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电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电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电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电费管理办法

电费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电费是供电企业运营收入的结果,加强电费管理及时回收电费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营的基本保障,使电力营销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要求且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壹步加强电费管理,及时回收电费,建立起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管理的所有供电所电费的核算、收缴、预储等工作。

第二章电费收取

第四条电费的收取,供电所只准采用坐收和预储俩种方式向用电客户收取电费。

第五条各高、低压电力营销人员根据用电客户电费收缴情况及时督促用电客户交清电费及预储电费。

第八条供电所收费人员于收取预储电费时,收费员复核无误后收取电费且将加盖公、私章后的电费预储单壹联交用电客户,壹联交出纳,壹联自己保管,以杜绝电费预储上的漏洞。

第九条收费员于收取当天电费后,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电费存入银行供电所帐户,严禁留现金过夜及私自挪用电费。

第十条当日下午结帐后由收费员填写当日所收金额及相应的单据数量,要分清当月电费和预储部分,汇同出纳签字后,月末和收费帐的实收电费对帐且相符后存档。

第十壹条无论是用电客户预储电费仍是交现金用电客户电费不

分用电客户种类,不管电费多少均必须实行统壹下帐,坚决不允许体外循环。

第十二条每壹年结束后,必须打印出每壹个用电客户当年的电量、电费及预储台帐,连同公布表经有关人员确认盖章后由资料员分类、妥善保存,要做到清楚明了、便于查找。

第三章电费回收及核算

第十三条每月月末三天前电量、电费录入计算完成后,按线路、分片、营销人员所辖台区打印出分类电量、电费应收电费报表以及本所分类电量、电费应收电费总报表交复核员进行逐个核算本所本月应收电费总额后报市场营销部。

第十四条每月月末最后壹天,由出纳对电费下帐,下完帐后按线路、片、营销人员所辖区打印出实收电费报表以及欠费报表交复核员复核后报所长。

第十五条所长根据实收电费报表及欠费报表于次月1日召开全所欠费分析、动员、督促大会,务必于次月5日前户对供电所电费回收率到100%。

第十六条对壹些大用电客户的电费回收采取所长和营销人员挂勾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无论是高压营销人员仍是低压营销人员电费回收均采取终身负责制制度,即谁负责管理,谁抄表收费的用电客户谁终身对该用电客户的电费负责。

第四章电费上缴

第十八条次月6日前各供电所必须对局上缴电费达到100%。

第十九条对财务部电费上缴方式采取现金交款和银行划拨俩种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各供电所于自己的帐户上给局财务电费专户划拨电费时,可根据自己所开帐户行就近对口划拨电费,但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把电费划拨到位。

第二十壹条次月6日下午财务部依据交款凭证及银行划拨凭证进行各供电所实收电费统计汇总,以此来做为考核依据兑现工资、奖金。

第二十二条考评、考核电费回收的方式为上月电费回收率达不到100%时,用本月实收电费先将上月电费回收率结零,实收结余部分参和本月电费回收率的考核,依次累推。

第五章欠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次月6日前由供电所出纳再次按照线路、片、营销人员所辖区的欠费进行如实逐个统计且报所长以检查落实。

第二十四条次月6日前供电所电费回收率若达不到100%者,必须将欠费线路、片、台区、用电客户金额明细报表报市场营销部。

第二十五条于欠费明细报表报市场营销部后,市场营销部将根据供电所上报欠费报表再次对欠费用电客户及金额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以防止营销、收费人员将用电客户电费挪为己用现象发生。

第二十六条于壹年内对辖区用电客户欠费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呆帐、死帐,于特殊情况下出现呆帐、坏帐、死帐、各供电所必须以书面方案报公司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报局长审查且决定后方可做

呆帐、坏帐、死帐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当年欠费和历欠电费各供电所于电费收取过程中必须遵循“先历欠、后当年、再当月”的原则来收取电费,即:有当年欠费和历欠电费用电客户交电费时采取先抽历欠电费发票,后抽当年欠费发票,再抽当月电费发票的原则进行,以此来杜绝历欠及当年欠费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八条对有当年欠费的用电客户,尤其是大用电客户,供电所长必须亲自参和其中,采取勤跑、勤催、勤做工作的方式逐户去催收电费,以确保当年不发生新欠,运营部将严格按照考评、考核细则考核。

第二十九条对当年欠费用电客户,除依据《电力法》采取停电措施来加强电费回收外,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收取电费违约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来减免违约金,必须严格按制度及时清算,应视违约金同电费壹样收缴。

第三十条每年元月初,由各供电所对上壹年度欠费用电客户的欠费进行壹次认真清理,且报市场营销部,经确认后由市场营销部出面和用电客户签订“按计划仍款协议”对拒不签订仍款协议或不能按协议履行仍款计划的用电客户,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追缴欠费。

