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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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青少年犯罪─校園暴力
作者
林昀靚。國立中興高中。一年六班陳睿琦。國立中興高中。一年六班曾琬雯。國立中興高中。一年六班
壹●前言
近年來,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已有日漸增加的趨勢。常在報章雜誌、網路上、新聞中甚至是同儕之間聽聞青少年的校園暴力事件,是否因為「幫派」此名詞已深入校園之中?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青少年正處於性情衝動、輸不起的年紀,很容易受同儕、朋友、成人的影響。舉例來說:高雄縣甲仙國中一名女學生因為沒有依規定穿運動服到學校,被老師罰跑操場,女學生一氣之下,竟然找來十七歲男友,用機車大鎖把女友的班導師打成重傷,左眼恐怕有失明之虞。(註一)同學之間為了報仇或得到保護,而加入幫派。在這媒體渲染的社會裡,我們應該如何協助青少年了解正確的價值觀,避免誤入歧途。希望藉此找出防範校園暴力的方法或發生的原因,對於這份工作能盡點心力,以減少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我們可以藉由電視新聞上、報章雜誌、網路資料所報導的案例,或訪問相關人事等方法,來了解校園暴力的事因及解決辦法。
貳●正文
一、「校園暴力」的定義:
「暴力」乃指以語言、或明顯的肢體動作侵犯他人, 使對方感受到威脅、痛苦或身體上受到傷害。而「校園暴力」若從廣義來說:應是指發生於校園內的所有暴力行為, 包括同學彼此間或老師與同學之間﹝體罰﹞、以及學生對學校的破壞行為等。然而在我國發生最多的是學生間的暴力行為, 所以狹義的校園暴力是專指學生對學生暴行。
二、「校園暴力」的型態:
並不一定非限定於要造成身體或物質的傷害, 舉凡口語恐嚇、辱罵、被強迫做自己不喜歡的事、被故意侵犯身體、被故意陷害、強借物品乃至毆打、恐嚇、勒索等均應包含在內。(註二)
三、「校園暴力」的原因:
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圖:
(一)個人方面:
1. 攻擊行為的學生有社會認知缺陷的現象,他們對人際互動情境中的訊息
歸因、問題解決策略方面都出現僵化、不夠豐富等現象。其他如腦神經
功能的失調、長期的慢性疾病等也都與攻擊行為有一定的相關。
2.享樂主義,需要金錢花用時,用暴力向他人索錢,滿足個人需求。
3.仗著認識一些幫派大哥人物,有靠山而欺侮人。
4.被不良幫派吸收,湊錢孝敬老大,或為組織籌錢,進行恐嚇勒索行徑。
5.模仿電視、電影暴力動作,幻想自己當老大而耍狠,或以暴力解決人
際間的磨擦。
6.感覺家庭欠缺親情溫暖、學校缺少真情關懷、社會功利又無情,因而反
抗家庭、社會、學校,胡作非為,鋌而走險。
7.由於家庭的過度呵護、學校過度的容忍和姑息、加上社會的過度保護,使
多數的青少年形成溫室的花朵,只知收獲而不知耕耘;只要享受權利,卻不願去盡義務和責任;過份自我中心而無法尊重他人;好爭辯或強詞奪
理,面對困難不願解決,只知反抗逃避,使得與父母、師長或非我族類的朋友衝突不斷。
8.此時的青少年情緒控制能力不如成人來得控制自如,在遭遇情緒不穩定、
挫折或攻擊時,往往會失控而訴諸暴力,以發洩自己不愉快的情緒。
9.自信不足,而變得自我封閉,不願與人互動往來,整日沉默寡言,與外界
隔絕,缺乏同儕的良性刺激,是值得令人正視的問題。
