⽤地和居住⽤地的区别是什么依照城市的总体规划的需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地使⽤的要求进⾏划分。

依照城市的⽤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标准,城市和农村⼟地分为2⼤类,9⼩类。

那什么是住宅⽤地?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是住宅⽤地,住宅⽤地和居住⽤地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住宅⽤地?住宅⽤地指的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路等的总称。

传统的意义上的住宅⽤地,有两层意义:1、住宅建筑的基底占地以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路等)的总称。

2、供⼈们⽇常⽣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院落的包括院落)。

包括:a、城镇单⼀住宅⽤地。

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别墅⽤地。

b、城镇混合住宅⽤地。

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业或商业等混合⽤地。

c、农村宅基地。

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d、空闲宅基地。

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地等。

住宅⽤地和居住⽤地有区别吗居住⽤地是住宅⽤地、公建⽤地、道路⽤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地的总称。

居住⽤地布局是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主要影响因素有⼈与⼟地、形势与政策、经营与管理、环境与景观等。

其具体要求是优化发展⽅向,建设紧凑城市;居住⽤地优先,坚持以⼈为本;居住邻近就业,缩短通程时间;遵循经济规律,,合理利⽤⼟地;保证地块规模,⽅便经营管理;关⼼弱势群体,优先保障⽤地;分散弱势群体,促进社会融合;考虑建筑档次,改善城市景观;附属居住⽤地,严格控制规模;挖掘空间资源,适应市场需求。

《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第⼗⼆条⼟地使⽤权出让最⾼年限按下列⽤途确定:(⼀)居住⽤地七⼗年;(⼆)⼯业⽤地五⼗年;(三)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五⼗年;(四)商业、旅游、娱乐⽤地四⼗年;(五)综合或者其他⽤地五⼗年。

⾮住宅建设⽤地使⽤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城市居住区的分类

城市居住区的分类

城市居住区的分类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中国城市中的居住区,自市中心区向外大致可分为旧居住区、单位居住区和新居住区3类。

旧居住区是以旧城区为主的市中心区居住地区。

主要由行政机关、商业和服务业设施、一些街道工厂及其家属区组成。

1949年以前建设的低层住房多,房屋配套设施差,建筑密度大,各种用地混合严重,居住环境差,并且人口密度大,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相对较多,职、住接近上班方便,利用市中心区各种设施便利等为旧居住区的特点。

一般说来,这里的居民对迁往郊区有抵触情绪。

进入80年代以后,许多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旧城改建,旧居住区的景观和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首先表现在居住用地的缩小和与之对应的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增加;其次是建筑的高层化和利用上的多功能化,即改建、新建后的中、高层建筑有的全部用于住宅,有的则为住宅和商业、服务业共用。

北京、广州等大城市的研究表明,近年旧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在下降。

但也有一些中等城市,旧城改造不是起了分散人口的作用,而是加速了人口向市中心区的集聚。

因此,不同规模和性质的城市的旧居住区,经旧城改造后表现出不同的土地利用、居住结构等方面的特征。

单位居住区是指1949年以后的30年间围绕旧城区、以单位的形式建设而成的居住地区。

其特点是4mdash;6层的中层住房多,配套设施较全,居住环境质量较旧居住区为好,绝大部分住房是工厂、行政机关、科研教育单位的住宅,就近上班者多。

城市居住区名词解释

城市居住区名词解释

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 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居住区 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小区 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组团 级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配建设施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其他用地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公共活动中心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道路红线城市道路 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标高的比值。

商品房与住宅房区别 住房功能与配套设施的要求不同

商品房与住宅房区别  住房功能与配套设施的要求不同

商品房与住宅房区别住房功能与配套设施的要求不同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商品房指的是国有土地上有房产证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包括新建房屋和二手房屋都叫商品房。

