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上宗族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及现阶段乡村治理
中国古代农村治理的特征及对现代农村治理的启示
结构 的全部 图景 , 实 际上 , 农村权力结构另有 一番 景象 。由于封建 国家对高度分散 、 蜂窝状 的小农社 会施 以的控制 , 受到人力 、 物力 、财力 和治理 能力 等 因素 的限制 , 其控制 的J ’ ‘ 度、深度和力度都是有 限 的,不可能将 国家权力延伸至基层每一个村落 。 包含有政治技术 、 政治机构在 内的皇权统治 的触角
一
提供赋税和劳役 , 维 系大一统社会 的基本秩序 。 基 层农 村行 政建制经 历 了从 乡亭里 制到保 甲制 的 : “ 无论是 乡亭里制还是保 甲制 , 都表 明了封 建社会 开始 , 中央王朝 体系就力 图将权力 的触角延 伸到 最基层 的乡村地方 。 ” 从 国家行政 权力 的行使并 不能 看到农 村权 力
中国古代农村治理的特征及对现代农村治理的启示
彭 小 宇
( 红河学 院 , 云南 蒙自 6 6 1 1 0 0)
摘
要 :中 国古代 农村治理呈现 官民共 治的特征 , 自治权在其 中发挥 很大的作 用,这一特点对 当下
农村 治理 具有很 大的启示 。应该 重构 互惠互利型 的干群 关 系,尊重农村的 治理传统 ,充分利 用农村 的文 化资 源,以善治 的理念创新农村 治理 的制度设计 ,实现农村 的长治久安 。 关键词 :农村治理 ;权力结构 ;善 治; 中图分类号 :C 9 1 2 . 8 2 文献标 识码 :A
出:“ 事实上 , 在治理古代乡村社会 的权力体系 中 , 除一开始就包含有 自上而下的行 政权 因素之外 , 还 具有乡村社会成员 自我管理内部事务、 寓 于社会之 中的 自治权 因素 。 古代乡村权 力体 系从来就具有行 政权与 自治权并存的二元性特征 。 ”
( 二 )自治 古代 乡村 , 行使 自治权 的有族权 、 绅权 , 还有 民间组织 。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随着乡村治理的深入发展,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也越发凸显。
本文将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以及其参与路径入手,进一步探讨宗族组织与乡村治理的关系,同时注重实践。
宗族组织可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
(一)提供社会支持在乡村社会中,宗族组织具备一定的社会支持力量。
这是因为宗族组织承载着家族的传统和荣誉,拥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在乡村治理中,宗族组织可以发挥大家庭的作用,提供稳定的社会支持。
一方面,家族圈子既是工作圈子,也是知识和信息共享的平台,由此形成更为紧密的人际关系网。
另一方面,家族中拥有权威和影响力的人,可以提供资源和关系支持给乡村治理。
(二)传承文化遗产(三)提高民众参与度(四)协调和谐关系在乡村治理中,宗族组织可以发挥协调和谐关系的作用。
特别是在家族圈子内,因为家族成员具有亲密的关系和共同的文化价值观,乡村治理会更为和谐,减少甚至消除了交流中的不和谐因素。
二、宗族组织参与路径那么,如何让宗族组织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扫描以下几个参与路径:(一)公民教育和意识建设为了促进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发挥公民意识的作用,需要加强群众的教育和意识建设。
在学校中可以进行课程普及,增加对宗族组织和家族文化的了解。
此外,也可以通过宣传和推广的方式,将家族文化融入到乡村治理中。
在激发人们的参与意识的同时,也可以强化对宗族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二)制度创新和开放性在乡村治理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团体,都应该在制度方面作出创新。
例如,可以创造性地开展村务公开,让宗族组织能够更为深入地参与村务管理,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和互动。
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和社交网络的方式,让乡村宗族组织更好地互通有无,拥有更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
(三)区域协同发展在很多地方,宗族组织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形成了虚实结合的人际网络。
因此,可以通过协调和合作来支持区域间的互动和发展。
浅谈宗族对村民自治的影响
一
、
宗 族 对 村 民 自 治 的 影 响
上, ‘ 即 在农 村 , 于 宗 族 、 会 关 系 、 德 等 因 素 形成 的 乡 村 社 基 社 道 2 宗 族对 村 务 管理 过程 的 影 响 。 宗 族 对 村 务 管 理 的 过 程 .
