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试题(1)
GB72582012《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强制性标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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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及要点
4.1 整车标志(01-01-01) 4.1.2 机动车类型
应补充标明的项目
专项作业车 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总质量、 专用功能主要技术参数
特型机动车 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最大净功 率、总质量、整备质量、外廓尺寸
增加此要求以期扭转当前货车后部灯具“越做越小”的趋势。 8.4.1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货车底盘改装 的专业作业车、车长大于8.0m 的挂车及所有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40km/h 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符合GB 25990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 (04-15) 应按GB 25990-2010规定,不同车辆类型安装相应的尾部标志板; 总质量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以及车长小 于等于8m 的挂车(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40km/h 时)后部原则上只能设置车 身反光标识。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如未安装,需补充安装并提交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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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 7258的大量条款在CNCA-02C-023:2008《机动车辆 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产品》型式试验项目中被直接 引用,是汽车整车产品进行CCC认证的重要依据。
新版标准换版工作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为提高CCC资 料申报人员对标准的认识,提高认证车型的标准符合性及 换版工作的及时性,对GB 7258-2012标准进行解读。
打刻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的部件不得采用 打磨、挖补、垫片等方式处理……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得更改、 变动,并符合GB 16735的规定。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上,不得既 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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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言 前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与 GB 725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1章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第3章的机动车、汽车、乘用车、客车、公共汽车(城市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两用燃料汽车、双燃料汽车、挂车、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半挂车、汽车列车、铰接列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定义,增加了载客汽车、公路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专用校车、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普通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特型机动车的定义,删除了卧铺客车(2004年版的3.2.2.1)、电动汽车(2004年版的3.2.9)的定义;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三大类,将2004年版中的摩托车(2004年版的3.5)及轻便摩托车(2004年版的3.6)合称为摩托车(见3.5),将2004年版中的摩托车(2004年版的3.5)改称为普通摩托车(见3.5.1); ——修改了第4章的部分机动车产品标牌需标识的内容(见4.1.2)和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要求(见4.1.3),增加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打刻电动机型号、编号的要求及标识的视认性和永久保持性的要求(见4.1.4); ——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的要求,以及乘用车应具有能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的电子数据接口、在后备箱(或行李区)的合适位置标示车辆识别代号,且应在至少5个主要部件上标示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的要求(见4.1.5和4.1.6),修改了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标志要求(见4.1.7),增加了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得对车辆识别代号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的要求(见4.1.8); ——修改了车长小于16m的发动机后置的铰接客车的后悬要求(见4.3),增加了铰接列车的半挂车的总质量不得大于半挂牵引车的最大允许牵引质量的要求(见4.5.1.5),修改了载客汽车乘员数的核定要求(见4.5.2.和4.5.3),增加了乘员数核定的特殊规定(见4.5.6); ——修改了客车、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的侧倾稳定角要求(见4.7.1),增加了旅居车和旅居挂车旅居室内的专用装备设施应明示安全使用规定(见4.8.4)、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应喷涂总质量、栏板货车和自卸车应喷涂栏板高度、罐式车辆应喷涂灌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部分货车及所有挂车应标识放大号、部分客车应喷涂座位数、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和校车标牌(见4.8.6~4.8.9)及教练车应喷涂“教练车”字样和机动车外部喷涂标志图案和安装灯具的原则规定(见4.8.11、4.8.12),删除了专门用于运输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在车身两侧喷涂“禁止烟火”的要求(2004年版的4.8.5); ——增加了机动车环保要求的原则规定(见4.15)和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见4.16); ——增加了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参数、转向系、制动系、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等要求按土方机械相关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见4.17.2); ——增加了有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使用方向盘转向时的相关规定(见6.1),修改了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要求(见6.4)和转向力测试的要求(见6.8),增加了专用校车应采用转向助力装置(见6.9)及前轴采用双转向轴时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不作要求的规定(见6.11); ——修改了三轴及三轴以上汽车的制动完全释放时间要求(见7.1.6)和应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的机动车类型(见7.2.11),增加了部分汽车的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