第三十壹条对当年欠费或跨年度欠费用电客户的停电,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方案后报客户服务中心,壹般用电客户由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大用电客户由客户服务中心报公司总经理且经批准后中采取停电措施,于停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有

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奖罚

第三十二条各供电所所长、收费人员、营销人员、出纳员有违反之上有关条款的,即视同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法,公司对违反有关条款的将其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待岗、下岗、直至开除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为加大跨年度欠费的回收力度、避免呆、坏、死帐的发生,各级营销人员于不影响当年电费回收率的前提下收回的跨年度及陈欠电费公司将给予必要的奖励:2004年度以前陈欠电费本金收回给以5%的奖励,按制度及合同约定收回的违约金部分给以15%的奖励,但前提必须是当年电费交清且抽回历欠电费发票。2004年度以后历欠电费为避免供电所于收缴上作弊,以跨年度壹年之上历欠电费金额为基数,收回的历欠电费及违约金部分仍按之上比例提奖。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从二OO八年元月壹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皋兰县电力局市场营销部。

电费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电费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费资金管理、实现电费资金安全,充分发挥电费管理中心降低电费管理运营成本、缩短资金归集周期、提高资金规模化效益的优势,更好地为电费管理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资金是指电费管理中心所辖银行电费收入账 户的所有电费资金及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包括: 1、价内电费收入和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附加等价外收入; 2、高可靠性电费、系统备用费、临时接电费等; 3、违约使用电费、电费滞纳金、用电稽查收入、查补追补电费、收回帐销案存电费等; 4、电费帐户利息收入 第三条本制度中资金来源为全局所有用电客户实收电费资金(含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电费管理中心接管基层供电单位电费业务后逐步撤消其在各地银行开设的电费收入帐户,只保留在怀化市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的电费帐户,全局所有用电客户电费直接交到本中心电费帐户。

第二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四条电费管理中心所辖银行电费帐户纳入省公司集团账户管理和委托银行归集范围,授权怀化电业局和湖南省电力公司查询银行账户余额及不定期自动上划账户资金。 第五条电费管理中心因收费需要新开立电费帐户的,由市局报省公司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以及集团帐户、查询转帐授权等工作。 第六条电费管理中心所有电费收入帐户付款业务原则上只能上交省公司电费资金及银行扣划的结算手续费用,如遇差错电费退回、预交电费销户退款、临时接电费退还、低保护电费返还等特殊情况需转出款的,应由供电单位提交工作联系单并按金额大小逐级审批。 1、1 万元以下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 2、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后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营销部主任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 3、10 万元以上的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后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营销部主任、分管营销副局长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第七条电费管理中心一般不需要手工上缴电费,预留印鉴由市局财务部门保管。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从电费专户退款的,由电费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转帐支票,由市局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办理退款。转帐支票填列要求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转帐支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营业电费账务管理办法

营业电费账务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和完善电费账务管理,统一标准,严肃电费纪律,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核算,规范电费账务。完善营业电费会计核算管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营业电费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二、电费账务管理的原则 1、各分公司必须应用华北电力集团推广的集团公司与北京安易软件公司共同开发研制的“电力营销账务管理系统”,实现电费账务核算电算化、标准化、统一化。 2、对单独立户的客户,供电营业部门应按行政户建立电费账,并实行一户一账管理。 3、分公司营业部门的电费账务工作要由专人负责,业务上接受用电处、财务、审计部门的指导,负责营业电费会计核算方面的业务。 三、电费账务记账方式及科目分类 1、电费回收的记账方式采用会计复式记账法。 2、根据电费回收其它代征款项的具体收缴情况,资产类设五个一级科目: (1)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 (4)应收票据 (5)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的二级科目以账户为单位设置。应收账款的二级科目按供电所名称设置,三级科目按每个供电所管辖表本的名称来设置,四级科目以所辖客户为单位设置。违约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各分公司必须建立违约金账,核算违约金发行及收取情况。 负债类设三个一级科目: (1)应付账款 (2)预收账款 (3)其他应付款 账簿的设置: (1)电费总账 (2)现金账

(3)银行存款日记账 (4)各科目三栏明细账 (5)分类账 3、凭证的分类: (1)转账凭证 (2)收款凭证 (3)付款凭证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企业向居民及小宗电力客户收取的非通过银行结算的电费。其借方反映现金增加额,贷方反映现金减少数,余额反映在借方。 2、银行存款:核算银行收取的电费、代收费及其他费用等,包括支票、委托收款、银行储蓄、商业汇票等。该科目借方反映入银行款项,贷方反映支出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存款余额。 3、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电力,向购买单位收取的电费。借方反映应收的电费,贷方反映实收的电费,余额在借方的,反映尚未回收的电费,该科目应设到客户明细,也可在辅助账中设明细。 4、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电力而收到购买方提供的商业汇票,其借方反映应收票据的金额,贷方反映到收回的票面金额和已办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金额在借方的,反映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该科目按客户设二级科目。 5、其他应收款:一是核算违约金的应收数,二是核算通过银行结算电费业务需要支付的银行划拨手续费、邮件费、票据工本费等。 6、应付账款:核算的是应付财务的目录电费、三峡基金、电建基金等,其借方发生额反映实付财务的电费,贷方发生额反映应付财务的电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应付未付电费。 7、预收帐款:一是核算买卖双方按照协议,由购买方预先支付的一部分电费,其借方反映应收的电费和退回多收的电费,贷方反映预收电费和补付的电费。 8、其他应付款:核算的是向客户收取的电费违约金、电费户存款利息等,贷方反映应付暂收数,借方反映交财务数据。 五、账务处理程序 1、每月预收客户电费时,做预收帐务处理。 2、每月应收电费发生后,做应收电费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客户明细 贷:应付账款—目录电费