关 于 宗 族 , 会 人 类 学 家 许 娘光 认 为“ 谓 宗 族 , 一 种 沿 会 规 范 也 在 很 大程 度 上 影 响 着 村 民的 投 票 行 为 ”。 社 所 是 ’ 男系或 女系血统 , 接从家 庭延长 了的组织 , 直 以父 子 关 系 为 基
做 而 结论不尽相同 。在一些村庄 里面, 宗族势力对村干 部的选举影 的 大 族 成 员 , 事 雷 厉 风 行 , 来 自小 族 的 村 干 部 在 工 作 的 时
害怕得罪村里的大族 。 这样一来 , 村里 的决策 响较 小, 但是在一些村庄里影响较大。 肖唐镖在对赣、 晋两省 5 候就会瞻前顾后 , 6
维护好本村 的治安 。所 承 认 ‘ 选 人 中 有 本 族 人 的 选 民 中 , 六 成 多 的选 民 明 确 承 认 责之 一就 是依法调解村 民之 间的纠纷, 候 有 当村 民遇到纠纷 时 , 村干部有义 务去 帮助他们 。在很 多村 投 了本 族候选人的票 。’这个现 象表 明, ” 宗族势力对村 干部 的 以 , 选举过程的影响是客观存在 的。首先 , 宗族影响“ 候选人 ’ ’ 产生。 里,寻求村干 部和亲戚朋友 的帮忙 是最多村 民选择 的解 决方 也有不少的村 民会选择寻求村里 大家族中有威望 的 在很 多村干 部选举 中 ,村委 会 的选举 实行 的是无 候选人 的选 式。此外, 村 对社会基层权力依然有 举, 也就 是 说所 有 拥 有 被选 举 权 的村 民都 可 以是 候 选 人 。但 是 , 人 帮忙 。究其原因 , 民在遇到 问题 时, 所 当村 民 决 定 是 否 去 参 与 竞 选 的 时候 , 们 都 会 衡 量 一 下 被 选 上 着一定的依赖 , 以很多村 民会想到寻求村 干部的帮忙。村 民 他
结合当下现状,分析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
村庄一般是历史形成的,村庄各户之间大多利益相关、文化相连、血缘相近,是典型的熟人社会。
特别是自然村落之间土地、财产、人口等界分清晰,即便历经变迁也很难混淆。
我国历朝历代都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国家治理乡村的主要目标是获取税赋和实现疆域稳定。
但在历史上“皇权不下县”,乡村秩序主要依赖村规民约、宗法伦理、道德礼俗等非正式制度与乡绅精英维系。
家族和宗族是乡村治理的主要组织形式,以亲属和血缘关系构成人际关系网络,凭借族长、族规、祠堂等形式,对乡民施行伦理教化和治理。
清代后,保甲制度作为国家正式组织,成为维护地方统治的主要工具。
我们党百年乡村治理实践大致经历了“政权下乡”“政社合一”“三治合一”等发展阶段。
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都始终重视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注重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经济凋敝,传统乡村治理难以为继,为重构乡村治理秩序,我们党通过政权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加强了对革命根据地的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治理经过了曲折的发展路径。
1950年起建立乡政权,乡和行政村作为本行政区域行使政府职权的机构;1954年撤销行政村建制,县以下统一设置乡、民族乡、镇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1959年后,逐步推行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作为“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将几乎所有生产、经营、居住及迁徙活动都掌握在手中,主要的农业资源及其分配由基层政权支配。
在国家权力主导下逐步建立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经济上由农民家庭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公社、大队和小队等各层级的集体,既是一级生产单元,也是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村社组织的行政化,建立起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强”控制秩序。
在强有力的政府管控下,维系传统乡土社会的非正式制度被削弱。
改革开放后,在全国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改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
家庭经营制度的回归,直接动摇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李增元;李洪强【摘要】Since entering the new century,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takes the new community of the rural as the carriers in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t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rural social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and to realiz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But as a new thing, the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still exists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technological means of the governance is in need of innovation, the service object and content is not comprehen⁃sive enough. And there are difficulties to face with, lack of the guidance of legal norms of authority, governance mechanism need to be perfected, the social infrastructure is weak, and so on. To perfect the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government should publish the law on the organiz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ies, promoting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towards the rule of law, guaranteeing the e⁃qual status of the multiple governance subjects, forming the multi⁃level, collaborative and inclusive rural communi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We should further the innovationof governance means of rural community in practice, promoting the informatiza⁃tion of the governance, expanding the service object and content to be more open and with liquidity, and cultivating kinds of social forc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governance of rural communities through multiple path.%进入21世纪以来,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的社区化治理方式逐渐兴起,它对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试论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摘要】农村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日益凸显,这不仅是因为宗族情结的存在,更关乎经济利益的争夺。
宗族势力通过利益交易和权力争夺,逐渐蚕食基层政权,导致基层治理失效。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建立现代社会制度,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有效遏制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不良影响,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关键词】宗族势力、新农村基层政权、农村基层治理、宗族情结、经济利益、改革、法治建设、现代社会制度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是一个长期存在并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宗族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影响逐渐凸显出来。