见7.2.6)、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有副制动踏板(见7.2.12)、部分汽车应装备辅助制动装置(见7.5)及气压制动系应安装保持压缩空气干燥、油水分离的装置的要求(见7.7.4); ——修改了路试检验时的列车的行车制动距离要求(见7.10.2.1)和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要求(见7.10.2.2)、驻车制动性能检验要求(见7.10.4)及台试检验时的制动力要求和制动力平衡要求(见7.11.1.1和7.11.1.2),增加了台试检验汽车、汽车列车行车制动性能的合格判定要求(见7.11.1.5),修改了检验结果的复核要求(见7.11.3); ——增加了机动车不得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装置、用户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或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要求(见8.1.2和8.1.3),修改了外部灯具闪烁的相关规定(见8.1.2),增加了部分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后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透光面面积要求(见8.2.1)、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要求(见8.2.7)、某一转向灯发生故障(短路除外)时的要求(见8.3.8)和部分货车和挂车、低速车辆应设置车辆尾部标志板的要求(见8.4.1),修改了车身反光标识设置及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相关规定(见8.4.1~8.4.5),增加了柔性车身反光标识的相关规定(见8.4.6),删除了附加的灯具、反射器或附属装置不允许影响本标准规定安装的灯具和信号装置的性能且不应对其他的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利影响的要求(2004年版的8.2.10); ——增加了打开所有前照灯(远光)时总的远光发光强度要求及两灯制轻便摩托车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最小值要求(见8.5.2),修改了前照灯远光照射位置的检验要求(见8.5.3.3),删除了前照灯远、近光布置的要求(2004年版的8.4.3); ——增加了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设置辅助喇叭开关的要求(见8.6.1)、客车电器导线的阻燃要求和乘员舱外部接插件的防水要求(见8.6.2),修改了机动车应装备仪表或显示信息的相关规定(见8.6.3),增加了专用校车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和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设置电磁式电源总开关的相关规定(见8.6.4),修改了应安装行驶记录仪的汽车车型要求,增加了显示、数据接口布置的规定、行驶记录功能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视同行驶记录仪的规定及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还应安装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的规定(见8.6.5)及汽车装备、加装电气设备的原则性要求(见8.6.6),修改了无轨电车的特殊要求(见8.6.7); ——修改了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的车轮范围(见9.1.2),增加了机动车使用的翻新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见9.1.2)、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危险货物运输车和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见9.1.5)、空气弹簧应无裂损、变形及漏气、控制系统应齐全有效(见9.3.3)和三轴公路客车的随动轴应具有随动转向或主动转向功能的要求(见9.4.4); ——增加了自动变速器的相关规定(见10.2.1)及部分车型应具有超速报警和限速功能(或装备限速装置)的要求(见10.5); ——增加了车身外部不应产生明显的镜面反光(见11.1.1)、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的相关规定、专用校车车身结构的特殊要求及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和所有卧铺客车应采用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车身的要求(见11.2.1)、幼儿专用校车乘客区应采用平地板结构的要求(见11.2.3)、专用校车的踏步高要求(见11.2.4)和行李架(舱)设置要求(见11.2.5)、专用校车前部应设置碰撞安全结构的要求(见11.2.6)及校车侧窗下边缘的高度要求(见11.2.7); ——增加了集装箱运输车和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构造应保证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始终安全、稳妥地固定在车辆上的要求(见11.3.2)、货车和挂车的载货部分不得设置乘客座椅且不得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见11.3.3、11.3.4)及货车驾驶区座椅布置的相关规定(见11.3.5),增加了摩托车外部凸出物和扶手的相关规定(见11.4.2、11.4.3); ——增加了乘用车车门的相关规定(见11.5.2),修改了客车乘客门的相关规定(见11.5.3~11.5.5),增加了击碎玻璃式应急窗的安全玻璃类型和厚度要求(见11.5.6),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的要求(见11.5.7)及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的货箱部位不得设置车窗的要求(见11.5.8); ——修改了载客汽车座椅布置的规定(见11.6.2~11.6.6)和卧铺布置的规定(见11.6.7),增加了校车照管人员座位的设置及专用校车座椅及其固定件的强度要求(见11.6.8)、专用校车靠近通道的学生座椅的扶手要求(见11.6.9)及正三轮摩托车乘客座椅的布置要求(见11.6.10); —— 修改了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要求,增加了发动机舱隔热防火的相关规定(见11.7.1、11.7.2),增加了号牌板(架)应有号牌安装孔的要求(见11.8.2)、乘用车(三厢车除外)行李区的纵向长度要求(见11.9.2)及自卸车液压举升装置的相关规定(见11.9.6); ——修改了应装备汽车安全带的座椅范围(见12.1.1),增加了安全带的型式要求(见12.1.2和12.1.3)、乘用车驾驶人座位应装备汽车安全带佩戴提示装置(见12.1.5)及乘用车儿童座椅固定的要求(见12.1.6); ——增加了总质量大于7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在右侧设置广角后视镜和补盲后视镜的要求(见12.2.1),修改了外后视镜的视野要求(见12.2.2),增加了专用校车驾驶人视野、汽车列车必要时应加装后视镜加长架(见12.2.2)及教练车应加装辅助后视镜的要求(见12.2.7); 增加了应设置应急门的情形(见12.4.1.2),修改了应急门的尺寸和开启要求、应急门引道要求(见12.4.2.1、12.4.2.3、12.4.2.5)及应急锤的相关规定(见12.4.3.2),增加了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应急窗均应为推拉式应急窗或外推式应急窗的要求(见12.4.3.2); ——增加了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见12.5.1)、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燃料箱的前端面应位于前轴之后(见12.5.5)、每一个钢瓶阀出口端都应安装高压过流保护装置(见12.6.1)、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钢瓶(见12.6.3)、钢瓶安装在车上后钢瓶编号应易见(见12.6.4)及气体燃料车辆应安装泄露报警装置的要求(见12.6.15),修改了气体燃料专用装置通气接口的相关规定(见12.6.9); ——修改了客车灭火器布置的相关规定(见12.9.2),增加了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见12.9.3)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特殊安全防护要求(见12.11),删除了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在驾驶室上方安装红色标志灯的要求(2004年版的12.10); ——修改了应装备三角警告牌、保险杠和前风窗玻璃除雾除霜装置的汽车范围(见12.13.2、12.13.3、12.13.4)和机动车发动机的排气管口布置要求(见12.13.7),增加了校车应配备急救箱的要求及汽车安全气囊系统的原则性规定(见12.13.5和12.13.6); ——增加了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见第14章); ——删除了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方法、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方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气密性检验方法(2004年版的附录A~附录E)及四种类型机动车技术条件要求对应一览表(2004年版的附录G),增加了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的相关说明(见附录B)。
