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
浅析国际贸易的方式
包销与独家代理方式的比较
相同点:
1、都具有垄断性质,都有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对某种 商品专营的权利。
2、能调动包销商和独家代理商经营商品的积极性。
区别:
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包销商与出口商之间是买 卖关系;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2、承担风险不同。包销商承担经营风险;代理商不承 担经营风险。
(四)两段招标(Two-stage Bidding )
它是公开招标与选择性招标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一)招标 1、发布招标公告 注意:采用选择性招标和谈判招标时不 需要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编制招标文件 (二)投标 1、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注意:投标人发出的标书是一项不可撤 销的发盘。
2、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投 标保函
3、递送投标文件 (三)开标和评标
招标人拒绝全部投标的几种情况: (四)中标和签约
中标人签约时要提交履约保证金,取 代原投标保证金。
第六节:拍卖(Auction)
一、拍卖的概念及特点 (一)拍卖的概念 以拍卖方式成交的商品类型: (二)拍卖的特点 1、拍卖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 2、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3、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3、取得的报酬不同。包销商赚取利润,独家代理商赚 取的是佣金。
三、销售代理协议
注意非竞争条款(约束代理人)
独家代理下,为维护出口企业的利益,一般规定 最低代销额条款。若代理人未能达到或超过最低 代销额,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报酬可作相应的调整。
独家代理下,一般规定若委托人直接与代理区域 内的客户签定买卖合同,代理人仍可获得佣金。
第二节:代理(Agent)
202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三色笔记-第10章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第十章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考点:国际贸易理论1.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1)绝对优势理论提出者: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主要观点:各国在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异导致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这是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基础。
各国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而进口其不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其结果是可以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产出水平。
(2)比较优势理论提出者: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主要观点:决定国际贸易的因素是两个国家产品的相对生产成本,而不是生产这些产品的绝对生产成本。
只要两国之间存在生产成本上的差异,即使其中一方处于完全的劣势地位,国际贸易仍会发生,也就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而且贸易会使双方均获得收益。
(3)赫克歇尔-俄林理论(要素禀赋理论)提出者:赫克歇尔-俄林主要观点:各国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那些能够充分利用本国充裕要素的产品,进口那些需要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的产品。
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资源配置或要素储备比例上的差别。
通过国际贸易,往往会使各个国家之间的要素报酬(如工资、利息、地租等)差异趋于缩小,出现要素价格均等化趋势。
2.影响国际贸易的因素(1)影响一国出口贸易的因素:①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②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低;③汇率水平的高低:如果一国货币汇率下跌,即对外贬值,则外币兑换本币的数量就会增加,这意味着外币购买力的提高和本国商品、劳务价格的相对低廉。
这就有可能使出口商在不减少收益的情况下,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增加出口。
(贬出,即贬值出口增加);④国际市场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变动(2)影响一国进口贸易的因素:①一国的经济总量或总产出水平;②汇率水平;③国际市场商品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的高低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不仅取决于本国的总体经济状况和经济实力、产品的竞争力以及世界市场的供求关系,而且与各国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或贸易政策有关。
考点:国际贸易政策1.政府对国际贸易干预的目的政府对国际贸易进行干预或限制的目的: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竞争者的损害,维持本 国的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贸易方式案例
第十章国际贸易方式1,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协议,指定B公司为A公司在中国的独家代理.不久,A公司推出指定产品的改进产品,并指定中国C公司作该改进产品的独家代理. A公司有无这种权利2,我国A公司以寄售方式向沙特阿拉伯出口一批积压商品.货到目的地后,虽经代售人努力推销,货物还是无法售出,最后只得再装运回国.试分析A公司有何不当之处3,一招标机构接受委托,以国际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一批机电产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制作规格和价格两份投标文件,开标时,先开规格标,对符合条件者,再定期开价格标,确定中标者.共有12家企业投标.到了开标期先开规格标,经慎重筛选,初步选定7家,通知他们对规格标进行澄清,并要求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两个月.7家中,有4家送来澄清函并同意延长有效期.另3家提出若延长有效期,将提高报价10%或更多;否则将撤销投标.招标机构拒绝了后3家的要求.到了价格标的开标日期,对仅有的4家开标后,却发现4家报价均过高,超过招标机构预订标底30%以上.无奈,招标机构只得依法宣布此次招标作废,重新招标.