传统的宗族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些地方政权运行的隐形规则,影响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这种影响不仅限于政治层面,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
研究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深入剖析其原因,提出有效对策,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设和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农村改革和加强基层治理,如何应对宗族势力的干扰和影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必要对农村宗族势力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研究宗族势力影响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及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宗族势力在农村社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其对基层政权的控制和影响不容忽视。
宗族势力的存在导致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权力寻租、腐败蔓延等,影响了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研究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乡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对农村宗族势力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行机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宗族对乡村治理的消极影响与消解对策分析
所 谓 宗族 ,是 指 “ 本 上 按 男 性 血 缘 世 系 原 基 则 建 立起 来 的 , 存 在 某 种 组 织形 式 和 具 有 宗族 色 彩 的 活 动 ,有 着 一 种 内部 认 同和 外 部 边 界 的社 会 群体” 。 宗族 作 为封 建 社 会 的产 物 ,本 应该 随 着 社会 的发展和历 史的进步 而 日渐消亡 ,但是 , 近年来 ,宗族又 重新抬头 ,并呈 现 出不断 蔓延泛 滥之势。 宗族 的复兴,直接或 间接 地影响着 乡村 治理 ,正确认 识和应对宗族对 乡村 治理 的负面影 响,可 以缓解农村 的社会矛盾 ,减少 农村不稳定 因素 ,提高村 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和能力 ,进 一 步 完 善基 层 民主 制度 。所 以 ,非 常 有 必 要 对 宗族 复 兴 后 出现 的弊 端 加 以研 究 ,并 提 出切 实 可 行 的 相 关 对 策 宗族 的发 展 过程 宗族 在 中国历 史上 源 远流 长 , 已经存 在 了几 千 年,发展过程也是一波三折 ,有兴盛,有衰 落,有 复 兴 ,下 面理顺 一下 它 的发 展 过程 。 1 传 统宗族 的发 展 。宗族起 源 于 氏族 社会 的 . “ 家”,西周 时期随着分封制和宗法制的推行,宗族 正 式确 立,周 天子是大 宗,诸侯是小 宗 ,在严格 的宗 法制度中,同姓家族的内 部成员都有明确的权力和义 务 ,小 宗必须服从大 宗,也就是说 古代 诸侯之 间的关 系实 际多为宗族之 间的关系。到 了春秋 时期 ,宗族 开 始扩大到贵族家庭,每个贵族家庭都实行严格的宗族 制度 ,宗族制度也进入 了发展 壮大时期。到魏晋时 期,宗族 制度发 生了演变,士家大族在这一时期 出 现 ,这种家族 组织 的典 型形 态是大地 主通过一 系列的 政治、经济 等强制手段 ,把 同宗 的子弟小 家庭聚合在 起,这样形成一个大户之后 由大地主担任族长而统 治者 整个家族 。随着 家族 的长 期发展 ,家族 中的一部 分控制着几姓甚至几十姓,逐步的控制 了国家的政治 生活,并垄断着朝廷和各级政权, 形成 了中国古代史 上特有的世家大族门阀士族制度。到 了 宋元时期,宗 族 中有着严 密的组织系统,由 族长按族规进行管理, 宗族 开始成为 一种 普遍 的现 象,大大小小 的宗族遍布 全 国。 明清 时期 ,宗族 达到 了鼎盛 ,宗族在 这一 时期 起到 了帮助 国家政权维持秩序 、缴纳赋税 的功 能,所 以得到 了国家政权 的扶持 ,保持 了一种稳 固的状态。 清末新政 以后 ,宗族受到 了很大冲击 ,逐渐退 出历史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是历史上的重要课题,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以家族、社会和国家为单位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系统性治理模式,其独特的特点和模式影响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古代的乡村治理,首先体现在家族制度上。
在古代中国,家族是重要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之间互相依存、互相扶持,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同祭祀。
家族通过族规、族谱等形式加强成员之间的联系和互助,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单位。
家族成员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相互尊敬、相互帮助,在面临问题和危机时也会团结一致,共同应对。
在乡村治理中,社会团体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团体在古代乡村中通常指的是行会、宗族、乡里等组织形式。
这些团体在乡村中承担着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福利等功能。
行会的成员通常是同一行业的人,他们通过行会互助协作、传承技艺、开展公益活动,帮助乡村经济的发展。
宗族是一个人们祖宗的血缘团体,宗族成员之间有着深厚的血缘关系,宗族通过族谱、祭祀等形式维系着成员之间的关系。
乡里是乡村治理的最基本单位,由村民组成的自治组织。
乡里通过选举产生村干部,管理村务、解决矛盾、维护稳定,是乡村治理中最基础的组织形式。
在古代乡村治理中,国家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国家通常通过任命地方官员、颁布法律法规、征收赋税等手段介入乡村的治理。
在古代,地方官员的设立和管理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地方官员在乡村中扮演着管理和监督的角色,维护地方治安和秩序。
法律法规则是国家通过制定用来规范乡村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进行规范。
征收赋税是国家在乡村中征收的财政收入,用以支持国家的运作和发展。
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一个家族、社会和国家相互结合、相互影响的多层次治理系统。
家族制度为乡村社会提供了亲情关怀和群体安全感,行会、宗族、乡里等社会团体在乡村中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福利等功能,国家则通过地方官员、法律法规、赋税等手段介入乡村的治理。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论文关键词:宗族家庭乡里制度乡村治理论文摘要:我国古代由种植文明所形成的家庭宗族结构,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孝为核心的宗法思想,经儒家的宣扬和主张,横向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纵向延续几千年,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
封建国家看到了乡村政治文化的这种特点,充分利用宗法意识与宗族结构,建构出官民共治的乡里制度,充分利用宗族巨大的内聚力,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从而达到对乡里社会和乡里百姓的严密控制,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一、宗族家庭的源流与嬗变农耕生活产生家族制度在一万多年前,我们的祖先逐渐结束了被动的采集农业,开始发展原始的种植农业。
这种农耕的方式使得人们定居形成村落,而村落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结构。
在母系氏族社会,女子采集果实,管理氏族内务,成为生产的主人。
随着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婚姻禁忌的增加,群婚制逐渐受到排斥,“对偶婚”不断增多并变成一夫一妻制,这标志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形成。