机动车检测GB7258考核试题
机动车检测GB7258考核试题集一、多项选择1、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进行(ABCD )的主要技术依据A、注册登记检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C、进口机动车检验B、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D、事故车检验2、机动车均应在产品标牌上标明的项目有(ACD )产品标牌上标明的内容应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名称。
A、品牌、整车型号B、燃料类型C、制造年月D、生产厂名及制造国3、载客汽车产品标牌应标注的内容有(ABC )A、发动机型号及最大净功率B、最大允许总质量C、乘坐人数(乘员数)D、最大允许牵引质量4、载货汽车产品标牌应标注的内容有(ABD )A、发动机型号及最大净功率B、最大允许总质量C、乘坐人数(乘员数)D、最大允许牵引质量5、汽车、摩托车、半挂车和中置轴挂车应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其内容和构成(BCD )A、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B、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C、无车架的机动车应打刻在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D、应打刻在能防止锈蚀、磨损的部位上。
6、机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依据(BCD )及正式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核算后,从中取最小值核定。
A、GB 1589的规定B、发动机功率C、最大设计轴荷D、轮胎的承载能力7、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不得有明显渗漏水的部件有(ABCD )A、散热器B、水泵C、缸体、缸盖D、暖风装置及所有连接部位均8、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的车辆是(ABD )A、专用校车B、危险货物运输车C、乘用车D、车长大于9m的客车9、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效能时的踏板力或手握力应小于等于(ABC )A、乘用车和正三轮摩托车500NB、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除外)350N(踏板力)或250N(手握力)C、其他机动车700ND、大型汽车100N10、汽车装备以及加装的所有电气不得影响规定的(ABCD )装置运行安全要求。
(完整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言前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与 GB 725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第1章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修改了第3章的机动车、汽车、乘用车、客车、公共汽车(城市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两用燃料汽车、双燃料汽车、挂车、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半挂车、汽车列车、铰接列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定义,增加了载客汽车、公路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专用校车、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普通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特型机动车的定义,删除了卧铺客车(2004年版的3.2.2.1)、电动汽车(2004年版的3.2。
9)的定义;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三大类,将2004年版中的摩托车(2004年版的3。
5)及轻便摩托车(2004年版的3。
6)合称为摩托车(见3.5),将2004年版中的摩托车(2004年版的3。
5)改称为普通摩托车(见3。
5.1);-—修改了第4章的部分机动车产品标牌需标识的内容(见4。
1。
2)和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要求(见4。
1.3),增加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电动摩托车应打刻电动机型号、编号的要求及标识的视认性和永久保持性的要求(见4.1。
4);——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的要求,以及乘用车应具有能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的电子数据接口、在后备箱(或行李区)的合适位置标示车辆识别代号,且应在至少5个主要部件上标示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的要求(见4.1.5和4.1.6),修改了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标志要求(见4。
GB-7258-2012《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强制性标准要求介绍201404
前言
认 证 中 心
国家标准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 简称“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 技术标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 车查验、事故车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我国机动 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及进口机动车检验 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中 汽
认 证 中 心
二.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及要点
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 车(低速汽车除外)还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 设置能永久保持、可从车外清晰识读的标有车辆识别代 号的标识”的规定; 4.1.5 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 车除外)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车 辆识别代号标识;……
不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可不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专门为出口而设计和制造的机动车可不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严于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时,应按 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Biblioteka 中 汽认 证 中 心
二.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及要点
4.1 整车标志 4.1.2 机动车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该标牌的固定、 位置及型式应符合GB/T 18411的规定;如采用标签标示,则标签应 符合GB/T 25978规定的标签一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伪性能要求。 改装车应同时具有改装后的整车产品标牌及改装前的整车(或底盘) 产品标牌。
认 证 中 心
一. 标准的修订情况简介