试分析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以及应吸取的教训.4,我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一份独家经销协议,A公司把该公司经营的草制品在美国的独家经营权授予B公司,期限为一年.一年来,由于B公司销售不力,致使A公司蒙受很大损失.试分析A公司蒙受损失的原因.5,我国多次以补偿贸易方式从日本进口渔轮,用直接产品鱼品偿付渔轮进口价款.20世纪80年代某省一外贸公司又进口一艘渔轮,其具体做法是先出口鱼品积存外汇,在达到一定金额后,即用以购买新渔轮.该公司把这种做法报请主管机关给予补偿贸易的优惠待遇,遭到拒绝.请分析原因.6,我国某公司和外商洽谈一笔补偿贸易,外商提出以信贷方式向我提供一套设备,并表示愿意为我代销产品.根据补偿贸易的要求,你认为这些条件我们能接受吗为什么7,目前我进出口交易有按×月×日商品交易所价格外加(减)×美元计价的办法,从外商的角度考虑,他为什么要采取这种计价办法试述他可能得到好处的条件.8,德克罗.沃尔将他的商品-装饰用花砖-在英国的独家销售授马克丁公司.但该合同没有订明期限有多长,而是凭合理的通知予以确定.在合同订立两年以后,德克罗.沃尔的商品在英国的销售点达780个.马克丁公司花在该产品的广告费用达到3万英镑,又额外雇佣了六个专门销售员.但是,由于马克丁公司付款销迟,尽管最后也能清付全部货款,故在其提出新订单时,遭到德克罗.沃尔的拒绝.与此同时,德克罗.沃尔把该产品的专销权授予另一家公司,并指控马克丁公司因拖延付款而违反了合同,要求法院宣布马克丁公司不再是该产品的包销人.问德克罗.沃尔能否胜诉为什么9,某企业与一家外国工厂签订来件装配一种家用电器5000台的合同,规定采用对开信用证分别结算配件和成品的价款,由我方开出见票后9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向对方购买配件,但须在对方开出向我购买成品的即期回头信用证后方始生效.两份信用证总金额的差额即为外方付给我方的工缴费.上述合同按时执行后,双方又按原合同续订5万台分五批执行的新合同.第一,第二两批共2万台,双方均按时开出信用证,并顺利履行了合同.其后外商突然提出,由于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有须在我方收到回头信用证后方始生效的条款,当地银行认为有此附加条款的信用证不能视作已经生效信用证,因此,不能凭以融通资金,使其发生经营困难.为顺利履行余下三批的装配合同,要求我方开出的新证取消上述附加条款.我方企业认为上笔合同圆满履行,新合同也已执行2/5,说明对方是可以信赖的,于是,接受了对方要求,在开出的后三批3万台来件价款的信用证中取消了上述收到回头信用证方始生效的附加条款.外方按我方信用证规定向我发送了配件,但回头信用证始终没有开来,我方银行到期被迫垫付来件价款×万元.在此期间,我方虽多次向外方提出交涉,但均无结果.事后查明,因该成品销路不佳,市价大跌,以至整机的售价还卖不到原定的配件价格.在此情况下,外方遂利用我方开出的信用证处理其剩余部件,而不履行购回成品的义务,造成我方以高价单边进口配件的巨额损失.对此,请分析我方的教训.10,1990年某市工业部门采取补偿贸易的方从美国加州CF公司引进一套制造集装箱的流水线,价值975万美元,偿还期为5年,计利本金按逐年偿还额递减,年利率为3%,其中875万美元由引进方用加工集装箱的加工费偿还,每年为输出方加工5000个标箱(TEU),每个箱子的加工费为350美元,一年的加工费为175万美元,5年共为875万美元,其余100万美元用间接产品偿还,即由引进方按输出方的来样生产工作鞋(即大头鞋),每年提供1万双,每双作价为CIF旧金山20美元,5年共计100万美元.集装箱的生产,根据合同规定,由输出方派驻技术人员监造,验收,故每次如数运出,均无问题,惟独工作鞋第一批出口3500双,即遭到美方退货.理由是:皮鞋式样与其来样不符.所谓的不符,是指皮鞋上系带用的扣眼之金属圈与原样不符.原样的扣眼为双边,并压有花纹,而我方生产皮鞋上的扣眼圈为单边且无花纹.美方坚决要求退货,我方解释这并非我们故意省料,而是生产人员的疏忽所致,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方宁可每双少算1美元,并保证以后的产品与原样相符.但美方不予合作,坚持退货,其他没有商量.最后我方只好同意退货,结果除造成来回运费及利息损失近5000美元外,又因这批大头鞋和式样在国内也不好销,长期积压,损失惨重.试分析我方的教训.11,我公司以寄售方式向科威特装运出口一批在仓库积压已久的商品,货到目的地后虽经寄售商努力仍无法售出,最后只得再装运回国,试问我A公司有何不当之处解:本案例中作为我 A 公司没有意识到寄售这种方式对于出口方来说,风险比较大,其一便是寄售货物在出售之前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基于这一点,出口方在出售自己积压商品的时候,就应当事先调查寄售地的市场动态,供求情况等而不能盲目使用寄售这样的贸易方式. 12,外贸代理制的法律适用案情:1996年3月6日,某食品进出口公司第一整理加工厂(以下称加工厂)与某特艺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称特艺品公司)签订了代理出口协议书.协议约定,特艺品公司代加工/―与客户签订出口生姜合同,加工厂负责组织生姜生产,并按期送至双方约定的地点.协议约定特艺品公司负责出口货物的报关,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据,垫付有关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加工厂负担代理业务中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包括报关费,报验费,仓储费,装卸费,国内外运费,保险费,银行手续费.收汇后,特艺品公司扣除上述费用后将余款按银行当日汇率折成人民币转到加工厂账户.特艺品公司据此代理出口协议书,于1996年3月19日与日本海渡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丁售货确认书,由特艺品公司向日方出口生姜41吨,每吨价格2100美元,付款方式为日方收货后汇款,签约后,加工厂即组织生姜两个集装箱计41.72吨,并于1996年3月28日将货备齐,加工厂,特艺品公司及日方三方对生姜质量进行了确认,特艺品公司储运部明知船期为1996年3月31日,但在办理承运手续时,未提前做好运输工具的租赁工作,后特艺品公司于3月29日将第一箱生姜运至青岛八号码头"大清河号"轮上,又未按规定操作设定恒温,致使货到日本时已冻坏75%,日方客户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第二箱生姜因运输车辆轮胎爆裂,也未赶上"大清河号"船,后换"大欣号"轮发往日本,造成逾期交货,B 方仍拒付货款.后经特艺品公司多次向日方交涉,日方仅赔偿损失人民币5万余元,特艺品公司如数支付加工厂.扣除代理费,海运费等,剩余贷款人民币60余万元,加工厂要求特艺品公司赔偿.特艺品公司应诉后认为,加工厂将代理关系误认为销售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民法通则的代理规定予以调整,因诙批货的所有权人为加工厂,而加工厂未按约定日期将货运至指定地点,造成货物损失,应负全部责任,要求驳回加工厂的诉讼请求.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被告的储运部门在办理承运手续时,未提前做好运输工具的租赁工作,至1996年3月28日仍未找到专用运输工具.第一箱冷藏集装箱也未按规定设立恒温,第二箱又延误船期,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以双方运输约定货物所有权未转移为由推卸法律责任没有依据,其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被告作为受托人未尽代理职责,致出口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应在扣除代理手续费及为原告垫付的有关费用后,赔偿原告的实际拥失人民币60余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评析:本案是一起外贸代理出口合同纠纷案,主要涉及外贸代理制的法律适用问题.