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的清查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清查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财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财产清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工作;(二)收集、整理财产清查资料,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三)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五)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清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财产清查办公室的工作。
第三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二)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三)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九条财产清查内容:(一)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二)盘点实物,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三)核实产权,确保财产权属清晰;(四)检查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清查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财产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专项清查。
第十一条年度清查:(一)在每年12月底前,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年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全面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季度清查:(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季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季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专项清查:(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清查;(二)各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清查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产管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和清查。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分为年度清查、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三个阶段。
年度清查于每年年底进行,定期清查与年度清查错开进行,临时清查根据需要进行。
第五条财产清查工作涉及到安全、机密和保密的内容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
第二章财产清查程序第六条公司财产清查程序包括:资产核对、财产盘点、资产分析和异常处理。
第七条资产核对是指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无形资产登记台账和库存台账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产盘点是指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检查和登记,核实财产的位置、数量、状况和使用状况。
第九条资产分析是指对财产盘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财产分布、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异常处理是指对盘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调查,例如漏报、错报、短缺等情况。
第十一条财产盘点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财产清查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责任主体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自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协助进行资产核对、财产盘点和资产分析。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财产,确保财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产台账,以及财产的价值评估和折旧情况。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丢失、损坏、短缺等异常情况的,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年度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处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八条对故意损毁、盗窃公司财产或虚报财产的,将追求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是指对某一单位或个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核和清查的一种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真实、完整、无遗失,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以下是财产清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财产清查的内容1. 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建筑物、设备、机械、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详细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在位情况准确无误。
2. 存货的清查: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存货的清点和核对,确保存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无遗漏和差错。
3. 资金账户的清查: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资金的清点和核对,确保资金的数额和流向准确无误。
4. 债权债务的清查:包括对借贷合同、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进行详细清查,确保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证照文件的清查:包括各种证照、凭证、合同等文件的审核和整理,确保证照文件的齐全和有效。
二、财产清查的实施步骤1. 组建财产清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财产清查小组,确定财产清查的任务和责任。
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财产清查的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可行性和合理性。
3. 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按照清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文件审核和数据核对等环节。
4. 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根据实际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报告,详细记录清查的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 整改和复核工作:根据财产清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核和核对工作,确保财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6. 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财产清查制度的意义1. 掌握财产状况:通过财产清查,能够准确掌握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状况,防止财产的遗失、流失和挪用。
2. 发现问题和隐患:财产清查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避免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
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债权债务的清查,对所有往来款项,要加强结算,核对、清理。
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防止发生坏账。
三、固定资产清查每年6月进行一次,并与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相核对。
发生盘盈、盘亏,要及时处理,保证账物相等,同时,要配合纪检室对在职干部内审时进行资产核对。
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
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一、引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清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组织和机构。
财产清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财产,防止财产的滥用、浪费和损失,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和利用率。
本文将就财产清查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二、财产清查制度的目的财产清查制度的目的在于准确了解和掌握组织或机构的财产状况,防止财产灭失、流失、浪费和挪用等不正当行为,保证财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通过财产清查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和监督,形成一套科学、严密的财产管理体系,促进组织或机构的良好运转和发展。