GB 7258-2012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①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管理、提高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水平的实 际需要。
②适应机动车新产品、新技术发展的需要。
中 汽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考题和答案
内部培训考题一、是非题1、柴油车停机装置形式:点火开关断电、高压油泵断油。
(对)2、在GB3847-2005标准中,对于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柴油车应当采用排放气体光吸收系数(不透光度计)检测设备进行烟度值排放检测。
(对)3、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只有正本,没有付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有效(对)4、新生产的低速货车应具有应急制动功能。
(对)5、制动力平衡中,对前轴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左右轮制动力差与左右轮制动力大者之比应小于等于20%。
(错)6、机动车在驻车坡道上进行驻车制动性能检验时,轮胎与路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应小于0.75。
(错)7、汽油发动机如果是化油器,发动机形式为开环。
(对)8、对车辆底盘动态检验时,应以30km/h的速度正直行驶,双手轻扶方向盘,急踩制动踏板后迅速放松,初步掌握车辆制动协调时间、释放时间和有无点制动跑偏现象。
(错)9、当检测车辆前照灯时车辆必须重载,驾驶室内柯坐一名驾驶员。
(错)10根据GB18285-2005标准要求,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对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器”技术的汽车,要检测排气污染物CO、HC、O2、CO2四种成份的浓度,并按规定计算过量空气系数λ(对)11、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允许眩目(对)12、对乘用车和车长小于8米的客车前后部必须安装保险杠(错)13、货车和挂车均应安装侧面防护装置和后防护装置(错)14、小型普通客车要配齐有效的灭火器、专用救生锤(错)15、重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的车辆(对)16、汽车行驶记录仪主要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对)17、空载高大于3.00m或宽度大于2.40m的机动车均应安装示廓灯(错)18、车辆出厂后为了方便长途运输,可以加装邮箱(错)19、大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c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错)20、过量空气系数λ的测试仅对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进行(对)二、选择题1、每项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识别(B )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复现A、测量溯源性B、不确定度C、环境条件D、仪器设备2、汽车制动力检测工位最少检验时间(含轮重)为( C )A、30sB、80sC、60sD、40s3、废气分析仪的过滤纸应经常更换,一般为( B )A、1周B、过滤纸上的水印看不清C、一个月D、2周4、满载检验气压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行车制动性能时,气压表的指示气压应处于( A )A、小于等于额定工作气压B、大于等于额定工作气压C、小于等于400kpaD、小于等于600kpa5、全自动前照灯检测仪的检测距离为(A)A、1mB、1.5mmC、3mD、5m6、标准气的有效期为( D )A、10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7、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线使用的制动试验台是(A )A、反力式制动试验台B、惯性试验台C、平板式制动台D、惯性式制动试验台8、液压行车制动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不应大于踏板全行程的(B)A、五分之四B、四分之三C、三分之二D、三分之一9、空载检验气压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行车制动性能时,气压表的指示气压应处于( D )A、小于等于额定工作气压B、小于等于400kpaC、大于等于400kpaD、小于等于600kpa10、声级计的检测距离为车前( B )A、1.2mB、2mC、1.0mD、3m11、车速台举升机的工作气压为( A )A、8公斤B、10公斤C、12公斤D、6公斤12、车速台检测车辆车速表时,当车速表指示值为40km/h时,试验台仪表指示值为多少合格( B )A、32.8km/h~48km/hB、32.8km/h~40km/hC、30.8km/h~40km/hD、38km/h~48km/h13、驻车制动性能检测时,当采用制动试验台检测车辆驻车制动力时,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不小在测试状态下整车质量的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机动车此值应不小于( A )A、15%B、30%C、10%D、20%14、移动宽度为1000毫米的双板式侧滑试验台滑板时,当仪表指针显示5m/km时,其滑板移动量为( B )A、7毫米B、5毫米C、2.5毫米D、2.5米15、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在生产规定制动效能时,对于乘用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作用于踏板的力(C )A、大于等于700NB、小于等于300NC、小于等于700ND、小于等于500N16、驻车制动应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止,并且驾驶员施加于操纵装置上的力:手操纵时,乘用车不应大于( D )A、500NB、600NC、300ND、400N17、载客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运营汽车超过10年的,每( D )个月检验1次。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除外)检验时,踏板力应小于等于 350N ,手握力应小于等于 250N。 • 正三轮摩托车检验时,踏板力应小于等于 500N。 • 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时,踏板力应小于等于 600N。 • 摩托车进行制动性能检验时,GB 7258-2012与GB 7258-2004制动 踏板力要求的差别
3
1、增加了铰接客车、 铰接式无轨电车、汽 车列车制动力要求; 2、增加了其他汽车 后轴制动力要求; GB 7258-2012 3、增加了前轴和后 GB 7258-2004 第 轴的定义; 第7.11条 制动检 7.14条 4、修改了台试检验 详见台试制动 验(台 时的制动力要求和制 详 见 台 试 制 动 检 试) 检验第(一) 动力平衡要求; 验第(二)部分 5、增加了台试检验 部分 汽车、汽车列车行车 制动性能的合格判定 要求; 6、修改了检验结果 的复核要求。
• (二)修订原则 • 综合所收集和了解的GB7258-2004实施5年以来 的相关情况,结合标准修订工作前期广泛调研的 成果,确定此次GB7258修订的基本原则为: • 1、从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 的技术标准的属性出发,根据道路交通发展实际 情况,进一步明确GB7258的适用范围,提出特 型机动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等各类机动 车定义和运行安全管理的技术依据,严密机动车 安全技术管理主要环节。
GB 7258-2012与GB 7258-2004 台试检验制动力要求的差别
机动车类型
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 比 空载 满载
2004版 2012版 2004版 2012版
轴制动力与轴荷 a的百分比
前轴b
2004版 2012版
后轴b
2004版 2012版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2)对客车的要求
3、明确了车长大于6m的客车乘客门应急开关的设置要求。 4、明确了击碎玻璃式的应急窗的车窗玻璃要求。 5、扩大了应安装汽车安全带的客车座椅范围。 6、明确了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必须设置应急门的条件。
GB24407-2012解读Βιβλιοθήκη GB24407-2012解读
三、GB7258-2012对客车的要求
(二)提高了客车,特别是公路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 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主动安全性要求-续