【管理制度)电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电费管理办法

电费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电费是供电企业运营收入的结果,加强电费管理及时回收电费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营的基本保障,使电力营销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要求且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壹步加强电费管理,及时回收电费,建立起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管理的所有供电所电费的核算、收缴、预储等工作。 第二章电费收取 第四条电费的收取,供电所只准采用坐收和预储俩种方式向用电客户收取电费。 第五条各高、低压电力营销人员根据用电客户电费收缴情况及时督促用电客户交清电费及预储电费。 第八条供电所收费人员于收取预储电费时,收费员复核无误后收取电费且将加盖公、私章后的电费预储单壹联交用电客户,壹联交出纳,壹联自己保管,以杜绝电费预储上的漏洞。 第九条收费员于收取当天电费后,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电费存入银行供电所帐户,严禁留现金过夜及私自挪用电费。 第十条当日下午结帐后由收费员填写当日所收金额及相应的单据数量,要分清当月电费和预储部分,汇同出纳签字后,月末和收费帐的实收电费对帐且相符后存档。 第十壹条无论是用电客户预储电费仍是交现金用电客户电费不

分用电客户种类,不管电费多少均必须实行统壹下帐,坚决不允许体外循环。 第十二条每壹年结束后,必须打印出每壹个用电客户当年的电量、电费及预储台帐,连同公布表经有关人员确认盖章后由资料员分类、妥善保存,要做到清楚明了、便于查找。 第三章电费回收及核算 第十三条每月月末三天前电量、电费录入计算完成后,按线路、分片、营销人员所辖台区打印出分类电量、电费应收电费报表以及本所分类电量、电费应收电费总报表交复核员进行逐个核算本所本月应收电费总额后报市场营销部。 第十四条每月月末最后壹天,由出纳对电费下帐,下完帐后按线路、片、营销人员所辖区打印出实收电费报表以及欠费报表交复核员复核后报所长。 第十五条所长根据实收电费报表及欠费报表于次月1日召开全所欠费分析、动员、督促大会,务必于次月5日前户对供电所电费回收率到100%。 第十六条对壹些大用电客户的电费回收采取所长和营销人员挂勾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无论是高压营销人员仍是低压营销人员电费回收均采取终身负责制制度,即谁负责管理,谁抄表收费的用电客户谁终身对该用电客户的电费负责。 第四章电费上缴

公司水电费管理规定

石狮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标准作业规范书文件编号HL-XZ-002 版本编号试用版 页码共 2 页制订日期2009-07-01 文件名称:公司水电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各部门、门店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各部门办公及门店经营的正常进行,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各部门、门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原则: 1、合理用电用水、计划用电用水、节约用电用水。 2、全公司用电用水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办公室、卫生间、内部仓库用水用电坚持节约,使用人离开要关水关电,不允许 有长明灯、长流水;清洁卫生人员用自来水清洗地板、车辆、清洁厕所时,必须有人看守。 4、坚持节约用电用水教育,对不遵守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浪费用电用水进行批评教 育,并根据浪费数量的多少,给以经济处罚。 三、管理职责: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由行政部后勤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公司各部门、门店用电用水工作,负责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的 协调; 2、组织各部门、商场水电表具的安装; 3、组织用电用水制度的实行,检查全公司用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 织实施节电的奖惩工作。 四、用电设备的安装管理 1、凡使用公司或门店电网的新增用户,必须事先向公司行政部申报,根据公司或门 店供电系统的承受能力审定,在此之前不得任意接电用电。 2、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安装大功率设备,须报公司,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3、未经公司同意,任何部门、门店及个人均不准随意拆换水电表,不得表外接水电 和改变原有的供水电设施。 4、如发现水电表运转不正常或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行政部后勤。经后勤部门检验, 属人为造成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5、各使用部门发现水电设施、线管损坏,后勤部门接到使用部门的维修申请后,需 尽快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五、水电费的收缴: 1、每月19 日上午10 :00 时之前抄电表,每月 1 日上午10 :00 时之前抄水电。 2、公司总部及华联宿舍的水电表抄表工作由行政部后勤人员负责,并将抄表数据报 行政部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缴交水电费。 3、各门店及员工宿舍的水电表抄表由门店店长与门店会计共同负责抄表,由门店会 计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缴交水电费。