三、财产清查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财产清查制度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明确规定清查的范围和目标,确保财产清查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2. 审计监督原则:财产清查制度应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建立起财产清查的监督机制,确保有关部门对财产清查活动进行监督、评估和审计。
3. 法律合规原则:财产清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财产清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财产清查制度的主要内容1. 清查对象的确定:财产清查制度需要明确规定清查对象,即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清查对象可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财务账目、合同、存货、债权债务等各种财产类型。
2. 清查方式和程序:财产清查制度应当规定清查的方式和程序。
清查可以采用人工盘点、系统对比、样本核查等方式,按照一定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
清查程序应当包括前期准备、实施清查、尽职调查、清理整顿、报告汇总等环节。
3. 清查责任和权限:财产清查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清查各方的责任和权限。
清查责任主要包括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同时应当明确各部门的权限和分工。
4. 清查记录和档案:财产清查制度应当规定清查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清查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查档案应当保存有序,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备案和归档。
5. 清查结果的处理和利用:财产清查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清查结果的处理和利用。
财产清查制度的内容包括
财产清查制度的内容包括一、引言财产清查制度是指为了确保财产的安全、透明和合规管理,组织实施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探讨财产清查制度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二、财产清查的目的财产清查制度旨在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通过清查,可以防止财产遗失、滥用及其他非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组织的利益,提高管理效能。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1. 财产财产清查制度包括各类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不动产、机器设备等。
不同类型的财产应采用不同的清查方式和流程。
2. 财产记录财产清查制度要求对所有财产进行明确的记录,包括财产的来源、归属、数量、估值等信息。
记录可以采用电子化方式,以提高信息的存取和管理效率。
3. 财产调查财产清查制度应涵盖对财产的实地调查,以核实记录的准确性。
调查可包括对各部门、个人财产的检查、盘点、验证等。
四、财产清查的流程1. 策划与准备财产清查的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策划和准备,确定清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素,并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
2. 通知与协助财产清查前,应向相关部门、责任人发出通知,明确清查的目的、范围和流程,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相关文件、记录等。
3. 实施与监督财产清查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实施,并由上级领导或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在清查过程中,应确保操作规范、公正、透明,遵循法律和组织的相关规定。
4. 调查与核实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疑点的财产应进行调查与核实。
例如,通过与相关人员核对记录、查阅相关凭证等方式,验证财产的真实性。
5. 结果与整理清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清查结果,编制清查报告。
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呈现财产的状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五、财产清查的重要性1. 风险防控财产清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财产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避免财产损失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内部控制财产清查制度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组织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果。
3. 诚信建设财产清查制度对于营造诚信守法的组织文化具有重要作用,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财产管理中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设备、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各项财产物资和财务状况。
财产清查的对象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
第三条财产清查的种类和周期财产清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月度清查。
年度清查应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完成;季度清查应在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完成;月度清查应在月份终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定期清查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条财产清查的组织和实施财产清查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部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
财产清查应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清查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责任心。
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方法和程序财产清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对象、时间、任务和要求;(二)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对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设备、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盘点,对债权债务进行查对;(四)编制清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清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五)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六)将清查结果报告给企业负责人,并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反馈和整改。
第六条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核实;(二)根据问题的性质,由审计部门、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三)对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四)对企业负责人报告,并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五)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七条奖惩制度(一)对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财产清查,或者在清查中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三)对因未按照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导致企业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与核算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与核算制度一、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其中,财产清查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能够清楚掌握财产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单位财产安全、规范运作。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清查。
一、制度的意义1.明确权责:财产清查制度明确了财产清查的权责分工,明确了财产清查的职责以及所需协作的职能部门,有利于清晰剖析每个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2.保障财产安全:有了财产清查制度,单位财务和财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利于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财产遗失、损坏等事故的产生。
3.促进财务透明:财产清查制度规定了对资产清查的过程具有监控性质,有利于管理人员了解财务状况,提高财务透明度。
4.有效遏制腐败行为:按照财产清查制度进行清查过程中,可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在清查过程中出现人为作假等不当行为。