从此,家庭成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
同一祖先的家庭聚居在一起,成员依据辈分、资历和财产形成身份不一的社会结构,这样就形成了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宗族。
为了实现对宗族内部事务的有效管理,一套具有严密等级的家长式的宗族制度,作为宗族内部的长者或精英在地缘上便成为了村庄最早的控制力量,由他们组成的治理集团是一种原始的自治组织。
家族制度孕育国家体制我国是在铁器还未使用,商品经济还未发展,氏族血缘关系还未瓦解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文明。
在父系氏族末期,随着黄河中下游一带众多部族的联合,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朝逐渐发展起来,我国也开始进入奴隶社会。
这一时期的家庭经济“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样”,长期不能离开“氏族或公社的脐带”,公社共同体的组织形式被保存了下来。
宗法制度是进入阶级社会后,统治阶级为了保护其私有财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它产生于氏族社会末期,成熟于西周,由原始的“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的血缘组织演变而来。
浅析乡村社会治理中传统与现代的交织——以《林村的故事》为文本分析
Total.375January 2016(C)The Science Education Article Collects总第375期2017年1月(下)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乡村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村的故事》呈现的是建国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
乡村治理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质量与以前相比提高了很多。
当今的世界是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的乡村也深受其影响。
社会变迁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了整个的乡村社会,在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传统和现代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
关键词乡村治理传统现代A Brief Analysis on the Intertexture of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in Rural Society Governance:A Text Analysis of "Stories of Lincun Village"//Wang Li,Guan Zhenzhen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dramatic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China's rural areas."Stories of Lincun Vil-lage"present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society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the new China,especially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when economy develops rapidly,having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all social sectors.Great changes also take place in ways of rural governance,and the quality of farmers'life is also improved significantly.Today's globalization exerts great influence on China's rural areas,and social changes go through the entire rural society,with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intertwined in the process.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tradition;modernity有史以来,中国农民就一直在中国的历史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然而多年以来,他们的命运却没有多少改变。
农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与治理对策
农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与治理对策作者:夏良文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02期摘要近年来宗族势力重兴,并呈现出日益蔓延泛滥之势。
对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稳定都造成了严重危害。
本文针对当前农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农村宗族问题做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宗族势力宗族文化村民自治影响对策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299-01一、农村宗族势力存在的原因(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一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产方式和活动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转轨不及时,宗族势力乘虚而入;二是党组织机构设置、活动内容、工作方式滞后。
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在经济体制、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党组织机构设置、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的滞后性,造成党组织工作一时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宗族势力从新获得其存在的空间。
(二)联合从事经济活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地方的集体经济失去了其往日的凝聚力,无力为村民提供服务和办实事,农村经济的经营形式也逐渐从集体转为家庭个体。
由于农民的个人能力有限、缺乏充足的资金, 很难独立创办经济实体, 所以选择与宗族中亲属联合创办经济实体,宗族的力量也必然因此而从新获得其生存空间。
(三)宗族的情感满足其主要表现有二:一是族人之间的礼尚往来。
如婚丧嫁娶中的互相帮忙、协助操办、互相随礼等; 二是一致对外。
当族人与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 同族成员抱成一团, 一致对外。
这是宗族势力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一般表现。
二、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一)干预甚至操纵选举在一些宗族势力较强的地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或村党支部换届改选时,宗族势力总要直接插手基层选举或者操纵基层选举,本族人总是使用各种手段为本族候选人拉票。
甚至出现宗族族长通过自身在宗族中地位,操纵选取,谋取到村干部的位置。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近年来,乡村治理成为了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乡村治理中的各种组织形式
和机构设置对于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其中宗族组织也是乡村治理中的重要
力量之一。
本文将探讨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以及参与路径。
宗族组织在中国历史中有着悠久的传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现
代社会中,宗族组织的意义不再是仅仅维系家族祭祀传统,而是逐渐转变为维护家族成员
的利益、保护家族财产和传承家族文化传统的组织。
在乡村社会中,由于具有强烈的群体
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宗族组织逐渐成为了起到社会调节和稳定作用的重要组织。
首先,宗族组织有着丰富的社会资源。
众所周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土地