电费抄核收差错考核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费抄核收差错考核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028电费抄核收差错考核制度 Electricity fee review and error assess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为加强营业管理,搞好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营业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抄收人员必须经常核实客户的用电设备,用电类别、客户类别、所执行的电价制度,核对其有功(无功)电能表及用电量。 三、抄收人员由于工作不认真、变比错误、数据提供不准、安装的表计不准、漏算、错算、造成损失1O0OkWh以上者提出警告;1000~5O0OkWh扣罚当月奖金:5O0O~1000OkWh。扣罚2个月奖金;lO0OOkWh以上及连续出错者扣罚3个月奖金并给予通报。 四、电费结算中心收到抄表员返回数据后,应在2日内把电费发票审核打印,整理完毕,分发到相应收费,同时打印该区电费日报进行审核。

五、电费发票一经审核,绝对不允许私自换票、作废更改。如抄表员要求作废发票的,需经所领导签字同意,并应追究责任。 六、核算人员由于不认真、不负责任、结算错误而未发现,造成当月损失电量10OOkWh以下者提出警告,1000~500OkWh以下者扣罚当月奖金,500O~100OOkWh扣发2月奖金,1OO0OkWh以上者扣罚3个月奖金并给予通报。 七、发现客户违章、窃电,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稽查人员协助处理,发现存在有违纪行为的,交局里处理。 八、对欠费表的生成要及时、准确了解,客户缴费及资金流动情况、客尸补交电费,应追收违约金、不追收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九、收费及催收工作中,严禁收取客户现金给客户打白条。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水电费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电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用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用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宿舍的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实行“规定标准,超支自付”的管理方法。 二、用电使用安全管理: 1、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及卫生管理,公司由综合办公室同电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造,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安装空调的宿舍全部采用新电表,每个宿舍配备表卡一张,充值后即可使用。首次充值不得低于200度。 2、电费0.7元每度,每月10日、20日持表卡到财务科(上班时间)充值,财务根据缴费金额充值到充值卡。电工负责将充值卡内

的用电数量读取到电表内,其他时间财务不予办理收取电费,请宿舍人员及时关注宿舍电表用电余额,及时续交电费,宿舍如因电费余额不足停电,需在规定的充值时间外充值电费,财务按照1.5元(待定)每度收取预交电费。 3、春、秋、冬季(3月、4月、5月、10月、11月、12月、9月、1月、2月)补助20度/间/月,夏季(6月、7月、8月、)补助50度/间/月。 四、空调使用及用电管理处罚制度 1、如空调损坏需维修,由本宿舍住宿人员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罚款1000至3000元。 2、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的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员工违反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学院教学和师生的正常生活,合理调配和使用水电资源,以倡导节约、防止浪费为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务处统一管理全院水、电费的计量、开单、收缴等工作,财务处根据总务处提供的数据从工资(或帐户)中扣除。 二、外租、承包并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或部门均需安装计量表具,实行计量收费,统一上缴学院财务处。严禁使用水、电不计量、不收费,或含在其他费用里,并要求水电费收取单列,按时每月上缴学院财务处。超过交款期限者,按学院规定每月加收1%滞纳金。 三、对学生宿舍用电,每个学生房间每学期免费用电配额为90度电,超额电费由学生承担,电价按当地居民用电(目前为0.50元/度)单价计算,每月结算缴费一次。其他场合的学生用电,均不收费。学生宿舍用水量每生每学期免费使用2吨水,超额水费由学生承担,水价按自来水价及损耗(目前为3.25元/吨)单价计算,每月结算缴费一次。其他场合的学生用水,均不收费。 四、教工集体宿舍用水、电,实行免费用,但不准私自接、插任何电器。教工单身宿舍用水、电按家属区标准执行。 五、用开水和洗澡水,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计费,开水房灌满一热水瓶开水,计费0.15元;浴室洗澡水以每分钟0.10元计费。其他场合的师生用

水,均不收费。(注:提开水或洗澡时要严格刷卡制度,如发现有不刷卡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罚) 六、食堂、电子阅览室、超市水、电费先刷卡交费,后用电。 七、老校区营业房、金梦园水、电费,营业房房租每月查表收费一次(收费标准见附表1,收费时间见附表2) 八、老校区家属楼每两月查抄一次水电表,由总务处计算好水、电用量及费用后交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已售房屋的水电费有查表人员现场收取后交财务处;如遇假期延至开学后第一个月查收。 九、民用电和水的单价若有变动,按新的标准计费