二、财产清查的程序1.制定清查计划: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制定清查计划,做好清查安排,确定清查目标、时间和地点等。
2.组织清查:制定清查组织机构和职责,聘请专业人员参与清查,并将清查组成员名单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以获得帮助和支持。
3.确定清查方式:按照财产性质、存放位置、资产大类等要素,选择采用主要是盘点清查和凭证检查等方式核对。
4.开展清查工作:在清查工作中,按照清查方案和程序,认真又细致地清点财产,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清查记录,以便于做好后续的财政核对。
5.核对清查结果:清查任务完成后,清查组长应与单位相关人员一同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对和确认,若出现数据不符合的情况应及时纠正。
6.做好检查与验收:按照相应规章制度和流程,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清查报告。
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清查的资产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后整理上交有效凭证,妥善保管好资产凭证。
三、财产清查的注意点:1.组织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并安排专人对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为了更好地保护工会的财产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会的资金得到合理、科学、高效的使用,建立健全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绍兴总工会的财产清查管理工作,确保工会财产的安全和使用的合法性。
一、总则1.绍兴总工会的财产清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守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2.绍兴总工会设立财产清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财产清查的组织协调和执行工作。
3.财产清查工作小组由绍兴总工会主席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
二、清查范围和周期1.财产清查范围:包括绍兴总工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类资产。
2.财产清查周期:每年底对全年工会财产进行清查;每季度对当季工会财产进行清查。
三、清查程序1.决策程序:组织工会主席会议或工会代表大会进行财产清查方案的讨论和决策。
2.组织准备:工会财务部门根据清查方案,汇总各项财产数据,准备清查材料。
3.清查形式:组织专业人员对工会财产进行实地清查。
对于固定资产,应进行实物清查,并填写相应的清查登记表;对于流动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应核对相关凭证和台账。
4.清查结果:财产清查工作小组按照清查程序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核。
如出现问题或差异,需要进一步追查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5.审核公示:清查结果经审核无误后,对外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四、违规处理1.对清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财产清查工作小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2.如发现财产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于故意隐瞒、虚报财产信息和其他损害工会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保密措施1.参与财产清查的人员必须保守工会财产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
2.财产清查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篡改或泄露。
六、监督机制1.工会代表大会、工会监事会和审计部门定期对工会财产清查情况进行监督。
2.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工会财产管理有权监督,有权检举和揭发违法违纪问题。
财产清查制度
随着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财产清查制度也不断完善。在近代,中国开始引入西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同时 借鉴了西方的财产清查制度。
现代财产清查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代财产清查制度已经越来越完善。目前,世界各国都建立了符合自己国情 的财产清查制度,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子化的财产清查制度也逐渐普及。
加强内部审批制度
对于重大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 明确授权范围和责任,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专业素质
通过定期培训、考核和实践锻炼,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要求他们秉持诚实、守信、公正的原则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该企业在存货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部分存货短缺和滞 销
全面清查企业固定资产情况,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闲置 和浪费问题。
通过定期盘点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查企业 存货情况,发现并解决存货短缺和滞销问题。
案例二:某零售企业固定资产清查
该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浪费现象,部分资产处于 闲置状态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案例
查效率和准确性。
02
数据共享与协同
信息化技术促进了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
通过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可以实现实时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使财产
清查更加便捷和高效。
03
新型技术的应用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财产清
查制度将更加依赖于这些技术,实现更加全面、精准的资产管理和清
财产清查制度是财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 保证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同时为单位的财务 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成立以财务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物资清查小组。
2、每年对财产物资组织两次全面清查,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查明各种财产的实有数,以及发生差异、盈亏的原因,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
保证帐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
3、查明各种财产储备的真实性,以保证工作需要。
对积压、呆滞的财产物资及时处理,充分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
4、查明各项财产管理情况是否良好,有无管理不完善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以便改善管理以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财产清查范围为生产经营和销售而储备的主要物资,具体范围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样机等。
第三章财产清查实施办法及内容1、生产部仓库:(1)平时由保管员自查,要求作到日清月结。
(2)仓库负责人和财务部材料核算人员定期抽查。
重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一致,以查明材料保管、收发方式方法的规范性和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盘查过程中发现和由保管员提出的问题。
(3)仓库成立互查小组,根据材料核算员出具的库存清单,由保管员于月末互相盘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一致。
(4)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产仓库负责人、企业管理部和财务部组成的仓库物资盘点小组,对仓库物资进行全面清查。
依照帐、卡、物相符一致原则,对产成品、半成品和重要原材料逐一进行对照;对于一般材料和维修备件或不经常变动部品进行抽查,要保证抽查面能反映同类库存情况。
查明各项财产管理情况是否良好,有无管理不完善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以便改善管理以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对积压、呆滞的财产物资及时处理,充分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
2、生产部滞留: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生产仓库统计员、生产部统计员和财务部组成的盘点小组对生产滞留在产品进行清查。
核查统计和实际滞留以及帐面数量的相符一致情况。
3、固定资产:每年月及月底成立由设备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核查固定资产帐、设备清单和固定资产的相符一致情况。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是用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组织。
工会在日常的工作中不仅要发扬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优良传统,而且还要加强对工会财产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加强对工会财产的管理和监督,绍兴总工会制定了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以保障工会财产安全,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
