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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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得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质量环境体系中得所有技术文件与资料得控制方法,以确保质量环境体系中得各个场所使用得技术文件与资料都处于受控状态。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体系运行所需要得全部技术文件与资料及
各种外来技术文件与资料。
2.2技术文件与资料
2.2.1技术文件
a、标准:企业标准
b、图纸: 产品图纸
工装模具图纸
设备图纸
包装印刷图纸
c、工艺文件:制造标准
原材料部品规格
购买式样书
检查标准
试验基准书
工程品质管理表
临时标准
制造条件管理表
作业指导书
限度样本
日常点检簿
产品包装形式
2.2.2技术资料
3职责
3.1技术文件得权限规定
3.1.2需要审阅得文件与审阅权限
3.2技术文件各编制部门就是该文件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该技术文件得编制、发放、回收与销毁等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得各种技术文件得保管工作。
3.3营业部负责顾客提供得技术资料得接收工作,技术部负责其它技术资料得接收工作。技术部就是全部技术资料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资料得使用与管理工作.
4程序
4.1技术文件得编制
4.1.1标准
4.1.1.1企业标准依据日本JIS标准,并结合中国得法律法规与各类标准得要求,由技术科编制,并填写《技术文件变更审阅票》。经各相关人员审核, 总经理与技术科有资质得标准发布责任人确认后,报上级主管标准化部门审批.
4.1.1.2企业产品标准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
4.1.2图纸
4.1.2.1产品图纸由技术科对日本汤浅提供得产品图纸重新确认,如果需要转化为中文图纸得,则根据中国国家制图标准进行转化,并按照3、1、1 得要求进行审核批准.
4.1.2.2工装模具图纸、设备图纸与包装印刷图纸由各编制部门绘制,或根据制作单位提供得图纸进行转化,并按照3、1、1得要求进行审核批准。4.1.3工艺文件
4.1.3.1按照技术文件得权限规定,工艺文件由各编制部门依据日本汤浅得技术文件与天津汤浅得实际情况综合编制,完成后填写《技术文件变更审阅票》,按照3、1、2得要求进行审阅。然后参考审阅意见适当修改技术文件,最后由相关责任人批准.不需要审阅得文件,可直接填写《技术文件审核批准票》进行审核批准。
4.1.3.2下一级技术文件不能与上一级技术文件相抵触.当出现相抵触得情况时,以上一级技术文件为准。
4.2技术文件得更改
4.2.1技术文件得更改由该文件得编制部门负责,按照4、1,依据技术文件得编制程序进行更改。
4、2、1如果没有编制权限得部门希望修改技术文件,则需先填写《技术文件变更申请票》,向该文件得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编制部门判断就是否需要更改。如果判断为不需更改,则需再报请技术副总经理确认。
4.3技术文件与资料得控制
4.3.1技术文件得编制与更改应遵守《技术文件与资料标准化管理办法》。
4.3.2企业标准与行业标准由技术科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标准信息网建立联系, 获取最新信息,使之均保持为最新版本。
4.3.3当与公司产品与过程有关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日本汤浅提供得技术文件修订后,公司得技术文件应按照4、2 及时更改,形成新得有效版本。
4.3.4天津汤浅得全部技术文件均为受控文件,编制部门必须保留有作成人、确认人与承认人亲笔签名得原件。所有技术文件在加盖“受控"章,注明各部门得发放代号后方为有效。
4、3、6
4.4技术文件得发放、回收与保管
4.4.1天津汤浅所有得技术文件与资料均须进行登记,填写《技术文件资料一览表》,所有技术文件与资料得更改也需在该表中进行登记.《技术文件资料一览表》每两年重新确认一次。
4.4.2顾客提供得技术文件由营业部接收,然后转交技术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日本汤浅提供得技术文件由技术科接收.技术科对接收得技术文件需填写《外来技术文件资料管理表》并负责管理。
4.4.3所有技术文件与资料得发放、收回与销毁均须填写《技术文件与资料
发放管理表》或《技术文件与资料回收管理表》.
4.4.4技术文件由各编制部门按照《技术文件资料发放范围目录》进行发放.更
改后重新换发得技术文件,在发放得同时必须将原技术文件收回。如果原技术文件保管部门无法提供该文件,导致无法收回,则文件保管部门必须提供书面
得解释或申请材料。
4.4.5在《技术文件资料发放范围目录》以外,仍需发放文件时,由需求部门
填写《技术文件发放申请单》并说明理由,公司内部发放得经技术科科长确认,公司外发放得经技术副总经理确认后,填写《技术文件与资料发放管理表》并发放。发放时,文件必须加盖“管理外复印”章。
4.4.6技术文件得发放仅限于书面形式与不可更改得电子文件形式(如jpg
格式、pdf 格式等)。
4.4.7技术文件得印刷品原件由各编制部门保存,技术资料得印刷品原件由
技术部保存。
4.4.8技术文件与资料得副本须在各归口管理部门得计算机中及计算机以
外得其它储存介质中储存一份。
4.4.9作废得技术文件与资料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保留一份存档,此存档需加
盖“作废”章,其余得统一销毁。
4.4.10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复制公司技术文件,更不能随意将技术文件带出
公司,甚至泄露给公司外人员。仅可在获得批准得情况下,由各归口管理部
门得指定人员对文件进行拍照、复印等操作。
5相关文件
TYXG002-02 TYXG002-01 6 相关记录《技术文件标准化管理办法》《技术文件资料发放范围目录》
TYJL002-06 (记录1) 《技术文件变更审阅票》TYJL002-03 (记录2) 《技术文件审核批准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