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1.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流动资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和各项债务,其中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设备、各项债权、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等;股权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本金和股权比例;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施工用机电设备等,其他资产包括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项债务包括所有账面负债和或有负债。
2.财产清查的期限财产清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采取定期清查方式,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不定期专项清查。
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按日清查,稽核人员按月进行核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按月清查;债权债务按季清查;固定资产、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库存材料物资按年清查,以每年10月30日作为清查日。
3.财产清查的组织领导及分工3.1 组织领导:年度清查应成立清查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行政部牵头组织,不定期专项清查可根据清查内容确定组织机构。
3.2 清查分工:固定资产中的生产设备由项目发展部负责清查;其他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负责清查;库存材料物资由物资部负责清查;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由营销部负责清查;其余由财务部负责清查。
4.财产清查的程序及要求4.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清查:首先有出纳人员自行清点,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再由稽核人员对照盘点表和调节表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由稽核人员在盘点表和调节表上签名,核实不符的,稽核人员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
4.2 实物财产的清查:各部门按照财产清查分工对所管理的实物财产进行现场清点,核实品种、规格、编号、产地、数量、使用状态及完好程度等,填写实物盘点清册,然后与财务部提供的账面财产清点逐一核对,不符的应进行标注,盘亏、盘盈的应填写“盘亏盘盈明细表”。
4.3 股权清查:由法律秘书根据有关法律证明资料编制“股权架构图”或“股权构成表”。
无法律证明的不得确认为股权,尚未确认的股权应以附注形式说明。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的清查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清查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财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财产清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工作;(二)收集、整理财产清查资料,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三)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五)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清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财产清查办公室的工作。
第三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二)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三)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九条财产清查内容:(一)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二)盘点实物,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三)核实产权,确保财产权属清晰;(四)检查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清查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财产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专项清查。
第十一条年度清查:(一)在每年12月底前,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年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全面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季度清查:(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季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季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专项清查:(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清查;(二)各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清查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产管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和清查。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分为年度清查、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三个阶段。
年度清查于每年年底进行,定期清查与年度清查错开进行,临时清查根据需要进行。
第五条财产清查工作涉及到安全、机密和保密的内容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
第二章财产清查程序第六条公司财产清查程序包括:资产核对、财产盘点、资产分析和异常处理。
第七条资产核对是指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无形资产登记台账和库存台账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产盘点是指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检查和登记,核实财产的位置、数量、状况和使用状况。
第九条资产分析是指对财产盘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财产分布、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异常处理是指对盘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调查,例如漏报、错报、短缺等情况。
第十一条财产盘点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财产清查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责任主体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自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协助进行资产核对、财产盘点和资产分析。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财产,确保财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产台账,以及财产的价值评估和折旧情况。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丢失、损坏、短缺等异常情况的,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年度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处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八条对故意损毁、盗窃公司财产或虚报财产的,将追求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全面性原则;3. 定期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5. 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清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财产,具体如下:1. 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办公家具等;2.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3. 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4. 其他财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
第五条清查内容主要包括:1. 财产的数量、质量、价值;2. 财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情况;3. 财产的账目、凭证、报表等资料;4. 财产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
第三章清查程序第六条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七条准备阶段:1. 成立财产清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等;3. 对清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清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第八条实施阶段:1. 对财产进行盘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提出处理意见;3. 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清查报告。