10.缺乏適當的溝通技巧,說話長不經修飾脫口而出,甚至習慣以「吐槽」
的方式互動,令人感到難堪而引發衝突。
11.缺乏成就感的一種轉移,學業的挫敗、師長中的危險份子、生活中的不
如意,只有藉打架等暴力行為來壓過別人的氣勢,以獲得贏的優越感,
證明自己不是無用的人。
12.以暴制暴,有時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被冤枉,覺得難以忍受及
不平衡,所以選擇暴力解決,或認為自己長大了,可以承擔責任,所以
常喜歡替人抱不平,以證明自己是有能力的。(註三)
(二)家庭方面:
1.父母和家庭因素與暴力行為問題有關的包括:父母的健康情形、管教方
式、或親子互動關係等﹝Short 1993﹞。
父母忙於工作:疏於督促孩子上學,導致孩子到處遊蕩,結交不良友伴,生活缺少重心,學習沒有目標。
2.管教方式不當:如過於嚴格易導致反抗攻擊;過於柔弱易養成子女說謊
或欺騙行為;放任不管則易使子女任性、放肆;期望過高易造成子女不
必要的心理壓力;父母管教態度不一致,則易使子女無所適從而緊張不
安或投機取巧;父母「棒下出孝子」的打罵方式,易使孩子學會以武力
解決問題。
3.親子關係疏離:在冷漠、拒絕的家庭關係中,子女情感的舒解與淨化、處
理情緒問題的行為模式,將受到不良的影響。如與人保持距離、以冷漠
猜忌的態度對待他人,如此與人很難建立親密的關係,將使其一直生活
在不快樂的陰影下。
4.破碎、單親家庭:根據以往研究,自幼失去父或母親,會造成缺乏性別
認同之人格發展上的困難,不論國內外的調查均發現:暴力青少年屬於
破碎家庭的比例較一般的為高。
家庭教育功能不彰:父母對子女態度形成影響比父母給子女的遺傳因子
影響更大。因此,如何培養青少年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應是每一為人
父母者關心的首要課題。
5.貧困、失和家庭:國內外調查均顯示:青少年暴力犯罪來自貧困家庭的
比例較高。另一方面,夫妻常久失和會造成子女緊張不安、阻礙其正常
情緒的發展,促使其向家庭外尋求補償,往往因結交惡友或忌妒或攻擊
他人以為補償。
6.住居環境不良:住居環境不良會對成長其間的青少年產生錯誤示範或誘
發犯罪等負面影響,因此,昔日孟母三遷是具有現代科學證據支持的正
確作法。
7.言語暴力:父母以諷刺或刻薄的口氣責罵孩子,對孩子的自尊心產生很
大的殺傷傷力,孩子容易經由模仿使用相同的語言暴力對待同學,極易
引發人際衝突。(註四)
(一) 學校方面:
1.學校無法照顧學生的個別差異、不適當不適應有因果關係。學校無法照
顧學生的個別差異、不適當標記學生、不一致的行為管理、不實用的課
程、不當的體罰、及缺乏有效的增強等,都是造成學生暴力行為的因素。
2.生活挫折多於成就:對於學業低成就的學生而言,是爹不疼、娘不愛、
師不理的一群,來自家庭、學校、同儕間的挫折,往往使其更加自我放
棄、或認同於不良的次文化,而將成就感建立在拳頭上。
3.同儕團體的壓力:很多的案例顯示,青少年發生破壞學校公物火打群架
等行為,常都受同儕壓力的影響或為了得到同儕的認同,而盲目的跟從
別人從事一些攻擊行為。
4.學校輔導制度不夠落實:老師無法有計畫的輔導行為偏差的學生,造成
彼此感染、彼此學習模仿,上課搗蛋習慣、下課打架滋事,無視校規存
在。
5.老師輔導能力及熱誠不夠:老師本身欠缺輔導的知能,無法有效的輔導
學生,而有的老師熱衷於收入高的副業,卻放了教育工作者應有的責
任,未能真心誠意的關懷學生,也是一大主因。
6.老師權威的低落:由於家長的教育水準大幅提昇,使得老師的知識水準
看起來微不足道,再加上電視及報章等媒體的氾濫,並提供比老師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