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总评申报表与登记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教育系统2007----2008年度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初评合格省前黄高级中学

省奔牛高级中学

省武进高级中学

市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

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武进社区培训学院

市武进区陆初级中学

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幼儿园市武进区湖塘桥中心小学广播电视大学武进学院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市武进区中学

市武进区横林中学

市武进区东安小学

市武进区横山桥高级中学市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2

2007—2008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总评申报表主管部门:

附件3

2007—2008年度市文明单位(标兵)

总评登记表

附件4

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标兵)总评工作业已开始。文明单位(标兵)是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经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由一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先进集体,是一级党委和政府授予的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

文明单位(标兵)的主要标准是: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清正廉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容丰富;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社会治安稳定、秩序良好;工作生活环境优良。按照“文明单位(标兵)管理条例”规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年考核评比: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2、发生严重经济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3、因人为因素造成严重经济亏损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4、出现与文明单位称号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本单位已基本符合文明单位(标兵)标准要求,故已申报文明单位(标兵)。欢迎本单位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08年11月20日—2008年12月20日向以下单位反映:

市文明办邮编:213003 监督:85680863

武进区文明办邮编:213159 监督:86310183 86311986

单位名称:

2008年11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