第九条总结阶段:1.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人;2. 对清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批;3. 将清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财产清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清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账目不清、账实不符;2. 财产保管不严,造成损失;3. 财产清查过程中弄虚作假;4. 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第十二条对在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是指对某一单位或个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核和清查的一种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真实、完整、无遗失,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以下是财产清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财产清查的内容1. 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建筑物、设备、机械、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详细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在位情况准确无误。
2. 存货的清查: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存货的清点和核对,确保存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无遗漏和差错。
3. 资金账户的清查: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资金的清点和核对,确保资金的数额和流向准确无误。
4. 债权债务的清查:包括对借贷合同、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进行详细清查,确保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证照文件的清查:包括各种证照、凭证、合同等文件的审核和整理,确保证照文件的齐全和有效。
二、财产清查的实施步骤1. 组建财产清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财产清查小组,确定财产清查的任务和责任。
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财产清查的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可行性和合理性。
3. 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按照清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文件审核和数据核对等环节。
4. 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根据实际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报告,详细记录清查的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 整改和复核工作:根据财产清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核和核对工作,确保财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6. 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财产清查制度的意义1. 掌握财产状况:通过财产清查,能够准确掌握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状况,防止财产的遗失、流失和挪用。
2. 发现问题和隐患:财产清查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避免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财产管理中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设备、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各项财产物资和财务状况。
财产清查的对象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
第三条财产清查的种类和周期财产清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月度清查。
年度清查应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完成;季度清查应在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完成;月度清查应在月份终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定期清查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条财产清查的组织和实施财产清查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部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
财产清查应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清查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责任心。
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方法和程序财产清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对象、时间、任务和要求;(二)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对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设备、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盘点,对债权债务进行查对;(四)编制清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清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五)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六)将清查结果报告给企业负责人,并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反馈和整改。
第六条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核实;(二)根据问题的性质,由审计部门、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三)对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四)对企业负责人报告,并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五)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七条奖惩制度(一)对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财产清查,或者在清查中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三)对因未按照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导致企业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明确清查范围、周期、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二、财产清查范围第五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往来款项、无形资产和其他重要财产物资。
第六条货币资金清查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七条实物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八条往来款项清查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第九条无形资产清查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三、财产清查周期和程序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清查的周期,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第十一条财产清查程序如下:(一)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时间、人员、方法和要求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清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清查工作。
(三)清查记录: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四)问题处理: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核实和处理。
(五)资料归档:将清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四、财产清查方法和要求第十二条财产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核对账目、技术测定等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财产清查要求:(一)清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清查工作应保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
(三)清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四)清查结果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财产物资实际情况。
五、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第十四条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023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的目的是对组织的财产进行全面、准确的盘点和核实,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下面是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中关于财产清查的相关要点。
1. 定期清查:组织应当制定财产清查的定期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在每年末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财产清查。
在重大发生变动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清查。
2. 清查责任:组织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清查人员。
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安排清查工作,清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制定的清查程序和要求进行清查工作。
a. 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方法。
b. 准备清查工具和资料:包括清查表、资产清单、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c. 实地清查:逐项对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与清查表和资产清单的信息一致。