电费回收风险管理办法

电费回收风险管理办法 1目的 电费回收是体现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经济指标,是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基础。电费回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出现新增欠费,积极防止欠费转化为呆坏账。为了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有效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确保电费安全、及时、足额回收,依据易门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DL/T Q/CSG22107-2009) 3术语定义 3.1电费:指供电企业电力销售的总收入,包括目录电费以及随电价加收的各种基金和附加费。 3.2风险识别:指对电费回收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和全面分析的过程。 3.3催费:指供电企业以通知书、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对已过交费期限而未交费的客户催交电费。 3.4单位内部的预警:下级单位电费回收整体情况不理想,电费回收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上级单位针对这种情况在单位内部发布的预警。 3.5特定客户(群)的预警:特定客户(群)因产业政策调整、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存在较大的欠费风险,供电企业针对这种情况发布的预警。 3.6单一客户累计新增欠费:单个客户账龄在1年以内的欠费金额。 4管理职责 4.1公司营销部是电费回收风险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4.1.1负责制订电费回收风险管理有关办法。 4.1.2负责具体开展电费回收风险管理工作,包括电费回收风险识别、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电费回收预警、欠费管理等。 5电费回收风险识别 5.1公司按照“防范在前”的原则,加强影响电费回收各种因素的跟踪分析,及时准确识别电费回收风险,超前采取应对措施。 5.2电费回收风险主要有: 5.2.1形成新增电费欠费的风险,包括:

新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水电费收、支及管理流程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利益,规范水电费管理流程,保证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用能顺利及时回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三江物业宜昌分公司所辖区域商业及住宅抄表式用户。 第三条职责 (一)物业运行部对水、电费的查抄、支付、监督管理负责,具体为:负责每月水电表查抄、报表的制作;垫付水电费的办理、缴费和报销;对违规或盗用水、电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协助客服部水电费收取; (二) 物业客服部对水、电费的收缴负责,具体为:负责依据财务部审核的用户月度水电费明细向各用户发放水电费收取通知;负责对未缴纳用户及时采取各类催收措施;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水电报表的审核;提供插卡式用户营业售水电报表;月度电费及季度水费收取完成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第四条作业流程 一、电费收费流程 查抄各分户电表(每月10-15号)→制作电表明细(每月16、17、18号)→报财务审核确认(每月19、20号)→发放电费收费通知单(20-25号为缴费时间)→发放电费催收单(26-29号为二次催收时间截点)→对未缴费用户采取措施(30号上午无其它正当原因未缴纳电费的,100%停止供电) 以上各时间截点,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电费付费流程

电力抄表员查抄电表、工程人员对预付费电表核查剩余电量(每月10号左右)→向财务借支支付电费(20-25号)→报帐,核销垫支(25-30号) 以上各时间除25号前必须支付电费给电力局外,其余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三、水费收费流程 查抄各分户水表(每月16-21号)→制作水表明细(每季度首月22、23、24号)→报财务审核确认(25、26、27号)→发放水费收费通知单(28-次月7号为缴费时间)→发放电费催收单(次月7-15号为二次催收时间截点)→对未缴费用户采取措施(次月15号上午无其它正当原因未缴费的,100%停止供水) 四、水费支付流程 银行代扣→领取发票→每月25号前报帐,核销垫支。 第五条管理及监控 一、设备损坏:查表员对在查抄过程中发现的如表计量损坏、计量不准及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应每月对用电、用水情况进行分析,如有问题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整改; 二、人为损坏:如发现窃电、窃水等各种违规使用水电的不良行为,发现人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安排人员拍照保存证据后,通知当事业主,现场改正并对处罚金额进行判定,将结果告知财务部; 三、起止码确认:商户、住宅业主进场或退铺时,应与商户共同对水电表的起码、止码进行查抄,并留底作为与用户进行水电费结算的原始依据。(见《房屋验收单》、《退铺申请表》 四、更新:如因各类原因需更换现有水、电表时,需经工程主管

电费发票管理制度

电费发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使用、保存、领购符合国家发票使用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发票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各自职责,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特制定电费发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电费发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的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有关电费发票方面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定义 3.1发票错号是指计算机打印出的发票号码与纸质发票印制号码不一致的情况。 3.2发票代码错误是指计算机打印出的发票代码与纸质发票印制代码不一致的情况 4、职责 4.1 财经部 4.1.1 财经部负责公司电费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电费发票进行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回收和缴销(报税务部门缴销)工作,并负责对电费发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培训等工作。 4.1.2财经部负责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购买、保管、缴销。 4.1.3财经部负责对电费发票使用全过程的指导培训工作。 4.1.3财经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普通发票使用情况及管理工作的检查与复核工作。 4.2 电力营销部 4.2.1 电力营销部负责根据各供电所的电费发票需求,负责制定电费发票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财经部,并协助财经部作好发票相关的管理工作。 4.3 客户服务中心 4.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每月各供电所上报的发票月报表进行汇总,对审查出有误的电费发票及时联系供电所核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上报财经部。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购买的电费专用发票由财经部票据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并存放在专用地点保管。5.2 票据管理员发放“电费发票”时必须做好发放登记记录,登记内容要有发票份数、票据编码及号码、时间、领用人签名。 5.3 收费员负责各自的票据领用和保管,票据使用必须履行签字登记手续。 5.4 收费员在上交发票存根联时,须按顺序装订或摆放,封面须写明收费日期、收费金额、当期已开具票据份数、起止号码、作废号码等与发票信息相关的内容。同时与票据管理员履

