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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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40号——合营安排

准则40号——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的结构
通过单独主体构造 考虑: √单独主体法律形式合同安排的条 款约定 √共同经营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不通过单独 主体构造
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独主体 的法律形

• 单独主体法律形式是否赋予参与方 享有与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
担相关负债的义务?

• 共同经营

合同安排 条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
(一)明确合营安排的定义 原定义: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 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新定义: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合同安排条款是否约定各参与方拥 有与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
与安排相关负债的义务?

• 共同经营

其他相关 事实和情
• 合营安排的设计是否使其所从事的 活动主要向各参与方提供产出并且
是否取决于参与方持续清偿该安排

• 共同经营

的负债?

合营企业

谢谢大家!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 有下列特征: (一)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 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 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应用指南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以下简称“本准则”)明确提出了合营安排的定义,规定了合营安排的认定与分类的原则和方法、并规范了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本准则明确提出了合营安排的定义。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其有两个特征,一是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即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本准则规定了合营安排的认定与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是判断一项安排是否为合营安排的关键。

共同控制是按照相关约定等分享对一项安排的控制权,并且仅在对相关活动(即对该安排的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的决策要求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

合营安排分为两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认定一项安排是合营安排后,应当根据合营方获得回报的方式这一经济实质,来判断该合营安排应当被划分为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即,如果合营方通过对合营安排的资产享有权利,并对合营安排的义务承担责任来获得回报,则该合营安排应当被划分为共同经营;如果合营方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则该合营安排应当被划分为合营企业。

本准则规范了各参与方在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中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原则,会计处理上适用其他准则的,本准则做了相应说明。

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及其应用指南(2014)。

二、关于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符合合营安排定义的各项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05)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05)

2014 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年1月至3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的七项企业会计准则,虽然2006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发布了六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五个年报通知及若干会计处理规定和复函,但如此大规模的准则修订和增补尚属首次。

这些新准则基本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保持了持续趋同。

另外,财政部还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可看作是准则中规定的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区分原则在具体业务中的运用指南。

一、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注:参考视野贴-最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与对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二、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 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本准则要求调整比较数据。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共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以及衔接规定和附则。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还对我国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解释、讲解中相应的规范性条款内容进行了整合。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 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 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

详见 2014《CAS 30 —财务报表列报》VS 2006 《CAS 30—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析为了对第40号新准则条文背后的经济实质作出解释,为企业执行新准则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结合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关会计法律理论,从共同控制定义、合营安排分类及合营安排会计处理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执行新准则进行分类、判断的相关建议和新准则实施可能的经济影响。

标签:合营安排;共同控制;共同经营;合营企业1 对共同控制定义的解析1.1 会计准则中的共同控制要理解第40号会计准则合营安排的定义,首先应理解定义中所指的“共同控制”。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笔者认为,集体控制是相对于单独控制而言,没有单一控股股东,不存在仅一个参与方就可以决定相关活动决策的情况。

判断过程如下图所示。

企业会计准则中又规定“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例如,当合同约定各出资方对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55%以上的投票权才获通过,而由于达到最低要求55%的组合多于一个时,即不存在共同控制,应排除在第40号准则——合营安排规范的范围之外。

1.2 应注意的相关问题(1)不再强调对被投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决定权,而是强调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能力。

当有些安排的相关活动需要合同安排来决定,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合同安排来判断谁拥有控制。

这里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理。

(2)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2 对合营安排分类的解析2.1 分类变化新准则关于合营安排分类最大的变化在于推翻了之前以是否存在单独主体为判断合营企业的唯一标准,而是添加了更多的考虑因素,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合营安排进行重分类。

具体如图2所示。

2.2 分类划分原则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确认其属于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合营安排准则(CAS 40)解读及其核算要义

合营安排准则(CAS  40)解读及其核算要义

合营安排准则(CAS 40)解读及其核算要义作者:傅秉潇来源:《商业会计》2015年第05期摘要:2014年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 40)是一项全新的会计准则。