一、制度的目的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工会财产的监督,确保工会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保护职工的利益,推动绍兴总工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1.清查范围工会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工会办公用房、工会办公设备、工会公共设施、工会物品、工会资金等,以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私人物品。
2.清查内容工会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1)工会办公用房: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使用情况等。
(2)工会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文件柜等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拥有者、购买时间、使用情况等。
(3)工会公共设施:公共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设施的位置、大小、使用情况。
(4)工会物品:奖品、礼品、办公用品、文具、纪念品等物品的种类、数量、拥有者、价值、使用情况等。
(5)工会资金:工会财务、经费的来源、去向、数额等情况。
(6)私人物品:委员会成员个人物品以及委员会成员的家属物品。
三、清查程序1.制定清查计划清查前,工会委员会应该制定清查计划,确定清查的对象、方式、时间等。
2.公示通知清查前,应该通过公示、通知等方式告知职工,告知清查对象和清查时间,并告知职工在清查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3.组织清查清查时,应该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由委员会授权的工作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对清查范围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清查,并对物品的数量、规格、价值、用途等情况进行记录。
4.审查清查结果清查完成后,应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查,列出清查报告,把清查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分类,传达。
5.警示教育清查结束后,工会委员会应该加强对工会委员会成员的警示教育,告诉委员会成员应始终自觉保护工会财产安全,切勿滥用职权,确保工会财产的安全合法。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有财产的管理,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并组织领导本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四条与财产清查有关的会计处理,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依据《会计法》和本规定,对各部门的财产清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组织程序第六条公司在每年进行财产清查时,应根据财产清查的需要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机构、指定财产清查人员。
财产清查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七条公司在财产清查工作开始前,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财产清查方案一般包括:财产清查的目的、方法、步骤、人员及要求等。
第八条为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各部门与财产清查有关的财会、实物保管等部门要在实施财产清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九条对在财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财产清查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立即向总经理或相应部门报告,作出处理。
第十条通过清查、核实,各部门要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
在清查、核实后,财产清查人员要出具清查报告,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方法第十一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一)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二)应收账款、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结算款项;(三)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四)各项投资;(五)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六)在建工程;(七)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财产的清查.每年进行二次,第一次在当年的6月30日日班下班后时点数,第二次在年末即12月31日日班下班后时点数实施。
财产清查制度
- 1 -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应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为便于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1 固定资产2.1.1 生产用固定资产:①机械设备;②动力设备;③仪器仪表;④运输设 备;⑤电子计算机;⑥通用测试设备仪器;⑦房屋;⑧建造物;⑨办公用设 备。
2.1.2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2.1.3 未使用固定资产 2.1.4 封存固定资产 2.1.5 在建工程2.2 低值易耗品:①管理办公用具(办公用桌、椅、板凳、文件柜等用具); ②专用工装通用工具;③仪器仪表;④替换备件。
2.3 存货2.3.1 储备物资:①原材料、成件;②委托加工材料。
2.3.2 在产品:①在产品;②自制半成品。
2.3.3 产成品:①库存产成品;②外购商品;③委托代销商品;④分期收款发 出商品。
2.4 各种货币资金:①现金、银行存款;②各种有价证券。
2.5 各种债权、债务:①对付货款;②应收货款;③其它对付款;④其他应收款;⑤预付货款;⑥预收货款。
2.6 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等2.7 对外投资:①长期投资;②短期投资。
以上各项均在清查范围之内。
(已报废而未处理的账外物资另册管理)公司组成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财产清查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实行归口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清查的原则,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本部门财产清查工作。
资产主管单位的划分,详见下表:综合部一固定资产(一)生产用固定资产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1 机械设备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2 动力设备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3 仪器仪表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4 运输设备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5 电子计算机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6 通用测试设备仪器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7 房屋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8 建造物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9 办公用设备及器具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二)在建工程综合部综合部及在建单位二低值易耗品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 2 -(一)管理用具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二)专用工装通用工具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三)仪器仪表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四)替换备件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存货(一)储备物资各事业部综合室各事业部材料库1 原材料;成件各事业部综合室各事业部材料库2 委托加工材料各事业部综合室各事业部综合室相关主管人员(二)在产品各事业部创造部各事业部创造部(三)产成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1 库存产成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产成品库2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销售部门相关主管人员3 外购商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产成品库4 委托代销商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销售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四货币资金财务部财务部五债权;债务财务部公司各单位六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财务部财务部七对外投资财务部财务部4.1 财产清查的期限公司对各项财产必须进行日常循环清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清查时间定于每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1. 背景本公司拥有大量资产和财产,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确保资产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
2. 目的财产清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确保不发生任何丢失或损失。