水电费管理规定完整版

水电费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员工宿舍电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用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用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宿舍的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实行“规定标准,超支自付”的管理方法。 二、用电使用安全管理: 1、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及卫生管理,公司由综合办公室同电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造,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安装空调的宿舍全部采用新电表,每个宿舍配备表卡一张,充值后即可使用。首次充值不得低于200度。 2、电费元每度,每月10日、20日持表卡到财务科(上班时间)充值,财务根据缴费金额充值到充值卡。电工负责将充值卡内的用电数

量读取到电表内,其他时间财务不予办理收取电费,请宿舍人员及时关注宿舍电表用电余额,及时续交电费,宿舍如因电费余额不足停电,需在规定的充值时间外充值电费,财务按照元(待定)每度收取预交电费。 3、春、秋、冬季(3月、4月、5月、10月、11月、12月、9月、1月、2月)补助20度/间/月,夏季(6月、7月、8月、)补助50度/间/月。 四、空调使用及用电管理处罚制度 1、如空调损坏需维修,由本宿舍住宿人员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罚款1000至3000元。 2、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的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员工违反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QC 规范电价管理 维护……

规范电价管理维护企业经济效益 客户服务中心QC小组 二〇一四年一月

一、小组概况: 表一 制表:代光菊时间:2013年1月6日

二、活动计划 表2 活动计划概括表 表二 三、活动内容 P、计划阶段 (一)选题理由 1、本着公司领导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加大电价监管力度,规范电价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电价监管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促进电价监管法制化、规范化。 2、通过修改集中核算工作单,并结合营业普查工作,发现分类电价的执行有着极大的弊端;这一弊端给公司造成了积少成多的损失,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规范电价的正确执行,就能杜绝电费差错,提高电费资金的回收率。 (二)确定目标 目前,我公司所管辖的四到户共计2681055户(其中居民照明 2564756户、一般工商业58792 户、农业生产57507户)。我们通过对每个月的集中核算、修改工作单发现一些问题,以电话的方式与电工进行交流,证实了问题的所在。并

结合每月的营业普查对电价执行情况及电费资金回收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分类电价的(定比比例)执行缺乏科学性,不能公平性、合理性体现各类用户所分担的费用。这一现象给分类电价的正确执行带来了盲目性、随意性。针对以上各种弊端, 通过本次活动,规范分类电价管理市场,维护企业经济效益。(三)现状调查原因分析 1.调查情况 我们自2013年至2013年间就对四到户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一系列调查、摸底,发现电价正确执行存在着以下几点不合理现象。一、低价高用;二、定量(定比)执行不到位、三、一般工商业与居民照明交替使用等现象。因此我们QC小组本着规范电价的目的,从2013年1月--2013年9月期间内对XX供电149个台区,29876户的电价规范(由低调高)情况进行统计。 2013年1月--2013年9月电价规范统计表 2.原因分析 影响分类电价正确执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部分电工责任心差; (2)存在人情电、关系电、把关不严; (3)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4)管理人员的重视程度不够; (5)微机操作员的工作态度; (6)客户基本档案的真实性。 (7)客户对用电类别分类不清楚,存在相互攀比现象。 经过仔细分析,列出如下因果图:

贵州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

贵州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打造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国内领先、国际著名企业”的战略总体目标,加强贵州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标准化管理,全面规范公司电费抄核收业务工作,树立规范、统一的公司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职能、职责、内容与质量要求、检查与考核。 1.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供电局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 1.1.3 本办法所称的电费抄核收工作是指营业工作中从系统形成 抄表数据到收费销账的一系列业务过程,包括表计数据抄录、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及电费账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1.2 管理职责 1.2.1 公司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费电价的法规、政策,落实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制定本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考核办法等;负责对所属各供电局的电费抄核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本公司抄核收各环节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对所属各供电局电费法律事务的指导和协调。 1.2.2 各供电局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费的法规、政策,落实本标准及各子公司依据本标准进一步细化的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考核办法等;负责具体实施电费抄核收管理工作。各局市场营销部主任为本单位抄核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末负责组织对本