6、明确了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不得使用翻新胎 的要求。
7、明确了车长大于9m的客车使用子午线轮胎的要求,以及 卧铺客车的所有车轮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的要求。
1、GB7258-1987 2、GB7258-1997及其第1号、第2号修改单 3、GB7258-2004及其第1号、第2号、第3号修改单
(二)GB7258-2012制修订背景
1、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不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 2、我国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仍较低,与车辆机械 故障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较高。
解读gb244072012四gb72582012制修订过程关于客车的主要焦点一双层客车是否可以用于公路客运二卧铺客车铺位布置和应急逃生三公共汽车的站立人数核定及运营范围四公共汽车应急逃生和客舱固定灭火装置五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限速装置解读主要体会中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必须充分考虑中国道路交通的现状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2)对客车的要求
GB24407-2012解读
三、GB7258-2012对客车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1、增加了标示乘员座位数的要求。 2、明确了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车窗可见光透射比要求。 3、进一步明确了客车座椅的设置要求,如:应布置合理、 均匀分布;原则上应纵向布置。 4、车长小于 16m的发动机后置的铰接客车,在保证安全的 情况下,后悬可不超过轴距的70%。 5、三轴公路客车的随动轴应具有随动或主动转向的功能。 6、发动机前置后驱动的客车的传动轴在车厢地板的下面沿 纵向布置时,应有防止传动轴滑动连接(花键或其他类似装置) 脱落或断裂等故障而引起危险的防护装置。
GB7258-2012培训考核试题
楚雄锦星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姚安分公司2012年年终检验员工作考核试题(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姓名:分数:一、判断正误,对的在括号中打“√”,错的打“×”。
(16题,每题2分,共32分)1、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2、对线内制动性能检验结果不合格但有质疑的汽车,可路试检验车辆制动性能。
但此方法不适用于两轮摩托车制动性能测试。
()3、按GB21861-2008要求,线内检测项目包括车速、排放、制动(包轮重)、侧滑/轮偏、前照灯等5个项目。
()4、车辆检验中,只要机动车刹车和尾气合格,无论其他检验项目是否合格,该车检验结果可以判定为合格。
( )5、GB7258-2012是替换GB7258-2008的新标准。
()6、检验项目按属性分为否决项和建议维护项。
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中,排放、制动、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轮偏为否决项,其余为建议维护项。
()7、,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2年9月1日实施。
()8、GB14621-2011是2011年10月10日实施的。
()9、摩托车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能防止锈蚀、磨损的部位上。
()10、摩托车应在发动机的易见部位铸出商标厂标。
()11、在用车排放控制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12、两轮普通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在用撑杆支撑时,向左、向右、向前的驻车稳定角分别应大于等于9°、5°、6°;在用停车架支撑时,向左、向右、向前的驻车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
()13、尾气检测时,车辆冷车或热车状态检测都符合检测规范。
()14、机动车连续行驶距离不小于10KM,停车5min后观察,不得有明显渗漏现象。
()15、在排气消声器尾部加一长600mm,内径40mm的专用密封接管,并应保证排气背压不超过1.25kpa,且不影响发动机的正常运行。
GB7258新标准考试题内容答案
GB7258-2012考试题姓名:分数:1、车速表指示误差(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40 km/h 的机动车除外)车速表指示车速V1(单位:km/h)与实际车速V2(单位:km/h)之间应符合下列关系式:0 ≤ V1 - V2 ≤(V2/10) + 4,如果按照校车最高限速80km/h检测,则合格范围应为: 76/11=69.11≤V2≤80 。
2、制动距离要求:其中GB7258-2004中的其它汽车、汽车列车分成了: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汽车列车和其他汽车两类;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汽车列车的制动测试速度为 30 km/h空载检验制动距离为≤ 9.5 m, 空载检验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s2,两轮摩托车改成:两轮普通摩托车。
3、台试检验制动力要求时三轮汽车制动整车要求不评价;后轴制动要求≥ 60 %。
4、GB7258-2004中的乘用车、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的货车,在GB7258-2012中改为乘用车、重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5、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汽车列车规定的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满载≥ 45 %,空载≥ 55 %;轴制动力与轴荷a的百分比不评价;其他汽车规定的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满载≥ 50 %,空载≥ 60 %;轴制动力与轴荷a的百分比:前轴≥ 60﹪;后轴≥50﹪。
6、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乘用车时应按左右轮制动力最大时刻所分别对应的左右轮动态轮荷之和计算。
7、机动车(单车)纵向中心线中心位置以前的轴为前轴,其他轴为后轴;挂车的所有车轴均按后轴计算;用平板制动试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可视为一轴。
8、其他汽车规定后轴制动应≥50d,其中上标“d”的含义为:满载测试时后轴制动力百分比不做要求;空载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应大于等于 35 %;总质量大于 3500kg的客车,空载用反力滚筒式制动试验台测试时应大于等于 40 %,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应大于等于 30 %。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讲义
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培训讲义二零一二年七月一、 前言(一)标准的附录推荐性与标准条款的强制性(二)对比国标7258-2004的主要技术变化(三)归口管理部门二、 引言(一)标准性质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二)适用范围1.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2.在用机动车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3.机动车查验的主要技术依据4.事故车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5.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6.新车出厂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7.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本次标准修订工作的主要原则1.明确适用范围提出特型机动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车的定义和运行安全管理的技术依据,严密机动车安全管理的主要环节2.采用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机动车分类标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3.