•保护公司的利益,预防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面的贪污和盗窃行为。
•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和分配得到合理而谨慎的管理。
3. 财产清查范围本公司的财产清查范围包括:•资产清单:包括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等等。
•财务对账:对公司的银行账户、现金流水账户进行定期对账。
•档案存档:对公司的合同、协议、文档等重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进行财产清查。
4. 财产清查流程本公司的财产清查流程如下:1.编制财产清单:公司应编制固定资产清单、存货清单、原材料清单、备件清单,以便进行财产清查。
2.定期盘点:公司应定期进行盘点,对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等财产进行清查记录,并与财产清单进行比对。
3.对账核对: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现金流水账户进行对账核对,确保账目一致。
4.档案存档:公司应对重要文件进行归档、存档,以备需要时进行查阅。
5.数据分析:公司应对财产流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以提高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5. 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责任制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责任制是保障财产清查制度有效实施重要的环节,财产清查责任人主要包括:•公司负责人:对财产清查制度进行监督和指导。
•财务主管:负责对财务对账核对和重要档案的存档管理。
•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的管理和盘点工作。
•数据分析:负责对财产流动的数据进行分析,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6. 财产清查的制度执行本公司应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善性。
财产清查的执行包括:1.建立责任制: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责任和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财产清查职责和任务。
2.严格执行人员权限制度:公司应设立财产管理权限制度,确保只有特定人员可以进入财产库房、仓库等存放财产的地方。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企业资产实有数额,发现并解决帐实不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相关的财产使用部门配合清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范围与期限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所有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如下:(一)固定资产。
含生产用、封存、出租、租入等;(二)材料。
含仓库保管科、在途料、帐外料、废旧料、备用料等;(三)低值易耗品。
含在用及库存的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清扫用具等;(四)库存现金、油价证券、银行存款;(五)应收、应付款项。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三章财产清查的期限与组织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期限(一)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工作;(二)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三)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四)部门/单位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组织(一)日常的财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根据需要灵活安排,由财务部直接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清查;(二)全公司进行财产普查时,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清查工作。
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行政事务部、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以便清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三)在进行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全部登记入帐;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挂好标签,表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清查。
财务部门应将有关帐目登记齐全,核对清楚,做好记录,计算完整、准确,保证帐帐、帐证相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依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确定各种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流动资产。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库存种子、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出租财产等。
(二)非流动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专项物资(包括在途、委托外单位加工和保管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三)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部清查一般是在期终结算时进行,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局部清查是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其清查对象主要包括下列三类:(一)对具有流动性或容易短缺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二)各种贵重物资,每月都要清点一次。
(三)对库存现金每日终了进行清点。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具体规定如下:(一)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工作;(二)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三)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四)部门/单位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 /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组织领导与分工开展全部清查时,应成立由公司高层领导、财务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
开展局部清查工作时,也要由专人负责,制定好清查计划,确定相关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以使清查工作不重复、不遗漏。
财产清查的部门分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资产、专项物资、库存材料、库存种子、在产品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清查,其余资产由财务管理部负责清查。
第三章财产清查准备财务管理部应将截止日期前发生的收付款项、库存物资的增加、减少情况,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全部登记入账。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绍兴总工会
03
提升了工会的社会形 象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 了工会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声誉,增强 了社会对工会的信任和支持。
制度改进建议与展望
完善制度设计
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 制度设计,完善相关规定和流程,提高制
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加强培训和宣传
定期开展制度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 对制度的掌握程度和执行力度,确保制度 的顺利实施。
THANKS
05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实 施效果评估
制度执行情况评估
制度执行情况总体稳定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在绍兴总工会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规定 和流程得到了有效实施。
员工对制度的了解程度提高
通过培训和宣传,员工对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得到 了提高,为制度的顺利实施提源自了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
清查组织实施
成立清查小组
由工会主席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 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清查 工作。
制定清查计划
根据工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清查计划, 明确清查范围、时间、方法和责任人。
清查程序与方法
实地盘点
01
对各类财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
鉴定估价
02
对需要估价的财产进行鉴定估价,确保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
绍兴总工会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制度效果评估
01
提高了工会财产管理 水平
工会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 了工会财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 平,保障了工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02