资源,而在宗族中,土地往往是共有的财产。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集体农业、土地承包等经
营方式,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增加家族收入。
同时,宗族组织在
传统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社会关系等方面也拥有丰富的资源,可以通过这些资源优势,帮助成员解决问题,提高全家的生活水平。
最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路径较为多样化。
一方面,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参
与村级组织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通过组织与其他村级组织间
的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共同解决村庄生产、生活、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另一方面,宗族组织也可以通过发挥在宗族内部的管理和调解作用,在内部调节冲突,稳定各个
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
宗族组织与乡村建设的关系
宗族组织与乡村建设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重新强化了家庭的生产性功能,农民为了对抗小生产者所面临的脆弱性与风险性的缺陷,使得家庭之间的联合成为可能。
人民公社从农村退出,国家对乡村底层的控制力减弱,新建立的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还不够完善,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
而宗族的某些功能一定范围和程度上适应、满足、迎合了乡村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某些要求,于是长期被压制的宗族在乡村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复兴,农村宗族也就成了学界乃至政界关注的热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并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农村作为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的最重要领域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社会和谐离不开农村社会的和谐。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总体是和谐的、稳定的,但也存在着不和谐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基层民主的顺利推进,其中宗族的存在就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宗族势力干扰了基层民主选举,破坏了村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影响了村民的民主监督,阻碍了国家的政策贯彻实施和法治化进程,滋生和传播落后意识,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正确认识和应对宗族对乡村治理的负面影响,可以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提高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1、宗族复兴的现状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文革的结束,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体制解体,村委会的职能还不完庭、宗族的生产经营职能,从而使这些世袭传统已处于表面的断裂状态。
然而,宗族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几千年,宗族观念、宗族意识代代相承,已经根深蒂固地积淀在人们的头脑中,它不可能像有形的宗族外化物,如宗族礼仪、族谱、祖坟等那样容易被取缔、焚烧、铲平,在广大农村地区,宗族存在的环境依然存在,宗族势力存在条件并未完全消除。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2019年11月Nov.2019克拉玛依学刊JOURNAL OF KARAMAY 第9卷第6期Vol.9No.6宗族组织作为参与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一直备受关注。
关于宗族的概念,吕思勉从宗、族的概念入手,详细论述了姓氏、大小宗、族长与族产、谱牒、祭祀、合族而居等问题,为后世研究宗族组织提供了理论依据。
张宏明则从人类学角度指出宗族就是在国家行政划分的框架下,由一群无论有无血缘关系的人建构的一个父系继嗣群体。
[1]30从前人的著述中可以发现,宗族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是指强调源自同一祖先、生活在同一地域、通过血缘和地缘关系的蔓延和扩张,并拥有共同利益、统一文化和社会认同的包括小家族到大宗族的自治组织。
宗族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具有相当全面的社会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对于宗族组织在当代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褒贬不一。
一部分学者以“宗族威胁论”看待宗族组织的复兴,如马俊军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家族化”问题严重,具体表现在“换届选举,拉帮结派;发展党员,近亲繁殖;村务管理,圈子掌控;集体经济,家族谋利;组织生活,严重虚化;村官监督,软弱乏力”[2]85。
一些学者保持中立态度,如寇翔指出,宗族势力在乡村社会中的复兴既有与现代文明不相符的消极作用,也有保持文化传统、促进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需要辩证看待。
[3]23还有一种声音,认为宗族组织在当代乡村治理中依然有其存在的积极价*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新时代农村现代化中的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研究”(18BXSXJ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9-05-28作者简介:夏苗苗,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层社区治理。
摘要: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功能显著。
文章认为在实现乡村振兴、构建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背景下,宗族组织能够填补基层自治的“管理真空”,增强宗族认同与情感归属,弘扬传统文化,实现道德教化,乡贤的回归也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智力与资金支持。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其参与路径也是研究的重点之一。
下面将从功能和参与路径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
乡村社会相对封闭,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具有凝聚力和稳定性。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传统习俗和规则来约束成员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二是传承文化传统。
宗族组织作为具有长久历史的社会形态,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传统。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活动和仪式传承和弘扬这些传统,激发农村居民对乡土文化的重视和认同,促进乡村文化的发展。
四是促进乡村发展。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也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集体经济活动,组织农村居民参与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提高乡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宗族组织还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资源和支持,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乡村振兴。