提高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置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加严卧铺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提高道路运行机动车的整体安全技术性能4.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加强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依据5.两点说明1)轮式专用机械车标准未对其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参数、转向性能、制动性能、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及电器设备、车身、安全防护装置等参数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2)叉车部署道路车辆,其外形和结构的特殊性不适于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三、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内容1.范围z规定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及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z适用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及非为道路上行驶和使用的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机动车3.2汽车3.2.1载客汽车3.2.1.1乘用车3.2.1.2客车3.2.1.2.1公路客车、长途客车3.2.1.2.2旅游客车3.2.1.2.3公共汽车、城市客车3.2.1.3校车3.2.1.3.1幼儿校车3.2.1.3.2小学生校车3.2.1.3.3中小学生校车3.2.1.3.4专用校车3.2.2载货汽车、货车3.2.2.1半挂牵引车3.2.2.2低速汽车3.2.2.2.1三轮汽车3.2.2.2.2低速货车、低速载货汽车3.2.2.3危险货物运输车3.2.3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3.2.4气体燃料汽车3.2.5两用燃料汽车3.2.6双燃料汽车3.2.7纯电动汽车3.2.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3.2.9燃料电池汽车3.2.10教练车3.2.11残疾人专用汽车3.3挂车3.3.1牵引杆挂车、全挂车3.3.2中置轴挂车3.3.3半挂车3.4汽车列车3.4.1乘用车列车3.4.2货车列车3.4.2.1牵引杆挂车列车、全挂拖斗车、全挂汽车列车3.4.2.2中置轴挂车列车3.4.3铰接列车、半挂汽车列车3.5摩托车3.5.1普通摩托车3.5.1.1两轮普通摩托车3.5.1.2边三轮摩托车3.5.1.3正三轮摩托车3.5.2轻便摩托车3.5.2.1两轮轻便摩托车3.5.2.2正三轮轻便摩托车3.6拖拉机运输机组3.7轮式专用机械车3.8特型机动车4.整车4.1整车标志4.1.1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4.1.2标牌、标签4.1.3应具有唯一车辆识别代号4.1.4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4.1.5乘用车和货车保持车辆识别代号标识4.1.6乘用车后备箱打开后能直接观察的车辆标识代号4.1.7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4.1.8改装或修理不得对车辆标识、发动机标识、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4.2外廓尺寸4.3 后悬z 后悬:汽车最后端至后轴中心的距离4.4 轴荷和质量参数4.4.1汽车、汽车列车、挂车的规定4.4.2空载和满载的机动车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在各轴间的分配z整备质量:空载车辆各轴轮重总和+引车员体重z总质量(单位为千克):额定载质量+整备质量+驾驶室准乘人数总体重(按65kg/人)4.4.3边三轮摩托车空载及满载状态边车车轮轴荷分配4.5核载4.5.1质量参数核定z最大允许总质量(单位为千克):额定载质量+整备质量+驾驶室准乘人数总体重(按65kg/人)z发动机功率z最大设计轴荷z轮胎承载能力z转向轴轴荷(或转向轮轮荷)z转向轮轮荷z整车整备质量:空载质量+引车员体重z总质量:载质量+整备质量4.5.1.1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核定4.5.1.2转向轴轴荷与整备质量和总质量的比值规定4.5.1.3清障车托举状态转向轴轴荷规定4.5.1.4汽车或汽车列车驱动轴轴荷规定4.5.1.5货车列车的挂车最大允许装载质量规定4.5.1.6铰接列车半挂车的总质量规定z牵引质量:牵引车能牵引的汽车列车总重量4.5.1.7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拖质量比规定z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拖质量比:挂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与拖拉机使用质量之比4.5.2乘用车乘坐人数核定4.5.2.1前排座位乘坐人数的核定4.5.2.2其他座位人数核定4.5.2.3旅居车核定乘员数4.5.2.4乘用车设置的侧向座椅不核定乘坐人数4.5.3客车乘员数核定4.5.4有驾驶室机动车的驾驶室乘坐人数核定4.5.5摩托车乘坐人数规定4.5.6特殊规定4.5.6.1装备残疾人轮椅固定装置的残疾人汽车、装备担架的救护车载客汽车乘坐人数,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专项作业车乘坐人数核定4.5.6.2旅居半挂车不核定乘坐人数4.5.6.3货车驾驶室(区)以外部位设置的座椅和卧铺不核定乘坐人数4.6比功率z比功率: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或0.9倍的发动机额定/标定功率)z净功率=额定功率×效率指数4.7侧倾稳定角和驻车稳定角4.8图形和文字标志4.9外观4.10漏水检查4.11漏油检查z连续行驶10km以上停车5分钟,不得有明显渗漏现象4.12车速表指示误差(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40km/h机动车除外)z指示车速与实际车速误差范围的要求4.13行驶轨迹z汽车列车和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直线行驶挂车后轴中心相对牵引车前轴中心最大摆动幅度规定4.14噪声要求(低速汽车除外)其检验方法见附录A4.15环保要求排气污染物排放及噪声控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规定4.16产品使用说明书4.16.1应用文字标明与整车型号相一致的结构参数和技术特征z最大爬坡度z车轮定位值:为悬架特性项目,涉及操纵稳定性、乘坐舒适性z前轮定位:为了保证汽车直线行驶的稳定性和操纵轻便性,减少轮胎和其他机件的磨损,转向车轮、转向节、前轴三表与车架的安装应保持一定的相对位置关系,这种安装位置称为转向车轮定位。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含答案)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考试试题(本试题共60题,满分100分,作答时间60分钟)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1分,正确打√,不正确打×)1、全承载式车身的主要特点是没有独立的底盘车架,所有的车身骨架构件均参与承载。
(√)2.加注润滑油时,加入量越多,越有利于发动机的润滑。
(×)3.所有汽车的悬架组成都包含有弹性元件。
(√)4.气压制动储气筒气压不足,会使制动不灵。
(√)5.借助于各种量具、仪器、设备对车辆技术参数进行测试是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主要方法。
(√)6.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是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的凭证。
(√)7.轮胎气压表是专门用于测定轮胎气压的量具。
(√)8.前照灯检验不合格有两种情况:一是前照灯发光强度偏低;二是前照灯照射位置偏斜。
(√)9、《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不适用于三级客运站。
(×)1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现行的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规定的二级技术等级。
(×)11、《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中所称安全例行检查应该是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进行的。
(√)12、安全例行检查无法取代营运客车综合性能检测、一级维护与二级维护,以及驾驶员日常维护工作。
