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排班管理制度
银行排班管理制度一、概述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障银行的正常运营,银行排班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银行员工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权益,确保银行的安全运营。
二、工作时间安排1. 工作日排班(1)周一至周五:银行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00,每天工作8小时,包括中午1小时的午休时间。
(2)排班方式:根据银行人员的数量和需求,银行将员工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轮流进行工作,保证银行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足够的工作人员。
(3)调休:在考虑节假日等因素的情况下,银行将提前规划好每月的排班计划,并允许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2. 节假日排班(1)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客户在节假日有正常的服务。
(2)调休:对于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银行将进行相应调休,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加班排班(1)工作日加班:在银行业务繁忙或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可能需要员工进行加班。
加班时长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节假日加班:对于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并进行调休安排。
三、工作任务分配1. 个人任务分配(1)员工根据职责和工作岗位的不同,分配相应的工作任务。
(2)银行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背景,合理安排员工的任务,确保银行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 小组任务分配(1)银行将员工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有固定的组长负责监督和协调小组成员的工作。
(2)每个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相应的工作任务,并定期进行任务进度和工作效果的评估。
3. 全员任务分配(1)银行将定期组织全员会议或培训,对全员进行工作任务的分配和说明,确保员工对工作任务有清晰的认识。
(2)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员工的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以提高工作效率。
恒丰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恒丰银行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恒丰银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规范员工出勤行为,保障银行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时间、考勤管理、请假、休假以及迟到、旷工等方面的规定,为恒丰银行创建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恒丰银行全体在编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2.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所辖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三、工作时间1. 恒丰银行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1小时30分钟(12:00-13:30)。
2. 遵循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银行公告为准。
3. 特殊岗位或业务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但需保证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4. 员工加班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上级主管审批。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每日按时到达工作岗位,通过银行规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地点为各自工作岗位。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9:1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20-17:50。
(3)签到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滞后签到,需报上级主管批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提交因公外出申请。
(2)经上级主管批准后,员工可在外出结束后补签,并注明外出原因。
(3)未提前报备的因公外出未签到,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说明情况,并经批准后进行补签。
(2)补签需在忘记签到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再予以补签。
(3)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三次,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银行紧急加班制度范本
银行紧急加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确保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员工。
在业务运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加班应遵循以人为本、合理分配、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业务运营安全和员工身心健康。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加班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加班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以及对加班情况的统计和核算。
二、加班情形第五条下列情况需进行加班:1.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平时下班时间,因业务需要必须坚守岗位的;2. 因业务高峰期、重要项目上线或故障修复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3. 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紧急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在加班前,应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加班原因及预计时间。
直属上级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加班安排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业务运营需要,提前制定加班计划,并在计划实施前向全体员工进行公告。
第八条加班安排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员工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避免强制性加班。
第九条直属上级在安排加班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量、身体状况等因素,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四、加班工资及补偿第十条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平时下班时间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总工作时数的20%的,应给予相应的调休补偿。
调休应在加班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逾期无效。
第十二条员工因加班导致身体健康受损的,我行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和赔偿。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对加班情况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加班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安排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大银行分行也得以快速地成长。
作为金融机构的一部分,银行分行要求员工在繁忙的工作岗位上需加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然而,长时间的工作可能会导致员工的身体健康受损,甚至可能引发职业病等问题,因此需要一套有效的加班管理制度,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二、加班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长时间的加班劳动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可能导致职业病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2.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的加班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状态,从而保证员工在工作时的高效率和高产出。
3.增强员工的职业满意度:在保证工作效率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合理的加班安排和补偿制度也能够增强员工的职业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三、加班管理制度的内容1.加班的范围和时长: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的范围应该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延长工作,并且应该限制加班时间。
一般来说,周一到周五的加班时间应该在每天8个小时以内,周六和周日的加班时间应该在每天4个小时以内。
2.加班申请方式:员工需在加班前提前向领导申请加班,并说明加班原因及加班时间。
加班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如超出规定时间应提前向领导申请。
3.加班费的计算:员工超过规定的加班时间应该享受相应的加班费,加班费标准应该符合国家规定并应与员工薪资相关。
对于连续加班或增加工作量的情况,应适当提高加班费标准。
4.加班和休息的安排: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银行分行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加班和休息时间。
员工加班时应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并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等健康管理措施。
5.加班管理记录:银行分行应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建立加班记录,包括员工姓名、加班日期、加班时长、加班原因、加班费用等。
四、总结有效的加班管理制度不仅有益于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职业满意度。