d. 记录清查结果:记录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差异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 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编制财产清查报告,将清查情况和处理措施汇总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清查内容:财产清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和银行存款等重要财产和财务信息的盘点和核实。
5. 异常处理:如果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差异、遗漏、虚报、盗窃等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保护组织的财产安全和财务利益。
6. 监督审查:组织应当建立财产清查的监督审查机制,保证清查工作的公正和有效性。
对清查结果进行独立的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还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和浪费。
组织应当高度重视财产清查工作的实施,确保其顺利进行和有效执行。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企业的成⽴和经营是⼗分复杂的,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否则将⽆法维持。
⽽且需要对企业财产物资进⾏定期的清点、盘点。
那么企业财产清查制度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企业财产清查企业财产清查制度是指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财产物资进⾏清点、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这是保证会计核算正常进⾏和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1)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2)财产清查的限期和程序、⽅法和要求;(3)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报批⼿续;(4)对财产管理⼈员的奖惩制度等。
财产清查的意义(⼀)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将实存数与账存数进⾏对⽐,确定各项财产的盘盈、盘亏,并及时调整⼏簿记录,做到账实想符,以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可靠,提⾼会计信息的质量。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揭⽰各项财产物资的使⽤情况,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各项财产物资的潜⼒,加速资⾦周转,提⾼财产物资的使⽤效果。
(三)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备和保管情况以及各种责任制度的建⽴和执⾏情况,揭⽰各项财经制度和结算纪律的遵守情况,促使财产物资保管⼈员加强责任感,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促使经办⼈员⾃觉遵守财经制度和结算纪律,及时结算债权债务,避免发⽣坏账损失。
财产清查的作⽤,就是通过对财产物资、现⾦的实地盘点和对银⾏存款、债权债务的查对,来确定财产物资、货币资⾦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财⾯结存数与实数是否相符的⼀种专门⽅法。
财产清查的种类(⼀)按照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划分,有全⾯清查和局部清查两种。
1、全⾯清查。
全⾯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的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的财产,如现⾦、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
局部清查涉及的范围⼩,内容少、时间短,参与的部门、⼈员少,但专业性强。
财产清查制度
随着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财产清查制度也不断完善。在近代,中国开始引入西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同时 借鉴了西方的财产清查制度。
现代财产清查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代财产清查制度已经越来越完善。目前,世界各国都建立了符合自己国情 的财产清查制度,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电子化的财产清查制度也逐渐普及。
加强内部审批制度
对于重大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 明确授权范围和责任,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专业素质
通过定期培训、考核和实践锻炼,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要求他们秉持诚实、守信、公正的原则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该企业在存货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部分存货短缺和滞 销
全面清查企业固定资产情况,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闲置 和浪费问题。
通过定期盘点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查企业 存货情况,发现并解决存货短缺和滞销问题。
案例二:某零售企业固定资产清查
该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浪费现象,部分资产处于 闲置状态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案例
查效率和准确性。
02
数据共享与协同
信息化技术促进了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
通过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可以实现实时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使财产
清查更加便捷和高效。
03
新型技术的应用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财产清
查制度将更加依赖于这些技术,实现更加全面、精准的资产管理和清
财产清查制度是财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 保证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同时为单位的财务 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财产规模逐渐扩大,财产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公司财产清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产清查的程序,加强财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产利用率,防止财产流失和浪费。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货物、原材料、备品备件等。
三、制度要求1.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向所有员工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明确财产管理责任公司应明确财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3.建立财产清查流程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的流程,并明确清查周期和时间。
一般可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部门转岗清查等。
财产清查要有相应的清查表格和记录。
4.制定财产报废规定公司应制定财产报废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报废程序。
对于已经报废的财产,应进行适当的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5.加强财产监督公司应加强对财产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财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
6.建立财产清查反馈机制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的反馈机制,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7.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应加强员工对财产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财产管理意识的认识,增强对财产清查制度的执行力度。
四、执行程序1.制定制度: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财产清查制度》,明确制度内容和要求。
2.培训员工: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财产管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要求。
3.落实责任:各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明确财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制定清查表格:公司应制定财产清查的表格和记录,包括财产名称、编号、位置、使用情况等。
5.执行财产清查:按照财产清查流程和周期进行财产清查。
清查结果要如实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6.分析评估: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有财产的管理,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并组织领导本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四条与财产清查有关的会计处理,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部门应依据《会计法》和本规定,对各部门的财产清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组织程序第六条公司在每年进行财产清查时,应根据财产清查的需要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机构、指定财产清查人员。
财产清查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七条公司在财产清查工作开始前,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财产清查方案一般包括:财产清查的目的、方法、步骤、人员及要求等。
第八条为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各部门与财产清查有关的财会、实物保管等部门要在实施财产清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九条对在财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财产清查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立即向总经理或相应部门报告,作出处理。