外贸代理是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工贸企业在对外贸易过程中,为代理进出口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一种新型的特殊的民事代理关系,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民事代理相比,具有如下特征;①外贸代理法律关系必然由内部代理协议和外部进出口合同两个既有内在联系又彼此独立的法律关系合并构成.②代理人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约,履约,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约,履约.③被代理人不能成为外贸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自行对外询价或进行商务谈判,不得自行就合同条款对外商作任何形式的承诺或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合同.④被代理人不直接承担对外签约的一切法律后果,而代理人不仅有义务积极协助被代理人对外索赔理赔,而且直接对外商承担合同义务,享受合同权利.⑤外贸代理人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工贸企业,其他企业不能充当外贸代理人.13,代理尚切莫随意变更交易条款由于我国外贸体制的特殊性,在我国只有获得外贸进出口公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经营进出口业务,没有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权的进出口业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进出口代理业务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了适应外贸代理业务的发展,外经贸不颁布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外贸代理业务中无论是委托方还是代理方均应严格按照双方所签订的代理协议,以及《暂行规定》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要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后果.下面所述的代理出口纠纷案即是一例.[案情]1997年10月,甲公司与乙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代理出口协议一份.协议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理出口花生果1000吨,出口单价随信用证,协议总金额约为720万元人民币.甲公司的主要义务是:组织货源,并负责装船前的一切工作.乙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对外签订出口合同;办理有关的出口手续;货物装船后,及时向银行提交有关单据,办理结汇手续,并根据当日银行汇率折人民币(扣除代理费及可能出现的有关费用)划拨甲公司账户.在代理出口过程中,双方实际出口花生果554.485吨,乙公司先后共付给甲公司货款12.5万美元和18万元人民币,余款一直未付,甲公司遂于1999年将乙公司诉诸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向法庭提交了已公司报检时先后向商检提交的出口合同(合同现实的交货方式均为CIF,付款方式分别有L/C,D/P和CAD),证明其已全部履行了其义务.乙公司则辩称,此笔代理出口业务的销售方式为寄售,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其与荷兰某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寄售协议.但是乙公司无法证实曾将该协议送达甲公司并经甲公司确认该协议内容,也无法证实在代理出口协议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曾委托乙公司以寄售方式销售其货物.在审理过程中,一审法庭根据已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海运提单依法从海关调取了乙公司出口报关时所提交的7份外销合同,7份外销合同显示的交货方式均为CIF,付款方式为L/C(7份外销合同均为格式合同,合同上只显示信用证一种付款方式).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两公司所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合法有效,法院所调取得海关档案材料,系乙公司出口报关所提交,其证据力远远高于甲乙双方单方所举相关证据.根据海关档案材料证实,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理的554.485吨花生果已全部出口,并且在结汇问题上不存在任何障碍,甲公司如约履行了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应享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乙公司所述为甲公司代理的该批货物系寄售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乙公司应按照代理出口协议和外销合同原定的货款支付方式和价款,在扣除代理费和有关的费用后,还应给付甲公司货款170多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案件诉讼费等,共计200余万元.[分析]在本案中,乙公司一,二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一公司主张此笔代理业务为寄售业务,可是,不管是双方所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还是"外销合同"(包括乙公司报检时向商检提交的外销合同以及报关时向海关提交的外销合同)均与寄售无关.此外,乙公司也无法证明在代理出口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曾授权其将交货方式更改为寄售.因此,一,二审法庭均无法支持其"寄售"的主张.外贸代理出口业务是我国特殊外贸体制下的产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作为代理方的出口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 双方要认真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协议应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2. 代理方(出口商)应严格按照双方所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和委托方的授权对外签订出口合同,并按照《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及时将合同副本送达委托方.3.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有关条款(尤其是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必须经委托方书面确认,或者另外签订补充协议.在外销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外进出商对出口商品提出任何意义或索赔,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有委托方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总之,在代理出口业务中,代理方必须坚持一切按照委托方的"授权"办事,如果"越权"办事,将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2024年中级经济基础 第十章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重点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重点第十章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一、知识点:国家契易理论1、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4种理论2、影响国家贸易的因素影响出口贸易的因素:1•一国的经济总量和总产出水平2.汇率水平3.国际市场商品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的高低二、知识点:国家贸易政策(1)政府对进口贸易的干预主要采取关税限制和非关税限制两种方式非关税壁垒则是指采用关税以外的手段对外国商品进口设置障碍的各种措施,如进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限制、歧视性公共采购、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