银行分行应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制度,掌握员工加班情况并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银行分行员工的加班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制定本加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分行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加班的情况下进行管理。
第二章加班时间和劳动报酬第一条加班时间的安排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情况下,员工每周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周工作时间的20%。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上级批准。
第二条加班时间按小时计算,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倍。
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按照每小时加班工资的2倍计算。
加班工资将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
第三条加班时间可以由员工自愿选择。
员工在选择加班时间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安排,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加班。
第三章加班补贴和福利待遇第一条对于经常加班的员工,公司将按固定比例发放加班补贴。
具体比例根据员工加班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第二条对于频繁加班、超时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提供额外的休假机会,用于调整身体和恢复工作状态。
第三条公司会努力提供员工加班后的工作伙伴关怀和生活关怀,如提供员工健康餐食、工作环境改善等措施。
第四章加班管理流程第一条如果员工需要加班,需要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列明加班事由和时间。
上级应当在核实情况后给予审批,并告知下级是否批准加班。
第二条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本人和上级确认签字。
加班记录表应详细记录加班时间、加班事由以及工作内容等。
第三条加班后的工作内容必须经过上级确认,否则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将无效。
第五章加班的限制和禁止第一条禁止无特殊情况下强制员工加班。
特殊情况指由于紧急事件、突发情况等无法提前预料和安排的情况。
第二条禁止以加班为借口搞延伸工作时间的开会。
第三条禁止以加班为借口追加工作任务。
第四条禁止以加班为貌似工作努力的替代。
员工应当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邮储银行上班制度范本
邮储银行上班制度范本一、总则邮储银行作为中国的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秉承“以人为本、严格管理、高效运作”的原则,制定本上班制度,以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管理、请假制度等相关事项,确保银行正常运营。
二、工作时间1. 邮储银行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为休息日。
2. 上午班:09:00-12:00,下午班:14:00-17:30。
3. 各分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批准,实行弹性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三、考勤管理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2. 员工上班期间,应保持手机静音,不得私自离岗、串岗。
3. 每月末,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进行考勤统计,次月3日前将考勤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 员工请假、外出办事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请假制度1. 员工请事假、病假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事假每天扣发当天工资的20%,病假每月累计超过2天,扣发当月奖金。
3.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员工应随时待命,服从工作安排。
4. 员工请假批准前,应确保工作交接顺利,不影响银行正常运营。
五、加班制度1. 员工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时间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计算,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3. 员工加班费按每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累计时间超过每月规定上限的,按实际情况给予调休。
六、休假制度1.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2. 休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工作上的紧急事项。
3. 员工休假前,应向上级报告,并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七、其他规定1. 员工应遵守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员工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可根据《邮储银行员工奖惩办法》给予奖励。
3. 本上班制度解释权归邮储银行所有,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通过以上上班制度范本,邮储银行旨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银行整体运营效率。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第六条加班时间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表应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成果等内容。
第九条直接上级应在接到加班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报人力
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加班费的发放
第十条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工资发放同步。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计算加班费,并
在工资发放前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第五章加班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加班费的准
确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加班费的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银行业加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银行业加班期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在加班期间的安全管理。
三、加班安全要求1. 加班前,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加班期间,各部门应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办公区域、营业场所、库房等地的安全。
3. 加班期间,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3)不得在办公室、库房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4)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5)不得在办公室、库房等场所存放贵重物品,如需存放,应妥善保管。
4. 加班期间,各部门应确保以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1)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2)安防设施:确保安防设施正常运行,监控设备无故障;(3)照明设施:确保加班区域照明充足,无安全隐患;(4)通风设施:确保加班区域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员工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疏散至安全区域;2. 遇到恐怖袭击、抢劫等突发事件,员工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3. 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员工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加班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员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举报,安全管理部门应予以调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加班管理制度
银行加班管理制度背景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提高行业竞争力,提高业务质量,不可避免会出现加班现象。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加班管理制度,对于银行的正常运营、员工身心健康以及银行形象的塑造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目的银行加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工作量能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实现加班的可控化和规范化,减少员工的身体和心理负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制度内容加班范围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部门经理可以安排相关岗位在保证员工合理劳动的条件下适当加班。
加班申请员工自愿加班需向部门经理提交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工作。
加班申请需包含加班日期、加班时长、加班内容和加班理由等相关信息。
加班协议部门经理和员工在加班前应签署加班协议,明确加班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加班内容、加班餐休时间等具体事项,确认员工加班工资、班车等相应补贴。
工资待遇员工加班采用按小时计算方法,按照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并另行缴纳加班税费。
加班时长员工每周加班时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长不超过36小时,如遇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可适当增加加班时长。
但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50%。
加班休假员工加班的时间范围为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段,因此员工可以在加班时获得相应的休息时间。
员工每加班1小时,可获得15分钟休息时间,但上午工作时间暂设在5小时的除外。
健康管理银行将为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加班时应注意控制工作强度,避免出现身体和心理不适等情况。
银行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员工因加班带来的健康问题,银行会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记录管理银行将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员工的加班记录,纪录员工加班工资的发放情况,加班时长、加班理由等信息。
此外,银行还将组织每月的加班管理评审会议,对加班情况进行评估和管理。