本文对合营安排的认定、特征、分类、判断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性的解读,这对财务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合营安排 ;分类 ;核算一、合营安排的认定及特征(一)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joint arrangements),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企业对外投资,按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可划分为如下等级:1.单独控制。

投资方占股比例50%以上,对被投资企业决策可谓一言九鼎,按CAS 2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CAS 33相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

2.共同控制。

投资方占股比例20%至50%,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控制方,对被投资企业决策需共同控制各方一致同意,项目若为共同经营则采用比例合并法,项目若为合营企业则采用权益法核算。

3.重大影响。

投资方占股比例20%至50%,投资方可以委派董事并发表观点,但在正式投票时无否决权,按CAS 2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不是合营安排即共同经营或者合营企业。

4.无重大影响。

投资方占股比例20%以下,连董事都派不进,投资方按金融工具计量核算。

CAS 40是针对上述第2种投资的规范,合营安排强调共同控制,共同控制的任何一方都有否决权。

共同控制方对合营项目表现为同进同出,捆绑在一起,项目决策需一致同意,为一致行动人。

(二)合营安排的特征合营安排具有如下特征:(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2)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例1:甲乙丙三方于2014年共同经营一个项目,协议规定甲拥有50%的表决权,乙拥有30%的表决权,丙拥有20%的表决权,所有对该项目回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活动)决策需75%表决权的参与方通过。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及案例解析_课后练习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及案例解析_课后练习概述

5、为了规范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根据(),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题号:Qhx011303]A、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3、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的安排。

[题号:Qhx011304]A、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B、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C、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分别控制D、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分别控制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4、《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自()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题号:Qhx011305]A、2013年7月1日B、2013年12月1日C、2014年7月1日D、2014年12月1日您的回答:C正确答案:C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

[题号:Qhx011306]A、共同经营B、合营企业C、联营企业D、联营经营您的回答:C正确答案:C5、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

[题号:Qhx011307]A、《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B、《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C、《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D、《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您的回答:D正确答案:D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同意后才能决策。

[题号:Qhx011308]A、任意参与方B、所有参与方C、超过2/3参与方D、超过一半参与方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5、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题号:Qhx011309]A、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B、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C、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D、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1、《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所称相关活动,是指()的活动。

企业会计准则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讲解二、合营安排分类原则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

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评价时应当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

(第十条)合营安排是为不同目的而设立的(例如,参与方为了共同承担成本和风险,或者参与方为了获得新技术或新市场),可以釆用不同的结构和法律形式。

一些安排不要求采用单独主体的形式开展其活动,另一些安排则涉及构造单独主体。

在实务中,主体可以从合营安排是否通过单独主体达成为起点,判断一项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1、单独主体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所认可的主体。

单独主体并不一定要具备法人资格,但必须具有可单独辨认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财务安排和会计记录,并且具有一定法律形式的主体,构成法律认可的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

合营安排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

某些情况下,信托、基金也可被视为单独主体。

2、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该合营安排就是共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合营方通常通过相关约定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收入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责任,因此该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例7】A公司、B公司、C公司建立了一项共同制造汽车的安排。

协议约定:关于该安排的相关活动的决策均需A公司、B公司、C公司一致同意才能做出;A公司负责生产并安装机车发动机,B公司负责生产汽车车身,C公司负责生产其他部件并进行组装;A公司、B公司、C公司负责各自部分的成本费用,如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等;机车实现对外销售后,A公司、B公司、C公司各自获得销售收入的1/3。

根据上述原则,该安排首先是“合营安排”,其次是“共同经营”【例8】A公司、B公司、C公司各自购买了一栋酒店式公寓的部分房屋产权,分别占该公寓房屋总面积的30%、30%、40%,并将该酒店式公寓用于出租。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近年来,合营安排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组织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管理层面,合营安排能够将不同企业的资源有效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分担;在资本市场上,合营安排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企业会计准则也相应地做出了调整与完善,正是其中的第40号准则对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规定。