单位抄核收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在次年元月20日前上报公司市场交易部,电费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 1.3管理原则 1.3.1 按照科学化管理原则,建立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电费账务、营业稽查、营业责任事故追究等管理制度。 1.3.2 按照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营业抄核收标准化作业程序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1.3.3 按照集约化管理原则,优化整合抄核收工作流程,实行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缴、电费账务、电费资金的统一管理。 1.3.4 积极推进营销现代化建设,以信息化技术提高抄核收管理手段,实现抄核收工作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取消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提高营业抄核收工作的自动化管理水平。 1.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第六十号令)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第196号令)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 1.5 主要名词解释 1.5.1 电费抄核收工作是指营业工作中从系统形成抄表数据到收 费销账的一系列业务过程,包括表计数据抄录、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及电费账务管理等工作。 1.5.2 抄表例日是指按计划排定的抄表日期;实抄率是指实际抄表客户的户数占该期应抄表客户户数之百分比;抄表差错率是指错抄客户的户数占该期应抄表客户户数之百分比;电费差错率是指差错电费金额与该期应收电费总额之百分比。 1.5.3 电费是指各级供电企业电力销售的总收入,包括目录电费、力率调整电费、国家或地方规定随征的基金、附加费,但不包括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电费。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

为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电费抄核收作业,提高精益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5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营销[2009]475号文,印发了该《规范》,要求系统各单位遵照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规范电费抄核收作业,提高精益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电费抄表、电量电 费核算、电费收取过程中的管理、作业和质量考核等工作程序和业务要求。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实施电费抄核收业务管理和流程规范化及作业标准化。应用营销自动化系统,实现电费抄核收工作全过程的量化监管和控制,保障抄表收费及资金安全,确保电费准确全额回收。 第五条严格执行抄表制.度。按规定的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准确抄录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严禁违章抄表作业,不得估抄、漏抄、代抄。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抄表的,应及时采取补抄措施。 第六条抄表周期执行以下规定: (一)抄表周期为每月一次。确需对居民客户实行双月抄表的,应考虑单、双月电量平衡并报网省公司批准后执行o (二)对用电量较大的客户、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根据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实行预收或分次结算电费。 (三)对高压新装客户应在接电后的当月进行抄表。对在新装接电后当月抄表确有困难的其他客户,应在下一个抄表周期内完成抄表。 (四)对实行远程抄表及(预)购电卡表客户,至少每三个抄表周期到现场对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进行核抄。对按照时段、阶梯、季节等方式计算电量电费的(预)购电卡表客户,每个抄表周期应到现场抄表。 第七条抄表例日执行以下规定: (一)每月25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其中,月末24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 (二)对同一台区的客户、同一供电线路的专变客户、同一户号有多个计量点的客户、存在转供关系的客户,每一类客户抄表例日应安排在同一天。 (三)经批准确定的抄表例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经电费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抄表例日变更时,应事前告知相关客争) 第八条严格电量电费核算管理,确保电量电费核算的各类数据及参数的完整性、准确

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 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强化电费风险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电费风险防范管理职责与分工、考核内容及标准、电费风险防范的措施和考核等。 第三条电费风险防范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电费风险防范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手段来加强电费回收,降低风险的措施。技术措施包括:安装付费售电装置、卡表售电等技术手段,制度措施包括:实行期初交费、分次付费、银行批量代扣电费等管理措施。 第五条电费风险防范工作通过电费回收率、旧欠电费回收率、付费售电率、付费售电覆盖率、付费售电结转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分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电费风险防范考核工作由地电公司营销部负责,财务部配合。各分公司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费风险防范工.. . 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营销、财务等部门负责人是电费风险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从事电费抄核收账务工作的相关人员是电费风险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地电公司营销部门职责 (一)每年制定下达电费风险防范各项考核指标,并按月、季、年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负责日常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负责电费回收全过程管理及营销电费账务管理。 第九条地电公司财务部门职责 (一)负责电费资金归集、电费账户及电费总账的管理。 (二)负责电费账户资金、应收用户电费余额等相关电费数据的统计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应按照地电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岗位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十一条电费风险防范目标:当年不发生新欠电费,应收用户电费余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旧欠电费按照计划进行回收,电费风险防范措施覆盖所有用电客户。

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

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 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乡镇电管站改革的的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供电所的营销行为,在全国建立起规范的、科学的、统一的农村电力营销制度,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供电营业区域内所有的农村供电单位。县供电企业要明确各供电所的营业范围,供电所按照县供电企业的具体 规定,负责所辖客户的抄表、核算、收费和用电管理工作。各供电所应设立营 业室。 第三条电力营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为农民生活、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努力开拓电力市场。 第二章用电抄表、核算、收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电价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不得减免国家规定加收的基金和加价。做到应收必收,收必合理。 第五条农村电力营销实行“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四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 到户),“三公开”(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费公开)和农村用电一户一表,增强电费电价的透明度。 第六条建立定期抄表制度,要按规定的日期和周期对电能表进行实抄,推广现代化手段,提高抄、核、收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电能计量表实抄率要 达到100%。 第七条加强电量、电费、电价的内部核算,使用县供电企业统一的抄表卡、电费台帐,确保电量、电价、电费正确无误。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核算。 第八条电费回收应合理设置收费点。各供电企业应推广农村金融机构代收电费、电费储蓄和预付电费等先进的电费管理办法。确保电费回收率100%。