记忆口诀(卫技愿配歧=微机员佩奇)注意进口配额、自愿出口。
(2)政府鼓励出口的措施政府干预出口贸易以刺激出口增加的主要措施是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
直接补贴是政府直接以现金形式弥补出口企业国际市场价格与本国国内市场价格的差价;间接补贴是对出口企业在出口商品时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如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
实行出口补贴的目的是降低本国出口产品的价格,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出口。
2、倾销与反倾销(1)倾销: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WTO 规定,确定产品正常价值可依据的标准有:原产国标准、第三国标准、成本加费用和利润的标准。
(2)倾销类型:掠夺性倾销:出口企业为在国外市场上达到排除竞争对手、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目的,在短期内以不合理的低价向该市场销售产品,一旦竞争对手被排除,再重新提高产品销售价格的行为。
持续性倾销:出口企业为长期占领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而无限期的持续以低价向国外市场出口产品的行为。
隐蔽性倾销:出口企业按国际市场的正常价格出售产品给进口商,但进口商则以倾销性的低价在进口国市场上抛售,其亏损部分由出口企业予以补偿。
偶然性倾销:出口国国内存在大量剩余产品,为处理这些产品而以倾销方式向国外市场抛售。
(3)反倾销反倾销税是一种附加税。
反倾销税的税额不得超过所裁定的倾销幅度。
10国际贸易方式
(三)总代理
委托人的全权代表。除有权代表委托签 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 可以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而且还有 权指派分代理,并可享分代理的佣金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只指定我驻外的贸 易机构作为我外贸公司的总代理
三、代理协议 (1)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名称及地址等 (2)代理商品的品名与规格等 (3)指定的代理地区 (4)代理的期限 (5)代理商品的数量和金额
第十章
国际贸易方式
本章目标:
国际贸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中 的各种做法。通过本章的学习,较 为熟练地掌握包销、代理、拍卖、 寄售、招标与投标、商品交易所交 易、易货、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等 的各种贸易方式的基本特征和一般 做法。
关键概念:
包销、代理、寄售、招标、 投标、拍卖、期货、套期保 值、对销贸易、易货贸易、 互购贸易、回购贸易、补偿 贸易、来料加工、来料装配
本节随堂练习:
1.试简述招标与一般的交易方式相比,主要有哪些特点。 【知识点:招标方式的特点】 2.国际竞争性招标(ICB)是指招标人邀请几个乃至几十个投标人 参加投标,通过多数投标人竞争,选择其中对招标人最有利 的投标达成交易。通常又有两种做法:公开招标和选择性招 标。 【知识点:国际招标的基本做法】 3.招标和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包括:公布招标条件、投标、开标 、中标和签订合同等几个环节。 【知识点:招标工作的基本流程】
一、招标与投标的含义及特点 (一)招标与投标的含义 招标是指买方按事先发出通知或公布的 交易条件,公开邀请卖方发盘的行为 投标是指由卖方根据招标条件应邀发盘 的行为。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 个方面
(二)招标的特点 (1)招标是由参加投标的企业按照招标人所 提出的条件,一次性递价成交的贸易方式, 双方无须进行反复磋商 (2)招标是一种竞卖的贸易方式 (3)招标是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 的
国际贸易-4十章 国际贸易方式
代理的类型:
根据委托人授权的大 小,代理可分为:
普通代理 独家代理 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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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与包销的比较
zhubob@
都具有“三定”特点:定商品、定地点、定时间
专营权
包销
当事人之间关系
收益
利润 佣金
专买专卖权 本人与本人的买 卖关系 独家代理 专门代理权 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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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际惯例,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可拒绝 全部投标: 1、最低标价大大超过国际市场价格水平; 2、所有投标书内容与招标要求不符; 3、在国际竞争性招标时投标人数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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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bob@21:
是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 托,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 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 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贸易方式。 *拍卖实际上是竞买的交易方式
招标、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有:招标、投 标、开标、评标、决标和中标签约等环节, 其中投标相当于发盘,中标相当于接受。 在实际业务中,为防止中标人中标后不与 招标人签约,一般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交 付一定的押金(投标保险金)和一份银行 保函,以保证一旦中标,投标人即与招标 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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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工作室