一、合营安排的定义及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的规定,合营安排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为特定的业务目的设立的一种合作形式。

合营安排主要有合营企业和联合经营两种类型。

合营企业是指由合营方共同控股、管理的经营实体,合营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享合营企业发生的收益和风险。

联合经营是指合营方共同参与经营管理,但不设立独立的的法人实体,合营方按约定份额共享收益。

二、合营企业的投资记账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的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记账处理主要有权益法和成本法两种。

采用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法,意味着投资方应当按照其所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其在合营企业中的投资成本,并在合营企业取得收益时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采用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方法,则仅仅确认投资方在合营企业中支付的投资成本,并不确认投资收益。

三、联合经营的投资记账处理相比于合营企业,联合经营的投资记账处理则相对简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的规定,联合经营的投资记账处理应当采用成本法,即投资方应当确认其在联合经营中支付的投资成本。

四、对企业的启示及个人观点合营安排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合作形式,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企业首先要对自身业务和投资进行深入的研究,掌握合营安排的相关规定,同时对内部的财务和风险管理进行全面升级优化。

对于投资者来说,合营安排为其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但也需要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认知和规避。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

7项企业会计准则7月1日开始实施

7项企业会计准则7月1日开始实施

7项企业会计准则7月1日开始实施【导读】7月1日起多项会计准则开始实施。

财政部在年初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4项会计准则,并发布3项新准则及1项补充规定,7项准则统一于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此次借鉴修订后的有关国际准则,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是继2012年会计准则修订后的又一次大规模修订。

修订的4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发文日期:1月26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与原准则对比,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对持续经营能力、终止经营的披露以及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原则、并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发文日期:1月27日)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发文日期:2月17日)原准则三十一条,修订后的准则五十四条,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程序都有较大变化。

重新规定了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发文日期:3月13日)此次2号准则主要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第四类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具有下歹0特征:(一)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第三条合营安排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包括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

第四条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第五条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第六条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第七条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第八条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第九条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年1月至3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的七项企业会计准则,虽然2006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发布了六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五个年报通知及若干会计处理规定和复函,但如此大规模的准则修订和增补尚属首次。

这些新准则基本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保持了持续趋同。

另外,财政部还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可看作是准则中规定的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区分原则在具体业务中的运用指南。

一、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序号修订或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发布日期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注1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2-5-31/2014-1-28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2011年发布)2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2-5-31/2014-1-28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2011年修订+2012有限修订)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2012-10-18/2014-1-29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2011年修订)4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修订)2012-11-27/2014-2-2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2011年发布+2012有限修订)5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2-11-27/2014-2-2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2011年发布+2012有限修订+2014年5月有限修订)6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2012-11-27/2014-3-19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2011年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 28 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二、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一)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第三条合营安排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包括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

第四条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第五条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第六条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第七条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第八条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第九条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017会计准则变化权威解读

2017会计准则变化权威解读

2017会计准则变化权威解读财务管理培训2017-03-22 14:45:40核心内容: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如此大规模的准则修订和增补尚属首次,此次共修订了五项会计准则,发布了两项新准则及一个补充规定,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列表、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等。

以下是具体解读。

一、修订的5项会计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共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以及衔接规定和附则。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还对我国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讲解中相应的规范性条款内容进行了整合。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与原准则对比,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对持续经营能力、终止经营的披露以及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原则、并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

所谓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益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原准则三十一条,修订后的准则五十四条,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程序都有较大变化。

重新规定了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合营安排准则(CAS 40)解读及其核算要义

合营安排准则(CAS  40)解读及其核算要义

合营安排准则(CAS 40)解读及其核算要义作者:傅秉潇来源:《商业会计》2015年第05期摘要:2014年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 40)是一项全新的会计准则。

本文对合营安排的认定、特征、分类、判断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性的解读,这对财务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合营安排 ;分类 ;核算一、合营安排的认定及特征(一)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joint arrangements),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企业对外投资,按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可划分为如下等级:1.单独控制。