增强了工会的经济实 力
通过财产清查和有效管理,工会的经 济实力得到了增强,为开展各项工会 活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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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企业资产实有数额,发现并解决帐实不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相关的财产使用部门配合清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范围与期限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所有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如下:
(一)固定资产。
含生产用、封存、出租、租入等;
(二)材料。
含仓库保管科、在途料、帐外料、废旧料、备用料等;
(三)低值易耗品。
含在用及库存的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清扫用具等;
(四)库存现金、油价证券、银行存款;
(五)应收、应付款项。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三章财产清查的期限与组织
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期限
(一)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工作;(二)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
(三)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
(四)部门/单位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组织
(一)日常的财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根据需要灵活安排,由财务部直接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清查;
(二)全公司进行财产普查时,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清查工作。
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行政事务部、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以便清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三)在进行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全部登记入帐;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挂好标签,表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清查。
财务部门应将有关帐目登记齐全,核对清楚,做好记录,计算完整、准确,保证帐帐、帐证相符。
第四章财产清查的方法与程序
第七条固定资产、材料、地址已耗品等实物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实地盘点法主要清查财产的数量;技术推算法主要清查财产的价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配合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分类账一致,总分类账余额与明细分类账余额一致,明细分类账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二)由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核对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三)由财务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以卡对物,以物对卡,保证相互一致。
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使用状态进行核实。
对闲置、封存、使用率不高等分别著名、进行登记、统计。
对移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经常做到轮流盘点,重点抽查,确保卡物相符。
第九条材料、低值易耗品清查由财务部、材料物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进行。
其方法和程序包括:
(一)清查要求达到“三清”:数量清即帐卡物相符;质量清即查清成新率、变质、损坏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入库日期清即查明超保管期限及积压呆滞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使用部门应将帐内、帐外等所有材料用盘点单进行登记(一式三份)报材料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并分别注明多余、积压等异常现状。
材料物资部门对多余、积压物资进行调剂或及时回收;
(三)材料物资保管部门对由仓库保管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用盘点单进行全面盘点登记,并注明多余、积压等异常现状;
(四)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分部门建立备品手册管理。
备品手册一是两本,一本存材料物资管理部门,一本由使用部门保管。
使用部门定期与材料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材料物资部门每年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并进行标记。
第十条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清查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清查。
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和开户银行对帐。
具体方法如下:
(一)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查
1、一般采用湿地盼电的方法来确定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有关会计账簿余额进行核实,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
2、库存现金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不得允许以借条、收据等白条抵库。
3、财务分管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
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有价证券清查结果报告表,并在现金日记账余额栏外盖章。
(二)银行存款清查
1、一般采用与开户银行对帐方法,将企业记账的银行结算单据逐笔与开户银行对帐单核对,以查明是否相符。
2、对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未达帐项”,造成双方余额有差异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财务经理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并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栏外盖章。
第十一条债权、债务往来款项清查包括各种应收、应付款项。
清查方法采用与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对帐的方法,并要求双方进行书面前人。
除了做到帐帐相符以外,还应查明双方有无发生争议的款项,以及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坏帐损失。
特别对经办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对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由财产清查小组核对盘盈、盘亏、报废等结果,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理由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材质鉴定书”等,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列销。
第十四条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责任损失承担单位,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给
予补偿。
第十五条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或铸就个人经济责任、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丢失,要先赔偿,后补发。
已到使用年限,经鉴定小组认可,同意报废更新的,必须以旧换新。
(二)因不负责任造成财产物资损坏、变质、丢失的,除按损失费用的5%-50%赔偿外,还应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将公家财产物资送人或占为己有的,除按价值全部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行政或法律责任。
对工程余料、废旧料、帐外料管理不善,造成流失、被盗的,按损失金额,由责任单位及个人全额赔偿,并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对各部门公用的工具、备品(含公私两用的财产物资),必须要有数量借用台帐。
部门内热源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如交接不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对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对欠款单位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并对经办人采取经济连带赔偿制度。
第十七条对积压物资、呆滞物资、多余物资及时回收、调剂、变卖。
同时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对经办人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十八条对闲置、未使用、封存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调剂、变卖,并着重分析原因,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经单位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