一是参与决策。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与村委会、乡政府等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参与乡村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过程,为乡村治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宗族组织的代表可以参加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决策机构,发表意见和投票表决,推动乡村民主治理。
二是参与社会管理。
宗族组织可以在乡村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宗族组织可以组织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服务,解决民生问题,增加社会凝聚力和共享感。
宗族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和社会矛盾解决。
三是参与倡导。
宗族组织可以发挥自身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倡导公平正义,传承文化传统,推动乡村发展。
宗族组织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等方式,影响乡村居民的行为和价值观念,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包括维护社会稳定、传承文化传统、解决纠纷和冲突以及促进乡村发展等。
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参与决策、社会管理和倡导等方面的活动。
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对于推动乡村治理的改进和乡村发展的繁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正确认识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特别 关注 l学者评说
把人组织起来 .通过I J、J部亲情 的关系把 人的 关系渊节了, 它 的负面 作用 、为 什么 说在 这 个阶段 政府 的策略或 者说 它自一整套 自己化解 I~部矛盾纠纷 的办法 ,不需要法律 党 的策略 l L1丁以发 生改变呢 ?第一从 党币u政 府或 者说国 家 所 以从 这个 角度来 讲 .它 对礼会 治理 是 有效的 ,或 者 、兑 的能 力上 来 说,在这 个阶段 对社会 的控制能 力已经 达到 是有益 ,它在 礼会治理 方 面有很 大的正 面价值 。但 我ffJ 了一个空 前的 高度 ,特 别是 交通 、通 汛的发达 ,人财物 在 中 讲宗族 又 具有敏感性 ,或 者蜕它是 一个带有 贬 义 能 迅速到达 ,一个 宗族不 lIJr能掀起 多大的风浪 。第二 宗 的 浏。在政治上 ,我们担心宗族会成为一种在基层和党 、 族 的破坏 力也没有 我们 想的那 么大 特 别是现在 农村 社 政府 竞争性 的力 量 ,在社 区秩序 的营造 上,我们担 心宗 会进入 了流动的¨寸代 ,宗族的 1人J部组织性 在增JJu的I叫时 , 族代表的是本姓本族的少数利益 ,如果利川 自己的组织 , 它 1人J部 的破 坏性 力量也 在增 』J【I 反过来 讲,我 们今 天还 垄断 农村 发展的 资源 ,然 后建 立起 一种 非法的强 制性秩 在 通过发 展 农村 社会组 织 、发挥 乡贤作 川等这些 方式 在 序 ,对 其他 人不 公平 .实 际上 ,宗族 影响在 中 社会是 增 JJIJ农村 的纽带 ,为什 么不反手把 宗族 的势 力也 利 Jfj好 客观存在的 .有正而意义的影响 ,也有负面意义的影响。 呢 ? 让宗族 成 为党 委领导 的一核 多元体 系 中边缘 的 多元 三是在 目前阶段 的策略 上,存在 即具有 合理性 。现在全 的一个 元 四是 i井办法 要像统 战那样 rjl领地 方宗族 与 国许 多地 方 ,特 别是在 广东 、福 建等地 ,宗祠这 儿年特 社会 主义发展 、与两个 一百 年奋 斗 ¨标村I适 应 ,移5极 引 别 兴盛 ,祭 祖的规 模也越 来越大 。宗族 在 L}|圜有 很强 的 导宗族 做善 事。中国 农村的复 杂性 、多元性 是世界 上其 群 众基础 ,甚至 已经成 为某些地 区社会 精英 的一部 分.. 他 国 家乃至 人类历 史上都没 有的 ..在 现阶段 ,很难找 到 如果在这 个阶段 ,我们 完全 采取 打压 防的方式 ,可能也 一 个统 一的模式 进行 中国所 有的 乡村 治 ,我们要 看到 不 太现 实。我 认为从策 略上要发 挥它 的正面作 川 、抑 制 宗族势力在L}J国农村基层治理 的正面 、积极作川
农村宗族现状及其影响
农村宗族现状及其影响【摘要】宗族虽然在中国历史上起步比较晚,但它对中国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农村地区,1949年以前,宗法组织一直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宗族权力也一直是国家权力的延伸和补充。
1949年以后,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农村集体化运动,用人民公社这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重新组织了广大农民。
农村宗法组织被摧毁,宗族活动在广大农村基本停止。
1983年,我国农村取消了“三级所有,对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农民把一向寄予行政领导的信任转移到同宗,同姓的强人身上,指望这些人来保护自己。
在一些地区宗法组织死灰复燃,宗族活动重新活跃起来。
这些农村宗族活动给我们的基层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
本文通过研究农村宗族活跃的现象及其带来的影响,并通过它的影响来寻求一条解决农村宗族弊端,发扬它的长处的道路。
【关键词】农村宗族,宗法组织,影响,基层工作,农村现代建设。
这些年重新活跃起来的宗族活动,大致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挖掘,恢复各种复活宗法组织所需要的资源,如重续族谱,维修,扩建旧的宗祠等。
二是颁布族规,成立宗族的领导机构,宗族组织在农村中的作用日趋增大,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宗法势力与地方政府抗衡的事件,许多农村宗法活动与渗透到农村成活的很多方面,农民的行为已逐渐纳入宗法组织的控制之下。
由于当代宗族脱胎于封建的、落后的、守旧的传统宗族组织,其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般与“私利性”、“排他性”、“狭隘性”、“封闭性”等词汇相联系。
具体来说,当代宗族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农村现代化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危害:一,对农村基层政治现代化的危害传统宗族历来与封建专制相联系,而与社会民主相背离。
由于当代宗族的复兴是基于传统宗族社会资本特性上的路径依赖,它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宗族的某些陋癖,为维护本族利益,复兴的当代宗族必然向当地政权渗透,干预农村的政治生活。
虽然由于政府主导治理模式的存在使宗族影响还不十分明显。
在当前农村社会推选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基层干部的活动中,宗族力量往往会利用血缘纽带关系形成利益团伙,采取非正常手段操纵村民选举,获取自治权力。
论历史上宗族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及现阶段乡村治理
方 存 在 着 聚族 而居 的 现 象 , 由 于 国 家 制 度 的 限制 . 间社 但 民 会 并 没 有 谱 牒 、 堂 、 田 义庄 等 宗 族 制 度 , 人 之 间 因 而 祠 族 族 缺 乏 相 互 关 联 的有 效 机 制 , 们 头 脑 中 并 没 有 多 少 宗 法 伦 人 理 观 念 。宗 族 制 度 只是 存 在 于 少 数 的贵 族 阶 级 之 中 。 长久 以来 , 民间 对 贵 族 阶层 的宗 族 制 度就 十分 仰 慕 。 宋 以 前 的 政 府 历 来 只有 天 子 与 贵 族 才 能 建 庙 祭 祖 , 庶 民之 而 家 不 得 建祠 立 庙 。但 国 家 的 限制 并 没 有 能 够 完 全遏 制 民 间 建 祠 立 庙 的 冲动 , 民间 建 置祠 堂 的违 制 事 例并 不鲜 见 。
接 控 制 成 本 较 高 , 利 用 宗 族 实 行 间 接 控 制 的成 本 则 相 对 而
宗 族 的定 义 , 说 纷 纭 , 者 也 没 有 一 个 统 一 的 说 法 。 众 学
有 的 学 者 认 为 , 宗 同族 人 的 集 合 为 宗族 。 同 宗族 乃家 族 的 扩 大 , 们 也 因 此 常 常 用宗 族 代 称 家 族 。所 谓 家 族 , 一 种 以 人 是 血缘关系为基础 , 由家 庭 房 派 结 成 的 亲 缘 集 团 或 社 会 群 体 单 位 。 照林 耀 华 先 生 的 说法 , 一个 家 族 中 ,家庭 是 最 小 按 在 “ 的 单 位 , 有 家 长 , 若 干 家 而成 户 , 有 户 长 , 若 干 户 而 家 积 户 积 成支 , 支有 支 长 , 若 干 支 而 成 房 , 有 房 长 , 若 于 房 而 成 积 房 积 族 , 有 族 长 。下 上 而 推 , 条 不 紊 。“笔 者将 众说 法 进 行 族 有 ” 概 括 , 宗 族 是 由同 一 父 系祖 先 的 若 干 嫡 系 ( 旁 支 ) 支 即 或 分
宗族复兴在当代中国乡村政治中有着搏弈
