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TESOL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能力标准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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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卷第1期2011年2月

V ol. 13, No. 1

Feb., 2011基础英语教育

Journal of Basic English Education

一、引言

《前幼儿园阶段至12年级英语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TESOL, 2006)是世界英语教师协会(TESOL)于2006年出版的一套供非母语英语课程教师使用的标准体系。该标准以TESOL 1997年出版的《前幼儿园阶段至12年级非母语英语能力标准》(TESOL, 1997)为基础重新整合改编而成,可供美国各州各学校外语教师、双语教师或其他科目教师使用,对母语为非英语的学习者进行语言能力评估,并根据标准内容组织教学。2009年,为使该标准能够进一步融入学校的课程、教学以及评估过程,TESOL又出版了一本与《标准》相配套的指导手册(Gottlieb, Katz & Ernst-Slavit, 2009),列举大量实例,针对教师如何使用《标准》以及如何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在教学过程中对《标准》进行修改和调整做了示范。同年,TESOL还开展了在线培训,邀请修订《标准》的专家向广大英语教师和学校管理者介绍《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使用方法,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该标准的内容和作用大致与我国的《英语课程标准》(教育部,2001)相仿。它们都对学生英语语言各方面技能应该达到的水平进行描述。因此,对《标准》内容的解读和分析对我国英语课程标准的完善和实施都会有较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本文首先介绍《标准》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力求勾绘一个简明清晰的框架,之后将就《标准》的主要特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希望通过评介为我国基础英语教育提供一些参考。

二、《标准》简介

《标准》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概念框架、示例矩阵和实施方法。

(一)概念框架

《标准》出版之时距离TESOL 1997年版《前幼儿园阶段至12年级非母语英语课程标准》的发行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间,二语教学的理念和方法发生了很多变化,各类教师、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教育者需要对这些不断更新的理念和方法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2001年起开始实施的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明确要求美国各州必须确立包含对听、说、读、写四方面语言技能有明确要求的英语能力标准,因此原有标准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与更新。《标准》的开篇部分即介绍了TESOL 的一些语言教学理念和原则,并对06版和97版的不同之处做了简要说明。

美国TESOL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能力标准评介*

董诗伟 徐 浩

*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国环境下基础教育英语教学思想创新研究”的部分成果。

(二)示例矩阵

这是《标准》的主体部分。它包括了对前幼儿园阶段到12年级期间母语为非英语的学习者应该达到的英语语言水平的描述。这一部分的结构如下:

1)前幼儿园阶段到12年级之间被划分为5个阶段,即前幼儿园—幼儿园阶段、1—3年级阶段、4—5年级阶段、6—8年级阶段和9—12年级阶段。每个阶段的语言教学各有其侧重点。前幼儿园—幼儿园阶段主要侧重创造学习的环境和氛围,唤起学生的学习意识和兴趣;1—3年级阶段开始培养学生初步的读写能力;从4—5年级阶段起教学重心开始转向用英语教授非语言学科;6—8年级阶段着重训练学生在学术和社交方面的能力;而9—12年级阶段则更加强调对于学生学术语言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为高中各科课程的学习打下语言基础。

2)在每一个阶段中都有5个并列的标准,对学生在各领域应达到的语言水平和能力做出了明确要求:第一个标准涉及学习者在学校环境中用英语进行社会交往、跨文化交流和教学上的沟通的能力;后四个标准分别涉及学习者为在语言艺术、数学、科学和社会科学这四个领域取得学术成绩而进行信息、想法和概念交流的能力。

3)在每一个标准中,都包含了对听、说、读、写四方面语言技能水平的描述。每一项技能都包含一个话题,学生可围绕这个话题对本项技能进行训练。而学生对每一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被划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起步”、“呈现”、“发展”、“延伸”和“跨越”。在每一个等级中都有对学生应达到的语言能力所做的描述,即示例。另外,在每一个标准的示例矩阵下方均注明了“母语及本土文化”字样,突出体现了学生的母语和本土文化会给他们带来丰富资源的理念。

4)每一个示例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语言功能、学术内容以及辅助手段和学习策略。学生可在一定的辅助手段或学习策略的帮助下,用能够表达一定功能的语言来学习某种学术内容。

(三)实施方法

在示例矩阵之后是《标准》对实施方法的初步探讨。教师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贯彻《标准》的内容:

1)根据示例内容设计教学与评估环节

《标准》是对所有英语学习者能够达到的英语水平所做的宏观描述和要求,而其中的示例则体现标准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如上所述,示例由语言功能、学术内容以及辅助手段和学习策略三部分组成。因此,教师在设计教学环节时也应包括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应注意学生对目标语言和内容的使用情况,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另外,在同一阶段中,每个标准所包含的四项语言技能的五个示例具有连续性,教师可利用其连续性来组织教学,或根据学生水平进行分层教学。

2)根据实际情况对示例内容进行调整

由于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教师需要根据实际教学内容和学生水平对示例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对于比较笼统的示例,教师可将其细化;对于比较详细的示例则可以对示例所包含的三方面内容分别进行调整或替换,使其更符合自己课程的内容和学生的特点。另外,由于听、说、读、写这四个领域之间是互通的,在某一课型的课堂上教师也可以改变示例的技能目标,使其更贴近课堂设计。

但是,《标准》只提供了具体的调整方法,而没有给出总的指导原则。因此,教师在调整过程中可能无法得到宏观上的指导,无法从整体上把握改动和完善的方向。

3)与其他教师进行合作

系统的教育改革呼唤所有教育者和管理者的共同努力。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非母语英语课程教师需要和其他教师一起为提高学习者的英语水平做出贡献,在教学设计和协调服务等方面相互配合,弥补各自的不足。与此同时,各类教师之间的合作不应只局限于学校范围内。如果教师间的合作能够扩展至地区甚至国家范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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