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者情况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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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

者情况调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食药监食生[2018]4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13

【实施日期】201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者情况调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生〔2018〕49号 2018年3月13日)

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摸清已批准注册保健食品的注册信息和生产情况,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者情况调查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函〔2018〕103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做好调查,组织本辖区内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者填报调查表(详见附件),调查范围如下:

1、本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注册证书持有人的保健食品信息,包括自行生产、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和目前未实际投产的;

2、本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接受本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者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

信息;

3、本辖区内其它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者情况。

请各单位将调查表信息汇总整理后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电子版到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

联系人:许天乐 电话:23118167

电子邮箱:xutianle@ 附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调查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

附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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