第十条通过清查、核实,各部门要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
在清查、核实后,财产清查人员要出具清查报告,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方法第十一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一)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二)应收账款、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结算款项;(三)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四)各项投资;(五)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六)在建工程;(七)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财产的清查.每年进行二次,第一次在当年的6月30日日班下班后时点数,第二次在年末即12月31日日班下班后时点数实施。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1. 背景本公司拥有大量资产和财产,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确保资产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
2. 目的财产清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确保不发生任何丢失或损失。
•保护公司的利益,预防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面的贪污和盗窃行为。
•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和分配得到合理而谨慎的管理。
3. 财产清查范围本公司的财产清查范围包括:•资产清单:包括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等等。
•财务对账:对公司的银行账户、现金流水账户进行定期对账。
•档案存档:对公司的合同、协议、文档等重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进行财产清查。
4. 财产清查流程本公司的财产清查流程如下:1.编制财产清单:公司应编制固定资产清单、存货清单、原材料清单、备件清单,以便进行财产清查。
2.定期盘点:公司应定期进行盘点,对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等财产进行清查记录,并与财产清单进行比对。
3.对账核对: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现金流水账户进行对账核对,确保账目一致。
4.档案存档:公司应对重要文件进行归档、存档,以备需要时进行查阅。
5.数据分析:公司应对财产流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以提高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5. 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责任制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责任制是保障财产清查制度有效实施重要的环节,财产清查责任人主要包括:•公司负责人:对财产清查制度进行监督和指导。
•财务主管:负责对财务对账核对和重要档案的存档管理。
•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的管理和盘点工作。
•数据分析:负责对财产流动的数据进行分析,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6. 财产清查的制度执行本公司应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善性。
财产清查的执行包括:1.建立责任制: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责任和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财产清查职责和任务。
2.严格执行人员权限制度:公司应设立财产管理权限制度,确保只有特定人员可以进入财产库房、仓库等存放财产的地方。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一、定期盘点制度盘点周期: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盘点,对所有财产进行清点和检查。
盘点方式:采用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动态盘点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边消耗、边清查;静态盘点是指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一次性清查。
责任部门:由公司财务部门牵头,各使用部门和仓储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盘点。
盘点结果报告:各部门应将盘点结果汇总,报至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核查和汇总,并上报公司领导。
二、重点抽查制度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资产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
抽查范围:主要针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抽查方式:采用突击抽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抽查结果处理: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整改。
三、定期与不定期清查结合清查时间:除了定期盘点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清查方式:采用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清查结果处理: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到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四、实地盘存制度盘存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资产和物料进行定期实地盘存。
盘存方式:采用全面盘存和局部盘存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盘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和检查;局部盘存是指对特定资产或物料进行详细清点和检查。
盘存结果处理:对于盘存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到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同时,应根据盘存结果对资产管理政策进行反思和改进。
五、债权债务核对制度对账频率:应每季度或半年对债权债务进行一次核对,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责任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债权债务的核对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核对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要核对余额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问题处理:对于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企业资产实有数额,发现并解决帐实不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相关的财产使用部门配合清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范围与期限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所有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如下:(一)固定资产。
含生产用、封存、出租、租入等;(二)材料。
含仓库保管科、在途料、帐外料、废旧料、备用料等;(三)低值易耗品。
含在用及库存的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清扫用具等;(四)库存现金、油价证券、银行存款;(五)应收、应付款项。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三章财产清查的期限与组织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期限(一)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工作;(二)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三)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四)部门/单位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组织(一)日常的财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根据需要灵活安排,由财务部直接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清查;(二)全公司进行财产普查时,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清查工作。
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行政事务部、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以便清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三)在进行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全部登记入帐;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挂好标签,表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清查。
财务部门应将有关帐目登记齐全,核对清楚,做好记录,计算完整、准确,保证帐帐、帐证相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依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确定各种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流动资产。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库存种子、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出租财产等。