朱明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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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
含义:指在期货交易所内,按照交易所的
规章,买进或卖出在未来某一月份交货 的商品的期货合同—纸合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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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的构成:
期货交易所 期货佣金商 清算所 期货交易的参加者:套期保值者 投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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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第十章课后题目答案
第二题:简述关贸总协定的定义与作 用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GATT),简称关贸总协 定或总协定,是在美国策动下有23个国家于 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正 式生效的关于调整缔约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 贸易关系方面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 定。 P196下面
作用:1、促进了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2、 形成了一套指导各缔约方贸易行为的规则。3、 调整了各缔约方之间的争端,维护了多边贸 易体制。4、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地位逐步发 生变化。5、促进了国际贸易服务,知识产权 和投资的发展。6、促进了人才与信息的交流。 P198
第三题:国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有 哪些成果?
P199下面-200
第四题:什么是世界贸易组织?它有 哪些特点?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 WTO) ,简称世界组织。它是根据乌拉圭回合多 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规定》 (Agreement Establishe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特点:1、WTO协定的法律权威性。2、组织机构的正 式性。3、管辖内容的广泛性。4、权利与义务的统 一性。5、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 P201
案分析二
1、
2、坎昆会议失败的原因
2003年9月21日,欧盟各国的农业部长在意大利集会,讨论世贸组织坎昆 会议失败的原因,并达成继续支持世贸组织多边贸易谈判的共识。 欧盟各国农业部长均认为,应坚持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双边贸易谈判并非 适当的替代方案。坎昆部长会议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发达成员及发展中成 员在削减农产品补贴议题上分歧严重,且对跨境投资议题是否应纳入新回 合谈判未能达成一致。 欧盟各国的农业部长同意继续进行欧盟农业共同政策的改革,希望改善欧 盟目前对谷类及奶酪的补贴方式。意大利目前为欧盟轮值主席,其农业部 长也表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并非仅是因为世贸组织贸易自由化谈 判的召开而推动改革。 2003年9月23日,欧盟农业委员向欧盟各国的农 业部长通报了有关蔗糖、橄榄油、烟草及棉花等4项农产品的改革方案。 澳大利亚、巴西及泰国在坎昆部长级会议中,曾指责欧盟的蔗糖补贴政策, 认为欧盟的补贴行为严重扭曲了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精神,烟草及棉花是 发展中成员的主要出口项目,由于受到发达成员补贴的影响,以致丧失竞 争力。蔗糖是欧盟各国最敏感的农产品,法国及德国的产量合计超过欧盟 总产量的50%,约相当于全球产量的13%;欧盟农业委员拟削减对蔗农的 境内补贴,并于2013年前逐步取消生产配额。鉴于法国及德国等享有既 得利益的国家将结盟,及新成员国即将入盟,因此,必须改革欧盟现行的 蔗糖补贴政策。据统计,欧盟东扩后,甜菜产量将激增30%,蔗糖产量将 增长15%。法国等国极有可能抵制欧盟委员会所提出的改革方案。
国际贸易方式详细概述
国际贸易方式详细概述国际贸易是国家之间进行商品买卖及服务交流的主要方式之一。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国际贸易变得越来越重要。
不同的国际贸易方式存在着各自独特的特点,本文将详细概述其中的主要方式。
一、跨境电商随着电商的发展,跨境电商迅速崛起。
跨境电商指的是经由互联网,进行国际贸易的一种方式。
跨境电商突破了传统国际贸易的壁垒,解放了货物和资金的流动,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效率。
这种贸易方式便利了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更广阔的销售渠道。
二、外贸加工贸易外贸加工贸易是指国内下达订单,由国外进行加工生产或是组装生产完成后,再由国外进行销售的一种贸易方式。
外贸加工贸易适合于那些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型的商品生产。
这种贸易方式可以通过外商投资建厂或与国外代理商合作等方式实现。
三、进出口贸易进出口贸易是指国内企业(或个人)和国外企业(或个人)之间直接进行商品交易的方式。
进出口贸易是最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等特点。
尤其对于一些具有国际市场开拓意愿的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
四、贸易代理贸易代理是指一个公司或个人担任国际贸易双方之间的中介。
在贸易代理中,代理商将国外供应商的产品代理到国内市场上,并同时接受国内买家的委托订单,在海外市场上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采购货物。
贸易代理作为一种具有灵活性的贸易方式,常常能够为采购商和销售商提供高效的服务。
五、海外投资海外投资指的是企业直接向国外投资,建立生产基地或者购买海外企业进行投资的贸易方式。
海外投资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扩大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
同时,海外投资也存在风险,比如对不同的政治和法律环境不熟悉,经营性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等。
总之,国际贸易方式有很多,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场合和特点。
了解并掌握各种贸易方式对于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将有助于企业寻找到更多的贸易机会,扩大其影响力并提高竞争力。