(√)13、我省已持有效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的安全例检工作人员,可到当地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直接增发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证。
(√)14、传动系统检查时,通过摇晃传动轴的方法检查传动机构连接状况,万向节、中间轴承应无松旷。
(√)15、目视检查前照灯时,前照灯的光强、光束照射方向都应正常,操作远近光变换开关,远近光变换应正常。
(√)16、轮胎胎冠位置有不超过10mm的微小破裂,应判断为轮胎外观检测项目不合格。
GB 7258-2012《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强制性标准要求介绍201404
中汽认证中心
二.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及要点
4.1 整车标志 4.1.2 机动车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该标牌的固定、 位置及型式应符合GB/T 18411的规定;如采用标签标示,则标签应 符合GB/T 25978规定的标签一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伪性能要求。 改装车应同时具有改装后的整车产品标牌及改装前的整车(或底盘) 产品标牌。
✓增加此要求以期扭转当前货车后部灯具“越做越小”的趋势。 8.4.1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货车底盘改装 的专业作业车、车长大于8.0m 的挂车及所有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40km/h 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符合GB 25990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 (04-15) ✓应按GB 25990-2010规定,不同车辆类型安装相应的尾部标志板; ✓总质量小于 12000kg 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以及车长小 于等于8m 的挂车(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40km/h 时)后部原则上只能设置 车身反光标识。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如未安装,需补充安装并提交相应报告。
✓ 汽车行驶记录仪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未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汽 车行驶记录仪产品不得在车辆上安装和使用。
✓ GB/T 19056中规定行驶记录功能包括自检功能、数据(行驶速度、事 故疑点、超时驾驶、位置信息、驾驶人身份、里程、安装参数、日志) 记录功能、数据通信功能、安全警示功能、显示功能和打印输出功能。
✓ 如以上新增车型未安装,则需补充安装并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或CCC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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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试题
一、多项选择(每题2分)
1、机动车的制动性能评价指标包括()几个方面。
A、制动效能
B、制动拖印
C、制动方向稳定性 D 、制动效能恒定性
2、外检员在对车辆进行外观检验时,下列()车辆应使用量具测量相关尺寸参数。
A、乘用车
B、货车
C、挂车
D、车长大于6M的客车
3、在线外人工检验中,被检车辆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应进行线内检验。
A、轮胎花纹严重磨损
B、轮胎气压不足
C、排气管漏气
D、发动机怠速不稳
4、登录员在对车辆登录时除基本信息外,还应对下列()信息进行选择,防止造成结果误判。
A、驱动形式
B、悬架形式
C、前照灯制式
D、速度、制动能否上线
5、根据GB7258-2012规定,外检员对下列()车辆应核查汽车行驶记录仪。
A、乘用车
B、校车
C、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
D、危险货物运输车
6、反力式滚筒制动检验台在静态标定时,制动力示值误差符合检定规程要求,但在实际检验时,动态误差超标,造成动态误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
A、减速箱加工精度低
B、滚筒与减速箱同心度误差大
C、主从滚筒中心距
D、滚筒动平衡差
7、安检机构对机动车制动性能检验主要是评定机动车的制动效能,根据GB7258-2012,机
动车的制动效能可用()来衡量。
A、制动稳定性
B、MFDD
C、制动器 D 、制动协调时间
8、制动试验台第三滚筒的作用是()。
A、增加轮胎与滚筒之间摩擦力
B、保护驱动电机
C、控制滑移率
D、防止制动滚筒剥伤轮胎
9、在反力式滚筒制动检验台进行制动性能检测时,下列()影响制动力大小。
A、滚筒表面粗糙度
B、轮胎花纹
C、滚筒中心距
D、轮胎与滚筒表面正压力
10、根据GB7258-2012要求,在进行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测时,对于()测试结果不做评判依据。
A、单转向轴(非独立悬架)
B、双转向轴
C、单转向轴(独立悬架)
D、都是
11、下列()是外检员在进行唯一性认定时,需要核查的项目。
A、号牌号码
B、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打刻特征
C、颜色
D、外廓尺寸
12、下面哪些是检验员在进行动态检验时的检验项目()。
A、仪表和指示器
B、车身外观
C、转向系
D、照明和电气信号装置
13、机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依据()及正式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核算后,从中取最小值核定。
A、发动机功率
B、最大设计轴荷
C、钢板数量 D轮胎承载能力
14、根据GB7258-2012规定,外检员对下列()车辆应核查灭火器及消防设施。
A、专用校车
B、乘用车
C、客车
D、运送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
15、在反力式滚筒制动检验台进行制动性能检测时,下列()与车轮安置角大小有关。
A、滚筒直径
B、轮胎花纹
C、轮胎尺寸
D、滚筒中心距
二、单项选择(每题2分)
1、所有专用校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安装符合GB/T 13594 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A、危险货物运输车
B、消防车
C、长途客车
D、专项作业车
2、除最大设计车速大于等于100km/h的机动车和三轮汽车外的其他机动车的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应小于等于()。
A、12°
B、15°
C、25°
D、35°
3、总质量大于等于()的货车应安装符合GB/T 13594 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A、8000kg
B、10000kg
C、12000kg
D、15000kg
4、最大设计车速大于等于100km/h的机动车的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应小于等于()。
A、12°
B、15°
C、25°
D、35°
5、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外廓尺寸、货箱尺寸等尺寸参数公差允许范围是()。
A、±3% B±1% C±5% D±2%
6、对于摩托车产品整备质量公差允许范围为()。
A、±1%
B、±5%
C、±3%
D、±10 kg
7、对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整备质量公差允许范围为()。
A、±1%
B、±5%
C、±3%
D、±10 kg
8、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和安装与( )、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图案和灯具。
A、公务车
B、特权车
C、警车
D、残疾人专用汽车
9、总质量大于等于( )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
A、3500kg
B、4000kg
C、4500kg
D、5000kg
10、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 )。
A、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
B、允许装运货物的重量
C、罐体生产日期
D、罐体总质量
11、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
牵引质量),喷涂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 )。
