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撤诉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计……元,由×××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准许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