中级经济师-经济学基础--第十章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1、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1)绝对优势理论(亚当·斯密):各国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而进口不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其结果是可以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产出水平。
(2)比较优势理论(李嘉图):只要两国之间存在生产成本上的差异,即使其中一方处于完全的劣势地位,国际贸易仍会发生,且贸易会使双方获得收益。
(3)赫克歇尔-俄林理论:各国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那些能够充分利用本国充裕要素的产品,进口那些需要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的产品。
(4)规模经济贸易理论(克鲁格曼):大规模的生产可以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
该理论用来解释相似资源储备国家之间和同类工业企业之间的双向贸易现象。
2、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1)出口:汇率水平;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国际市场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变动。
(2)进口:汇率水平;一国的经济总量或总产出水平;国际市场商品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的高低。
3、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取决于以下因素:本国的总体经济状况和经济实力;产品竞争力;世界市场的供求关系;各国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或贸易政策。
4、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干预(1)对进口贸易的干预:①关税壁垒:征收高额进口关税。
②进口配额制:对一定时期某产品的进口数量和金额直接限制。
③自愿出口限制:出口国在压力下资源限制某产品一定时期的出口数额或金额。
④歧视性公共采购:一国政府给予国内供应商优先获得政府公共采购订单的措施,对外国供应商是一种歧视。
⑤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设置技术标准、卫生标准,限制产品的进口。
(2)对出口贸易的干预:①直接补贴:直接以现金形式弥补国内外市场的差价。
②间接补贴: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
5、倾销: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6、倾销的类型:掠夺性倾销、持续性倾销、隐蔽性倾销、偶然性倾销。
7、反倾销措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是指进口国针对价格倾销这种不公平的贸易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来抵消不利影响的行为。
国际贸易方式的概念及特点(ppt 24页)
第五节:招标与投标(Invitation to tender and Submission)
一、招标、投标的含义及特点 (一)招标、投标的含义 (二)招标、投标的特点 1、在规定的固定时间和地点,由众多投标人进 行竞争 2、交易达成不经过磋商 3、投标人只能作一次性投标,没有讨价还价的 余地。
– 通过专营权的给予,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经营的积极性, 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巩固和扩大市场
– 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端 – 有利于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供货
缺点:
– 包销商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 – 包销商可能还经营其他出口企业的商品,使其不能专
心经营约定的商品
– 若包销商经营能力差,会出现“包而不销”的情况, 出口商又不能向其他商人销售,从而蒙受损失。
第二节:代理(Agent)
一、代理的性质与特点 – 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 案例分析:某香港客商愿为上海某生产玩具
的合资公司代理一批熊猫玩具出口到沙特。 代理费为销售额的5%。问:上海公司能否接 受这批业务?
二、代理的种类
(一)总代理(General Agent)
(二)一般代理(Agent)或佣金代理 (Commission Agent)
一、经销的概念和性质 (一)经销的概念 (二)经销的种类 1、一般经销(定销) 2、独家经销(Sole Distribution)或包销 (Exclusive Sales)
•包销指出口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 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某个客户
或公司的做法。
包销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
二、拍卖的出价方法 1、增价拍卖或英式拍卖(最常见的方法)
国际贸易方式Mod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hedging ) 对销贸易(Counter trade) 加工贸易(Processing and assembling trade) 国际电子商务(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partner The purpose of transaction
㈢期货市场的构成(The formation of the futures market)
1.期货交易所(Futures exchanges) 2.期货佣金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 3.清算所(Clearing House) 4.期货交易的参加者(Participants
㈣拍买的特点(The features of auction)
1.It is processed in an organization. 2.It has its particular law and regulations. 3.It is the spot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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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理(Agency)
㈠定义(Definition)
It means that the agent signs contracts with a third party on behalf of the principle or does other matters relating to the sale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instruction from his principal, while the principal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gent’s business activities and the obligations incurred therein.