投资方占股比例50%以上,对被投资企业决策可谓一言九鼎,按CAS 2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CAS 33相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

2.共同控制。

投资方占股比例20%至50%,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控制方,对被投资企业决策需共同控制各方一致同意,项目若为共同经营则采用比例合并法,项目若为合营企业则采用权益法核算。

3.重大影响。

投资方占股比例20%至50%,投资方可以委派董事并发表观点,但在正式投票时无否决权,按CAS 2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不是合营安排即共同经营或者合营企业。

4.无重大影响。

投资方占股比例20%以下,连董事都派不进,投资方按金融工具计量核算。

CAS 40是针对上述第2种投资的规范,合营安排强调共同控制,共同控制的任何一方都有否决权。

共同控制方对合营项目表现为同进同出,捆绑在一起,项目决策需一致同意,为一致行动人。

(二)合营安排的特征合营安排具有如下特征:(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2)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例1:甲乙丙三方于2014年共同经营一个项目,协议规定甲拥有50%的表决权,乙拥有30%的表决权,丙拥有20%的表决权,所有对该项目回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活动)决策需75%表决权的参与方通过。

CAS40—合营安排

CAS40—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中关联方交易会计处理
(1)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 (该资产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 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 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 (2)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 损失得,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安排分类举例—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 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 负 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 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 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 达成的合营安排, 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 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 通常应当划分为合营企业, 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几个共同经营条件其一的并 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 同经营。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不是合营安排, 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合营安排分类举例—共同经营会计处理
(四)共同经营生产产品的销售 1.半成品、部件调出:合营方生产的半成品或部件按合同约定交付 其他合营方用于加工或总装生产,付出方不能立即确认收入, 应当按照发出商品处理,借记“发出商品——共同经营商品” 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共同经营商品”科目。 2.销售收入的确认:共同控制经营生产的产品最后工序结束检验入 库并对外出售时,所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份额,应 当由本企业确认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 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共同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 入——共同经营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等科目;同时,应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 本——共同经营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共同经营成本” 科目,贷记“发出商品——共同经营商品”、“库存商品”等 科目。如果销售收入由本企业开票缴税,则应确认应交税费(下 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析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析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解析版第一,合营安排的定义及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实体根据协议或合同,通过共同控股、共同经营,共同承担风险并共享权益的方式进行合作并共同创造经济利益的安排。

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和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合资企业、合营企业、联营安排等三种类型。

第二,合作方应如何确认合营安排。

根据合营安排的特点,首先合作方应当确定自己在合营安排中是否属于投资者,以及所投资的形式(权益法投资还是成本法投资)。

同时,合作方还应当确定自己在合营安排中的权益份额及合营企业的股权结构。

第三,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确认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确认合营企业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确认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确认合营企业的现金流量;确认合营企业的所得税处理等。

第四,合作方应如何披露合营安排。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合作方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对合营安排进行充分的披露。

主要包括:披露合作方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比例、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注册资本;披露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披露合营企业的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第五,合作方应如何对合营安排进行会计估计。

由于合营安排涉及到双方经济实体之间复杂的关系和风险转移,会计准则还要求合作方对合营安排进行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包括确定合营企业的公允价值、确定合营企业的可变收益权益的公允价值、确定合营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等。

第六,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作为企业实体,应当按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应当编制财务报告,并将其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计,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在合作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合作方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正确确认合营安排,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工作。

同时,在会计估计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合营安排的风险和利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合营安排2)教学提纲

企业会计准则(合营安排2)教学提纲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讲解二、合营安排分类原则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

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评价时应当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

(第十条)合营安排是为不同目的而设立的(例如,参与方为了共同承担成本和风险,或者参与方为了获得新技术或新市场),可以釆用不同的结构和法律形式。

一些安排不要求采用单独主体的形式开展其活动,另一些安排则涉及构造单独主体。

在实务中,主体可以从合营安排是否通过单独主体达成为起点,判断一项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