结论银行加班管理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规范加班行为,保护员工劳动权益,减少员工身体和心理负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银行支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某银行友谊支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支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支行行长领导下,由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支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五条支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在勤。
支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支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迟到。
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九条脱岗。
支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
员工脱岗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十条加班。
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请假。
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第十二条旷工。
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十三条支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
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国庆、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银行业加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银行业员工在加班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银行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员工在加班期间的安全管理。
三、加班安全管理制度1. 加班申请与审批(1)员工需加班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加班原因、时间及预计工作量。
(2)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审批加班申请。
(3)加班申请经审批后,员工需填写《加班登记表》。
2. 加班工作安排(1)加班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2)加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3)加班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衔接。
3. 安全生产(1)加班期间,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3)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 个人防护(1)加班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操作失误。
(3)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5. 休息与用餐(1)加班期间,员工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休息充分。
(2)加班人员用餐应选择卫生、安全的餐厅,避免食物中毒。
(3)加班期间,部门负责人应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 应急处理(1)加班期间,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2)遇有突发事件,员工应立即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3)确保加班期间的安全通道畅通,便于紧急疏散。
四、监督检查1. 人事部门负责对加班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加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银行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
第五条加班的审批流程: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天第七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银行网点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网点员工的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金融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网点员工。
第三条网点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自觉接受考勤管理。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网点员工考勤内容包括:上班时间、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五条上班时间:网点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加班:网点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网点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请假:网点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网点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第九条早退:员工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按早退记录。
第十条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网点负责人负责本网点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网点考勤员负责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并及时上报网点负责人。
第十三条网点负责人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定期对网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考勤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五条对遵守考勤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考勤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5分钟以上(含5分钟),扣除当月奖金的10%。
(二)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给予口头警告;早退5分钟以上(含5分钟),扣除当月奖金的10%。
(三)旷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奖金的20%;旷工2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行网点员工将更加注重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金融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农商银行员工代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商银行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连续性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商银行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代班是指因特殊情况,由其他员工代替原班次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
第四条员工代班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第二章代班条件与程序第五条以下情况可申请代班:1.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 员工因个人原因(如病假、产假、事假等)无法到岗;3. 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4. 银行因业务繁忙或突发事件,需要调整人员安排。
第六条申请代班程序:1. 代班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代班申请,说明代班原因、时间及所需工作量;2. 部门负责人审核代班申请,确保符合代班条件;3. 部门负责人将代班申请报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4. 人力资源部门对代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定;5. 经批准的代班申请,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相关员工。
第三章代班要求与职责第七条代班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2. 遵守银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代班员工职责:1. 按照原班次员工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保持工作态度积极,确保业务质量和效率;3. 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业务连续性和服务质量;4. 遵守银行各项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商业秘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积极履行代班职责、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代班规定、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银行双休调休制度文件模板
银行双休调休制度文件一、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双休调休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分支机构及员工。
第三条本行双休调休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调休时间第四条调休时间安排在每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
第五条每周六、日,银行正常营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调休安排第六条各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意愿,提前一周制定周六、日的调休计划,并于周五下班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调休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证业务正常运行;2. 公平对待员工;3. 尊重员工个人意愿;4. 避免重要岗位连续空缺。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的调休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调休计划的合理性。
四、调休执行第九条员工调休申请应提前一周向直接上级提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员工在调休日需办理业务时,应提前与同事沟通,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员工调休期间,应保证手机畅通,随时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五、调休补偿第十二条员工在调休日工作,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员工在调休日工作,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休息,应在当月内安排补休。
