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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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概念
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研究者们的看法和表述不一。综合起来一共有以下六种“双师型”的观点:一是“双证”说,认为凡是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的教师就是“双师型”教师。
二是“双能(双素质)”说,认为既具有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又具有技师(或其他高级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的专业教师,是“双师型”教师。
三是“双证双能叠加”说,与以上两种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相比,此观点比较折衷,也比较普遍,它强调的是“双证+双能”。
四是“双职称”说,即要求“双师型”教师既具有讲师的职称,又具有工程师或专业技能高级工、技师的职称。
五是“双层次”说,认为所谓职业学校教师要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开展专业实践;既能指导学生提高职业素养,又能引导学生提高人格价值。这样的复合型教师,第一层次为能力之师,第二层次为素质之师。
六是“双师结构”说,针对“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艰难性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紧迫性,提出了建设“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的思路,将“双师型”教师作为一个群体来看待,由学校专任教师担任理论教学任务,企业兼职教师担任实践教学任务,教师与工程师(技师)协同工作,实施实践导向
的课程体系。这种思路突破了“一体化教师”的定位,在更广阔的范围内系统地设计教师队伍结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也确实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长期困扰职业学校的教学问题。
“双师型”教师的标准
由于对“双师型”内涵把握的不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双师型”教师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
1、行政标准
教育部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中提出的“双师素质”教师标准,要求“双师素质”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亦即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加教师职称。
(2)既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亦即双职称,同“双职称”说的界定一致。
(3)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项主要强调科研能力。
2、学者标准
有的学者提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标准是“一全”、“二师”、“三能”、“四证”。“一全”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全面的职业素质。“二师”是指“双师型”教师既能从事理论课或文化课教学,又能从事技能训练教学、指导,既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经师”,又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人师”。“三能”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较全面的能力素质,具有进行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讲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专业技能或教师职业基本训练指导的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能力。“四证”是指毕业证、技术(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和教师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