第十章国际贸易方式
一、对外加工装配
(一)定义(见P399) 来料加工 对外加 工装配 来件装配
(二)性质
1、货物所有权属于委托方,我方只提
供劳务并收取约定的工缴费。
2、属于劳务贸易的范畴,是以商品为 载体的劳务出口。
(三)合同
工缴费的支付方法(见P403): 对开信用证
二、进料加工
(一)定义
见P399
(二)性质(与来料加工比较)
一、含义 一般意义上的经销是指经销商 (distributor)与供货商(supplier)达成 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 品的一种贸易方式。
二、类型
(一)按经销商的权限不同分类 1、一般经销(定销):供货商在同一时 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经销商来经销 同类商品。 2、独家经销(包销):经销商在规定 的期限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 独家专营权。
日期 9月15日 现货市场
买入现货小麦存 仓价格为3.65美 元/蒲氏尔
售出现货小麦 价格为3.55美 元/蒲氏尔
期货市场
出售12月份小 麦期货价格为 3.70/蒲氏尔
购入12月份小 麦期货价格为 3.65/蒲氏尔
10月15日
结果
亏损0.10美元
盈利0.05美元
例:卖期保值 (3)
日期 9月15日 现货市场
三、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联系 与区别
(一)联系
1、期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同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发展 起来的,期货合同所代表的商品是 现货市场中的小部分商品。
2、二者的市场价格都受到同一经济 规律的制约等
(二)区别
1、交易的标的物不同: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以期货 的形式进行交易。只有供求量大、 价格波动频繁的初级产品,如谷物、 棉花等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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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国际贸易方式一、单项选择题1、出口人与包销商之间的关系是(A)。
A、买卖关系B、代理关系C、委托关系D、代办关系2、采用寄售方式进行贸易时,货物所有权在寄售地售出之前属于(A )。
A、寄售人B、代销人C、最终消费者D、中间商3、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的承担者是(D )。
A、最终消费者B、代销人C、保险公司D、寄售人4、能较好地利用外资的贸易方式是(D )。
A、拍卖B、寄售C、代理D、补偿贸易5、招标式拍卖指的是(D )。
A、增价拍卖B、减价式拍卖C、荷兰式拍卖D、密封递价拍卖6、淘汰式拍卖指的是(A )。
A、增价拍卖B、减价拍卖C、密封递价拍卖D、招标式拍卖7、在拍卖中,买方减价相当于交易磋商中的(B )。
A、询盘B、发盘C、还盘D、接受8、在拍卖中,主持人落槌属于交易磋商中(D )。
A、询盘B、发盘C、还盘D、接受9、包销中的专营权是指(D )。
A、专卖权B、专买权C、专售权D、专买权和专卖权10、在国际贸易中普遍被采用的包销商品作价方法是(C )。
A、暂不作价B、一次作价C、分批作价D、暂定价11、独家代理具有专营权与包销所具有的专营权(B)。
A、完全一样B、不完全一样C、完全不一样D、二者无任何联系12、一般代理指的是(C)。
A、总代理B、独家代理C、佣金代理D、全权代理13、委托人可以直接与代理区域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须给代理商支付佣金,这种代理是(B)。
A、全权代理B、佣金代理C、独家代理D、总代理14、委托人可以直接与代理区域内的实际买主成交但仍然须向代理商计付佣金。
这种代理是(A)。
A、独家代理B、一般代理C、佣金代理D、总代理15、属竞卖的贸易方式是(B )。
A、拍卖B、招标C、寄售D、包销16、属于竞买的贸易方式是(A )。
A、拍卖B、寄售C、包销D、招标17、通过拍卖成交的商品通常是(C)。
A、可以用规格来表示品质的B、可以用等级来表示品质的C、难以用标准衡量的D、可以用标准来衡量的18、补偿贸易是买方以( D )形式从卖方购进机器设备等。
A、赊销B、代销C、返销D、信贷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包销的说法,正确的有(BC )。
A、双方当事人之间是代理关系B、双方当事人之间是买卖关系C、包销商在包销地区内享有专营权D、包销商在包销地区内享有独家代理权E、包销商在包销地区内享有代售货物权2、代理的种类包括(ABC)。
A、总代理B、独家代理C、佣金代理D、指定代理E、协议代理3、包销商品的作价方法有(BD )。
A、暂定价B、一次作价C、暂不固定价D、分批作价E、部分定价、部分暂定价4、在代理方式下,销售代理商(ABCDE )。
A、不垫资金B、不担风险C、不负盈亏D、只获佣金E、与出口商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5、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方式是(ADE)。
A、来料加工B、来样生产C、补偿贸易D、来件装配E、进料加工6、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包括(BE )。
A、补偿贸易B、来料加工C、来样生产D、进料加工E、来件装配7、寄售商品的作价方法通常有(BCD )。
A、规定最高价B、规定最低价C、随行就市D、销售前征得寄售人意见E、规定限价8、寄售对委托人来讲具有的缺点是(ABCDE)。
A、风险大B、费用多C、增加资金负担D、货款收回缓慢E、不利于资金周转9、要构成补偿贸易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是(BD)。
A、设备供应方提供售后服务B、设备供应方提供信贷C、设备供应方承诺对方可延期付款D、设备供应方承诺回购对方的产品或劳务E、设备供应方承诺对方可分批付款10、补偿贸易对设备进口方来说所具有的优点是(ABC)A、可以较好地利用外资B、可以引进先进的技术与设备C、得到较稳定的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D、可以获得转售利润E、可以争取贸易伙伴三、判断题1、包销与独家代理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买卖关系,后者是委托代理关系。
( )2、在国际招标业务中,招标人既可以根据对本身最优惠的条件选定中标人,也可以宣布招标失败,而拒绝全部投标。
()3、在独家代理方式下,只要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做成的指定商品的交易,无论是由代理商做成,还是由出口企业自己做成,代理商均有权获得佣金。
