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修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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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CL01-G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CNAS-CL01-G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6 资源要求
6.2 人员
6.2.2 实验室在制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岗位的能力要求时,应考虑以下要 求:
a) 校准人员、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校准项 目或专业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了解测量标准以及被校设备的工作原理; 2)熟悉测量标准和被校设备的使用方法; 3)掌握校准方法涉及的测量原理; 4)掌握测量结果相关的数据处理,能够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5)能够正确使用规范的计量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b) 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 训三部分。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校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校准方法和程序的要求。 6.3.3 当相关校准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 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尤其是温度、湿度、振动、 供电、电磁干扰、噪声、灰尘等影响因素。对于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校准活动,或 相关校准方法或程序有要求时,实验室应: a) 对于灵敏度较高的仪器,应该隔离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机械振动和冲击
2018 年 03 月 01 日发布
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CNAS-CL01-A02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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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如升降机、机械车间、建筑工地、繁忙的公路等; b) 墙壁、天花板、地面使用光滑、抗静电的材料处理,必要时,使用空气
过滤装置,以提高对灰尘的控制; c) 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如遮光布、附加的墙壁; d) 按照相关规范、校准方法和程序等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进行控制,如
2018 年 03 月 01 日发布
2018 年 09 月 01 日实施

CNAS-CL01-G00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外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外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Activities outside of the Permanent Laborator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 根据实验室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CNAS-CL01:2018之外的术语,故术语和定义的排列序号与CNAS-CL01:2018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20: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相对上次版本,本文件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同时调整了文件编号。

由于文件主要是针对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要求所做出的进一步说明,因此文件内容中没有包含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内容,但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规要求是实验室的责任。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在实验室固定场所外开展的检测活动。

适用时,所有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实验室都应遵守本文件的规定。

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在GB/T 27000 和CNAS-CL01:2006中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 通用要求 (6)4.1 公正性 (6)4.2 保密性 (7)5 结构要求 (7)6 资源要求 (8)6.1 总则 (8)6.2 人员 (8)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 设备 (9)6.5 计量溯源性 (11)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 过程要求 (12)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 抽样 (15)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 技术记录 (16)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 报告结果 (18)7.9 投诉 (21)7.10 不符合工作 (22)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 管理体系要求 (23)8.1 方式 (23)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 改进(方式A) (25)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A.1 总则 (29)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本准则包含了实验室能够证明其运作能力,并出具有效结果的要求。

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Non-destructive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通用要求 (2)5 结构要求 (2)6 资源要求 (2)6.1 总则 (2)6.2 人员 (2)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3)6.4 设备 (3)6.5 计量溯源性 (4)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7 过程要求 (4)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4)7.3 抽样 (4)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4)7.5 技术记录 (4)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4)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4)7.8 报告结果 (4)7.9 投诉 (4)7.10 不符合工作 (4)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4)8 管理体系要求 (4)8.1 方式 (4)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4)8.4 记录控制(方式A) (4)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4)8.6 改进(方式A) (4)8.7 纠正措施(方式A) (4)8.8 内部审核(方式A) (4)8.9 管理评审(方式A) (4)前言本文件是CNAS根据无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CNAS-CL01 2018修订说明

CNAS-CL01 2018修订说明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修订说明
一、文件修订的主要背景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是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由于ISO/IEC 17025:2005已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了ISO/IEC 17025:2017,因此CNAS启动了CNAS-CL01:2006的修订工作,现已经形成了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征求意见稿,预计于2018年3月正式发布实施。

二、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
1.结构框架进行了调整,新版认可准则的结构和条款分布详见CNAS-CL01:2018征求意见稿;
2. 将与ISO 9001关系的声明,放入附录A中;
3. 引入风险管理的要求;
4. 将“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与“分包”合并;
5. 增加了对“判定规则”的要求;
6. 明确实验室应作出免责声明的情况;
7. 对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进一步细化;
8. 对投诉的处理过程给出明确要求;
9. 报告和证书要求的变化;
10. 内审和管理评审要求的变化。

以上仅是本次修订部分变化的内容,具体请见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29日。

CNAS-CL01-G00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外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外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Activities outside of the Permanent Laborator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 根据实验室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CNAS-CL01:2018之外的术语,故术语和定义的排列序号与CNAS-CL01:2018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20: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相对上次版本,本文件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同时调整了文件编号。

由于文件主要是针对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要求所做出的进一步说明,因此文件内容中没有包含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内容,但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规要求是实验室的责任。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在实验室固定场所外开展的检测活动。