六、特殊情况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如需调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遇特殊情况,如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需临时调整双休调休计划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安排。
七、监督管理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双休调休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双休调休的规范化管理。
八、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员工违反本双休调休制度的,按照银行内部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银行违反本双休调休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银行加班管理制度
银行加班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银行业务与服务的要求也日益增加,为了保证客户的服务质量,银行工作人员往往需要加班工作,增加工作时长。
银行加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银行工作人员加班、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而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
二、加班制度的标准2.1 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并且是由银行主管部门或者直接管理者指派的。
2.2 加班时间的要求1.每月总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规定的标准时间;2.加班时间的延长应事先获得员工的同意,并还应该事先取得部门主管的批准;3.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按照部门主管和直接上级管理者的指令来进行加班。
2.3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1.员工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标准计提;2.员工加班费的支付方式将按照公司或银行所实行的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三、加班管理制度的流程3.1 加班申请员工在得到部门主管和直接上级管理者的批准后,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系统进行申请提交。
3.2 加班审核银行内部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对员工的加班申请进行初步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向部门主管、直接上级管理者进行申请审批。
3.3 加班审批部门主管、直接上级管理者进行加班审批,同时根据业务的需要,以及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加班调度和安排,并将结果及审批意见录入银行内部通讯系统进行统计。
3.4 加班记录银行内部人力资源部门会对员工的加班记录进行收集和归档处理,以便后期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四、加班管理制度的实施4.1 监督与检查银行内部人力资源部门认真负责相关制度的实施,对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更新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及针对制度执行的情况所进行的分析。
4.2 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银行加班管理制度的员工,银行应该进行相应的惩罚;同样,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银行应该进行相应的奖励,以便更好地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总结银行加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员工加班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银行的服务质量。
中信银行加班管理制度
中信银行加班管理制度中信银行加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加班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信银行所有员工。
三、定义1. 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保证工作进度或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而进行的工作。
2. 管理人员:指职务为经理或以上的员工。
3. 非管理人员:指职务为职员或以下的员工。
四、加班时长、费用及福利1. 加班时长:(1) 非管理人员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
(2) 管理人员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
(3) 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非管理人员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管理人员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
2. 加班费用:(1) 非管理人员加班费用为基本工资的1.5倍。
(2) 管理人员加班费用为基本工资的2倍。
3. 加班福利:(1) 加班餐补:每次加班超过2小时的员工,可申报加班餐补,标准为10元/人。
(2) 加班交通补贴:每次加班超过2小时的员工,可申报加班交通补贴,标准为实际交通费用。
五、加班申请与审批1. 加班申请:(1) 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加班原因和预计加班时长。
(2) 直接上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审批或拒绝申请。
2. 加班审批:(1) 直接上级应当根据员工的加班申请,审核加班时长、费用和福利并提出审批意见。
(2) 审批意见应当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后方能实施。
(3) 所有加班审批记录应当及时归档并备查。
六、监督与评估1. HR部门应当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定期对加班制度进行调研与改进。
2. 员工对加班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违规处理1. 违反加班制度的员工,应当受到纪律处罚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2. 涉及违纪或违法问题的,应按规定报告给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 员工加班申请表2. 加班审批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暂无困难及解决办法:1. 员工加班时长难以管理,应加强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加班申请和报备制度。
2. 由于加班费用和福利标准不统一,应当加强制度的统一性和透明性。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 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
第五条加班的审批流程: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21.75天第七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按照工作未完成情况进行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信用社(银行)值班加班工资及换休管理办法
信用社值班、加班工资及换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劳动计划管理,提高劳动效率,有效控制加班,合理安排换休和防止滥发加班工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班工资是职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法定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而获得的报酬。
二、职工在节假日加班后,机关及信用社应给予同等时间的换休,不发加班工资。
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换休的,发给加班工资。
三、职工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的工作时间,支付职工本人职务工资的150%;双休日安排职工工作,不能补休的,支付职工本人职务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职工本人职务工资的300%。
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按法定节假日算。
计算公式如下:应发加班工资=加班天数×日标准工资×150%(200%、300%)日标准工资=职务工资÷21.5天四、职工加班当月累计不满3小时的,不发加班工资;累计3—5小时的,按半天支付加班工资;累计6—8小时的,按全天支付加班工资;累计8小时以上的,按上述标准另行计发加班工资。
五、法定节假日在外出差、学习者,已享受差旅费、生活补助费的,不发加班工资。
六、属于部分职工之节日(如三·八妇女节、尔德节等)照常上班者,不发加班工资。
七、因工作急需确需加班的,机关及信用社主任应从严掌握加班人数,合理安排调度,原则上尽量安排换休。
八、加班工资原则上于加班后的次月发放。
九、机关及信用社职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各部门(信用社)考勤人员应予以详细的记载,由加班部门主管及信用社主任根据工作情况事前报批,由机关主管主任审批。
十、职工换休三天以上与国家规定享受的各种假期合并使用的,必须征得机关主管主任的同意后,方可一起使用。
十一、各部门(信用社)要严格按照加班有关规定安排加班和申报加班工资。
应认真填写“加班工资审批表”,如发现谎报加班的,要追究部门(信用社)领导的责任,并扣回已经发放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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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 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
第五条加班的审批流程:
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
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
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
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
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
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
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21.75天第七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按照工作未完成情况进行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罚款金额=日基本工资*加班工作未完成进度
第十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于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本规定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