1、单独主体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所认可的主体。

单独主体并不一定要具备法人资格,但必须具有可单独辨认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财务安排和会计记录,并且具有一定法律形式的主体,构成法律认可的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

合营安排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

某些情况下,信托、基金也可被视为单独主体。

2、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该合营安排就是共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合营方通常通过相关约定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收入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责任,因此该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例7】A公司、B公司、C公司建立了一项共同制造汽车的安排。

协议约定:关于该安排的相关活动的决策均需A公司、B公司、C公司一致同意才能做出;A公司负责生产并安装机车发动机,B公司负责生产汽车车身,C公司负责生产其他部件并进行组装;A公司、B公司、C公司负责各自部分的成本费用,如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等;机车实现对外销售后,A公司、B公司、C公司各自获得销售收入的1/3。

根据上述原则,该安排首先是“合营安排”,其次是“共同经营”【例8】A公司、B公司、C公司各自购买了一栋酒店式公寓的部分房屋产权,分别占该公寓房屋总面积的30%、30%、40%,并将该酒店式公寓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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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性权利 ——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 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一项权利。
➢ 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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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例1】A公司、B公司、C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设立某 法人主体从事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合同中规定,A公司 、B公司一致同意即可主导该主体的相关活动,并不需 要C公司也表示同意,但若主体资产负债率达到50%,C 公司拥有对该主体公开发行债券的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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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25%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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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不是共同控制——有多种参与 是共同控制——A公司和B 不是共同控制——有多种参
方组合(AB或AC)均可以集 公司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 与方组合(ABCD中的任意
体控制该安排,且不存在相关 且是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 三方组合)均可以集体控制
页数 8 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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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 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 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 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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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75%以上表决权才能 做出相关活动决策
60%以上表决权才能 做出相关活动决策
参与方A公司
持有50%的表决权
持有50%的表决权 持有25%的表决权
参与方B公司
持有25%的表决权
持有30%的表决权 持有25%的表决权
参与方C公司
持有25%的表决权

持有20%的表决权 持有25%的表决权
参与方D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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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页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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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 尽管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一定能够控制该安排,但集体
控制下,集体控制该安排的组合指的是那些既能联合起
来控制该安排,又使得参与方数量最少的一组或几组参
与方。
➢ 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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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能够集体控制一项安排的组合很可能不止一个 共同控制要求组合必唯一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 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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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2.合营安排中的不同参与方
约定明确指出哪些参与方必须 组合,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该安排,且不存在相关约定
同一,所以不存在一致同意, 须经过A公司和B公司一致 明确指出哪些参与方必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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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二)判断合营安排的关键——共同控制
要正确理解合营安排的定义,需要准确把 握“参与方”、“共同控制”等概念。其中, 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是判断一项安排是否为合营 安排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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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 一致同意的规定保证了在合营安排中,对合营安排具有
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可以阻止其他参与方在未
页数经11 其同意的情况下就相关活动单方面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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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 可见,根据共同控制的定义,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 制的参与方拥有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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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合营安排准则规范了合营安排的定义、合营安排的 认定与分类的原则和方法、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利益 份额的会计处理。
在合营安排中相关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 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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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符合合营安排定义的各项安排,包括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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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适用范围 三、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五、合营安排的分类 六、重新评估 七、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八、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九、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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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认定风险资本组织、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 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题在合营企业中拥有权益时, 考虑到对这些主体所持有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比采用 权益法核算能够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允许 这些主体对持有的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按照CAS22的规 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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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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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一)合营安排的定义和特征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 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集体控制 VS 单独一方控制 ➢ 有关控制的判断,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的相关规定。
➢ 在集体控制下,不存在任何一个参与方能够单独控制
某安排,而是由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才
能控制该安排。“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即意味
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联合起来才能形成控
1.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
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
的活动。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
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
值得注意的是,合营安排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 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 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包括对 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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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营安排的认定
情形一
情形二
情形三
最低表决权比例 要求
至少75%表决权才能做出相 关活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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