适用时,所有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实验室都应遵守本文件的规定。

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在GB/T 27000 和CNAS-CL01:2006中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6 资源要求
6.2 人员
6.2.2 实验室在制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岗位的能力要求时,应考虑以下要 求:
a) 校准人员、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校准项 目或专业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了解测量标准以及被校设备的工作原理; 2)熟悉测量标准和被校设备的使用方法; 3)掌握校准方法涉及的测量原理; 4)掌握测量结果相关的数据处理,能够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5)能够正确使用规范的计量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b) 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 训三部分。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校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校准方法和程序的要求。 6.3.3 当相关校准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 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尤其是温度、湿度、振动、 供电、电磁干扰、噪声、灰尘等影响因素。对于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校准活动,或 相关校准方法或程序有要求时,实验室应: a) 对于灵敏度较高的仪器,应该隔离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机械振动和冲击
——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及方法; ——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 ——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 ——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 ——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 ——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 注: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7.2.1.7 实验室不应由于其测量标准的技术性能低于相关规范或校准方法的要求 而发生偏离;设施、环境条件、校准操作方法等与相关规范和校准方法的规定不 一致而发生偏离时,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接受 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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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 CNAS 根据化学检测的 特性而对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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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并征询其意见。如果发现该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应通知客户。 7.4.4 检测样品应按可行方式妥善储存。实验室应规定不同类型样品,特别是易变质、 易燃易爆样品的储存条件。如果样品储存的环境条件很关键,应予以监控和记录,以 证实满足需要。 7.5 技术记录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 实验室应对检测结果有效性进行监控 7.7.1.1 监控应覆盖到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所有检测技术和方法,以确保并证明检 测过程受控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内部质量控制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空白 分析、重复检测、比对、加标和控制样品的分析中的一种或几种。内部质控实施时还 应考虑内部质量控制频率、规定限值和超出规定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7.7.1.2 如果检测方法中规定了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程序,包括规定限值,实验室应 严格执行。如果检测方法中无此类计划,适用时,实验室应采取以下方法: (1) 空白 注:试剂空白一般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应消除空白 造成的影响。高于接受限的试剂空白表示与空白同时分析的这批样品可能受到污染, 检测结果不能被接受。当经过实验证明试剂空白处于稳定水平时,可适当减少空白试 验的频次。当检测方法对空白有具体规定时,应满足方法要求。 (2) 实验室控制样品 注:实验室控制样品(LCS)可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LCS 应按通常遇到 的基体和含量水平准备,其测定结果可建立质量控制图进行分析评价。当经过 LCS 测试实验证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减少 LCS 的测试频率。 (3) 加标 注:应在分析样品前加标,基体加标应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 样品做一次,且添加物浓度水平应接近分析物浓度或在校准曲线中间范围浓度内,加 入的添加物总量不应显著改变样品基体。 (4) 重复检测 注:重复样品一般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当经过 试验表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地减少重复检测频率。 7.7.1.3 适用时,实验室应使用控制图监控实验室能力。质量控制图和警戒限应基于 统计原理。实验室也应观察和分析控制图显示的异常趋势,必要时采取处理措施。 注:适用时,实验室可参考 ISO 5725《测试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 6 部分和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协会(IUPAC)“分析化学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协调指 南”中给出的指南。 7.7.1.4 对于非常规检测项目,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必要时进行全面的分析系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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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1:2018 第1 页共34 页目录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通用要求 (6)4.1 公正性 (6)4.2 保密性 (7)5 结构要求 (7)6 资源要求 (8)6.1 总则 (8)6.2 人员 (8)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 设备 (9)6.5 计量溯源性 (11)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 过程要求 (12)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 抽样 (15)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 技术记录 (16)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 报告结果 (18)7.9 投诉 (21)7.10 不符合工作 (22)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 管理体系要求 (23)8.1 方式 (23)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CNAS-CL01:2018 第2 页共34 页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 改进(方式A) (25)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A.1 总则 (29)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NAS-CL01-A0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MetallicMateri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9: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与CNAS-CL19:2010相比,本次修订对文件内容做了实质性调整,主要变化为:——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为CNAS-CL01-A011;——根据CNAS-CL01:2018重新编排条款号;——修改“1范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对样品、人员、质量监控、记录和报告的要求,提出了对设施环境、方法、设备等方面的细化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力学性能检测、金相检验及微观结构分析、腐蚀与防护试验、不需要溶样前处理的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下简称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及物理性能检测。

对需要溶样前处理的金属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对金属材料无损检测领域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2018版与2006版差异研究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2018版与2006版差异研究

八、管理体系要求:
1.方式
提出实验室应按方式A或方式B实施管理体系,并对其进行内容要求描述。
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 A)
将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应制定总体目标改为建立、编制和保持符合本准则目的的方针和目标;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改为参与实验室活动的所有人员可获得适用其职责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信息;新增方针和目标应能体现实验室的能力、公正性和一致运作。
5.技术记录
技术记录应包括每项该实验室活动(检测、校准、抽样)以及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责任人;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延伸为实验室应确保记录的修改可以追溯到前一个版本或原始观察结果,存原始的以及修改后数据和文档,包括修改的日期、标识修改的内容和负责修改的人员;删除注释内容。
二、范围
2018班不仅涵盖2006版中检测、校准和抽样的通用要求,还增加了公正性和一致性运作的要求,一致性运作既是持续保持实验室能力和公正性的运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采用国标体现中国特色,方便使用人员理解,将ISO/IEC1700改成GB/T 27000(ISO/IEC1700,IDT);VIM介绍简化。
3.设备(机):
配备改为获得,获得说明设备可为借用、租用、客户所有和实验室所有,但其适用性和校准状态的责任都应由检测机构独立承担,设备范围扩大,多出了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增加标准物质注释,可按照CNAS-CL04:2017(ISO 17034:2016)选择标准物质生产者,按照CNAS-GL004:2018(IDT ISO Guide 33:2015)使用,按照CNAS-GL005:2018(IDT ISO Guide 80:2014)质控自制标准物质,应有计划维护改为应按计划维护,维护可分为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维护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定期维护(保养);将证实改成验证;将校准的计划和程序改为校准方案,该方案为年度校准方案,该方案需要复查和必要的调整,增加了规定有效期的设备需识别有效期;将通过校准或检测表明能正常工作改为经过验证表明能正常工作,验证方法包括:校准/检定、检查、检测、对比等,可通过文件进行规定;期间核查的目的由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改为设备性能的信心;实验室设备记录增加了标准物质的文件、结果、验收准则、相关日期和有效期。