()4、寄售与代理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每一业务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均为委托关系。
( )5、拍卖业务中,都是由拍卖人宣布最低起点价,再由竞买人竞相加价,直至无人加价时,拍卖人落槌成交。
( )6、拍卖业务中,竞买人叫价为发盘,主持人落槌为接受。
( )7、加工贸易包括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进料加工。
这些均属于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贸易。
()8、两段招标是指先进行竞争性招标,尔后再进行谈判招标,两种方式结合运用的招标做法。
()9、投标人递出的投标书为实盘;递标后不得更改。
( )10、按照互购方式,合同一方向对方作出承诺购货的义务,可以任意转让给第三方执行。
()11、拍卖是竟卖方式,而招标则是竟买方式。
()四、计算题1、某出口商在2月1日签订一份6月份装船出口的绿豆10000吨,价格2850元/公吨,当时6月份期货价格为2950元/吨,出口商手中无货,为防止绿豆价格上涨,该出口商该如何做?假设6月1日当出口商购买绿豆时,绿豆的现货价格上涨到3050元/吨,期货价格上涨到3100元/吨,则他是否完全抵补了现货市场的损失?还差多少?2、9月份伦敦食糖交易所12月期货价格每吨85英镑,纽约市场每吨83英镑,如投机者估计纽约市场糖价上涨幅度要越过伦敦市场,则他将在哪个市场买进食糖,在哪个市场卖出?至10月底伦敦市场12月期货涨到每吨87英镑,纽约市场则为86英镑,此时,他进行平仓。
试计算盈亏情况。
3、某商家6月1日储有10000蒲式耳2号软红冬小麦,当时离新麦收割仅4~6星期,而且作物生长良好,麦价可能下跌,当时小麦现货价为每蒲式耳3.50美元,7月期货价为3.60美元。
为了保值,他在期货市场抛出7月小麦期货合同2份(每份5000蒲式耳)。
7月新麦登场,该商家终于找到买方以每蒲式耳3.30美元成交。
而此时7月小麦期货也跌到3.40美元每蒲式耳,该商家平仓了结。
试计算该商家在现货与期货市场的盈亏情况。
三、简答题1、什么是总代理?佣金代理?独家代理?答:代理有总代理、独家代理和佣金代理三种。
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表。
他除了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签订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以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
他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享用分代理的佣金。
佣金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
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
2、什么是招标与投标?答:招标与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投标的行为。
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买方)的邀请,根据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投标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3、什么是拍卖?其有何特点?答:拍卖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交易方式,它是由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贸易方式。
拍卖的特点是:(1)它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的;(2)它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3)它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4、什么是包销?其有哪些优缺点?答:包销指出口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经营权单独给予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1)包销的优点:通过专营权的给予,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的目的,并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端;(2)包销的缺点:如果出口人不适当地运用包销方式,可能使出口商的经营活动受到不利的影响或出现包而不销的情况。
此外,包销商还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
5、采用寄售方式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答:采用寄销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是:(1)必须严格选择代销人;(2)慎重选择作价方法;(3)在签订寄销协议前调查寄销地市场动态,供求情况,外贸制度,商业习惯;(4)为减少风险,最后要求代销人提供银行保函,如代销人不履行协议规定义务时有银行承担支付责任。
6、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作用是什么?答: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作用:(一)对于承接方的作用:(1)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2)开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并繁荣地方经济;(3)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对于委托方的作用:(1)降低产品的成本,因而可以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2)有利于委托方所在国的产业结构调整。
六、案例分析题1、我公司以寄售方式向科威特装运出口一批在仓库积压已久的商品,货到目的地后虽经寄售商努力仍无法售出,最后只得再装运回国,试问我A公司有何不当之处?解:本案例中作为我A 公司没有意识到寄售这种方式对于出口方来说,风险比较大,其一便是寄售货物在出售之前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
基于这一点,出口方在出售自己积压商品的时候,就应当事先调查寄售地的市场动态、供求情况等而不能盲目使用寄售这样的贸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