宗族复兴在当代中国乡村政治中有着搏弈内容提要宗族复兴在当代中国乡村政治中有着搏弈的效应:在填补了村治的若干空白,稳定和维持了某种程度的乡村公共秩序,发展和维护了部分乡村的公共利益,满足和维系时代变迁中的村民公共情感的同时,宗族复兴又销蚀了乡政公共组织的权威,影响了乡村法治的进程和人的现代化,对乡村民主治理产生消极作用。
这种宗族复兴与乡村治理中的博弈,使得我们在谋求乡村政治稳定与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必须科学地在乡村社会中适当扩张国家权力的影响,消减农民的地缘情结,努力建设现代文明村落,实现乡村治理中的理想效果。
一、宗族复兴的缘由及内在机制宗族复兴产生的内在机制主要表现在,由于社会还没有为回应农村家庭的求助而建立的正式的生产经营支持机构,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就成了农村生产经营合作最主要的方式;生产经营与家庭利益的紧密联系又在不断地压缩农户可能信赖的合作对象范围,有血缘联带的宗族家庭遂成为农户最主要的合作选择对象;农民委员会与原来的生产队相比,其对农户生活的介入及对社区运转的调控能力大为弱化,农村社区的很多方面缺少社会的保护、国家的干预和法律的覆盖。
这最终导致了农村社区生活的组织真空,宗族因而有可能以同宗家庭的利益保护者和利益协调者的面目出现,这是宗族在农户间较易取得信任也较易扩展势力的领域。
宗族势力的复活与蔓延,与农村的内在需求有很大的关系。
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宗族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发挥着某些不可替代的功能性作用。
和谐社会需要权威与秩序,由于现行乡村治理体制的功能呈现出一定的单一化趋势,民主法治尚没有成为村民普遍遵循的秩序理念,现代乡村体制还不能充分取代传统秩序,宗族凭借其在道德文化甚至经济等方面的传统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村治中的若干管理真空,避免了乡村关系在社会变迁中的进一步失范与无序。
在调解乡村社会纠纷方面,在社区公共秩序,尤其是基于道德层面的人伦秩序维持中,毫无疑问,宗族势力比村级政权组织的作用会更大更有效。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
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研究【摘要】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本文通过对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分析和参与路径研究,探讨了其与政府的协同机制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展望。
研究指出,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传承文化、解决矛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传统与现代制度的碰撞等。
建议未来在发展中要加强宗族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与政府形成更紧密的合作机制,以促进乡村治理的改善和发展。
【关键词】宗族组织、乡村治理、功能、参与路径、协同机制、挑战、展望、重要性、未来发展方向建议。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宗族组织的地位和功能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参与路径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为乡村治理的改善和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宗族组织是一个承载着文化传承和社会秩序维护功能的重要组织形式。
宗族组织在乡村中扮演着村民自我管理、纠纷调解、公共事务协调等多重角色。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宗族组织的功能逐渐被弱化,一些宗族组织甚至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
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探讨其参与路径及与政府协同机制,对于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1.2 研究意义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传统组织形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研究宗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可以更好地理解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为乡村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宗族组织与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关系密切,研究宗族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模式,有助于探讨政府与宗族组织的合作机制和协同关系,促进乡村治理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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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上宗族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及现阶段乡村治理宗族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长期以来,宗族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就相互交织着,当权者的处理态度也几度变迁。
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宗族在农村又出现复兴的态势,并在农村方方面面的建设中产生深刻的影响。
宗族的产生、发展及其在现代社会的演变,都受到国家的影响,但同时又是自我需求的一个满足。
通过对宗族的历史反思,对于我们合理利用、发挥宗族的积极作用,克服宗旋的不良影响,处理现今农村社会关系并制定相关政策有着重大的意义。
标签:宗族;国家政权;传统文化;乡村治理一、宗族的概念宗族的定义,众说纷纭,学者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有的学者认为,同宗同族人的集合为宗族。
宗族乃家族的扩大,人们也因此常常用宗族代称家族。
所谓家族,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由家庭房派结成的亲缘集团或社会群体单位。
按照林耀华先生的说法,在一个家族中,“家庭是最小的单位,家有家长,积若干家而成户,户有户长,积若干户而成支,支有支长,积若干支而成房,房有房长。
积若干房而成族,族有族长。
下上而推,有条不紊。
”笔者将众说法进行概括,即宗族是由同一父系祖先的若干嫡系(或旁支)分支结构成的亲族集团。
宗族有共同的姓氏、名称、祭典、族规、墓地等。
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常常以姓氏为标识,以一定的辈份为界限。
宗族由若干实行父权、夫权的大家庭或个体家庭组成,具有一个可以确切追溯的共同的男性祖先。
宗族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产物,追根溯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时期,有着悠久的历史。
宗族可以作为我们了解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视角,对我们研究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有着重大的启发。
二、宗族现象的产生、发展以及和政权的关系(一)在传统农业时代,中央政权对当地的怀柔政策使得宗族组织初级模型产生自秦统一中国创建封建制国家这二千多年来,在中国这样国土广大的国家,尤其是在交通不很发达。
信息传递慢的传统农业社会时期,对于一些中央政府控制力比较弱或权力触角无法到达远离中央集权中心的地方,国家进行直接控制成本较高,而利用宗族实行间接控制的成本则相对较低,所以中央政权需要借助当地势力较大的宗族对当地进行协管。
中央政府也会采取怀柔政策,定期对地方势力较大宗族进行奖赏和赐匾,以示鼓励。
但也只是存在于一些特定的区域,范围还是很小。
就是说,在国家的默许下宗族组织的初级模型已经存在。
但具体的宗族理念和制度还很模糊。
但是,我们通过对社会史的研究看出,在宋以前,以地缘为基础的乡里行政制度是基本的社会组织结构。
20世纪末出土的长沙走马楼吴简显示,汉唐间“非宗族化”的吏民社会或编户齐民社会是传统帝国的社会基础。
吴简反映出东汉末年至孙吴长沙郡一带的社会组织面貌:乡、里、邱等国家划定的基层行政建制对乡村社会具有实际的控制,这些区域的住户的聚落呈现出极端的多姓杂居状态。
这种杂居的状态是国家“不许族居”政策的结果。
即使在一些地方存在着聚族而居的现象。
但由于国家制度的限制。
民间社会并没有谱牒、祠堂、族田义庄等宗族制度,族人之间因而缺乏相互关联的有效机制,人们头脑中并没有多少宗法伦理观念。
宗族制度只是存在于少数的贵族阶级之中。
长久以来,民间对贵族阶层的宗族制度就十分仰慕。