CNAS-CL01-A01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Health Quarantine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卫生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 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应考虑人的身体、心理因素和医学伦理问题。

本文件是CNAS 根据卫生检疫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在结构编排上,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应CNAS-CL01:2018条款后给出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替代CNAS-CL21:201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卫生检疫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卫生检疫领域包括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病理学、遗传学、媒介生物学等检测。

本文件在使用中应同时参照CNAS其他领域应用说明。

2 引用标准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3 术语和定义在CNAS-CL01:201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4.1 公正性4.2 保密性4.2.1实验室应有文件规定保护实验室活动中产生和获得的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信息和所有权,且充分体现医学伦理。

CNAS-CL01-A01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Health Quarantine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卫生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 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应考虑人的身体、心理因素和医学伦理问题。

本文件是CNAS 根据卫生检疫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在结构编排上,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应CNAS-CL01:2018条款后给出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替代CNAS-CL21:201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卫生检疫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卫生检疫领域包括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病理学、遗传学、媒介生物学等检测。

本文件在使用中应同时参照CNAS其他领域应用说明。

2 引用标准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

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3 术语和定义在CNAS-CL01:201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4.1 公正性4.2 保密性4.2.1实验室应有文件规定保护实验室活动中产生和获得的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信息和所有权,且充分体现医学伦理。

CNAS-CL01-A020-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20-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结合信息安全检测的特点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的部分条款的应用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认可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46:201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并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安全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从事信息安全检测的实验室。

2 引用文件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3 术语和定义4 通用要求4.1公正性4.1.3如果实验室所在的组织从事信息安全检测以外的活动(例如,涉及信息安全相关的开发),应承诺并采取措施确保不利用被检测信息安全相关方的知识产权牟取利益。

4.1.4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从事信息安全检测公正性和诚实性的政策和程序,并确保信息安全检测人员不参加被测对象的开发和咨询,确保实验室检测人员与产品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安全集成商、其他有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人员之间相互分离。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 通用要求 (6)4.1 公正性 (6)4.2 保密性 (7)5 结构要求 (7)6 资源要求 (8)6.1 总则 (8)6.2 人员 (8)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 设备 (9)6.5 计量溯源性 (11)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 过程要求 (12)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 抽样 (15)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 技术记录 (16)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 报告结果 (18)7.9 投诉 (21)7.10 不符合工作 (22)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 管理体系要求 (23)8.1 方式 (23)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 改进(方式A) (25)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A.1 总则 (29)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本准则包含了实验室能够证明其运作能力,并出具有效结果的要求。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通用要求 (6)4.1公正性 (6)4.2保密性 (7)5结构要求................................................................... 7 6 资源要求. (8)6.1总则 (8)6.2人员 (8)6.3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设备 (9)6.5计量溯源性 (11)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过程要求 (12)7.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抽样 (15)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技术记录 (16)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报告结果 (18)7.9投诉 (21)7.10不符合工作 (22)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管理体系要求 (23)8.1方式 (23)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记录控制(方式A) (25)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改进(方式A) (25)8.7纠正措施(方式A) (26)8.8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管理评审(方式 A) ................................................... 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 (29)A.1总则 (29)A.2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证明计量溯源性 .......................................................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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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修订说明
一、文件修订的主要背景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是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由于ISO/IEC 17025:2005已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了ISO/IEC 17025:2017,因此CNAS启动了CNAS-CL01:2006的修订工作,现已经形成了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征求意见稿,预计于2018年3月正式发布实施。

二、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
1.结构框架进行了调整,新版认可准则的结构和条款分布详见CNAS-CL01:2018征求意见稿;
2. 将与ISO 9001关系的声明,放入附录A中;
3. 引入风险管理的要求;
4. 将“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与“分包”合并;
5. 增加了对“判定规则”的要求;
6. 明确实验室应作出免责声明的情况;
7. 对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进一步细化;
8. 对投诉的处理过程给出明确要求;
9. 报告和证书要求的变化;
10. 内审和管理评审要求的变化。

以上仅是本次修订部分变化的内容,具体请见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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