(二)非流动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专项物资(包括在途、委托外单位加工和保管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三)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部清查一般是在期终结算时进行,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局部清查是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其清查对象主要包括下列三类:(一)对具有流动性或容易短缺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二)各种贵重物资,每月都要清点一次。
(三)对库存现金每日终了进行清点。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具体规定如下:(一)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工作;(二)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三)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四)部门/单位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 /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组织领导与分工开展全部清查时,应成立由公司高层领导、财务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
开展局部清查工作时,也要由专人负责,制定好清查计划,确定相关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以使清查工作不重复、不遗漏。
财产清查的部门分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资产、专项物资、库存材料、库存种子、在产品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清查,其余资产由财务管理部负责清查。
第三章财产清查准备财务管理部应将截止日期前发生的收付款项、库存物资的增加、减少情况,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全部登记入账。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财产清查的对象:(一)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物资、备品备件等。
(二)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三)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及其他应收应付款等。
资产的清查时间和要求:(一) 固定资产每年四月底清查一次,由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进行盘点,要求帐、物、卡三相符。
(二) 对材料、低耗品、备品备件、工程物资等,每半年清查盘点一次。
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一起清查盘点,对物资已入库未入帐手续或款项已付物资尚未达库的要调整清楚、正确,保证帐物相符,然后制表上报。
(三)财务部门的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各往来帐户,除不定期检查外,每月底清查一次。
往来要经常与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核对,路途较远,用信函对帐,并主动与市场部等部门联系,及时清理帐户。
(四)年度清查要成立清查小组,在年底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家底,编制盘点表,计算盈亏。
报表一式四份,宾馆领导、财务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存档。
资产清查的盘盈盘亏处理:(一)对财产清查中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宾馆领导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收入之后,计入管理费用。
存货毁损属于非正常毁损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收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工程物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其净损溢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三)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查明原因,责任到人。
一般设备经宾馆领导批准,处置资产单项金额超过资产处置行为发生时公司净资产的30%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盘盈的固定资产,其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应收帐款出现呆帐,应查明原因,在宾馆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报税务部门审批,批准后作为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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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的信息,保证资产记录的正确完整,力求财产盘点的科学性,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明确相关人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2财产清查的内容
2.1财产清查,也称为财产盘点,是企业对实际拥有的各项资产、货币资金,以及债权债务的数量、金额和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清点,以保证会计资料准确可靠,是进行企业管理,保全资产的一种会计方法。
2.2财产清查根据清查对象和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整体)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时间确定与否,可分为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
2.3盘点规范
2.3.1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2.3.2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2.3.3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2.3.4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3.5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什项设备。
3财产清查的原则
财产清查要坚持全面、客观、正确和重点掌握的原则,坚持定期检查为主,抽查管理为辅的原则。
4健全财产清查机构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
各单位要指定清查人员组成清查小组,负责此象工作。
5财产清查人员与职责
5.1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2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核实数据工作;
5.3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进及实施;
5.4复盘人:由总经理室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5.5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5.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的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5.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5.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人员担任。
6财产清查方式
6.1月份盘点,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存货。
6.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6.3年中、年终检查
6.3.1存货:由物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6.3.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共同盘点清查;
6.3.3财产:由经营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查一次。
7财产清查的准备工作
7.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7.2相关管理业务部门将应将清查资产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编制盘存表。
7.2.1存货物资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7.2.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7.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难备妥当,以备盘点;
7.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
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清查小组。
7.3盘点期间已收到但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8资产清查要点
8.1存货清查
8.1.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8.1.2存货,原则上采取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的原因,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8.1.3大堆存货可采用量方折算,点算数量。
8.1.4各项存货应事先加以整理,依照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数量据实盘点,对瑕疵品、回收旧料及寄存存货,要分别情况进行清查,对过期淘汰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的材料、配件应列表等待处理。
8.2固定资产清查
8.2.1依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分别编制盘村表,指定专人依项清查。
8.2.2对呆滞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列表,以备作必要处理。
8.2.3对各项固定资产的计算机资料,文档资料与实物不符,应借清查机会进行必要的修订。
9财产清查善后工作
9.1每次财产清查工作完成后,邀请清查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深入分析研究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寻求改进意见与措施,并落实责任。
9.2会计人员在接到资产清查资料后,须审查资料表的内容和手续是否齐全。
并对照会计科目明细账和实物盘点表进行账实核对,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会计事项处理和会计账务调整。
并落实相关的经济责任。
10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