A、60mm
B、70mm
C、80mm
D、90mm
12、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具有限速功能,允许的最大
行驶速度应小于等于 ( )。
A、110km/h
B、100km/h
C、120km/h
D、80km/h
13、领从蹄式制动器在制动时,两个制动蹄在( )的作用下,各自绕其支承销偏心轴颈的
轴线向外旋转,压紧到制动鼓上。
A、制动主缸中液压
B、制动轮缸中液压
C、特殊弹簧
D、制动踏板
14、底盘动态检验是指在机动车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其( )、传动系、制动系、仪表
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A、发动机运转状况
B、驾驶室(区)
C、行驶系
D、转向系
15、采用双转向轴汽车,其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用侧滑台检验时侧滑量值应 ( )。
A、5m/km
B、-5m/km
C、±5m/km
D、不判定
三、判断题(每题2分)
1、用平板制动试验台测试并装轴制动力时,并装轴可视为一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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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校车均应采用转向助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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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B 7258-2012规定汽车产品标牌应标示的总质量由“最大设计总质量”统一改为“最大允许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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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总体结构通常由发动机、底盘、货箱和电气与电子设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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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动车纵向中心线中心位置以前的轴为前轴,其他轴为后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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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机动车台架检验制动性能结果有异议的,在空载状态下按GB 7258-2012“7.10路试检验制动性能”复检。
对空载状态复检结果有异议的,以满载路试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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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动性能的评价指标包括制动效能、制动效能恒定性和制动方向稳定性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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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向轴两侧应装用同一规格、花纹轮胎,其他轴则可以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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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07)规定:同时打开各前照灯,其总的最大发光强度应不超过225000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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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路试结果录入功能应包括制动距离、MFDD、制动初速度、协调时间、制定稳定性、路试检验员等信息并存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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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独立悬架两侧车轮分别独立地与车架(或车身)弹性地连接,采用的车桥是断开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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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行驶系一般由车架、车桥、车轮和悬架组成,车轮分别支承在各车桥上,车桥又通过
悬架与车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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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检验员应检查转向器固定情况,检查转向机构各部件紧固、锁止、限位情况,检查在
转向过程中有无干涉或摩擦痕迹现象,检查各机件有无损伤和横、直拉杆是否有拼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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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车制动的控制装置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可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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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路试检验进行车辆制动稳定性检验时,乘用车应在 3.0 m的试车道上进行检验,检验时,车辆沿试车道的中线行驶到规定的初速度时急踩制动,若车辆的任何部位都不超出试车道的边线,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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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车长大于 9m的客车(对专用校车为车长大于8m)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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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GB 7258-2012规定,汽车列车路试检验制动性能时,制动初速度为30 km/h,空载检
验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应≥5.0 m/s2 ,满载检验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应≥4.5 m/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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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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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危险货物运输车及车长大于 9m的其他客车
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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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所有专用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的前轮及车长大于 9m的其他客车的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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