宋以前的政府历来只有天子与贵族才能建庙祭祖,而庶民之家不得建祠立庙。
但国家的限制并没有能够完全遏制民间建祠立庙的冲动,民间建置祠堂的违制事例并不鲜见。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时候的国家政权只是允许宗族在离中央集权政府管理相当薄弱的地区或一些贵族阶级出现。
而在大量地区,由于国家出于中央集权的考虑是不允许建立的,即使当时的民间根据自身利益和发展的要求对于宗族组织的建立产生了非常强烈的渴求,但是由于国家的限制仍然不能实现。
(二)小农经济的出现,社会结构的变迁,国家的治理模式发生变化,完整的宗族组织形成宋朝以后,宗族组织开始制度化地存在于民间社会。
宋朝以前只有在世族和门阀贵族阶层存在所谓的“门第等级制宗族制度”,其主要作用是贵族阶层内部区别门第以及为国家选官入仕提供依据。
但由于战争对世族庄园制的摧毁,按谱牒选官入仕的制度被隋唐后逐步确立的科举制取代,再由于商品经济造成的地权频繁变动等原因,原来享有特权的门阀士族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全面衰弱。
宋代以后,伴随着士族庄园制的瓦解,农民小土地所有制得到发展,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分散的个体小农。
这时候的农民经历了战争对家园的摧毁,为了躲避战乱,纷纷举家迁徙,往往同姓同族的人聚集在一起在新的地区建立自己的家园。
大量分散的农民为了避免与当地土著居民产生土地纠纷,尤其是对土地的归属问题而发生大规模宗族械斗,从“疾病相扶”来讲,传统小农经济,农户十分脆弱,非常需要得到超出家庭力量的扶持,这要求族人之间在生产、生活上互相帮助。
宗族族约中的这种规定是普遍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便发展壮大起来。
同时,外来宗族与当地土著居民的通婚又加速了宗族之间的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逐渐形成了共同的信仰和强烈的宗族认同感,并遵守相同的族规。
一旦这种集体生成意识形成,宗族便会迅速的发展和扩张,使宗族从以前的初期模式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完整的宗族组织开始逐步形成。
因此,国家针对社会结构的变迁采取新的治理模式,以维护帝国的社会秩序。
宗族组织的出现并形成规模,促使宗族制度理论也开始创立。
著名的理学家张载等学者顺应当时社会的发展要求开始制订相关理论,提出设立“宗子”的方法,要求宗子是由在朝廷担任官职的人来担任,并兼顾嫡长子继承的原则。
朱熹在张载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最后的完善,他发展了张载等人的立家、庙定家法的构想,又在实际上设计了张载等人的空想的宗子法,并完整提出了设立祭田、墓田的主张。
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宗族的态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到了明清时代,在国家的鼓励和推动下,宗族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民间的建祠、修谱、祭祖、置族田的活动盛极一时。
乡村社会的宗族变成一个具有浓厚政治性质的基层社会组织,发挥着维护地方的秩序、进行思想教化、承担赋役的政治治理等功能,成为传统帝国统治的社会基础。
清朝治国的政治纲领《圣谕广训》中明确规定,要“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体现了国家对宗族的重视。
“笃宗族”的具体措施表现在。
国家直接支持、保护民间修建祠堂,承认族规的法律效力,承认祠堂的审判权。
甚至对祠堂族长依据家法处死族人,清政府也曾公开给予法律上的支持。
此外,为了稳定宗族的经济基础,清律还禁止盗卖盗买义田祠产,并给予族田赋税方面的优待。
从宗族制度中的宗子法和宗族的发展规模不难看出,宗族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是需要依赖于国家政权,由国家政权所庇护的。
而国家态度的转变及政策的制订也是根据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实际需求出发的。
(三)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使得宗族组织开始出现衰退到了20世纪初,宗族开始出现衰退现象。
当时社会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经济对宗族组织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1911年民国建立以后,国家政权加大了对乡村社会的建设,试图通过建立地方基层政府来取代乡村社会的宗族自治性组织,使宗族组织失去了原有的法律保护和政治庇护。
实践证明,因为当时国家行政能力有限,在乡村社会仍必须通过“代理人”来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乡村社会的宗族制度并未被彻底改造,宗族仍是村落内政治权力的“文化基础”。
新中国建立后,宗族及其制度在各方面都桎梏了当时社会的发展,因此失去了合法性。
为此,新政权开始了一系列的破四旧的活动,使历经了几千年的宗族组织和宗族制度在新的观念和信仰下,加速了消亡的步伐。
但是宗族并没有消失,而是以一种新的形式,在新制度的框架下生存了下来。
尽管在一系列的政治活动中。
它的特征并不明显,但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农民的关系网络和基本的社会组织,在严厉的政治、文化背景之下,仍呈现于农村的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之中。
三、现代社会宗族的现状以及现阶段乡村治理中所应注意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的经济体制和农村的政治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农村体制改革。
使得沉寂了30余年的宗族活动在农村开始出现。
但是,随着国家政权对农村环境的改变,宗族也与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宗族不再有以前严密的固定的组织,只是根据一些临时事务而组成的临时组织,也没有了宗族制度和祖产公田。
现在只是在一些临时突发的“事务”中才变得清晰。
现在的宗族不再是依靠男性血缘来进行界定,而是根据实际需要来划定,甚至制造出拟制血缘(即干亲)来扩大其社会关系网络,从而获取更多的资源。
从短期来看。
宗族组织在一些地方有复活之势,但从宏观历史角度来看,我国宗族的功能和影响处在不可避免的消退之中。
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种矛盾凸显的时期。
从国情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农村人口所占比重占全部人口的56%(参考于2007年10月公布的数字)。
宗族仍存在于乡村社会农民之间,短时期让其消失难度还是很大。
必须以科学态度客观地辩证地分析和对待现阶段的宗族问题。
一方面,乡村社会现代化、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属于传统观念范畴的宗族观念与其有一定差距而对其有不少负面影响。
笔者认为,应从战略上促其从总体上消解。
但同时应客观而审慎地分析和对待传统文化观念,尽可能挖掘其可以升华利用的潜能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尤其是对改革开放后复萌、发展的宗族观念更应如此。
哲学大师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既然宗族观念又复萌、发展,肯定有其理由和原因:(一)在和谐社会构建中,需要有一定的权威与秩序支持由于现行乡村治理体制的功能呈现出一定的单一化趋势,民主法治尚没有成为村民普遍遵循的秩序理念,现代乡村体制还不能充分取代传统秩序,凭借宗族在道德文化甚至经济等方面的传统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村治中的若干管理真空,避免了乡村关系在社会变迁中的进一步丧失与无序。
在调解乡村社会纠纷方面,在社区公共秩序,尤其是基于道德层面的人伦秩序维持中,毫无疑问,宗族势力比村级政权组织的作用会更大、更有效。
(二)从经济角度而言,宗族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宗族首先为族内的合作提供了易得而坚实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宗族内的协作意识与信用机制使得某些乡镇企业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方兴未艾的联宗认祖和寻根活动为他们构建起了更为庞大的关系网络。
在当代中国这种关系网络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经济资源。
此外,宗族完备的组织形式还可以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
在修桥筑路、扶贫互济等方面,宗族常常显得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三)必须客观地、辩证地、全面地分析研究宗族问题,区分一般家族观念与陈腐宗族观念、一般宗族活动与宗族势力活动从策略上局部地对其加以“限制、利用、改造”,并在这一过程中艺术地充分利用其可以升华之潜能。
从政策上改变农村人员经济观念,使其为改变现有生活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