住宅房指的是房屋使用用途是居住的房屋,其包括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

具体地说,住宅房应具有以下特征:一、住宅套型面积稍大,配置合理。

有较大的起居、炊事、卫生、贮存空间。

二、平面布局设计合理,体现食寝分离、居寝分离的原则,并为住房留有装修改造的余地。

三、房间采光充足,通风良好,隔音效果和照明水平在现有国内基础标准上提高1-2个等级。

四、合理配置成套厨房设备,改善排烟、排油条件,冰箱入厨。

五、合理分隔卫生空间,减少便溺、洗浴、化妆、洗脸的相互干扰。

六、管道集中,水、电、煤气三表出户,增加保安措施,配置电话、闭路电视、空调专用线路。

七、设置斗门,方便更衣换鞋;展宽阳台,提供室外休息场所;合理设计过渡空间。

八、住宅区环境舒适,便于治安防范和噪音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组织合理,社区服务设施配套。

九、垃圾处理袋装化,自行车就近入库,预留汽车停车位。

十、社区内绿化好,景色宜人,体现出节能、节地特点,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中国出现的。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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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化住区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居住区的区别
商品化住区是在城市居住区的基础上发展来的,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的定义,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它在城市用地分类里被划分为居住用地,即是对用地的功能划分。

而商品化住区在城市居住区的基础上,将住区商品化,变成可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基本属性。

而使用价值具有选择性,恰好满足人们不同的需求。

以前的福利分房制度中,人们对居住区环境有选择的愿望,却没有选择的条件,往往只能满足交通出行和生活购物两个最基本的层次。

在商品化住区中,提供了交通出行、商业购物、文化教育、绿化生态和其他生活服务环境等多种可选择性环境,提高了商品的品质,获得较好的利润,成为开发商追求的目标。

这些商品化住区独有的特征,是城市居住区概念中所不能体现的。

因此,我国居住区外环境发展始于住宅商品化时期。

2.商品化住区的发展阶段
萌芽阶段(1986~1990)——这一时期主要是对商品化住区的建设标准和住区模式的探索阶段,主要形式有危房改造、合作建房和廉租房建设等。

在新的政策和经济体制下,开始尝试一些新的规划设计手法,然而由于缺乏理论和实践经验,整个规划设计较少关注住区内的环境,整体谁不高。

住区特点:多样化投资、多样化设计。

混乱阶段(1991~1994)——这一时期由于管理失控,整个商品化住区的规划设计走向误区,出现混乱无序的发展状态。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争取更高利润回报,抬高住区容积率,增加建筑密度,使得小区内部绿地面积较少,并且没有较为集中的绿化空间。

住区的生活环境和服务设施配备存在许多问题,给居民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住区特点:高密度、高容积率,绿化空间狭小,生活环境较差。

规范阶段(1995~2000)——这一阶段,是商品化住区发展的重大突破阶段,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力度加强,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规划管理政策,建设了一批住宅示范小区,如重庆龙湖花园、深圳东海花园、南京月牙湖花园等。

并通过研究、开发、集成、配套而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和完整的小康住宅成套技术体系,指导住区的规划建设。

该体系突破了单栋思想,考虑住区整体空间的形成和环境的设计;突破了单一追求容积率的建设思想,提出环境价值论,在小区中良好的室外居住空间和优良的绿化环境及完善的配套设施成为规划设计追求的目标,大大提升了住区的品质。

住区特点:户型变大,更加合理,开始关注环境设计和建筑的个性化设计。

成熟阶段(2001~2010)——近十年来,在前期的发展实践和理论基础之上,不断的完善其理论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开发出适合现代商品化住区发展的新理论体系,指导小区的规划设计。

随着现代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区的要求已从一个安身之所转变成一个高品质生活娱乐空间的追求。

由此,许多以环境或景观为主题的居住区应运而生,并注重人性化的设计,如“文化主题社区”、“生态主题社区”、“景观主题社区”等,都体现了现代居住区中对室外空间环境的追求。

住区特点:多元化环境,多层次化空间,人性化设计的环境设计成为主要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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