第九条加强电费的票据管理,所有电费票据由县及县以上的供电企业统一印制,并严格领用和使用程序,电费票据应反映出电能表起止码、电量、电价和各种电费等内容,全面推行计算机开票到户。 第十条各县供电企业要企业要加强对供电所电价、电费的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内部考核,严格控制电费电价差错率。 第三章业扩管理 第十一条供电所营业区内的低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等业务由供电所负责办理;高压客户、业扩增容等业务由供电所受理,审核后报县供电企业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办理。 第十二条供电所应建立营业区内高低压客户的用电营业档案,江由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要严格按国家规定收取办理用电业务的各种费用。收取费用的名称、金额等要记入营业档案,并将收取任证存入营业档案。供电所收取的费用应定期上交县供电企业,供电企业财务部门应专门建账管理,不得与其它资金混淆。 第十四条供电所要与服务区内高低压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明确资产分界、计量方式和电费结算方式等。供用电合同应由县及县以上供电企业负责审核批准,交加盖县供电企业合同专用章。 第四章电能计量 第十五条县供电企业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对客户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表计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县供电企业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第十七条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采用集抄电能表系统。 第十八条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地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县供电企业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

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电费回收,保障电力企业正常运转。依托营销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营销基础业务,重申电费违约金计算及管理,要求各供电单位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其他用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2、电费违约金计算规定:按照电力公司统一规定,电费违约金收取,从表本提交入账后10天开始计算违约金,因此,要求抄表人员下达电费通知单时必须标明计收违约金的准确时间。 3、专线用户(分次或月末一次发行电费)截至次月8日, 从9日开始计收电费违约金,其他用户的电费违约金按照电力公司统一规定。 四、由于收取承兑汇票,信息系统不能及时对客户余额核减,此类客户欠费所产生的违约金需手工计算,在系统中维护成“特殊户”,特殊户须由供电单位提供名单,分管领导签字,营销部存档。其余全部由营销信息系统自动计算生成违约金。 四、重申违约金减免规定,电费违约金在1000元以下不予减免,1000元及以上须经局领导审批,方可减免。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局领导审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应允减免电费违约金,对未按规定收取或私自应允减免电费违约金的,对所属单位进行月度责任制考核,并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重申客户交纳电费时,如有电费违约金,系统默认先收违约金,后收电费。 六、由于系统原因造成滞纳金计算差错,须履行违约金减免程序,由分管营销领导审批,方予处理。 七、电费违约金的减免必须通过营销信息系统工作传票方式进行减免,但要保留必要的原始资料。 八、营销部每月10日将上月电费回收情况和滞纳金收取情况汇总上报局领导。 九、电费滞纳金的提取按局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风电项目电价、电量和电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 风电电价、电量和电费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厂的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工作是生产运营工作的重点。为了切实加强各风电厂的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不断提高风电项目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着客观、公正、注重效益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公司和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厂电价、电量和电费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与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前和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并按照当地电力公司规定完成商业化运营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风电厂负责风电厂发电量、上网电量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确保结算电量和电量日报、月报、年报中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在关口表抄表日后两天内对上网电量数据进行核对和确认。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按照财务部确认的电量数据进行电费结算工作。在电量数据出来后,经办人员应主动和电力公司确认上网电量收入,并及时向电力公司提交合格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确保电费及时到账。 第三章引用标准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内蒙古发改委电价批复文件 《购售电协议》 第四章内容与要求 风电厂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工作是互相关联、有机统一、对项目经营效益起着决定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只有三项工作都做好了,项目收益才能有保证。因此,对于电价、电量和电费的管理工作需要统筹考虑。 第五章电价管理 第六条风电厂电价包括上网电价(即:销售电价)和下网电价(即:外购电价)两部分。 第七条上网电价管理

(一)上网电价政策:按照目前政策,风电厂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批。批准后的上网电价一般由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两部分组成。其中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由公司与当地电力公司签定的《购售电协议》确定,电费由当地电力公司直接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为批复上网电价和标杆电价的差值,电费由财务部定期核算后由当地电力公司转为支付。 (二)上网电价申报:风电厂要在项目核准后第一时间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电价核算和申报工作。 (三)上网电价批复:公司要明确专人跟踪电价申报程序,并保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前两个月取得电价批复文件。 (四)下网电价管理:目前各地方对于风电厂下网电价还没有统一的政策,一般由风电厂与当地电力公司营销部门谈判确定。在电价谈判时,应该首先争取“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电价类别。 (五)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风电厂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前和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并按照当地电力公司规定完成商业化运营前的准备工作,比如:需要向电力公司提供项目和电价的支持性文件、办理发电许可证、进行入网安全性评价验收等。要避免因准备不足被电力公司执行临时电价,造成不必要的电费收入损失。 (六)如由于客观原因,风机在调试期内必须执行临时电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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